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守的带领下,一行人来到了一个看守严密的单人牢房内,王廷对着里面的犯人喊了起来:“67号,有人来看你了,出列。”
说完,王廷就对着牢门上的指纹检测器忙活起来,验完指纹还不算玩,还要验瞳孔。
看的旁边的肖振成等人直咂舌,这得什么样的犯人才能关到这里面,就这措施这辈子都甭想出来了。
一下子,众人对犯人的身份好奇起来,都向牢房内的犯人看去。
那个犯人一直低着头背对着他们,从背面看过去肩膀狠阔,一看就知道这个人身材很魁梧。
听到王廷喊话后,来人慢慢转过头来,首先见到的是凌厉的目光,下巴上满是唏嘘的胡子茬,上嘴唇明显翘起,衬托出一个愤怒的表情,再加上他那一头浓密的头发和浑圆的脸庞,很有一种不怒自威的表情。
他慢慢站起身,走到监狱门口,因为角度关系,他应该看不到藏在一边的沈峰,但是他还是直直地看向站在一侧的沈峰,好像那些砖壁挡不住他的目光一样。
接着,他大喊起来,声音浑厚有力:“沈峰,你这个狗杂种,我能看到你,你知道我能看到你,你还敢来?你让我过了两年零六天的暗无天日的生活,这个仇我一定会报的,你知道我能做到的。”
旁边的肖振成他们不由得为这个犯人的胆大包天所咂舌,这种情况下还敢出言威胁沈峰。
肖振成不由低声问道:“这个人犯了什么罪?威胁国家安全?******?屠杀平民还是意图颠覆政府?”
沈峰耸了耸肩,用满不在乎的语气说道:“没那么严重,不过是小偷小摸而已。”
肖振成他们都用难以置信的目光看着沈峰,像是再看一个疯子。
这时候,王廷已经押着犯人过来了,听了他们的对话说道:“这个鱼霸天还真没犯什么重罪,就是偷了点东西。不过,不知道怎么得罪了沈大神探,被判了二十年,还被押送到这里看管。要不是沈公子面子大,他这号的还真不够资格关我们这。对了,我们这是没有提前出狱这一说的。”
众人倒抽一口凉气,在看沈峰的目光已经变了,就像看一个恶魔一样,里面有畏惧和害怕,看哪个鱼霸天则是同情和无语了。
就因为小偷小摸而被关到这个集中营一样的地方,这位实在太倒霉了。
一下子,肖振成他们心里有点赞同“为人不识沈公子,便称英雄也枉然”这句话,就看他的手段,能在这位手底下逃出来的确实应该算英雄了。
而那个鱼霸天一定死瞪着沈峰没有说话,眼神中丝毫不加掩饰赤裸裸的仇恨。
这时,大家才注意这个犯人双手和双脚上都有着特这的镣铐,看起来像是石头做的,估计是为了防止犯人打开而特别定做的。
注意到大家的目光,沈峰得意地说道:“没错,这是我的经典之作,专门为他准备的。怎么样小鱼戴着还合适吧?”
鱼霸天哼了一声,没有说话。
沈峰耸了耸肩,全不把对方对他不待见的态度放在心上,慢悠悠地开口了:“你大概猜到我找你肯定是有目的的。我也不废话,你要能配合我破案,我就能把你弄出去,你看怎么样?”
鱼霸天身体一抖,惊呼道:“真的?”
看来这个地方实在很可怕,本来还对什么都是一副无动于衷的样子,一听能出去,立即急了。
沈峰非常肯定地说道:“当然。我沈峰从来是说一不二,而且你知道我有这个本事把你弄出去。”
鱼霸天眼睛不断地闪烁着,眼皮也抖个不停,连带着面部表情不断地变化,然后内心的思想斗争很激烈,最终他还是无法抗拒能够出去的诱惑,就算在被坑也认了。
因此,他平静下来,答应了沈峰的提议,末了还好奇地问了一句:“你不怕把我放出去报复你?”
沈峰微微一笑,很有自信地说道:“我既然能抓住你一次,就能抓住你第二次。再说,我孤家寡人可不怕你报复。”
肖振成心里嘀咕了一句道:“这个沈峰可真不地道,十句话没有一句话是真的。就算他是神探,也没办法提前释放已经判刑的犯人,除非重新立案,推翻原判。不过,那个判决是他沈大公子一手促成的,以他这么好面子,我看这小子够呛会兑现诺言。再说,他那是孤家寡人,听说光情人就有三五个。”
可怜的鱼霸天根本就没想到他的对手如此的狡猾和奸诈,他本来这么一问其实是想看看沈峰的反应,如果他毫不在乎他的报复或者扯些没用的,那么就说明他根本就没想过要放他出去。
不过,他见对方胸有成竹的样子,显然一早就考虑过这个问题,不像是临时想起来敷衍他的,因此,内心相信沈峰会遵守承诺的比例大大增加,心情也好了许多,虽然还是有忐忑和紧张。
上车前的一瞬间,鱼霸天犹豫了下,估摸了下双方实力,又看了看自己手上的镣铐,还是放弃了逃走的想法。
上车坐定后,鱼霸天就问起来:“说吧,找我有什么事?不过,你知道我的极限在那里,超出我的能力范围之外的就没办法了。”
沈峰笑了起来,说道:“那当然,我对你可是很了解的,不然我为什么不给你解开这个镣铐。”
然后,沈峰转过头对肖振成他们说道:“你们知道这位鱼霸天是怎么引起我的注意的吗?”
这话一说,立即让肖振成他们大感兴趣,实在想不出这个看起来很普通的鱼霸天有什么值得沈峰重视的。
看着,鱼霸天哀怨的眼神和肖振成他们眼中熊熊燃烧的八卦之火,沈峰满意地点了点头,也不再卖关子将那件案子的始末讲了出来。
那是两年前的夏天,当时一个案子引起了沈峰的好奇,是一起很普通的案子,盗窃案。
本来这样的案子在警局里都是仍在那,基本上没人会花费时间和精力在这上面,因为户主自己都不放在心上,不过是丢失了一小笔现金罢了。
这样的案子每年发生不知道多少,要是警察都去管,累死也破不完,而且能够犯案的人太多了,根本没有好的切入点。
按理说,这样的案子沈峰是看都不会看,不过,他那段时间恰好无聊,手中一直没有有意思的案子,这才翻看起各警局的档案。
这个案子唯一让沈峰感兴趣的就是,证人和失主各执其词。
失主声称罪犯是趁他不注意偷偷溜进房间然后偷走了他的钱包。
而他的邻居却说,他一直在修剪草坪,那段时间根本没人经过,他没看到有人进入失主家里。
当时负责问口供的警员对这类事司空见惯,下意识地归结为他的邻居是没有看到,他只是自以为他一直注意着,这才确定没人进入失主家。
那些办案老手都明白,人的记忆其实是很不可靠的,存在很多和事实不符甚至相反的地方,主管的诱导性更是能够篡改某些细节。
因此,他的邻居以为他没看到,越回忆大脑就会越自动地补充一些不存在的细节来证明这一点,这也就是说为什么有些事信则灵。
有时候你看到了,并不是你真的看到了,而是你自己以为你真的看到了。
本来这案子到这就完了,因为没有目击者,没有重要线索,要想在一个偌大的城市抓住一个小偷那完全是大海捞针。
不过,有个年轻的警察大概不信邪,又去详细询问了那个证人,结果还是一无所获。
最让沈峰感到好奇的是,虽然两人对于是否有人进入失主房间是持相反的看法,但是失主当时在房里的,而钱包丢失的时候他正在洗澡,等他洗完十分钟后,钱包就没了。
能进入他房间的只有门和窗户,他的邻居当时所在的草坪能看到这两个地方,而且他的口供中也证明那十分钟他的邻居确实一直在现场。
沈峰不由得对这案子好奇起来,因为不论他的邻居是否看到那个罪犯,他当时确实在那,如果他是那个小偷怎么会选择光天化日之下,又有目击者的情况下实施偷盗行为。
后来,沈峰专门找那个年轻警察问了,证明失主没有谎报假案,那个邻居也不是小偷的同伙,那么这件事就有意思了。
那个年轻警察甚至还找到了失主的钱包,是在离失主住所不远处的地方找到的,钱包上也没有指纹,就算有也没法比对。
当时,沈峰直觉这个案子不简单,因为假设那邻居没说谎,他确实没看到有人进入失主房间,那么小偷是怎么实施盗窃呢?
一下子沈峰陷入深深的思索中。
他翻来覆去的想了十几个可能,都一一排除了,有些虽然靠谱可是不划算,因为小偷不过偷了几百块而已。
他一定拥有某些能够廉价进出失主房间的办法。
问题是这到底是什么,这个问题难住了沈峰很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