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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章七 如果名字将成为永恒

罗伯逊·乔伊斯是一个奇人。

他的出身其实并不好,是蛮荒之地罗萨王国的野人。

但他硬是凭借自己卓越的天赋,走出了那个落后的地方,甚至被外面世界的佣兵团接纳,成为了一名正式的佣兵。

那个佣兵团名叫“苍红落日”,是那契斯鼎鼎有名的大型佣兵团,罗伯逊本以为那是个很好的名字,直到名字的寓意成真。

苍红的火焰果真如落日一般迎头砸下,自以为实力雄厚的佣兵团被挨个拍成血饼,或是灼烧成灰烬。

一滩滩堆在斑驳的大地上,罪魁祸首却躲在一旁瑟瑟发抖。

罗伯逊就是那个罪魁祸首,他听说这座山里有刚生育的巨龙,就和一个无比要好的同伴潜了过去。

他们本来只是想偷窃一枚价值连城的龙蛋,却没想到龙蛋已经孵化了,一只丑陋的无毛幼兽盯住了他们。

幼龙很弱,杀死它就和杀一只鸡没什么区别。

罗伯逊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和同伴一起做掉了好奇的幼龙,他们动作很快,还在母龙反应过来之前撕开了传送卷轴。

龙窟怎么可能那么简单,他们的传送被干扰了,罗伯逊不知道同伴发生了什么,只有他自己逃出了龙窟。

安然落在佣兵营地,还没来得及喘息,罗伯逊就听到一声震耳欲聋的吼啸。

如山一般巨大的身影来临,将一整个佣兵团摧毁殆尽,却意外的放走了真正的仇人。

当太阳落下,罗伯逊才敢颤抖着搜索战友的尸体,而后胆战心惊的离开苍红山脉,逃往西方。

逃跑的罗伯逊知道,自己已经被诅咒了。

他的未来不仅要面对狂怒龙母无穷无尽的追杀,还要面对战友死后冤魂的索命。

即便那些遗物已经被他花了出去,冷冽的视线仍旧从未离开他的心脏。

“真主玛娜保佑。”店铺老板嘟囔着,向蛮荒之地的神明祈祷。

他不甘的摸索着那副龙皮甲:它的材质其实只是一只刚出生的幼龙,只够做一件皮甲和一个头盔,品质也不是太好。

但他这么多年始终没有丢掉这个——这是他恐惧的源头,是他的宿命,也是他无论如何也卖不出去的诅咒。

传奇之都是个好地方,尤其是对有足够金龙的人。

虽然老板只在这里生活了两年,却已经爱上了这里温和的气候和晴朗的天气,逐渐老去的身躯已经不愿离开这里。

可是没办法,疯狂的母龙已经找到了这附近,在丰茂的草原上四处搜寻。

莱茵同盟的警卫队完全不敢招惹她:

据说她是一头连续失去了三个孩子的母龙,神志已经疯狂到了一定地步,混乱加强了她的血脉与龙语魔法,已经让她变得无人敢惹。

“除非我跑到深渊地狱。”罗伯逊沮丧的想着,目光中满是麻木的绝望,“不然她早晚都会找到我,就像是宿命。”

罗伯逊早已做好了死亡的准备,可命运总是像戏耍他一般,让他徒劳的到处奔走,却独独不肯立刻取走他的性命。

“怎么了,老板,我这个提议怎么样?”客人的声音打断了老板的思绪,他恍惚着回过神来,看着客人。

客人目光诚恳,似乎真的想要他赠送这件被诅咒的皮甲。

“拿着它的人,会死的。”老板不知怎得,忽然开口。

“两头巨龙追逐着它,所有的龙种都憎恨它的气息,在它上面还有一个少女佣兵的魂魄,这是灾祸之源,不是客人你想要的装备。”

赛欧亚,那个让他爱的死去活来的白皮肤赛斯女孩,选择走出逐渐崩解的传送通道,独自站在了红龙面前。

她从此就消失了,但老板知道她一直都在,一直在默默的守护、或是诅咒自己。

“无所谓的,只要帅气就行了!”然而客人自大的回答,似乎并不相信老板的话。

老板张了张口,忽然又合上了,人总是会在某些时候做些莫名的决定,就像十年前他面对着那头稚嫩的畜生,毫不犹豫的拔出了剑。

“如果您一定要的话。”他说:“就别怪我没提醒您了。”

“一个银币,你一起拿走吧。”说完,老板耸了耸肩,任由皮甲自己选择归宿,不再关注结果。

这么多年来,第一次有人真的买走了装备之一,也许他的宿命到了,母龙终于准备收走他的性命。

“老板你真是个好人啊!”

客人兴奋的夸赞道,递给他一枚闪亮的银龙,抱起那副沉重的半身甲,用力的摸索了一会,忽然拔出佩剑。

一旁的缇娅惊讶的看着,不明白他要做什么。

她没见过其他净化怨灵的方式,想要学习一下。

客人将剑指向做工的夹缝,而后剑尖猛地戳了进去,竟然将整张龙皮揭了下来,废掉了这件珍宝。

“你要干什么...”老板愤怒的呐喊着,想要阻止他们破坏对自己无比重要的东西,却被对方接下来的动作惊住了。

只见客人接过龙皮,一个甩手就披到了自己身上,双手叉腰,大声狂笑。

“我李麦,是要成为传奇之都最耀眼的男人!”客人大喊道。

说完,李麦神清气爽的给了老板一个大拇指,头也不回的离开了店铺。

缇娅目瞪口呆的看完全程,发现盔甲上的怨灵真的消失了,似乎除灵起了作用。

猩红的龙皮在客人背后飘荡着,像是一面血染的旗帜,随风飘扬,老板却从风中听到了不甘的哭泣。

“赛欧亚...”老板呆滞在了原地,痛苦的喃喃着。

老板突然无比的自责,觉得自己实在是对不起那头单纯的幼龙。

......

有了新装备的加持,李麦走在街上的回头率UP到了顶点,大摇大摆的走着,享受路人崇拜无比的目光。

“剑灵!”李麦突然有了兴致,大声呼唤剑灵。

剑灵小姐凭空出现,兴致勃勃的站在李麦身边,乖巧的等着命令。

“既然我是传奇之都最耀眼的男人,那你身为我的佩剑,也绝不能丢了份!”

他严肃的看着剑灵,和她探讨起一件严重的事情。

黑剑是跟着他穿越的东西,明明很重要,却一直没有名字,总是“黑剑”“黑剑”的叫着。

李麦突然觉得这样不好,她需要一个正式的名字。

剑灵神色微变,敏锐的意识到了什么,小心的后退一步想要逃走。

只是她的意图太过明显,被李麦一把抓住脖子,突然就像剑柄被握住了一样,不能动弹。

“不主人,我觉得我配不上如此的殊荣...”剑灵挣扎着,试图拯救自己的名字。

反抗被打断,李麦捏紧了她的脖子不准说话,思考了很久,突然灵光乍现。

“有了,我决定了。”李麦满意的看着剑灵,点了点头,“从现在起,你就是‘传奇之都最帅气的剑’,简称‘至帅之剑’!”

剑灵面色惨白,像是面临着什么恐怖的宿命,死命的挣扎,却毫无作用。

“不,我不要...”剑灵还在挣扎,却被李麦彻底无视。

“好了,至帅之剑,现在发挥好你的作用,在后面帮我拎披风吧,不要让我耀眼的化身触碰到泥土。”

李麦放下了剑灵,分派给她一项光荣的任务,昂起头大步走回波刻宅邸。

剑灵小姐跟在他的后面,犹豫了一会,还是没有选择拎披风。

她虽然是一把剑,可也是有尊严的!

话虽如此,当看到李麦没发觉自己的违令时,剑灵还是松了一口气。

回去的时候天色已经暗了,波刻宅邸在远处看来更像是鬼宅,难怪没什么客人来访。

剑灵小姐——至帅之剑小姐终于结束了屈辱,连忙蹿回剑里,看起来有一段时间不打算出来。

李麦对此还挺满意,自豪的走进了波刻宅邸,满屋子找人炫耀。

可惜屋子里就两个人,能炫耀的对象有限。

在得到了斯黛珊夫人衷心的夸奖后,李麦又跑到楼上的书房,找到缩在里面的奥蒂娜,向她展示起来。

“这是什么鬼东西,你扒了一只羊的皮吗?”奥蒂娜小姐皱起了眉头,十分真诚的发问。

那张猩红的褶皱披风确实不太符合审美,上面沾着许多难以褪色的血迹,看起来像是一层刚从山羊身上扒下来的皮毛,邪恶的令人发颤。

在她眼中李麦无疑是能做出这种事的人,别说扒羊,就是人,也未必没有可能。

不过像*人这种小事,在她的族谱里甚至都不配记录,所以奥蒂娜也没什么恶感。

“难道不好看吗,这可是龙皮!”李麦带着披风转了一圈,希望奥蒂娜小姐能注意到它的美。

可惜奥蒂娜仍旧是面无表情,看不出任何喜爱的可能。

鬼才相信这是龙皮,你一个小偷怎么可能买得起龙皮。

“不好看吗?”李麦再一次问道,希望少女能改变注意。

奥蒂娜摇头。

“真的不好看?”李麦靠近几步,又优雅的转了几圈。

奥蒂娜仍旧摇头。

李麦还想着继续凑上去,只是刚举起披风,奥蒂娜就爆发了。

“这东西多久没洗了,上面全是味道;你马上给我扔了,我不希望在我家里再次看到这东西!”

听到少女的指责,李麦难受的低下头,用披风捂住脸,做悲伤状。

一股异味传来,像是堆放了很久的臭豆腐,刺激无比。

“呕。”

李麦立刻一甩手,就把心爱的披风从窗口扔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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