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碎叶那边的地方官员也懒得多事,便命人把疑凶的首级用石灰腌了,装在匣子里,。责令我必须将其捎回河北去。于是我又掉头回了易县,这一来一回,就跑了十一个月!”
“回了易县,知县大老爷见到人头和碎叶方面的公文,只好打落牙齿往肚子里吞。便赏了我三吊铜钱,把我给打发走了。反正疑凶已死,知县大老爷不必再做什么人情,于是废物利用,把人头挂到城墙上,算作他任上的一个政绩。”
这些陈年旧事,他说起来不添加任何夸张的成分,听在杨玉瑶耳朵里,却比那些添油加醋传闻更为惊心动魄。直到整个故事都说完了,才拍拍自己的胸口,低声赞道:“到底是大哥,武艺够高。否则,几千路跑下来,光马背上的颠簸,也把人给颠散架了。”
“嗨,我是风餐露宿惯了的。最不怕的就是骑马!”雷万春又饮了一大口酒,低声解释。
“然后那小姑娘就要以身相许?”杨玉瑶笑着陪了一口,依旧难以满足心中的好奇。
雷万春笑着摇头,“也不能算以身相许了。她一年多来人情冷暖见多了,心中恐怕对报仇的事情早已绝望。所以看到我居然能说到做到,就一时冲动…….”
“那大哥为什么不娶了她?”石板已经烧得发红了,杨玉瑶把鹿腿切成片,一片片放上去。借助石板的蓄热,烤得鹿肉“滋滋”做响。
这是一个很费功夫的活。肉还没完全被石板烫熟,她的脸已经被热得通红一片。雷万春搭不上手,只好笑了笑,继续满足她的好奇心。“我当时年纪正轻,心里总想着一个人闯荡江湖,不想被家室所累。况且我以前从来没见过她,因为帮了人家一个忙,就要人以身相许。那不等于趁人之危么?”
“那不一样!”杨玉瑶轻轻摇头,把烫好的鹿腿一片片捡给雷万春,“趁人之危是别人不愿意。而那小姑娘是自愿嫁给你!趁热吃吧,冷了就没味道了!”
“你也吃一点儿吧!”雷万春笑着谦让,语气中不知不觉带上了一点儿怜惜,“看把你热的,都成了这般模样。如果光我一个人吃,实在过意不去!”
“我胃口弱!”杨玉瑶嫣然一笑,通红的脸孔就像一朵怒放的牡丹。“大哥吃,我在一帮帮你倒酒。”
说罢,又给两人的酒盏填满,拿起其中一只,放在唇边轻抿。
雷万春拗她不过,只好自己先吃了起来。鹿腿的肉嫩而不腻,配上和昨天同样的兰陵美酒,简直是天造地设。也不知道是酒劲上了头,还是炭盆实在太热,喝着喝着,二人的脸色就慢慢变成了同样的颜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