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认识楚歌的时候我已经是被称作“九尾狐狸”的精致女人,精于算计,致于打扮。任何人事纷扰已不足于伤害到我那颗腐烂不休的小心肝了。
那年,楚歌19岁,刚上大一。我22岁,已经在社会的和谐大家庭里摸爬滚打了两年多。
房东太太的女儿阿念是楚歌的同学,第一次见面时的场景,现在想来着实让我老脸一红。
事情大抵要从阿念的恋爱开始提起,我靠着栏杆吃着葡萄,顺便对阿念滔滔不绝的恋爱理论进行纠正。
“在我看来嘛,恋爱这种小事一点都不麻烦,但凡两情相悦,从牵手到接吻是必然的,重点的是千万不要结出爱的果实,一念之差,终生悔之晚矣!”我意犹未尽地看着一脸错愕的阿念,然后顺着她的目光转身看到了站在我身后的房东太太。
阿念对她母亲怕得紧,忙转身回房间去了。
此事对我最大的打击就是,第二天我被房东太太赶了出去。
走的时候天正下雨,我拎着行李,颇有落魄之容。
就在我一路向西感叹着人情冷暖,天气易变的时候,楚歌就像从泥土里刚钻出来的小草,带着朝气蓬勃的笑容向我招手。
我一千遍地在心底默默地问候了他四舅姥爷、大姨娘,三姑妈……
“**姐,搬家了?”楚歌明知故问。
“对,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我把高跟鞋踩出导弹的气势。
“找到房子了吗?”他问道。
“没有!”
“这样啊,不如去我奶奶家里吧,她那里刚搬走了一户人家,房租不会太贵的。”
奸商!这么小的年纪如此会算计!但我还是狗腿地跟在他后面了,因为这春雨下得有点太缠绵不尽了。
楚歌是一早来找阿念借书的,刚好看到我被轰出来的场景,用他自己的话说,是动了恻隐之心才说让我去他奶奶家的,可我还是觉得这孩子没那么好心眼。
楚奶奶租给我的房子大小跟阿念家的差不多,阳台是我最喜欢的地方。然而当我住习惯了以后才发现,这是个利弊均有的地方。因为楚歌那厮常从他房间的窗户趴到阳台上,然后猝不及防地出现在我的房间里。
最尴尬的一次,是我一时兴起穿着新买的性感睡衣,在屋子里模仿劲舞团的几个大尺度动作,恰好被从阳台上走来的某只看到,把我狠狠地嘲讽了一番。
好在我这人气质好,没有跟这还在读高中的小屁孩计较。
阿念终于背着母亲偷偷恋爱,作为她的姐姐加前辈,我决定予以无私的支持和保护。
那天阿念带着我去跟男朋友见面,自然这是我强烈要求的,从委婉到耍赖,她才答应了。
见面那天我穿着很淑女的连衣裙,八公分的高跟鞋,一脸冷漠地盯着对面略显稚嫩的男生。
阿念的男朋友在我的注目礼下度过了漫长的两个小时,期间穿插我以兴趣为名提到的各类文学知识考核。看着他苦苦挨过了我第二关考核,这才有些安慰,看来阿念这孩子眼光还行。
2
给我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我发誓不会网恋的,尤其是不能喜欢像杨过一样看似多情实则无情的男子。
故事的起源是一个英语学霸群,碍于我英语一直不好,成为阻止我考研步伐的一大劲敌。我决定无论什么样的法子,只要能提高我的英语水平,我都要尝试一下。
楚歌不知从哪里弄了个英语学霸群给我,并嘱咐我说,那里都是真正的英雄学霸,能做到好好沟通那就更完美无瑕了。
第一次聊天用英语,被指语法错误。
第二次聊天用英语,被嘲笑单词有歧义。
第三次,我发语音读叶芝英文版的诗歌,被嘲笑浓浓的唐山味。
……
士可杀不可辱。
我要进行反击,让他晓得我的厉害才行。
他加了我好友,然后给我读了叶芝的《当你老了》。
他的声音是磁性的,低沉而舒缓,那一刻,我第一次觉得英文诗还是用英语来读更有味道一些。
我开始疯狂地听叶芝。
后来我知道他的名字叫冷漠。
我狂笑了他一个星期,还被他讥笑为无聊。
12月6日。我的生日。
冷漠给我唱了叶芝的诗改编的歌曲《当你老了》,我发誓那是我听过的最好听的歌曲。
那天以后,我知道自己爱上了冷漠。
既使我们没有见过面,没有认真地相处过,但这些都不妨碍我爱上他呀。
爱是什么?
爱是你想到他会心跳的感觉,而这个感觉我有。
楚歌最后一次爬过阳台来找我那天,我正在给冷漠打电话,浑然不觉自己的房门口立着的少年。
那天当我放下电话一脸春心荡漾地转身看到楚歌时,竟有一霎间的局促不安,像是被丈夫抓奸的妻子。
我忙在自己的腿上掐了一把,告诫自己不许胡思乱想,那楚歌比自己小好几岁,不过还是个读高中的小孩,怎么能对他有非分之想,那样就太为老不尊了。
阿念很快就发现了我的异常,对我展开三十六种刑讯逼供,但我还是宁死不屈。直到有一天这个电话不再为我接听为止。
你喜欢我什么?冷漠问我。
都喜欢,你所有的一切我都喜欢。
我不会给你带来幸福的。
我知道呀,所以没指望过你会来喜欢我。
爱情很少有天时地利人和,但我却不知道,得不到放不下是执念还是爱情。生者可以死,死者可以生,为什么还得不到呢?
那时的我们还坚持着单纯、明朗和高贵,这三个词也令人万般伤怀。“依然一笑作春温”这等话,如今讲出来,除了疼痛还是疼痛。自那场盛夏的告别后,我便再不想同任何人建立关系,不想被任何一种关联束缚,因为应付自己已相当捉襟见肘。
3
我懒懒地靠在窗台上看着外面,路边的石榴开得火红,夹杂着暮色降临。手机放在旁边,放着我一度迷恋的《第三十八年夏至》。
音乐嘎然而止,代替的是振动,我因为工作的原因,手机铃声都设置成了振动。我拿起手机,心里想着谁会打电话给我呢?
来电显示“漠漠”,我先是一愣,接着是无可救药的凌乱,是他!他怎么会想起我呢?
阿念说:我认识的江流月,是霸气的,是狂妄的,而不是像现在这般弱不禁风的。
我捂着心口,疼痛难忍,手机已经不再振动,河图的声音碎片一样扎进我不堪重负的心。
我看着手机屏幕的“未接电话”几个字,楚歌的声音响起:“流月,下楼吃饭了。”
我穿着托鞋,散乱着头发,跑到楼下,头也不回地说:“楚歌,我出去下,你吃吧。”
我一口气跑到小区外面,火红的石榴映着我苍白的脸。我颤抖着手拿起手机,狠下心打了回去。
只是,只是回答我的却是:“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正在通话中……”
我怔怔地站在路边,过了一会儿,又不死心打了一遍,依旧在通话中。
我叹口气,原来我们始终缘分过浅。我轻轻地拨通了阿念的电话,没多久阿念的声音就传来:“喂,流月姐姐今儿怎么会想起我来了呢?”
我苦笑道:“阿念,我病了!很严重!”
“得,又为了冷漠吧,说说看,你想怎么着吧?”阿念这个冷血的小女孩,永远不会懂得何为情殇啊。
我叹息道:“我可能真的对他动心了。”阿念沉默一会儿,才道:“江流月,你跟他不会有结果的,你比我清楚的。”
我握着手机的手不住地抖动,眼泪倔强地不肯流出。我哽咽着说:“阿念,你不知道,我有多喜欢他。哪怕只是一条普通的信息,我也会心慌意乱着。”
阿念说:“放弃吧,你不应该把心思放在这样一个从没见过面的人身上。”
我怔怔的,说不出话来,竟然连阿念也会要我放弃。什么时候挂了电话,我也没有在意。只是心里慌。
我蹲在地上肆无忌惮地泪如雨下,过往的行人都忍不住看我一眼。江流月啊,被人称之为刻薄寡恩的江流月,怎的就这般放不下那个人呢?
如同阿念说的那样,他的美好不过是我臆想罢了。
我不忍,不肯放弃,卑微地回了条短信:“漠漠,打电话有事吗?”
我干脆坐在台阶上,把头埋在腿上,手机的振动,我忙打开来看:“没事,你忙吧。”我忙又回复:“我也没事,正无聊呢。”而之后手机再也没有了振动。
我就这般维持着仿佛陷于绝境的姿势,迷离无助。
夜色深沉起来,我终于叹口气,回到自己的房。
从此我明白,我将沉醉于一种庸常的快乐。痛苦也将抛弃我,孤独模糊了面目,在喧嚣声里抽泣。我忠实的伙伴们惨遭我的背弃。我不再深刻,不再真诚。我距那明朗的日光越来越远。我曾那么近地瞻仰它的圣光,终究不过匆匆一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