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多大叔走后,哈吉老师仰躺在松软的大床上,舒服得呻吟一声,不由开始回想往事。
时间过得真快啊,若雪丫头,天儿,多莱米,雷霆,还有天雄,当初你们上山的时候还一脸的稚气,一晃,你们的孩子都这么大了,而且,孩子们的天赋也非常强,连鬼伯爵都被打败了,真是群可靠的孩子。相信,他们会而且能够守护好弹珠世界的和平与正义的!
另外,留给我的时间已经不多了,身为人类,能活到一百岁就已经是极限,即便我学习了那么多弹珠魔法,肉体却还是人类的身体啊!不成神,终究是一破黄土!千年前,弹珠天神究竟是怎么成神的呢?这其中到底有什么秘密?
我有预感,弹珠世界很快就会迎来一场大变,鬼伯爵的消灭只是一个开始,接下来,肯定会有更多的危机和磨难出现在孩子们前面,希望孩子们快快成长起来吧,弹珠世界的和平就交给你们了。
众人所不知道的是,鬼伯爵并没有被小枫的救世之光所消灭,只是被消灭肉体单纯剩下了灵魂体,趁着众人不注意时从激流瀑布溜走,躲了起来,等待着有一天卷土重来,再次朝着弹珠世界发起进攻。
而众人也是从未接触过来自西方的吸血鬼,自然也不知道吸血鬼是可以通过灵魂体再次复活的。若是当初对阵鬼伯爵的人中有一个是吸血鬼或者教会中、高层,鬼伯爵将没有任何逃跑的可能,但是,这个世界没有如果,鬼伯爵最后还是逃了出去,并在不久后的将来复活,着实惊诧到了哈吉老师和小枫一行人,还对弹珠世界造成不小的麻烦。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了
......
......
秦岭,晚上十一点
此时,秦岭已是静悄悄的一片,夜空中悬挂着一轮明月,两三颗黯淡的星星也离月亮远远的,生怕月亮碰到自己,月亮的光晕洒在山林的树上、石块上、草地上,山林里除了时不时传来一两声猫头鹰和其他夜行动物的叫声,再无任何声音。
离这里最近的一个村庄里,村民们也早已进入了梦乡,偶尔有两三对夫妻正在做运动也是很正常的,农村没有什么其他的娱乐项目,所以有媳妇儿的晚上还可以做做身心运动,没有媳妇儿的单身汉就只能早早睡觉了,不然就是和自己的五指姑娘交流交流,但时间久了也会腻,还不如早点睡觉呢
因此,此刻的秦岭没有一个人还留在山上,都在天黑前回了家。
突然,一团黑色的雾气飘在了月亮下,就如白纸上出现的一点黑,显得格外亮眼,但没有人看到这一幕。
雾气在天上滴溜溜地转,一下子冲上山顶,一下子扎进树林中,似乎在找寻着什么东西。
终于,黑雾在一个奇怪的石壁前停了下来,缓缓落下,与石壁上的一个奇特符号齐高。只听黑雾念了一句“open the door”,石壁猛然炸开,露出一个成人身体大小的洞口。
黑雾呼地一声钻进洞口,一路上行进飞快,毫不犹豫,在前行了近半个小时后,终于有淡淡的亮光从前方传来。
“到了!”
进入亮光后,出现在黑雾面前的是一个数十平方米大小的空间,周围的石壁上镶着发着淡淡蓝白色冷光的月光石。月光石一共十六个,洞口两侧各分布八个,以正中央的一口水晶棺为中心围成一个圆。
水晶棺整体呈酒红色,由世界上最珍贵的红水晶制作而成,外表晶莹剔透,光滑亮人,若是有欧洲的皇族在此,必然也会惊讶于水晶棺的昂贵造价,因为,这种红水晶,在欧洲市场上已经达到了3万英镑一克拉,而且已经是有价无市,不少一流贵族甚至以这种水晶饰品作为自己身份的象征。
在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山洞,居然有着这么一副以红水晶为原料打造成的水晶棺,究竟是谁有如此大的财气与魄力?
黑雾飘近水晶棺,悬浮于水晶棺的正上方。
水晶棺里没有美丽的睡美人,没有珍贵的羊皮卷壁画,有的只是一块立于水晶棺中央的暗红色的心脏模样的物体。光是看着它,黑雾就感觉自己身体的力量有了小幅度的恢复,只要继续呆在这个心脏物体的身边,自己一定能够在6年之内恢复实力,重新屹立在弹珠世界的巅峰,再次抢夺弹珠权杖和弹珠戒指。
这团有着一双红眼睛的黑雾俨然就是之前被小枫等人打败的鬼伯爵,此刻鬼伯爵又在计划着下一波的世界征服计划。并且上次吞下这两样东西之后,鬼伯爵对弹珠权杖和弹珠戒指的力量又有了一些新的掌握,当时鬼伯爵就发现,自己无法完全动用弹珠权杖和戒指的力量,甚至只能用出它们的冰山一角,就如同这颗心脏一样。
只要给自己足够的时间,自己完全可以借助弹珠权杖和弹珠戒指将自己的实力提升到更高的层次,到时候就可以在东方这神秘的国度肆意妄为,不用小心翼翼的了。
显然,这是不可能的,身为世界上最强那一批的人之一,鬼伯爵隐隐约约察觉到,在这片土地上,有着不少藏龙卧虎之辈,有些存在甚至是自己目前战胜不了的,甚至比起那些西方教会和血庭里的几位也不遑多让。
至少自己所知道的不会比自己弱的就有数个,北方血族鸽派的新晋家主欧阳雨,迁往俄国的血族鹰派的家主欧阳龙及其儿子欧阳岩,天山白魔法世家的那个上官老头,当然也不能落下仙珠山上那个哈吉老头,上一次就是哈吉老头带着他那几个小鬼弟子把自己打败了,这其中固然有自己不能大幅度利用弹珠权杖和戒指力量的原因,可也不能忽视欧阳小枫他们的实力。
不过,若是时间能倒流,再回到几个月前那一战,相信自己绝不会输了,最起码不会被打败,现在的自己已经能够动用更加强大的力量。
可是世界上没有后悔药,当务之急还是赶紧恢复力量,让自己复活,不然一切都免谈。
说来说去都还是实力不够,这么多年过去了,这颗血精还是没能参悟,现在唯一知道的就是它的内部蕴含着及其强大的力量,光是站在它附近就可以回复身体状况,要是能够活用它,自己还会去抢夺其他拥有强大力量的武器,最后落得个如此下场吗?
但就连人才众多的血庭,一千多年来都没能研究透的血精,怎么可能就让自己一个人给破了,简直是痴人说梦!血庭多年传承,三位公爵及十数位侯爵都没能从中获取到强大的力量,更何况自己一个小小的伯爵?自己能利用血精将自己的实力勉强提高到公爵级就已经是很走运了,而且在晋升公爵级后,血精对自己的帮助已经没有太大的作用,只能用来疗伤,另外,血精之间是可以相互感应的,如果不用红水晶这种特殊的物质密封起来,血庭的人就有办法找到自己。二十多年前,就是因为不清楚这个秘密,没有将血精密封,自己才会屡屡被血庭的人找到,一直到德意志帝国,自己又一次被血庭找到,才从那个差点就将自己消灭的雷多凯勒侯爵身上知道了这么个秘密。当时若不是自己先认了一下怂,侯爵以为自己打不过他,有些轻敌,把这个秘密说了出来,说什么让自己做一个明白鬼,不要去了撒旦那里还不知道自己怎么被发现踪迹的。哦,不,可能去不了撒旦那里了,背叛血庭的吸血鬼从来没有好下场,直接消亡都是好的,鬼伯爵可是知道血庭还存着一些圣阶圣水,那玩意儿连王爵都不敢直接用手碰,公爵级的吸血鬼沾了一滴就会损耗近三成本源,普通的吸血鬼碰到直接形神俱灭。吸血鬼虽然可以无限复活,但那是要消耗本源的,本源一旦用完,就复活不成了,本源哪里来?只能靠吸血获取,年轻人的血最甜最鲜,有最多的弹珠战魂,能获取最多的本源,孩童次之,老人血液死气沉沉,几乎没有吸血鬼愿意关顾,除非实在没办法了,不然吸点猪血都比吸老人的血好。
像鬼伯爵这样叛变的,估摸着先用圣阶圣水点一点,消耗点本源,然后用高阶圣水洗个澡,褪两层皮再说,当真是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六十年前,有个子爵级的吸血鬼居然偷偷放跑了当时的教会圣女,还美其名曰为爱情,荒唐,我们高贵的吸血鬼一族怎么可以和低贱的人类在一起,简直有失尊严,活该你被圣水洗澡,最后还被梅花桩刺穿心脏,尸体暴晒于阳光之下。
好在自己最后及时吞了血精,强行把力量提升到王级,不然还真打不过他。这家伙说是侯爵,打起来真实实力居然已经到了公爵级后期,不愧是一千多年前就存在的侯爵,还好自己比他多一颗血精,可以开挂,不然那天就挂在德意志了,哪还有如今的鬼伯爵,当然,现在的情况也不算好,肉身都被打没了,还得借着血精复活。而且,一旦使用了血精进行复活,血庭那边肯定能感应到,到时候不仅要面对哈吉老头他们,还要应付血庭的人。
自己能偷走一颗血精,其中有很大一部分的原因是占着公爵对自己的信任,奈何自己被血精诱惑犯下大错偷走了血精,辜负了养大自己的老公爵的信任。
只是事到如今,回想过去所做的事也没有意义,既然走错了路,那便一错到底吧!
先把自己复活了再说,其他事情想那么多干嘛,而且,吸血鬼大多不是好人,说不定就会遇上哈吉老头他们,让他们拼个两败俱伤,自己坐收渔翁之力,血庭的人能不能找到这里还是两说呢!这里可是东方国度!千年前孕育出弹珠天神的地方!二十年前自己都是误打误撞才来到这里的,就算能找到,血庭的人想必也没那么快
其实,鬼伯爵只猜对了一半,血庭的人的确没找对地方,但他们找到了西域,而西域和中国的距离并不算远,两国之间也有贸易来往,只要一个契机,血庭的人就可以很快找到鬼伯爵,教会的人自然也不会来的太迟。
那时,将又是一场激烈的战斗。
事不宜迟,开始复活!
鬼伯爵打开酒红色水晶棺,一瞬间,棺内的血精爆发出一股惊人的血气,沿着来时的路口,直冲天际,不过也仅有一瞬。
鬼伯爵顿时放下心来,还好血精的血气不会一直爆发,不然谁都知道这个地方有宝贝,到时候不用血庭的人,哈吉老头和白魔法家族的人都会来,那还怎么复活啊,烦都能烦死。
只不过,此时血精正上方的云也开始聚集起来,方圆数十里乌云密布,阳光不见寸缕,却又不打雷不下雨,似有鬼怪出世。秦岭附近的居民叹为观止,不少居民纷纷下跪,上香摆案,请求神明保佑
与此同时,西域,某个小镇,一间装修精致的屋子里,柔软的棉花床上,一位正在打坐的中年人眼睛豁然睁开,把手伸进怀里,拿出一颗红宝石,只见红宝石红光一闪一闪,想要从中年人的手中挣脱,往北而去。
中年人一身黑色礼服,胸口前系着一个血色的领结,举手抬足间无不显露出一种贵气,显然,中年人定是常年身居高位,才能养出这么一种气质。
金色的发丝,白皙的肤色,高高的鼻梁,俨然是一个正统的欧洲贵族。脸上露出一丝的微笑,如同冬日里出现的暖阳,沁人心脾,不过也只出现了一瞬,中年人便又面无表情,好似千年的寒冰。
“哦?鬼伯爵这个叛徒终于现身了吗?可真让我们好找啊”
中年人捏住想要逃窜的红宝石,喃喃自语,紧接着对着门口叫了一声,“来人”
“大人,请问有何吩咐”门外走进一面目清秀的同样身着黑色礼服的西洋青年,青年见到打坐中的中年人,立刻右手伏在左胸前,右手紧贴裤缝,45度鞠躬,行了一个贵族通用的礼仪。
“召集所有人,准备出发!”
“大人,难道是!!!”青年面露喜色,激动地向眼前的中年人问道,嗓子都有些许破音
“你猜的没错,有鬼伯爵的线索了”
“太好了,鬼伯爵那个叛徒,居然偷走我们血庭这么重要的血精,还残忍地杀害了同族,一定不能让他好过!”
“还愣着干什么?还不快去?”
“额——是,大人,这万事屋还要运营下去吗?”
“当然不需要了,等等,这可以作为我们血庭在这里发展的据点,以后还会有更多,留下10个人吧,其他人随我出发”
“是,大人!”青年领命退下,走出门外
小镇上个月刚开了这家万事屋,宣传可以为小镇上的人提供任何服务,只要你给得起钱,万事屋可以帮你办好任何事情。
普通人可能没什么概念,灰色世界的人则是知道,这个万事屋不简单,万事屋,万事屋,什么叫万事屋,对灰色世界的人来说,就是要钱不要命的一群亡命之徒。
没有说哪些不能做,意思就是全都可以做了?包括暗杀、绑架、买卖情报?
一开始,还没有什么人去这个什么万事屋,后来万事屋找了几个托儿,炒了一下气氛,就开始有人关顾了。
特别是后面一个富得流油的胖子商人临时决定找几个保镖押送货物,不成想幸运值拉满,半路遇到几只恶名远扬的饿狼,本以为这一次自己要死在这里,没想到保镖就出了一个人,七手八脚就把那六头饿狼给收拾了,偏偏其他三个保镖还一副理所当然的表情。
胖子商人回到小镇,这件事就传开了,于是万事屋的名气越来越大,越来越响亮,连隔壁几个镇的人都有所耳闻,纷纷来万事屋委托任务,万事屋的生意一下子火爆了起来。
只是没有人想到,这些高鼻梁、白皮肤的西洋人,都是一群视人类为食物的吸血鬼,若是日后周围的人知道了自己所委托的万事屋是一群吸血鬼开的,不知是何感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