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一个朋友多一条路,多一个冤家多一堵墙。”—题记谚语
前文提到,本莫有了个哥们儿叫做玛修,长得贼好看。当然,有哥们儿就有敌人,今天让我和诸位读者聊聊我最恨又最爱、最大又最小、最容易又最难铲除的“该死”的“敌人”—“亚瑟王”!
说到亚瑟王,你们会想到啥?我给大家脑补一下三个网友的评论:
网友A:是fgo!
网友B:是贝克汉姆!
网友C:是阿尔托莉雅!
nonono,今天我们要讲的既不是贝克汉姆,也不是那款毁历史手游fate,更不是那个阿尔托莉雅,而是—
亚瑟王的转世体—闫思成,“学名”闫思亚瑟。
至于为什么我讨厌亚瑟王,这会在两个事中讲到。最开始恨亚瑟王嘛,是在三年级下学期一个阳光明媚的星期六下午。
那天,我们拉赫玛尼诺夫班中间休息,打算好好放松一下。怎么放松呢?光坐着吧,太无聊了;玩手机吧,又不好意思和爸妈要;出去到外面玩吧(幽兰韵远注:此时是夏天),又有可能会碰上危险。怎么办呢?众拉赫玛尼诺夫班成员“苦思冥想”。最后,还是短短几次课就得到了“人心”的我提出了建议:我们玩斗**,怎么样?
众位拉赫玛尼诺夫班的成员都高举愿意的意见。
那,肯定会有好奇的萌新问:幽兰姐,怎么玩儿啊?
好吧好吧,看在我们同是小学生的份上,本莫为你们奉上“斗鸡”游戏玩法,望查收哦~~
准备物品:几个小伙伴
⑴先做好左右手抓住左小腿(或右小腿,注意一定要和小伙伴们一致,当然不一致也行,但是这种玩法不适合萌新玩家)。
⑵有粉笔的话(什么颜色都行),那就花几个格子(最好是长方形或者是正方形)。
⑶必须要用那条左右手同时抓住的腿的小腿去撞击小伙伴们的那条腿。注:撞的那条左右手同时抓住的腿触地就输(或者是,被撞出格子)。
哎呀呀……跑题了,还是回到正题吧。
我因为之前在杂志上看到了这种游戏的玩法,玩起来可谓是得心应手啊,不一会儿就把“玛修”、“高文”等等小萌新玩家给“第一滴血”或者是“二杀”了。
我本以为我能“CARRY”全场,哪晓得“前兰斯洛特”(王艺凝)也能玩的这么好!“好吧好吧,我跟你拼了!”本莫在心里高喊着。于是本莫与“前兰斯洛特”开启了“剑栏之战”*模式,也就是“你死我活”模式。
我狠狠的一撞,本以为“前兰斯洛特”会倒下(Game over),但是“前兰斯洛特”不是一块好啃的骨头,而是一块硬骨头,于是我们开启了“拉锯战”模式。你来我走,你走我来……之后,“前兰斯洛特”忍无可忍了,猛地撞向我—啪!我输了。
这一跤摔得真不轻呐!我坐在地上,眼里渐渐积满了泪水。之后,“圆桌骑士”走了过来:“你没事吧?”
“我,我再也不玩斗鸡了!”我痛极了,伤心又愤怒的大喊道。
“哟哟,再也不玩斗鸡的人!”听听,就这风凉话,只有“亚瑟王”能说得出来!各位萌新们,换做你们,你们也会很生气吧?
从此,我们有了一个“不共戴天”的“敌人”—“亚瑟王”。
最后跟大家分享一下一条谚语吧~
“不是所有的我方成员都是朋友,也不是所有的对手都是敌人。”
好啦,各位萌新和大神们,第四章就到这里,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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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瑟王和莫德雷德的决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