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爱情可以当饭吃2
我把高中时的爱和被爱都归类于太年轻,牵着手逛公园就是厮守,我狂妄地认为爱情应该更轰轰烈烈,应该你争我抢,应该寻死逆活,那才没有遗憾。所有拿到大学通知书的二十岁少女,都会幻想在树阴下拥抱自己所谓的爱情,期盼找到电视剧里的王子,还有那虚幻的真爱。我也如此,想最后狠狠地爱一次,等毕业那天同时成为校园最年轻的新娘。
“关静……”
有人叫我,可声音无处可寻,全班人的眼睛都只看着我一个人,包括教授。
我站了起来,可不知道要回答什么,我猜想是我被点名回答问题吧。
“关静,说说你最喜欢哪位历史画家。”
“周恩来。”
我话刚说完就引起全班哄堂大笑,只有我还镇定在原地,和坐在我前排的一个大眼睛男生,他没有笑,只是凝望着我,好象知道还有下文。
“周恩来不是画家……”教授纠正我。
“他绘出了他妻子最美的幸福人生啊,虽然没有留下画卷给世人,却回报了他妻子一辈子的青春。他妻子的婚姻就是一幅众女人羡慕的画。他们到死都没有后代,而他的妻子以丑闻名,可他却不离不弃。”
“狡辩的还算牵强,那你最讨厌谁?”教授好象有兴趣听我批判男人的本性。
“徐志摩。”
“他是才子哦……”
“他觉得才华就可以得到上帝的眷顾,然后让爱他的女人们为他哀伤,感叹,悲泣的同时还在歌颂他的爱情是纯洁和永远的。他在所有爱他的女人们身上都留下了永远都擦不掉的污点,让本该唯美的画面上有了瑕疵,就象身上有很厚重的一块黑色,怎么去都去不掉,最后只能欺骗自己突然长了块胎记。”
教授失笑,看着我认真的表情,他大概觉得我很幼稚,“但是你还是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哦。”
“画家?画家更可恶,大多数的画家风流到死都没有结婚。”
“这样也不对?”
“他们生为男人到死都不肯给一个女人承诺,不是更可恶。”
“如果你将来可以做画家,希望你可以给一个男人承诺,并且为他绘出忠贞的一生。”这是教授用非常认真的语气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然后请我坐下。前排的那个大眼睛男人仍然凝视着我,带点浅笑。
“看什么?没见过女人唾弃男人?”
“现在见识了……”说完他把头转了回去。
晚自习结束的时候,我被一个黑影挡住了去路,顺着黑影往上看,是那个大眼睛男人。
“有个学姐约我去酒吧,你去吗?”他微笑的邀请我。
“她约你又不是约我。”我回避这个借花献佛的约会。
“我想你一起去,你不去的话,我也不去了。”他很害羞,这算不算表白?
“为什么我要去?”
“那个学姐喜欢我,可我……”
“你不喜欢她吗?说回来还是和我没关系吧。”
“我喜欢你。”这算是表白了。
我不相信他会喜欢我,可没有质问为什么。我下意识地接受了他的表白,他的眼神比兵哥哥真诚,还带点羞涩。他出现在我空窗期,所以他被录取了,没有别的原因。
一个空间不大却挤满人的酒吧,它叫“分手快乐。”,难道来这里喝酒的都是失恋的失败者?难道买醉真的可以让自己不伤心?人在遇到问题时总想着逃避,醉是其中一种方式。
“在这里。”一个娇小可爱的女生坐在二楼靠角落的桌子,她冲大眼睛男人叫喊,并招着手示意。明显她在看到我出现在大眼睛男人背后时,变了脸色。她有介意我的出现,我就知道。
“你好。”我主动向这位娇小的学姐打招呼。她张的很漂亮,只是很矮小。
“你好。”她回应着看了看我,然后对大眼睛男人说:“章任易,你陪我去拿酒,我拿不下的……”我和他一起上课那么久都不知道他叫什么,在我记忆里他是个孤僻的男人,独来独往。他相貌一般,身材一般,可是非常注重打扮,“章任易。”,我自言自语着他的名字,读着有点拗口。
他们俩搬来了一整箱的啤酒,着实把我吓了一跳,看来今晚必须多一个醉鬼。
学姐深情地望着章任易,好象巴不得把他一口吞进肚子里,连我这个旁观者都看着起鸡皮疙瘩,在学姐眼里,我应该就是旁观者,对她来说,她喜欢的人带着她的情敌来赴约,还蒙在骨里。
我装作若无其事地望着楼下独唱的歌手,背朝着他们,我不想打扰这对彼邻若天涯的“情侣。”歌手自弹自唱,非常陶醉,好象唱的是自己的故事,有点陈旧的钢琴诉说着它的情史,情歌总是让人追逐记忆,那被深埋的故人,再一一惦念,我自问,到底自己喜欢什么类型的男人,不分职业,也无关相貌、身高,只要当下有感觉就行了,不管当初的付出是爱或是轻狂。折磨人的往往是这些说不清也道不明的所谓感觉。
“我让你一个人来的嘛……本来有话和你说的。”学姐很小声地对章任易说,表情却没有一丝责备,却含了点委屈。
我钉坐在原地,没有回头,做透明人是此刻最好的选择。
“是我要带她来的。”
“她是你女朋友?”
“恩。”
章任易自封为王的做了我的男朋友,边轻柔地摸着我的头,边学着我一起背坐看着楼下的表演。他没有给学姐任何解释,也不给她任何亲近的机会。
学姐没有做声,她没有表白成功。我设想着她用各种仇恨的眼神盯着我的背的样子,随即感觉背上凉飕飕的,我不敢转身,只是乖乖地靠在栏杆上,三分钟后,学姐不告而别,她没有办法对喜欢的人这样公然拒绝而再保持礼貌。
“你像只小猫。”章任易说。
“学姐一定很伤心。”我直视前方感叹道。
“我无所谓,我不在乎。”
“你为什么不喜欢她?”
“因为她太矮了。”
这是一个21岁男人拒绝爱的理由,多么直白。
“你有没有男朋友?”
“没有。”我在回答他时有那么一秒钟闪过陈川的影子,可还是撒谎了。
“做我女朋友好吗?”
我没有开口,只点了点头。
我喜欢一个男人这样大胆的示爱,很刺激。这样的男人在求婚时应该也会很大胆,宣告全世界想娶我的决心。我决定不再吊他的胃口,直接晋级。
“听说你和速写王子恋爱了?”林安取笑我,“就是章任易。”
我自认为比林安早熟,资本来自于早恋,我觉得自己是女人,而她是女孩。
“他只说喜欢我,还没开始恋爱。”我不屑地回答她。我明明答应了章任易做他的女朋友,在林安面前却还在死撑,女人的虚荣心在作祟。
“听说你高中就很多男朋友。”
“很多男人追,不是很多男朋友。”
女人会幼稚到觉得追的人多就代表自己魅力大,不管追你的是乞丐还是企业家,反正有人追总比没人追好。
“你刚才说章任易是速写王子?”
“他的速写是全届最高分录取的,所以……听说……还有哦……”林安吐着牙膏泡沫向我介绍他的历史。手舞足蹈地描绘着他每个神奇事件……她幼稚的表情好象是在崇拜一个了不起的伟人,不就是会画速写么,至于么……
对于章任易的表白,是突如其来的惊喜,却觉得缺少了点什么,爱情总是有一个步骤,从四目相对到思念,进化为牵挂,然后感受肌肤与温度。他没有原因的一句我喜欢你,之后就没了行动。没有约会也没有缠绵,就好象是我刚打算买这个苹果,在没做决定前,苹果就已经在肚子里了,到底这苹果是什么味道,我都还没来得及细嚼慢咽。
可我总不能去教一个男人怎么追我吧,还是因为我已经答应做他女朋友了,所以不用追了?可对于正式的女朋友,也该有所表示的吧……他到底是什么意思呢?青春期的女人总是为男人一点点的动静而失眠,想着这句话是什么意思,那个笑又包含着什么内容,假如男人没动静那更可怕……再聪明的女人,在爱情面前都是白痴。
一个星期后。
“送给你……”章任易递给我一本速写本,笑着说:“这是给你的礼物。”
我的情绪绝对不能用暗喜来形容,是明喜,笑的都忘了什么叫仪态了。
A4大的速写本里,每一张都是同一个女人,散乱着头发在瞌睡,还有稚气地发呆,忘乎所以地作画,连傻笑的片刻也被永恒地记录在这本黑白速写本里……优美简洁的线条让我除了照镜子,是唯一一次端详自己,神情与曲线都被他的画笔描绘得淋漓尽致,男人吸引女人有很多方法,脸、财富、幽默,又或者是胡子、腿毛,而他吸引我的理由是他愿意这样观察我,女人愿意被关注,知道自己有被关注的仰慕者后,每一天都会多几个小时打扮自己。
“你身材很不错。”
“是吗?”
“非常正宗的S型,********。”
别不承认,女人都喜欢听甜言蜜语,哪怕明知道这是男人占有自己的通用招数,也认了。其实男人的口是心非都是女人惯出来的,就是因为女人爱听,男人才会对症下药。就象****女走遍大江南北都混的到饭吃,男人需要么。
我象被吃了迷药的兔子,每个星期等着上公共课,只有公共课才看的到章任易。想起当初还觉得林安崇拜他的速写才华很幼稚,现在自己还不是被一本速写而迷失自我,就算是打瞌睡都下意识摆着优美的姿势,刻意地让自己笑的自认为美一些,连和同学讲悄悄话都用余光注视章任易有没有在看自己,每个举动都和表情都送上门地想被注视,纯洁的爱情就是当男人随便开个暧昧玩笑,或者送个小礼物,女人都会心花怒放,兴冲冲地以为自己是对方心中的维纳斯。而男人象是守株待兔的猎人,光坐着就有收获。
我们背靠背地坐在校园的长廊上,皎洁的月光为彼此笼罩了一层神秘的面纱,想拨开它却又害怕自己会让对方失望,越喜欢对方就越会自卑,对方的好无限放大,自卑地认为自己是在被选择,这就是怕失去对方的开始。
“我不是一个好女人,你还是放弃吧。”我称自己为女人,而不是女孩。也许欲擒故纵会使他更在乎我。
“好女人和坏女人有什么区别?”
“我不是处女了,我已经不纯洁了。”我自首了,与其日后被发现还不如现在就坦白。
“哦。”
多么简单的回答,这个哦字让我心有不快,我以为他会说一些安慰我的话,比如,我不介意的,或者我就是喜欢你之类的话,我有点后悔自投罗网,我为什么要说自己不是处女,才相识两个星期而已。他又没说要和我睡,我干嘛自报家门。难道我是想和他谁?
“你喜欢我什么?”我在提醒他曾对我表白过,顺而证明他真的有喜欢自己。
“嚣张。”
这答案又出人意料。
“我嚣张吗?”我紧张的回忆自己做过什么违背女人温柔的举动,而让自己喜欢的人对自己有如此不优雅的评价。天哪,我开始紧张他怎么看我,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他的?只因为几张速写?
“那天你回答教授的问题。”他转过身面对着我说:“还有你对我说的那句没见过女人唾弃男人?让我眼前一亮。”
“就因为这个?”我发现他完全不是一个按理出牌的男人。让人琢磨不透。
“恩。”
三秒钟后他补充说:“还有你的身材,接近完美,拥有你这样的女朋友,会很有面子的。”
男人会为了面子去追一个女人,为了让周围的兄弟们羡慕去追一个完全不爱的女人,合不合适,有没有感觉那是另外一回事,这是男人的虚荣心。
“给你,我家的钥匙。”他从口袋里拿出一把钥匙放在我手心。
“你不住宿舍?”
“我讨厌和别人抢厕所。”
“你是魔羯座?”
“恩。”
愚蠢的我还在沾沾自喜,不管怎么样,他承认喜欢我。魔羯男人天生孤独,或者说他们享受着孤独,他肯给我家里的钥匙,应该是允许我进入他的世界,可要征服一个魔羯男人,必须要有耐心,起码要好几年,让他们相信真爱,比登天还难。我暗自下决心要好好地爱他,这是一种自己给自己勇气的感觉,比如每次考试都不及格,但开学时仍然会下狠心,本学期一定会好好看书了,这次,我一定要通过了,我一定会通过的,一种自我催眠的进取心。我要让他相信有真爱。
我在嘲笑高中恋爱幼稚的时候却不自觉地又开始帮对方洗衣服,送早饭,每个星期都要抽空多画几张作业,帮他减轻负担。我象是被一把火点燃的酒精绵,热情到忘乎所以,我独自完成着爱情的步骤,从热情到思念,从牵挂到失眠,还暗自给自己打气。
自导自演的恋爱就这样持续着。
章任易欣然接受之后并没有回馈更多的甜言蜜语,甚至减少了花前月下的时刻。
想起从前听课时,他会主动让开身边的位子让我坐,他说喜欢看我在众目睽睽之下绕教室半圈最终选择坐在他的身边,他喜欢我变着花样的打扮自己,裙子短到膝盖以上都没有关系,甚至不介意别的男生看我,他说这代表他没有选错人。
有一次,我们一起走在商场的广场上,引来促销小姐议论的目光和切切私语,他问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