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你的信用输了,什么也比不了这个。”
“是的,我不止一次输掉这个。”
“那是人最宝贵的品格,一生只能输掉一次,输掉了就永远不会再回来。鲍勃,我要告诉你什么叫信用,美国人应该学学这个。我现在去把吉姆弄出来,他不能这样下去。”
“对,你可以带他去中国。”
“是这样,他需要救赎。”
“约翰,”迪伦显得有些无奈,“我让你很不开心,没想到会是这样,很抱歉。你想过没有,如果你这样去警察局,一个英国人,去捞一个美国人,有点不可思议。”
“这个我很清楚。”
“吉姆的行为,根据美国法律,不会有很大麻烦。他的律师或者唱片公司会想办法的。”迪伦见列侬真的想去见莫里森,便劝他。
“你不仅没有信用,还没有同情心。”列侬说。
“你真要带他去中国?”迪伦问。
“是的。”
迪伦沉默了片刻,很肯定地说:“能算上我吗?信用是可以挽回的。”
列侬狐疑地看着迪伦,他真有点不喜欢这个美国人的反复无常了,“我们虽然都讲英语,可我实在听不懂你们美国人的幽默,算了,鲍勃,有吉姆就够了。”
“我没有开玩笑,我决定跟你去中国。”迪伦的语气很坚定,他突然改变主意,是不想加深他们之间的误会,就算这件事来得很突然,他也不至于这么去涮列侬。迪伦刚才大致想了一下,去中国是件很费劲的事情,基本上是天方夜谭,答应他又何妨。当列侬的冲动逐渐冷静下来,他自然会回英国继续录制“披头士”的新专辑。
列侬想了一下,他在琢磨迪伦这句话的真实程度到底有多大。迪伦见列侬还在犹豫,便拍拍列侬的肩膀说:“别犹豫了,就这么定了,我们一起去救吉姆。”
鲍勃·迪伦在警察局交了一笔保释金,吉姆·莫里森自由了。走出警察局之前,警察提醒这个家伙,半年内他必须随时听候警察局的召唤。
莫里森努着嘴唇,用他一贯不屑的表情瞟了一眼警察:“是的,我会搬到你家隔壁住。”
“请你在这里签字。”
迪伦签好字,把保证书交给了警察。
“好了,他可以跟你回家了。”
迪伦带着莫里森从警察局出来,“吉姆,你不该那样玩,抗议美国的方式有很多。”
“这是我喜欢的方式。”
“不要跟这些警察打交道。”
“鲍勃,你为什么要帮我?我正想在里面写几首歌。”
“为了信用,就这么简单。”
“那里面有个家伙,太讨厌了,下次我再见到他,非揍扁他不可,他居然说他的那个家伙比我的大。”
“行了,总有比你大的,现在我就要带你见一个比你大的人,他在等着你呢。”
“鲍勃·迪伦先生!”迪伦听见后面有人喊他。他回头一看,是刚才的那个警察。
“警察先生,你还有什么事情?”
“还需要你配合一下,请在这个地方签上字。”警察说着掏出一个本子。
“啊哈,迈阿密,我喜欢这个城市。”迪伦写上自己的名字。
“我是你的歌迷,谢谢你迪伦先生。”
莫里森挥起拳头装作攻击警察的样子,被迪伦拉开,“我可不想为你第二次交保证金。”
莫里森并没有表现出去中国的愿望,这一点让列侬有些失望。不过列侬认为,摇滚歌星都很自大,同时又很糊涂,很容易受蛊惑,这是他们的优点也是他们的弱点。这段时间,列侬感觉自己跳出了过去的思维,可以更开阔地看待摇滚乐、唱片业,或者曾经他看不明白的世界,一下让他明白很多。
列侬写过几首谈论政治的歌曲,报纸开始议论此事,甚至嘲笑他的幼稚,这让他很快意识到,总写一些男欢女爱的歌曲,可以保住那些单纯的歌迷,但对自己的精神世界没有任何提高。他开始对政治产生兴趣。热爱政治是男人成熟的标志,列侬每次都会这么想,他长大了,该做一些音乐之外的事情,音乐的力量是有限的。
几年前,他在报纸上零星看到中国正在进行一场文化革命,他很好奇,中国是检验自己生命价值的最好舞台。在过去的几年间,“披头士”几乎是在一种紧张和兴奋的状态中度过的,无论走到哪里,他们永远都是最受欢迎的,一成不变的巅峰式生活让他有些厌倦。他发现,人们都是这么愚蠢,随便几首歌曲就可以把世界哄得团团转,他们的需求太低级,太无聊,他不想陪这些人去玩如此低级的游戏了。
最近,他一直在思考人性的问题,是人自身的局限让这个世界变得越来越糟糕,贪婪、欺诈、自私和永无止境的欲望,不断地在他周围发生。他越来越讨厌明星生活。半年前,乐队在讨论下一张唱片的风格时,他突然发觉,保罗·麦卡特尼还沉湎于六七年前的成就中,看上去是那么让人恶心,他一手遮天,想控制住乐队,他简直就是一个小丑。从那一刻,列侬
的内心开始滋生他自己控制不住的东西,如果把这些东西释放出来,他必须离开这支乐队。
列侬很早就认为鲍勃·迪伦是块好料,只是这个家伙有点太随意,太傲慢,他总是喜欢躲在一个什么地方,打打冷枪。他也是个革命家,唱歌对他来说简直是大材小用。他一直希望有机会能和迪伦谈谈他的理想,如果能说动迪伦去中国,加入到那场革命运动中,比在几万人的体育场里挑逗那些无知的歌迷要有意义得多。至于莫里森,列侬认为,革命会让他洗心革面,远离醉生梦死。他现在不得不把自己变成演说家,去说服身边任何一个可以加入到他队伍中的人。
当列侬看到莫里森一手拿着威士忌,一手夹着万宝路,嘴里不时冒出所谓诗歌的那种狗屁东西时,他就恨不得一下把这家伙从这堆烂泥潭里拉出来。莫里森很敏感,他做事从来都是凭直觉,他有诗人气质,但这不够,他可以成为一个英勇的战士,他能做很多事情,用他的才华去开启别人的心灵,岂不更好。
“吉姆,你想过未来的日子怎么度过吗?”
莫里森一直处在半醉状态,“我很小的时候就思考过,要么在舞台上,要么在断头台上,这他妈好像很酷。”
“除此之外呢?”
“没有比这更刺激的事情了。”
“你愿意跟我去中国吗?”
“那里有烈酒、万宝路、大麻吗?”
“一样都没有。”
“那我会死的。”
“吉姆,你该换一种生活方式。”
“善良的人都这样对我说,去他妈的善良。”
“你这样很快会完蛋的。”
“完蛋?我不在乎。我宁愿在烈焰里升腾。”
“你不该这样。”
莫里森噘着嘴,鄙夷地看着列侬:“约翰,你直接说,‘你愿意去中国吗?’我的答案是:不愿意。那里没有我需要的东西。”
列侬有些不耐烦,在这家伙喝得晕头转向的时候跟他讲什么道理?他就是接受,醒来之后也会忘得一干二净,等他清醒的时候再说吧。可他转念一想,这家伙几乎就没有清醒的时候。
“吉姆,你现在最想干的一件事是什么?”
“我要找个姑娘,跟她来一下。”
“还有呢?这个太容易做到了。”
“没了。”
列侬不想强迫莫里森就范,对付他这样的人,要顺着他来。
“吉姆,我们要不要放纵一下自己,在去中国之前,把你想做的操蛋的事情都做完。”
“我一生中惟一做不完的就是那些操蛋的事情。”
“我们像杰克·凯鲁亚克在书里写的那样,横穿美国大陆吧?”
“那是傻子干的事情,庸俗而且无聊。”
“我给你找一百个妞儿,塞进你的卧室。”
“啊,这是个好主意。”
“我给你做个广告,广告词这样写:摇滚歌手吉姆·莫里森需要一百个妞儿跟他做爱。”
列侬一边说一边环顾四周,希望能找到一本类似《花花公子》《皮条客》之类的杂志。
“你们怎么连《花花公子》都没有?”
莫里森欠了欠身,“我这里只有一份报纸。”说着把报纸扔了过去。列侬拿起报纸,翻找着广告版面。莫里森仰在沙发上,一边喝酒一边说:“广告上一定要写清楚,二十岁以下的女孩。”
列侬很认真地看着报纸,没有搭理莫里森。
“对,还要加上:每个人都有高超的口活功夫,这个很重要,我喜欢。”
“吉姆,你看,”列侬把报纸举起来,“我改变主意了。”
报纸上有一张大照片,旁边巨大的标题:《亨德里克斯压轴伍德斯托克》。
“我们去伍德斯托克,这是最好的主意,报纸上说可能有五万人参加这场音乐节。我们去狂欢一下。”
“你这个骗子!我以为你真的要帮我,我不会去的。”
“鲍勃,你觉得这主意如何?”
一直在旁边发呆的迪伦轻轻摇了摇头,他反应很冷淡,这次音乐节跟他从始至终没什么关系,他也不想以观众身份在那么多人面前曝光,“约翰,吉姆这种烂人你是满足不了的,还不如现在直接把他塞进去中国的飞机里。”
“这是我最后一次感受摇滚乐,我们都放纵一次,然后把它忘掉,在中国,没有摇滚乐,可能连电都没有。怎么样,最后的疯狂。”列侬反倒来了情绪。
莫里森和迪伦没有任何反应。
这时,房间里的电话响了。莫里森懒洋洋地抬起身子,抓起电话:“嗨。”
“吉姆?我是詹尼斯。”
“哦,胖妞儿,你在干吗呢?”
“我在伍德斯托克。”
“怎么又是伍德斯托克?刚才还在说这个。”
“你知道吗?它免费了,什么人都可以来看,全都是人。”
“我没兴趣。”
“你会有兴趣的,到处都是妞儿,随便做爱。”
“听上去倒是很美国。”
“音乐很棒,明天我唱。”
列侬忍不住了,“谁在伍德斯托克?”
莫里森捂住电话,对列侬说:“詹尼斯那个胖妞儿。”然后他松开手对着电话说:“我们在讨论更重要的事情,去中国。”
“‘大门’去中国演出?”
“是约翰·列侬出的坏主意,还有鲍勃·迪伦。”
“那你们更应该过来,很多人都希望鲍勃登场呢。”
“那个家伙才不愿为观众免费表演呢。”
莫里森放下电话,对列侬说:“詹尼斯希望我们去伍德斯托克,她说那里有很多妞儿。”
“看来你动心了?”
莫里森语气略显失望,但又抑制不住给自己找了一个台阶:“你没有更好的放纵方式,伍德斯托克也还凑合。”
“鲍勃,现在是二比一,怎么样?”列侬问迪伦。
虽然迪伦不是很情愿,但还是跟着他们去了伍德斯托克。列侬认定这是他今生最后一次感受摇滚乐了,他心里早已给自己断了后路,在未来的岁月里,他走向的是比伍德斯托克更大更辉煌的场面,人们比看摇滚演出还要疯狂,还要群情激昂,那是洗礼。
三个人立刻从迈阿密飞往纽约,到了纽约,他们租了一辆车,直奔伍德斯托克。在接近伍德斯托克的时候,车走不动了。他们得知这次音乐节有五十万人参加,通往伍德斯托克的道路全都堵住了。
“我们怎么进去?”莫里森问。
“爬进去。”列侬说。
演出已经开始,迪伦想打退堂鼓,三个人只好找一个地方住下,迪伦担心的是会遇到什么人的纠缠,对继续前进一直不积极。一路上列侬和迪伦因为这个没少拌嘴,列侬想在迪伦和莫里森之间寻求一种平衡,尽量让两个人都开心一点。
莫里森比较烦,“你们总是没完没了,这点事儿说了一路,我出去买包烟。”说完,他推门出去了。来到街上,莫里森四处寻找,希望能找到卖香烟的商店。但是这地方有些荒凉,找了半天他也没找到。
“嗨,吉姆,你怎么在这里?”
“詹尼斯?”莫里森回头,见詹尼斯·乔普林坐在一辆车上,“我们来看音乐节。”
“我昨天都唱完了。”
“到处都在堵车,根本进不去。”
“我能出来就能进去,上车。”
“等等,还有两个讨厌的家伙。你有烟吗?”
乔普林从车上扔下一包烟,莫里森接住,晃了一下,“我马上回来。”
三个人上了乔普林的车,向伍德斯托克驶去。天色渐渐暗下来,可是他们还没有看到伍德斯托克的影子。
“我们必须在这里停下来。”乔普林说,“再往前车没法走了。”
“难道我们走过去?”莫里森问。
“只能这样,前面全是小路。”
车抛了锚,四个人只能徒步前行。走到一片树林前,迪伦停住,回头对列侬说:“我们进去后就会迷路。约翰,我们这时候应该坐在去中国的飞机上对不?”
“你们为什么去中国?”乔普林很好奇。
“革命。”列侬说。
“我也可以去吗?”乔普林问。
“去革命?你去那里会掀起性革命。”莫里森假装很严肃地说,“他们会把你抓起来,关到一个没有男人的地方。”
“我刚刚把乐队解散,他们太烂了。也许在中国我能找到新的音乐灵感。”
四个人继续往前走,进了一片树林,天黑下来了,根本没有路,也没有人。他们在里面像绕迷宫一样绕来绕去。迪伦又抱怨:“你们没有常识,晚上不能在树林里面走。”
“这不是亚马逊,我们马上就走出去了。”列侬说。
莫里森不干了,“约翰,这就叫最后的疯狂?”
“我看这也够疯狂的了,像关进瓶子里的苍蝇。”迪伦说。
“约翰,你欠我一件疯狂的事儿。”
迪伦靠在一棵树上不动,“吉姆,那些妞儿早就回家了,给你留下的是空荡荡的帐篷和用过的避孕套。”
列侬也有些犹豫,他不过是想满足一下莫里森的好奇心而已,现在看来这件事做得确实有些多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