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我没有男孩子那股淘气劲儿,我没有他们淘气的本钱——体力。我的体力跟不上:爬墙爬一半儿就没力气了,上房顶,也是因为气力不济,爬不到树上去,爬不上树就上不了房。
当弟弟妹妹和一大群孩子,在外面吵吵嚷嚷的上树爬墙,我就一个人端详着火炉里或明或暗的火苗。看着一炉堂的煤块儿被烧的通红滚烫,甚至因了滚烫,一炉子才呈透明状的火红,那是燃烧的极点。我最爱那时的红,那红里淌着无穷尽的热,那红里藏着看不透的沸腾。再过一会儿,透明的长长方方上挂了灰,不久,挂的灰愈多,火光便淡了下去。
我对高朗就似这炉火,一天淡似一天。
即便撞见,我们像刚刚认识的陌生人一样客客气气地打招呼,要么,能一起参与的活动,也刻意离得远远的,对,躲避。
躲避善莫大焉!
9月,让它的天高云淡送走了广仔。这小样的,去江城深造去了。
他没有愧对每天早上朝阳的陪伴。一年365天的手风琴声聒噪,估计让太阳的耳朵,早已起了茧子。不得已,才把他送走。因为着实受不了他的魔怔劲儿!我嫉妒地想。
送广仔的那个局,我喝的断了片儿,向广仔告别,也像我的过去,我心里仍然期望着的点点暖意告别。
据说,广仔也喝大了——他不住地拉着思雨的手,不住的絮絮叨叨,不住的抹眼泪。
那一天过后的清晨,老天爷也抹起了眼泪。如丝的细雨,不带声响的打在万物上。后来,夹杂着阵阵风儿,风儿给这细雨拧上了发条,让它掉落地更有力,你能听见细微得沙沙声。
我和思雨撑着伞走在学校的石子小路上,怕惊跑了雨声,一句话都不说。
我看到前面不远处,高朗撑着伞,留给我俩一个帅气的背影。再向前看,一个女孩儿,在雨中漫步,什么雨具都没带,任雨点打在她单薄的衣裙上,留给我们的是颀长的背影和散开的长发。
我俩停下脚步的同时,高朗抬起他长而有力的腿,迈向了那女生。几秒钟后,那把大黑伞就罩在了女孩的头上。女生侧过脸庞,对着高朗笑笑,我看到了小白牙一闪一闪。
“思雨,咱们回去吧。”不等思雨回答,我转身就走。
曾经谁说的“你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我在心里把这句话,重复念了一百遍,也没能驱逐掉刚刚订在眼睛里的画面。一种不可名状的苦味,在脏腑中泛滥开来,使我不敢畅快地允吸空气,深怕空气中也存满的苦涩味儿,催开我泪窝里的花儿。
你站在桥上看风景,
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
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
你装饰了别人的梦。
细雨用它自己的节拍曲调,低声唱着这首曲子,没完没了的一整天,惹人不悦。
第二天早上,思雨起得比我早。她轻声喊我起床,她故意压低她黄鹂鸟的嗓音,却出现了另一种怪声,我相信她不是故意的。
我扑哧一下乐出声儿来。抬眼看她,她正捂着嘴,怕漏掉的声音再次冒出来。我打着哈欠要求她,再来一次刚刚的呼唤。她从来没有过的顺从,连续试了几次,发出的声音怪极了。
“去你的孟思雨,等我死了,你再用这样的声音把我喊醒吧!”我顺手扔过去一个抱枕,让她停止了低声吼叫。
事实上,连我自己都不知道,睡眠是治愈我的灵丹妙药,不知道是不是我几辈子修来的福气,是不是每个梦里,我去太白金星那里,直接和他要了,他练了上千年的灵芝草。反正睡醒后,一准能复原。而且,每每我心情不好,都会去要。那老君翁从没不待见过我,我才一直这么没心肺地活着。
思雨停止喊叫,我方听到敲门声,脑子里没想过这敲门声是不是敲了许久,还是刚刚响起。
“谁呀?”我应道。
虽然,我和孟思雨这厮,一般情况下都不怎么在调上,但是我俩的宿舍,除了中午和某某人打扑克,没有人来过。估计他们,也都当这里成盘丝洞了。
“杜明远,你……有什么事儿吗?”我对着思雨诡笑,传达出一个天外来客的意思。
“没有别的事儿,顺便给你和思雨买了馄炖,这雨刚停,路不好,估计你俩也没吃饭吧。”
“我俩从来不吃早饭,谢了。你自己吃吧。”
“我已经吃过了,”他说着把一袋子汤汤水水塞我手里,就不见了。
我来不及惊叫,生怕袋子里的汤水烫到我。
转过身,思雨一副幸灾乐祸的表情看着我,朝我做了一个鬼脸,分明是:你完了!
傍晚,我和思雨在操场周围的花丛中摘草叶,折她理想的小兔子和草叶戒指。
雨后的大地因了滋润而熠熠生辉,花儿草儿,你上手一掐,汁水都能蘸满双手。大地经过了太阳一天的晾晒,不再泥泞不堪,只把它泥土的芬芳,不经意地送入肺里。
思雨笑我走了狗屎运,狗屎般的桃花运。她问我,杜明远,我打算怎么办?
我哈哈笑着,凉拌。
她提醒我,杜明远可是老实人,别太过分了。
是老实人,我承认。你看,我们每次聚会,他要么不参加,要么很早就和老大走了。他那是老实还是异类啊!我反驳。
那他也是老实人,在咱们这儿,口碑很不错的年轻人。孟思雨很正经地说。
装什么大尾巴狼啊!广仔也是老实人呢,你不一样凉拌了?你一晾晾人家好几年,广仔还不是心凉凉地去上他的学。我也损到家了,如是说。
切,说你呢,你扯上我干嘛?我那是对他好,我对任何一个男的都不感冒,干嘛占着茅坑不拉屎?思雨的比喻让我反胃。
孟思雨,我鄙视你,咱都是有文化的人,干嘛比喻的那么恶心?
好,那你说说,你到底怎么想的,有文化地说说。
我都说了,凉拌。不理睬,不接受,不搭理……他自然就明白了。思雨,咱俩经常逛街,遇到一眼相中的衣服,没买。转头回去买的时候,卖没了。你会买一件它旁边的衣服吗?别说你会买,就是你买了,因为没有十分喜欢的感觉,买回去后,还是一样的不穿,扔在角落里落灰。
嗯嗯嗯,你的歪理邪说永远正确,吧吧不过你!……
杜明远也是年轻人里的一枚,长相一般,不丑。这个和我很搭哦!自律性很强,做起事情来有板有眼,成熟稳重的他,现在是老大的得力助手。
如果我肯点头,他应该,早就去准备婚车和请柬了。
老大因为这事儿找了一次。他充满期待地劝我说:你到了找对象的年龄了,杜明远呢,条件也不错。对你的心思,我想你也懂,不然,他也不会大费周章地让我来说服你。
我一听老大这样说,立刻火了,自己说不行,还找一个兄长来。你以为,看在老大的面子上,我就得点头么?我的执拗劲儿又上来了,就是不肯接纳他。我心里有无数个拒绝他的理由,而这些理由都用不上,只一个就把他拒之千里之外。
我为什么拒绝杜明远,我现在自己也解释不清楚。就像是一下子头脑发热,一直退不下去。我脑袋里的热,一直顶着我的脑门,让我无法认清自己几斤几两。我断然回绝了老大,回绝了杜明远。
杜明远应该是伤心的,他两天没和我说一句话。见到我时,眼神都沾满了敌意。两天过后,他又恢复了正常。只是,不再像小跟班一样,给我送这送那。我需要的东西,也不敢轻易的和他去借,去要。
一个昏黄的傍晚,我和杜明远擦肩。他拦住了我,眼神凝重,一脸严肃地郑重地通牒:我是你身边最后一个没结婚的了,我们错过了,你想找个什么样的?
那时,我仍忿忿地想:不劳您费心,反正不找你这样的。
如果那会儿,我能好好考虑一下他说的话,也许,我会答应他。如果那会儿,我不是那么自以为是,也许,我会答应他。
他一直在我身边,默默地关心我。我把这种关心当作了理所当然,你让我说出,他为我做了什么事情,我一件都挑不出来。那些生活中的琐事,已经随着生活小溪水的流逝,飘飘忽忽地飘走了……
后来,我身边,连一个默默关注我的异性都没有的时候,我是害了怕的,我突然害怕,自己就这样孤老终身。害怕的时候,我想到了美国小说《飘》。想到了自以为是、嚣张跋扈的郝思嘉,丝毫觉察不到白瑞德的爱;想到了倾心爱着的白瑞德,愿意为了爱而改变——他喜欢思嘉释放真性情,随心所欲,愿意为思嘉做一切;想到了他们不同步的爱情,终究不过错位般飘忽即逝……
突然觉得,自己那么混蛋,竟然不能理解杜明远。他期望围绕我身边的人都离开后,我能看到他,能接受他的心意,那份心意竟和白瑞德,一般无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