(三)自觉抵制传销
1.传销的概念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传销是我国法律明令禁止的行为。传销通常具有以下特征中的一个或几个:在“入会”时告诉你的职责之一是发展更多的人;交纳昂贵的会费;在工作场所很多人群情激昂。如果识别出传销,大学生应立即停止打工,及时报警。
2.传销常见手段
(1)抓住学生急于找工作的心理,以高回报和“参与创业”为诱饵进行欺骗。
(2)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以上课、谈心、感情交流等方式进行思想控制。
(3)洗脑后,学生被传销组织提出的平等、互爱等虚拟的东西所迷惑,对传销暴富神话产浓厚兴趣,急于想改变自身现状。
(4)以要好的同学、亲友为发展对象,诱使其参与非法传销活动。
(5)要求交纳高额传销费用,金额大都在5000元左右。
3.大学生应自觉抵制非法传销,坚决不参与非法传销首先要明确传销活动系非法活动,了解非法传销的欺诈本质,增强抵制各种诱惑的自觉性。其次不要将个人信息资料轻易告诉他人,以防被人以招聘、社会实践等活动为名陷入传销活动。另外要到正规的人才市场招聘工作,不要轻信同学、朋友优厚待遇的许诺。如发现不法分子在进行非法传销活动,应及时报警(110)或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12315)报告。同时,还应做到:正确对待就业困难,消除快速成功的心理。学会用《禁止传销条例》保护自己,杜绝非法传销渗透的空间。尽快脱身,防止越陷越深,主动配合打击。
三、抢劫与抢夺
(一)抢劫与抢夺的区别
抢夺,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然抢夺他人财物的行为。如抢夺的财物不多,属于违法行为,如抢夺数额较大(一般指超过人民币1000元)、或多次抢夺,则涉嫌犯罪。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抢夺的,由公安机关进行治安处罚或由学校、家长批评教育。
抢劫罪属重罪,凡年满14周岁犯抢劫罪的,一般都要受到刑事处罚。与抢夺不同,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和其他方法,强行劫取财物。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财物。二者主要的区别如下:
1.抢劫的暴力是针对人身实施的,使被害人不敢反抗、不能反抗。抢夺的特点是“乘人不备、公然夺取”,即犯罪人不倚仗暴力,而是依靠突然性、速度和敏捷,通过出其不意、攻其不备夺取财物。抢夺只侵犯被害人的财产权,而抢劫因为使用了暴力,所以还侵犯了被害人的人身权。
2.抢劫罪所得财物,不论数额大小,哪怕只抢得十元、五元,都构成犯罪;抢夺罪则需要“数额较大”才能构成犯罪。根据司法解释,数额较大是指价值在500至2000元以上。
3.抢夺罪在一定程度下,可以转化为抢劫罪。一是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毁灭证据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刑法第269条的规定,按抢劫罪处罚;二是在乘人不备抢夺时,针对被害人当场使用暴力或胁迫,或者在飞车抢夺时明显故意拖挂被害人致死、致伤,或者携带凶器抢夺的,应当认定为抢劫罪。
(二)抢劫或抢夺的预防
1.外出时不要携带过多的现金和贵重物品,特别是必须经过抢劫、抢夺易发生地段,如果因购物需要必须携带大量现金或较多的贵重物品,应请同学随行。
2.现金或贵重物品最好贴身携带,不要置于手提包或挎包内。
3.不外露或向人炫耀贵重物品,应将现金、贵重物品藏于隐蔽处。
4.尽量不要在午休、夜深人静时单独外出,特别是女同学;不要在僻静、阴暗处行走、逗留。如必须通过僻静阴暗处,最好要结伴而行,或者携带一些防卫工具。
5.发现有人尾随或窥视,不要紧张,露出胆怯神态,可以大胆回头多盯对方几眼,或哼首歌曲,或大叫同学、老师的名字,并改变原定路线,立即向有人、有灯光的地方走去。
6.不要单独滞留或行走在偏僻、阴暗处。女生独自外出或回校,穿着不要过于时髦、暴露。
(三)抢劫、抢夺的应对
1.案发时要尽力反抗。只要具备反抗的能力或时机有利,就应发动进攻,以制服或使作案人丧失继续作案的心理和能力。
2.与作案人尽量纠缠。可利用有利地形和利用身边的砖头、木棒等足以自卫的武器与作案人形成僵持局面,使作案人短时间内无法近身,以便引来援助者并对作案人造成心理上的压力。
3.实在无法与作案人抗衡时,可以看准时机向有人、有灯光的地方或宿舍区奔跑。
4.巧妙麻痹作案人。已处于作案人的控制之下而无法反抗时,可按作案人的需求交出部分财物,并采用语言反抗,理直气壮地对作案人进行说服教育,晓以利害,从而造成作案人心理上的恐慌。切不可一味地求饶,应当尽力保持镇定,与作案人说笑斗嘴,采取默认方式表明自己交出全部财物并无反抗的意图,使作案人放松警惕,以便自己看准时机进行反抗或逃脱其控制。
5.采用间接反抗法。是指趁其不注意时在作案人身上留下记号,如在其衣服上擦点泥土、血迹,在其口袋中装点有标记的小物件,在作案人得逞后悄悄尾随其后注意逃跑去向等。
6.注意观察作案人,尽量准确记下其特征,如身高、年龄、体态、发型、衣着、胡须、语言、行为等特征。
7.及时报案。作案人得逞以后,很有可能继续寻找下一个抢劫目标甚至还竟敢在作案现场附近的商店和餐厅进行挥霍。所有高校一般都有较为严密的防范措施,能及时报案和准确描述作案人特征,有利于有关部门及时组织力量布控,抓获作案人。
8.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遇到抢劫时只要有可能就要大声呼救,或故意高声与作案人说话,引起周围行人的注意。
(四)几种常见抢劫、抢夺犯罪的预防措施
1.公共场所抢劫
(1)不要在夜间到公园、绿化带内休息,更不要去灯光昏暗和偏僻的地方。
(2)单身女子不要在夜间在外行走,如遇加夜班,一定要找人结伴同行,或有人接送。
(3)不要在公开场合暴露巨额现金和金银首饰、文物等贵重物品。
(4)遇陌生女子引诱你或是请你到某一地方玩,切勿随意跟着走,防止被色情抢劫。
(5)如感觉有人跟踪,应选择捷径或人多的地方快速逃跑。
2.银行取款遭遇抢劫
(1)到银行提款的客户,尤其是大额客户,最好要有两人同行,加强安全防范,互相照应;(2)清点钱款要在银行柜台前,不要到门口再清点;(3)现金要放在拎包内层,而且要抱在胸前,不要放在自行车篮筐或摩托车后箱内。
(4)存取款时要严格执行一米线等候业务制度。要注意发现在银行等金融单位营业厅里戴帽、戴墨镜等故意掩盖面部特征及穿着与气候不符的可疑人员以及在银行等金融单位游荡、经常打手机的可疑人员。
(5)从银行或储蓄所出来,注意观察前后左右的情况,留心是否有人跟踪,若有驾驶摩托车在银行门口慢行观察等可疑人员或车辆跟随,要提高警惕,必要时走向警察身边求助、报警或迅速乘出租车离开。
(6)驾车存取款时,遇到破胎、红灯、塞车等情况停车时,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钱物。
3.飞车抢夺
(1)外出时少带现钞,少戴金银首饰,走路要走人行横道,不要离马路太近,更不要走车行道,拎包要放在胸前,背包最好靠左侧斜背。
(2)对于周围可疑车辆、人员要提高警惕,特别是对驾驶摩托车行驶速度慢,骑车人东张西望,故意遮盖车牌等异样情况,要加强防范,以免遭到骑车歹徒袭击。
(3)手机最好不要挂在胸前,打电话时要注意身边是否有可疑的陌生人。夜晚行走时不要一边走路一边打电话,容易被不法分子作为作案目标。
(4)骑自行车时不要随意将随身包物,特别是贵重物品不加固定地放置在自行车篓里,防止不法分子用绳子、铁丝插入车后轮,等你转过头去看时把物品抢走。
4.出租车抢劫
(1)犯罪人员往往在傍晚或深夜“打的”作案,上车后往往没有明确具体的去向或地点,一般“打的”到偏僻地段或出城后,用刀、钢钳等凶器对司机进行抢劫。
(2)出租车司机对没有明确去向的乘客要善观动静,问清去向,看携带物品有无可疑,如有可疑情况可以拒载。
(3)在出租车司机中,女司机更容易被犯罪分子看中为作案对象,因此,女司机尤其要注意自我防范。黑车由于没有防护栏,也是案件多发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