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丝分到了离我俩20公里外的小学,那里离她家近。
在毕业前的那个寒假里,思雨借着给老父亲拜年的档口,明确地表达了我们仨,务必要分到一个地方的要求。孟叔是费了老大的劲儿,才把我们仨分到了郊区的小学。尽管是农村小学,孟叔也是有意要锻炼锻炼思雨,如若不然,思雨应该是回市里的。不管怎样,只要还能在一起,我们就欢呼万岁了!
接纳思雨我俩的学校,面积很大,校园周围是一圈年经的白杨树,碗口粗细,秋风起,满树硕大的叶子哗啦啦地欢唱。正对着校门口有假山喷泉的小花园,虽经岁月的洗礼,积淀了厚重的味道,但仍然让这所学校不单调。最让我眼睛患“错乱症”的是分列在校门口方向的房屋,清一色的砖瓦房,建房子用的砖好像很早就染了病,呈现出一种近乎病态的白色,让我以为又回到了以前那个“生产队”大院(我上学的学校)。
来到这里,我的心里还是有痛楚的,心里的空洞,也一直不断地在变大,又像原来那样大,生活带给我的未知的迷茫,一阵阵地袭来。
那天姐的一句话刺痛了我,她说,像我们这样在这小村子里混也就算了,你,有点可惜。她的话里有些许的遗憾,语气里也透着丝丝的可惜,以至于我都把自己当成个人物似的尊敬起来,心底里那种自我崇敬的空气也不无是处的膨胀起来,不过终究没有盖过如抽丝般的隐痛,以及之后泛滥了的痛楚。
我什么也没说。
真的,在我生命中,某处是有个断层的,如黄土地儿上,乍不愣的出现的那种有着白茬的那种断层。
通常情况下,我的断层只是隐藏在体内,像一种病毒似的潜伏着,只有遇到了合适的某种东西的刺激,它才明目张胆的跳出来,活跃起来。
好在,它那会儿,正像火山的沉睡期,没有被地壳刺激,一直安分守己的,站在自己的位置上。
不管怎么说,对于思雨我俩来说,一切都是全新的开始,还有什么理由不拥抱新生活!所以,来的那天,站在生满杂草的操场上,我大声说:从今儿起,你就是两个女土匪的根据地!
思雨是首先被冠以土匪头子的帽子的!
接到分配调令的当天,我们一行毕业生差不多有二十几个遭到了总校长的亲切接见。
总校陈校长是个慈眉善目、个子不高的老者,他欢迎我们加入到这个队伍中来,并对我们提出了要求。尤其是着装方面,明确警告了思雨,她的头发有颜色,限她一周内把头发改回黑色。
这是头一桩,单凭这一桩,不能给思雨定性。
总校下面设5所分小,思雨我俩正式上班的地方,是其中的一所分小。在分小上班的第二天,所有的教师参与拔草,在学生还没有复学之前,我们这些园丁们,必须首先把长在校园里,眼睛最主要视野里的杂草清除干净。
为了公平起见,每位教师,不管男女,一人分一条状地带。从操场东边绵延到操场西边,男的分的宽一些。
拔草这个事儿,是我和思雨这样的农村孩子经常干的,不会陌生。不过,我发现,因为思雨不怎么参加劳动,她干活的姿势、速度都明显慢很多。偶尔有高些、健壮些的草,她还得站起来,弓着腰,双手紧紧抓住草的中部,用尽全身气力拔一下,两下,甚至三五下才完全连根拔起。偶尔遇上草根下有蚂蚁窝,她的兴致来了后,再逗会蚂蚁,若是生产队里挣工分,按劳分配的话,她整整一年都得喝稀汤。
我顺带帮她拔三分之一的宽度。一个上午她也表现超常,一直跟着我,不过,回头看去,有点惨不忍睹。被她拔过的地带,仿佛是羊群扫荡过,露在地皮上的半截子草根,矮小的草啊,参差不齐地在操场的一侧招摇。
知道的是她不经常劳动所致,不知道的准以为她就是故意的,妥妥地故意!这一桩,在大家认定她个人时又加上到了“女土匪”那一栏下。
来到这所小学,我们的身心一直是纯粹自由的,那些年纪大一些的老师们也很淳朴,他们往往都是用宽容的心,包容我们这些年轻人多多少少的出格。
当然,也有例外。
十月一过后的一个周末,加班。
为了一个现场的教学活动,主任让思雨写材料,思雨说不会写就是不写。结果闹到老大那里去了,我进去的时候,主任正哭的起劲,这主任是一三十岁左右的女的,平时课上得挺好的,大家也都服气。有时候爱摆自己是主任的架子,自己的活不干,平白地分给大家。大家都没怨言,那时候的人民群众朴实,以大局利益为重,不在这样的小事上斤斤计较。
偏思雨那天来劲儿了。
老大也一改往日的和气,不悦地问她:“孟思雨,你为什么不写?”
思雨一边抠着指甲一边说:“我不会写才不写。”
老大说:“那你上学时候怎么学的,这都不会写?”
“我上学时候我老师就教我怎么当老师了,可没教我怎么当主任。”孟思雨更来劲,继续抠手指头,连头都没抬。
“孟思雨,好,你不会写,我也教不了你,我和陈校长说,让他来教你写。”老大几乎发怒了。
我赶紧跑到跟前,“老大,不用陈校教,我就能教她,我会教好她的。”我拉着思雨到另一个办公室,我写完赶紧交了上去。
我是怕事的,不想把事情惹大,因为碰过的钉子告诉我:有些时候,我们不得不低头,因为没有哪一个人可以一直昂着头生存。我明白这个道理的时候,思雨还没明白,等她明白的时候,我都不明白她了。
这个事件之后,孟思雨彻底成了“土匪”。我是跟着土匪混的,自然也没能好到哪里去。不过,话说回来,我们祖国培养的人民教师,即便是黑,也就孟思雨那样,可她依然是心地善良、是非分明,原则界限明晰的好同志。
当冬雪第一次关照这片广袤的大地时,我们迎来了丝丝结婚的好消息。你一定惊讶,丝丝没有像我和思雨那样不着调地谈恋爱,和谁结婚去呢?
丝丝一直有意中人,这个我和思雨都清楚。我知道的还多一点的是,他是思雨初中的同学,这算得上是从小的青梅竹马吧。除此之外,我们没见过其人,以前丝丝只说两个人就是朋友,什么也不多和我俩说,丝丝比我俩大一岁,想得会更多些,我俩也不多问。
她和对象王昊宇定了日子,直接来找我和思雨,亲自请我俩大吃了一顿。我一直恍惚,她俩牵手的样子,让我像看着两个孩子过家家一样恍惚。
临近大日子,我俩提前请好了假,提前来到丝丝家。丝丝家那会儿也是地道的农家,平房里外装修的精致,收拾的齐整,感觉那规格比一般人家高一些,就像吴爸吴妈养的孩子——丝丝一个样。
我俩是给丝丝送亲的,里里外外端茶送水,甚至是汤汤水水的活计,都不用我俩干。我俩的任务就一个,当天晚上陪丝丝去化妆,同时,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
吃过午饭,我们仨就一起去洗澡了,洗尽铅华嘛!
夜里,我们仨还睡得迷迷糊糊的时候,闹钟把我先叫醒了,正好2点。王昊宇亲自来接我们去化妆。
丝丝的婚纱是我和思雨亲自穿上的,穿了婚纱的丝丝比以前还漂亮,我那刻想到了西西公主——《罗马假日》里的美女,奥黛丽.赫本扮演的。去掉她身上的机灵、大胆,加入恬静才是丝丝。
化妆的过程很长,很静,静的几乎让人很快睡着。王昊宇躺在椅子睡着了,也许是太累了,我猜测。
从外貌上看,王昊宇和丝丝可以用郎才女貌来描述,虽然这个词语土气,但贴切最重要。至于其他,我们不怎么了解,于他而言,我们是陌生人,对我们而语,他是外人。
起初,丝丝的父亲——吴爸是不同意这门亲事的,因为王昊宇没有稳定的工作。在他们看来,我和丝丝我们这份工作就是稳定的。每月有固定的收入,按时发工资。我嗤之以鼻的是,我们的这些工资,只是思雨的零花钱。不记得哪位爷曾说过:挣有数钱的都是怂包!可从大人的角度看,稳定的经济基础很重要。而他们都从年轻时代走过,少年的情怀里,情分最重。尽管有缺憾,吴爸还是不得不答应了这门亲事。
丝丝戴上皇冠的那一刻,我还是被美到了。丝丝的脸上一直有那种娴静、知性,还有一点紫丁香般的温婉,配上闪闪的头饰,更是端庄大气。
我和思雨忍不住跑过去,三个人相拥一处:丝丝,太漂亮了!一定要幸福!我俩情不自禁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