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说封城已经懒到了懒得说话的地步,但是由于他在运动场上过于矫健耀眼的身姿,还是吸引了不少女孩子前仆后继。可惜大家都无可避免的怀着一颗少女粉红色的心而来,带着破碎的还流着黑脓的心而去,临走还不忘咒骂几声封城,只因为他着实太过气人了。
那时候我和曹语心普遍认为,杀孽太重了。倒在叶流连草裙下的姑娘就成群结队了,偏偏封城还是个闷骚但招风的主儿,再加上阳光的简寒。花开的过于灿烂了。我俩深刻的觉得,以我俩为原型的小纸人在私底下广为流传,本着我中华的传统习俗,在清明前后销路很好。
叶慕戎又给了封城一巴掌,“听说你小子终于被人成功拿下了?”
封城侧头想了想,“哦。”
“男的女的?”
我缓慢的看了看叶慕戎,心里流下一滴汗。这不是找揍吗?
好在封城可能懒得揍他,又想了想说:“女的。”
“谁家姑娘这么……”我本来想说谁家姑娘这么倒霉的,叶慕戎突然捏了我一下,“这么厉害?”
“学妹。”
八卦到这个地步已经是极限了,再问下去,封城大概觉得回答起来得说太多字了,就都以“嗯”和“哦”代替了。
傍晚时分,天边一抹橙红褪尽,黑幕一般的苍穹拉开帷幕。华灯初上,缤纷色彩装点了夜色。东京的夜晚向来热闹喧嚣,白日里工整职业装包裹下的躯体,借着夜色的遮挡,开始了无所顾忌的宣泄。从机场一路向市区开去,低矮的独栋房屋,青色的砖瓦墙壁渐渐被拥有大片玻璃幕墙的高层建筑取代。灯光的色彩也更加的多种多样,巨大的彩色广告招牌比比皆是,闪耀的霓虹灯和各式彩灯如花饰般绚丽耀目。
这便是,东京。这座全世界人口密度最大的现代化都市,处处充斥着拥挤的迹象,却是仅仅有序的,以一种可以称为东京特色的生活轨迹,一天天,一年年的走下去。白日的井然、严肃甚至刻板,夜晚的酒精、喧闹甚至放纵。我时常在想,东京人为什么会有如此这般截然迥异的两种脸谱呢?
开到市区的时候正巧赶上上下班的高峰时间,车一路走走停停,移动缓慢。
因为睡觉错过了飞机餐的时间,一下飞机又上了车,加上吃了叶慕戎给的两块巧克力,我渴了。
早在半个小时前,我就把封城的车打量了个仔细,符合懒人风格,除了车本身有的零件之外,就后座上多出来两个靠垫,其余别无他物。
叶慕戎身子往前,“喂,哥们儿,你车上有喝的吗?”
“没有。”
“前面路口你找地停一停吧。”
“没地儿。”
“那也停!”
“哦。”
车停了,叶慕戎下车快步走向不远处的便利店。一会功夫就拎着个袋子走了出来。
封城说:“阿紫,这小子对你一向不错。”
我太感动了。因为封城居然主动的对我说了一个长句子。这种惊奇惊喜到让我忽略了他的话本身的意思。
叶慕戎一身休闲的装扮,外面穿着墨绿色的棉衣,褪去了西装革履的那种商人气息,俊朗的容颜,欣长的身材,像是漫画里走出来的男主人公一般。他坐进车里,递给我一瓶热的午后红茶和一个金枪鱼三明治。然后自己撕开一个三明治,吃了起来。
我手握着午后红茶和三明治,突然觉得时间似乎和我开了个玩笑,我以为的四年光阴匆匆其实不是真的,我和身边的这个人好似从未分别,以至于小到吃喝的喜好,他都清楚的记得。
见我不吃,叶慕戎顿了一下,问:“怎么,你口味变了?”
我摇头,撕开了包装,咬了一大口。
光阴还是流走过的。改变不一定是彻头彻尾,永恒的变化中总是有些没有改变的东西。比如封城的懒,多年不变。也比如他们男人之间的哥们情意,不需要太多的言语,多半就是在沉默中交流的。
而叶慕戎和封城的交情,已经到了不需要礼貌的地步了。我见他只买了两瓶水,封城开了近两个小时的车,也是没喝一口水,问道:“你怎么没给封城买瓶水?”
“他懒得喝。”
封城回身给了叶慕戎一巴掌,夺过他手里的水,大口的喝了起来。还不忘挑衅的扔给叶慕戎一个眼神。
叶慕戎立马跳起来去夺瓶子,封城在开车有所顾忌,多半也是因为懒得争抢,瓶子很快回到了叶慕戎的手中。都是快要奔三十的人了,竟然如抢到了糖果的孩子般开心的笑了。
多年前,那一个个阳光灿烂的午后,篮球场上,那三个出色的男生也曾为了争抢一瓶水而大打出手,肆意的挥洒汗水。然后一同仰面躺在地上,四仰八叉的。
又开了约莫半个多小时,总算是到了酒店,checkin之后,我只想把自己扔进浴缸里痛痛快快的泡个热水澡。
叶慕戎说:“和封城一起吃个饭?”
我摇头,“你们俩去吧,我想歇会。”
“好。饿了的话打电话叫餐哈。”
封城揽着叶慕戎的肩膀,一边带他走一边说:“走!你太啰嗦了,跟个娘们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