寓言
她经常听见草原上骑马而来的阿爸丹珠不停地感叹:“他手心里长出的格桑梅朵,比我这辈子见过的任何花儿都要鲜艳。”“谁的手心里长出了格桑梅朵?”她惊讶地问道。“就是亚嘎老师啊。”“你怎么知道他手心里长出了格桑梅朵?”“我梦见的。”阿爸丹珠说,“每天晚上,我都梦见他手心里长出一株
格桑梅朵。”后来,她也经常梦见他,梦见他的手心里长出了一株株娇艳的格桑梅朵。她梦见他活着。在她的梦里,他是个写小说的人。
听到一阵急遽的马蹄声,你打开尘封已久的窗子朝外面望去,发现那年五月盛极一时的格桑梅朵已经枯萎。为你送来糌粑的阿爸丹珠摇头叹息:
“唉,草原变得跟你的生活一样平淡无奇。”你冲他笑了笑,表示认可。
“但我梦见你的手心里长出了一株格桑梅朵。”阿爸丹珠像谈论他的枣红马生驹子一样喜悦地说,“一株格桑梅朵,长着八个花瓣,比我这辈子见过的任何花儿都要鲜艳。”
阿爸丹珠骑着马渐行渐远,一阵又一阵的风接连不断地送来他嘴里遗落的呢喃:“格桑梅朵……格桑梅朵……”
你关上窗子,回味着阿爸丹珠的那句玩笑话:“草原变得跟你的生活一样平淡无奇。”你承认,你的生活确实平淡无奇,尽管你知道自己的脑海里从未有过片刻的宁静,想像力的狂风暴雨掀起的滔天巨浪几乎要
撞破你的大脑。如果你不能像个草原骑手及时勒马一样约束自己的想像力,你相信那狂暴的想像力会在戈麦高地引起一场谁也找不到原因的飓风。作为一个写小说的人,你整天躲在小木屋里用一百零一种语言写作一部永远找不到结尾的小说。那部名叫《歌》的小说,将耗尽你的余生。其实,在二十岁之前,你并不是一个写小说的人,而是一名来自城市的志愿者。你来到戈麦高地,负责教育三十个牧民的孩子。随着年龄的增长,你那教育的热情像风中的灯盏一样,逐渐熄灭,因为教育的结果并不尽如人意。那些受过你的教育从而走出戈麦高地的孩子要么成了金矿老板,要么就是县城各级政府部门的贪官。
戈麦高地上的人们一如既往,在缺医少药艰苦贫穷的环境下生活。如果说他们对生活仍然抱有幻想的话,那是因为信仰的力量。很久以前,印南寺的喇嘛昂翁彭措就告诉他们说:
“这一世的苦难是上一世的孽业,忍耐吧,下一辈子你会转生为一个富人。”
于是,人们心甘情愿地供奉着喇嘛昂翁彭措,把积攒了许多年的钱裹在哈达中毕恭毕敬地献给他。光棍汉扎西尼玛在金矿上淘金时,把一块鸡蛋大的金子塞进屁眼里,然后翻山越岭走了三天三夜才摆脱十条狼狗的追捕。从那以后,那该死的痔疮就像一个臭婆娘一样跟定了他。为了能见到喇嘛昂翁彭措并接受他的摩顶祝福,光棍汉扎西尼玛的阿妈把这块鸡蛋大的金子献给了喇嘛昂翁彭措。据说,见到喇嘛昂翁彭措一面,七世不会堕入恶道。本来,光棍汉扎西尼玛想用那块金子带着阿妈到大城市的医院里给她的眼睛做一个白内障切除手术。后来,人们看见喇嘛昂翁彭措粗壮的脖子上挂着一块明晃晃的金子,像是他嘴里刚刚吐
出的一枚金蛋。
人们都说,喇嘛昂翁彭措的精舍里堆满了金银财宝。草原上最凶残的强盗头目扎巴多吉——有时候人们叫他灰狼扎巴多吉——被这个传说吸引而来。虽然他从小就被告知,盗窃喇嘛财物,死后必下地狱,而且七世不得转世为人,但他还是忍不住本性的贪婪,抢劫了喇嘛昂翁彭措的精舍,结果却一无所获。
老猎人察绒喜欢在无所事事的时候,计算一些莫名其妙的时间。他能算出戈麦高地上一个人死后,另一个人的死亡时间。他说死亡是一种有规律可循的周期性事件。他还算出,那个志愿者到戈麦高地的那一年,离喇嘛昂翁彭措的出走刚好十年零二十一天。十年前那个大雪飞扬的下午,十六岁的喇嘛昂翁彭措在讲经说法的宗教集会上,当着僧俗两众的面说:
“我阿妈在临盆前的最后一个月,总是闻到格桑梅朵的香味。那格桑梅朵的香味无始无终,绵绵不绝。我阿妈就去牧场上向每一个骑马路过的人打听,问他们是否和她一样,整日被那格桑梅朵的香味侵扰得无法入睡。牧场上骑马路过的人回答说,他们并没有闻到格桑梅朵的香味,相反,倒是从早到晚漫山遍野的海螺声吵得他们心烦意乱。”
这么多年过去了,关于喇嘛昂翁彭措的传奇故事人们一直在津津乐道。光棍汉扎西尼玛经常顾不上擦去鼻孔边的黄色鼻烟,煞有介事地向人们讲述喇嘛昂翁彭措背着金银财宝在大城市里花天酒地的生活。
他很认真地说:“喇嘛昂翁彭措和一千零一个女人做那种肮脏的事情,结果把他裆里的那玩意儿给烂掉了。他的金银财宝就是为了给他安装一个新的那玩意儿才花光的,听说那新的玩意儿得从美国进口。我还听说,用买那新玩意儿的钱可以买得下一个非洲的国家。”
酒鬼边巴茨仁对光棍汉扎西尼玛的说法嗤之以鼻,他有根有据地说:
“一个叫‘骆驼鱼’的汉族女人私下里跟我说,大城市那些有钱的女
人都想跟随喇嘛昂翁彭措学习密宗最高深的法门——男女双修。她们认为跟一个转世喇嘛上了床,就能延年益寿,长生不老,而且还能脱离六道轮回。不过,她们跟喇嘛昂翁彭措上完床以后,发现床上铺满了金银财宝,于是就乘着喇嘛昂翁彭措打呼噜的时候,偷走了那些金银财宝。‘骆驼鱼’就是这些女人中的一个。她从此有了钱,以前啊,她只是个贫
穷的艺术家。”
你企图揭露宗教的欺骗和牧民的迷信,向你的学生及其家长讲授科学和知识,以击碎遍地流衍的谣传,但你最终还是抵挡不住宗教势力的进攻。喇嘛们诅咒说,你是一个应该被打入十八层地狱的魔鬼,因为你诋毁了佛教的纯洁。而牧民们则对着你破口谩骂,说你在蓄意破坏他们对佛教的虔诚。于是,你成为一个失败者,一个贫穷潦倒的异乡人,依靠老牧民阿爸丹珠的施舍,就着一点酥油茶和糌粑躲在小木屋里写小说。你那苦心孤诣建设而成的美丽校园逐渐荒芜,因为再也没有人把他们的孩子送来上学了。老牧民阿爸丹珠是戈麦高地上惟一一个不受偏见影响而纯粹出自本性的善良来怜悯你的人。你无所事事,只好闭门不出,用一百零一种语言写作一部永难结尾的长篇小说来度过漫长而虚无的岁月。有时候,你也会做一些翻译工作聊以消遣。你把《史记》译成藏语,又把藏族史诗《格萨尔王》译成汉语。当然,这样的翻译工作对你而言纯粹是一种文字游戏。倾注你毕生心血的,还是你的小说《歌》。
在你的小说中,主人公昂翁彭措本来是一位出家修行的喇嘛,但却经不住繁华俗世和文工团女演员卓玛的引诱,还俗后到了县城。昂翁彭措脖子上挂着的那颗金蛋被卓玛拿去,让一个来自南方的首饰匠人做成了一对脚铃、一对手镯、一对戒指和一对耳环。卓玛让首饰匠人把剩下的金子包在她的两颗虎牙上,钉在她的肚脐眼上。很快,昂翁彭措从寺院里带出来的钱财就被她花得一干二净。他不得不去蓝马歌舞厅做了一名歌手,靠每天晚上的演出所得养活自己和卓玛。等他掌握了一口流利的汉语,他便把自己打扮成一个汉人的样子,经常去汉人的城市旅行。卓玛却被一个六十多岁的美国佬拐跑了。后来,昂翁彭措回到戈麦高地,倾尽积蓄,建了一所草原小学。教学之余,他用一百零一种语言开始写作一部名叫《歌》的自传体长篇小说。在生命行将结束时,他躺在床上,背靠一个鼓鼓囊囊的牛皮马褡,手握一支钢笔,仍在苦苦思索,为无法找到的小说结尾而伤心不已。在他屈起的膝盖上摊着一张蓝色的稿纸,那些由病弱的右手写在纸上的文字在窃窃私语。它们用小孩子般调皮却又像成人一样暗含嘲讽的眼神打量着形容憔悴的小说家昂翁彭措。
昂翁彭措拼尽全力,在纸上写下最后一行字:
“这时,死神在天空中敲响了招魂的钟声……”
钟声响了三次。你不知道这钟声来自哪里,且又为谁而鸣。
第一次,钟声击穿了阻隔阴阳两界的尘埃。
第二次,钟声击垮了那间年深日久的小木屋。你还没有来得及呼喊,一根松木檩子就砸中了你的脑袋。你昏厥在地。
第三次响起的钟声像一道闪电,烧灼了你的皮肤,在你头顶的百会穴上烫出一个中指粗的洞。
一年中的第一场雪寂然飘临大地。酒鬼边巴茨仁正头顶白雪,握着二尺五寸长的刀子,插进猪脖子下的咽喉。那把刀子从猪的咽喉一直向前,直到刺入心脏才停止了运动。边巴茨仁是个汉人,他原来的名字已经被人忘记。寡妇央金玛在县城的建筑工地上打工时不费吹灰之力就把他勾引到色曲河边的草地上。那晚月光皎洁。寡妇央金玛让三岁的女儿站在树林外面把风,而她则用门板一样结实的身体把弱不禁风的边巴茨仁压倒在狼毒草的花丛里。边巴茨仁被央金玛那一对山丘般的乳房压得几乎窒息。经过一番挣扎,边巴茨仁从央金玛的乳峰中间探出汗涔涔的脑袋,央求道:
“请把我带到草原上去吧,要不然,我会被爱情的火焰活活烧死。”
就这样,酒鬼边巴茨仁成了戈麦高地上的一名屠夫。那些信仰佛教的草原牧民正求之不得呢,因为拒绝杀生的草原牧民多少年来都找不到一个本地屠夫,而牧民们没有一个人愿意为杀生而遭受报应。以前,每次宰牲,牧民们都不得不花钱请县城的汉人屠夫来。酒鬼边巴茨仁跟随央金玛到了戈麦高地,为了谋生,他操起刀子,做起了宰牲的营生。虽然他的身体条件并不允许他从事这一职业,但戈麦高地上有的是常年吃肉而膀大腰圆的汉子,他们愿意帮助酒鬼边巴茨仁,只要刀子不是操在他们的手中。
第三次响起的钟声回音振荡。酒鬼边巴茨仁全神贯注于杀死这头肥硕得像只牛犊似的猪而没有听见天空中传来的任何声响。他总是这样,一年前,他在杀牛时,由于太过专注,一颗自天而降的陨石差点将他砸死。
村长三郎瑙乳抓着猪耳朵,用他的右膝压着猪头。光棍汉扎西尼玛左手抓着猪尾巴,右手按着猪肚子。猎人察绒一边打着饱嗝,嘴里冒出酥油茶的味道,一边端着脸盆蹲在猪脖子下等着盛血。猪的四蹄被绳子捆着,但仍然在乱蹬,因为剧烈的疼痛像是安装在它体内的一台蒸汽机。为了不被猪的四蹄蹬伤自己,酒鬼边巴茨仁躲在猪脑袋后面,另外两个人则躲在猪的脊背后面,只有光棍汉扎西尼玛面对着猪脖子下鲜血流淌的伤口发呆,回想着昨晚那个奇怪的梦。昨天晚上,严格说是凌晨三点,他梦见多年不见的喇嘛昂翁彭措手心里长出了一枝格桑梅朵。
垂死挣扎的猪一蹄子蹬在光棍汉扎西尼玛的脸上,留下了一个永难抹去的猪蹄印。这时候,脸上的疼痛把半梦半醒的光棍汉扎西尼玛唤醒了。他听见天空中余音缭绕的钟声,示意酒鬼边巴茨仁从杀猪的紧张状态中放松下来。四个人侧着耳朵聆听着逐渐消逝的钟声。四双眼睛在天空中搜索着蛛丝马迹。他们一无所见,因为沉重的雪很快就堆满了他们的眼眶。如果不是一缕风吹去他们眼中的雪,估计他们不会看到那间小木屋正在倒塌。
酒鬼边巴茨仁最先反应过来,他扔下手中的刀子,向着小木屋奔跑过去。
你丢弃了皮骨肉,从百会穴的那个小孔里像只蜜蜂似的钻了出来,接着双脚一蹬,腾空而起,看到了酒鬼边巴茨仁快速移动的罗圈腿以及另外三个人的罗圈腿。你还看见躺在石板上的猪翻动着大而愚蠢的眼睛,凝视了一会儿脖子底下殷红的血,好像不相信那血就是从自己的身体里流出来似的。它发现身边的人全都跑开了,就摇摇晃晃地站起来,
蹬掉腿上的绳索,向高处走去。它的身体如此轻盈,仿佛血流尽以后它就变成了一只鸽子。
你也是如此轻盈,轻得像一枝迁徙途中的大雁遗弃在天空中的羽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