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去的车上,慕霆琛见沈欢颜真的小心翼翼地将卷子叠好收进书包里。
有些不自在地问,“你真的要拿回去当字帖?”
“当然啦!”
沈欢颜点头如捣蒜,“你写的连笔字特别好看!我要拿回去好好学习一下!”
一双小鹿眼晶晶亮亮的,如有星辰,蕴着崇拜的意味。
慕霆琛的脸上快速划过一丝绯红,移开了视线。
他曾被无数人崇拜敬仰,或因颜值,或因财富,或因霸道,又或因他超凡的运动能力,
但还从来没有一个人因为他的字。
他其实是练过字的,在他刚学会写字的时候,哥哥就握着他的手,一笔一划地教他写最漂亮的字。
随着他的叛逆,承袭在身上哥哥的痕迹越来越少,为今也只有这字能拿得出手了。
他心尖隐隐痛了痛。
这个死丫头,为什么总是能戳中他的痛处。
“对了,我的名字连笔怎么写?”
沈欢颜好像遇到了书法高人要求字一般。
“你帮我写一下我回去照着临摹。”
“……”
慕霆琛有些无语,当他是艺术签名设计?
沈欢颜却当他是默许了,翻书包开始找笔和本子。
慕霆琛不耐,干脆一把扯过她的小手。
摊开她的掌心,以手指做笔,一笔一划地写起来。
沈欢颜呆了。
只觉他的指尖好像带电似的,一下下,烫得浑身酥酥麻麻。
红晕,不知不觉挂上了她的脸颊。
他到底怎么写的,竟一时也没有看仔细。
“看懂了么?”
慕霆琛写完,转眸问她。
她呆呆地点点头,又拨浪鼓似的摇了摇头。
慕霆琛蹙起了眉。
这小家伙是傻了么?还是病了?
复而垂眸,看她受伤的手指。
还是那天自己给她贴的小兔子的创可贴,这么多天,是不是该换了?
他伸手欲撕,“我看看你的伤口怎么样了。”
沈欢颜一个激灵回过神来,赶紧缩回手打着哈哈,“不用看不用看……”
越是这样慕霆琛越是不放心,强行拽过她的小手,小心地撕下了创可贴。
沈欢颜另一只手捂着眼睛不敢看……
不是不敢看伤口。毕竟这几天她已经悄悄揭下来看过好几次了。她不敢看慕霆琛发现她伤口早就愈合得几乎看不出之后的表情。
果然。
看到沈欢颜的手指头已经几乎复原,慕霆琛眸光一顿。
他早该想到的。
那天他亲自处理的伤口怎会不记得,小小的细细的,伤的很轻。
这些天早就该愈合了。
这个死丫头,真是拿他当猴耍呢。
愠怒转眸,抬手,就要敲她脑袋。
沈欢颜却伸手拦住,“等等,你别看表面愈合了,其实里面还疼啊!”
“你再编。”
“哎呀真的,原来这就叫内伤啊,武侠片那种,内伤。”
沈欢颜死鸭子嘴硬。
“还内伤……”
慕霆琛噗嗤想笑。
他成天受伤,什么样的伤几天愈合,他其实大致心里有数。
可也不知道为什么,面对她,虽不信她的说辞,却就不想那么考究。
纵容她一下又怎样呢?
“那就再容你三天养内伤。”
咦?
沈欢颜瞪大眼。
他居然信了!不是吧?
哎呀我真是个小机灵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