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我是下午班,午后的空气依然凛冽,阳光却很温暖,像头发一般散落在这个城市。
我踏上了117路公交车,这路公交车,在我以后的几十年里,依然运行。我坐在车厢里,看着眼前的门面一一从眼前划过,单车在街边孤独地晒着太阳,与街角的垃圾桶面面相觑。
大约十五分钟之后,我就踏入了超市的大门。
大家也许看到了我这个新人的进入,但谁也没和我打招呼,毕竟我们都不熟,我也不是一个嘴甜的人,我只是快步从盒子里拿出我的卡,快速地插入打卡机里,因为不熟练,我反复确认签到卡上的时间,有没有打正位置。
然后才走上我的工作岗位,说是工作岗位,其实还是那个过道。小周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站在那里了。站在她卖酒的牌面,偶尔有顾客来,她就向顾客推销她卖的酒。如果没有人来,她就只好像我一样,在那傻站着。
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隆冬,总部说要每个店抽取一个人去学写pop,大概就是这个决定,改写了我今后很长时间的命运,我不敢说一生,但目前看来,没跑。
我们店长是一个玲珑小巧的女人,有时候我有点怕她,有时候又觉得她还算比较亲切。
那天她问我愿不愿意去总部培训,说我还年轻,多学点东西总是好的。虽然那时候的我还不懂什么是pop,但我觉得她说得不无道理,况且整天在店里傻站着,闷的很。
我欢快地踏上了去总部的公交车,与我同去的,是我们店的收银员,梅姐看起来和我年龄相仿,但在颜值上,却甩我好几条街。我是个内向的人,向来不知道如何与美女攀谈,我看美女时候,闪烁的眼神,不但让我不自在,让对方也不自在。
到如今我也没改掉这个坏毛病,如果我和你对面坐着,你看到我的眼神闪烁,要么你在我眼里是个不太熟的美女,要么我正在想着怎么编瞎话。
总部并不比门店的办公室来得气派,但总部的领导的气场确实不同。我们齐刷刷地坐在会议室的两侧,放眼望去,皆是美女,我就不明白店长把我安排来,是对这个培训有什么误解?
陈总站在会议桌的前端,给我们每个人发了一份资料,所谓资料不过是几张A4纸,在纸的左上角钉上了一个图书钉的复印件而已。但就是这么一份复印件,改变了我的一生。
陈总看起来气宇轩昂,滔滔不绝得向我们表达了这次培训的内容和目的。
看着复印件上的海报字体,我想,这不就是和我们小时候练毛笔字差不多吗?
果然,陈总让广告部经理每人发了一支马克笔,让我们练字。
后来我才知道,这种笔很贵,墨水也很贵。
我知道的时候,培训差不多就要结束了,陈总看着我们写得歪歪扭扭的字说:“这次就培训到这里,你们回家以后,可以拿筷子沾墨水,在报纸上写”。
我不知道有多少人回家以后这么做了,但我回家以后,用筷子沾着墨水,写了家里好几大张报纸,我觉得,这比站在过道上傻站着强多了,最起码可以坐着。
我不要当理货员,我要学写pop,我要学广告。
很多年后,当我坐在办公室的电脑前,和创业合伙人开玩笑说:“我要退出广告界”的时候,并没有意识到,我从做那个决定起,我已经在这个行业浸淫了15年,如今已经快20年了。
但当时的我,并不能想到这么多,我只是不想整天傻站着上班,学一门技术,又比厨师,驾驶看起来高端一点,一步步从员工做起,做到经理,最后看看能不能自己开公司。
这规划就像是一个草图,我在脑子里随便画了一下。然后就埋头在报纸上,用沾着墨水的筷子在上面一笔一划地写起字来。
在下一次培训的时候,陈总问我们回家练字了没,我掏出了我的报纸,别人似乎都没什么动静,诧异地看着我。然后慌乱地,七嘴八舌地说“家里没墨水”“写了,忘记带了”“太忙了,没时间写”。
我像意识到什么一样,要把我的报纸塞回去,陈总已经向我招手了,意思是把报纸给他。
他看了看我练的字,点点头,然后又摇摇头,并且语重心长地对我说:“能练字是好事,但不要自己随意造字”。
我语塞,在写了无数遍字帖上的字之后,我想随意发挥发挥,没想到随意发挥的字比临摹的字还好看,就一发不可收拾了。大概还没学会爬,就想着跑就是像我当时那样的。
我后来见过极具自己风格的
pop,并且写得很漂亮,但人家功底是很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