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将小乌鸦擒在手中,好奇得很。
“几万年不见,你怎么还是这个样,没丁点变化。”
乌鸦认命,歪着脖子作死状,闻言毫无声色地回:“黑爷我……”
我伸出两根手指轻轻拍它的脑袋,它才重新换种语气道:“小妖我天生多寿,且无修炼之心,故而一直如此这般。”
这只乌鸦唤作黑鸦,乃是一只活了无数年的上古妖兽。但是,它辜负了上古这个名号,从不修炼,整日里除了吃还是吃,吃得昏天黑都不罢休。
我曾经不无感慨,若它存了半点修炼心思,现在不说成皇成神,当个妖王总归是手到擒来。
曾在论道期间,它将离黎当成食物,被我一通暴揍。
它知晓南海周边一切,我便将它束起来当宠物,直到一月后离开时才放开。
“疯……老大,什么风把您吹来了。”
我抓着它往太阴山飞,这时候没有捉弄它的心思,将它放开,问:“太谷真人即将天人五衰,你那有没有什么延寿宝物,给我几件呗!”
它扇着小翅膀挪开了半米距离,使劲晃脑袋。
“小妖家中一贫如洗,只剩下这二两身子,不够塞牙缝。再说,太谷老头死就死了,到时候,那一园子仙药,嘿嘿!小妖分您三成,不,五成如何?”
我一巴掌扇去,刮起一阵凛冽寒风,将它吹得七晕八素,在千米海风中七上八下。说来也怪,能伤到大仙的海风,居然伤不到黑鸦分毫。
太阴山乃是大仙门,太阴真人有神君位,大罗金仙的修为,就算是天帝,也得给几分薄面。
我到时,正是太阴山众弟子这一天学道结束的时辰。
山门恢弘大气,比之天宫的天门不差多少。
门口驻有两位守山人,我报上姓名和来意,便有人上山通报。
迎我的是太清道人,乃是太阴真人的四弟子,名望颇高,有继承山门的前景。
“太清见过少主。”
“太清道人多礼了。”
我回礼,说明来意,却听他说:“少主晚了一步,师叔已于今晨羽化。”
我大惊,怎能如此凑巧。
心里不是滋味,让他带我上去祭拜一番,也算是了却当初的歉疚。
太谷真人的遗骸陈放在天玄殿,我很好奇,为何不放入归元殿,那里才是真人羽化后的归处。
太清对我施了个眼色,我两进入大殿里间,太谷真人的遗骸正在此处。
“师叔不是大限而死,而是被人杀害。”
纵然是心性极好,太清道人也难免露出几分戾气。
白发白须的太谷真人躺在玉床上,我近前查看,发现其胸口有一大洞,血迹早已干涸。
“有人杀害师叔,并取走周身道元。”
“可知是何人?”
太清道人抹手一道圆形光幕,里面正是太谷真人活着时候的打坐影像。
不一会儿,便见一人影从黑夜中钻出,手指化为尖利鹰爪,从太谷真人胸口穿去。
我悚然大惊,那人与离黎有七分相似。
我问:“太谷真人大罗金仙的修为,怎被如此轻易杀害?”
“唉,师叔大限将至,故而封闭五识,等着救命之灵物。哪想到,此等妖物能识破我太阴山天罡法阵,入了师叔药园。”
我听得此说法,更加确定是离黎,他知道天罡法阵的破法,是我当初传授给他。
真人羽化是天地间大事,太阴山将在七七四十九天后举行祭奠,诸天神佛都会前来悼念,我不知师尊是否会来,他与太谷真人交情不浅。我很想念他。
太谷真人既已仙逝,我准备的灵物无处可用,便装作无事,见了几位当初结识的道人,驾云北归。
凑巧得很,又在海面上遇着黑鸦,它仍旧叼着一条大鱼,见我大惊,鱼落海中扑通作响。
这时的黑鸦不怕我,反而凑近身子,说:“那小子刚过,您就来了。何其怪哉,你两居然一前一后,不归一处。”
我问是谁,他说:“那只小鸟,可惜,没半点灵气,浑身戾气横生,作为过来人,帮小妖劝他一句,回头是岸。”
我不理会,加快速度朝绿城飞去。
离黎杀害太谷真人为的是真元,亦即是说,他需要极快速提升修为。在这方世界,除了大限将至的真人,便是拥有真龙之身的李长夜。若我所言不差,这两人均是离黎目标。
颜歌不在,林府中唯有古雅坐镇,可古雅仅仅天仙修为,不是离黎对手。
我心思乱成麻,匆匆赶回绿城,发现一切如常,并无离黎的痕迹。
李长夜在城卫军中,我在天上看得真切,此刻的他在城门口巡逻,没有危险。
我在他身上留有印记,但凡有一点危险我都能瞬息而至。不过,只限于城内范围,再远我就鞭长莫及。毕竟,我的实力尚未复原。
回到林府,太白被林毓抱着玩耍,还算和谐。
我回到房间,写一封书信,上写道:太谷真人遇害,疑大妖离黎所为。太夜真身尚存,恐有危险。
写完后,我施法将其送出,不消半刻钟,这封信就会呈在司原手中。
晚些时候,古雅前来汇报,说太阴山的道人们全部回山,恐山门有变。
我知道缘由,说给古雅听。
“太谷真人虽无神君位,却是他不愿获取,甘愿莳花弄草。数十万年以来,诸天承其恩情者不在少数。这么一来,过些日子,南海将会成为诸天强者云集之地,血妖之祸患随手可解。”
这也算不幸中的万幸,但我转念之间,想到了更糟糕的情形。
“血妖极可能提前行动,哪怕准备不太妥当。”
古雅点头称是,道:“少主,是否从明日起,让李长夜长期住在林府。从目前信息推算,血妖的目标极可能是他的真身。”
“正是如此,你去城主府除去,不,暂停长夜的职务。”
古雅离去,我看天色渐晚,李长夜也该归来。
林毓很有贤妻良母的特质,我唤她过来小叙,问明他两人结识过程。
“我与他在十岁时相识,那时候,他只是个穿着补丁的穷孩子,但是我能看出来,他有凌云之志。他很努力,没日没夜地锻炼身体,只为了加入城防军。他还说,他日要做绿城城主,娶我过门。”她的眼角眯成缝,是很幸福的味道。
我在心里呵呵一笑,努力?
他懂得努力?
……
清酒纸灰烬双双
眉上埋雾千尺量
故人易变秋更残
原是相思照我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