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峡镇瞬间成了丐帮。
陆掌珠作为牵头人,看起来更像是一个丐帮帮主了。心累呀,她以为流民逃难,肯定会带着金银细软。
没想到,他们差不多都只抱上了孩子。
钱,原本是有的。但是一路逃难,进城池都要交人头费,走了几座城池,就没有钱了。只能带着一张嘴,来了子峡镇。
能在这个年代当一个自由自在的诗人的,家里一般都很有钱很有关系。
因为行万里路,就要交一千座城池的人头费。
这万里路,总不至于一直拿着万两黄金吧?
肯定是这儿孝敬一些,那儿孝敬一些。
楚明轩,是大周第一关系户,名不虚传。
陆掌珠越是扎根于这个时代,就越发的能发现这个时代的特色了。面对这些没户口的人,她还真有点儿没辙。
田税,不是按照人头收的。而是按照田亩收的。
大周的人口数量,本来就是一个迷。
遇到了灾年,需要补贴,人口多出来几十万,遇到了丰收年要多收税,就会缩水。
所以,根据土地数量收税,不根据人头收税。
人多了还得报征役,干脆就不报了。
所以,人口是真的多。
这乌压压的一大片,是真正的流民,没有户口的黑户。官府的户籍信息上,根本就没有他们。字都不认识几个,更不会有族谱这种高大上的东西。
寒门,三代县令,就已经在门阀世家的鄙视链底端了。
他们,已经被统治阶级开除出人籍了。
陆掌珠穿越而来,差不多也是这个身份,只能说原主比较爱干净,洗了脸。
这穿越女的起点,实在是太低了。
来往的都是叫花子,口音还不一样,捡个破碗就能去领粥喝。
林思源本来穿着大家公子的绸缎,他现在也不好意思了,回去换了一身艰苦朴素的布衣。林眉儿一直朝着他笑。
楚明轩还挖苦一下:“你看我,早就有这个思想准备了,都出来了还摆什么架子,我早就穿上布衣了。没有封王之前,就是庶民,庶民是不配穿绸缎的。”
四皇子认为,自己这么多年能一直过得不错,是因为心里特别的有逼数。
林思源本来挺尊重天家皇子的。
但是楚明轩,现在就是在挽着袖子喂驴。
“你先喂驴吧,刚刚商量出来几个办法,我需要主持工作。”林思源一撩衣服的下摆,走了,不搭理楚明轩。
四皇子楞了一下,特么的现在见个人,都在和他说:好好喂驴,天天向上。
他才是子峡镇名义上的最高长官。
“通知下去,第一,晚上就不要让家里的胖妞出来晃荡,如果非要出来,一定要兄弟三个护着,走大路,不要走小路。”
胖妞,在这个年代,意味着美女和有钱人家的女儿。
黑灯瞎火的发生点儿什么,影响特别坏。
不要把人性想得太好,也不要把人性想的太坏。
但是,一定要防患于未然。
陆掌珠不在这个时间点上,去赌人性。因为人性从来都赌不起。当然如果被她抓到了案犯,必然是严惩,杀一儆百,以儆效尤。
“第二,盗窃者,逐出子峡镇。”
流民数量不少,质量实在不敢保证。十个人里面,有那么一两个读过书的。子峡镇经过了陆掌珠之前扫土匪的经营,治安好了不少,一些做小买卖的人家,确实有了那么几两银子。
这些户籍都是问题的流民如果盗窃,在没有监控的年代里,根本就是计无可施。
陆掌珠也不冒险,抓住,逐出城外,没有任何商量。
“第三,杀人者死!”
这一条,是最重要的一条。
子峡镇上的居民,已经在这里居住了三代人。早就已经习惯了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清贫平淡生活,突然来了一帮流民,势必要造成各方生存资源的掠夺。
杀人者死,必须成为铁律,成为所有人都不能触犯的底线。
没有什么比生命更重要了。
陆掌珠看着那些脏兮兮的,想要求生的脸,比看到深宫宅院里,互相都希望对方生不下来孩子的那些妇人的脸,要可爱的多了。
因为凭借着自己的力气和运气,人生就会有无数的可能。
“所有的衙役,都作为更夫,去沿街沿巷的给我敲。孩童们聚集的地方,编成顺口溜,开始传唱。如果有哪一片儿有案子,我亲自去办。”
林思源的态度,斩钉截铁。
底下的十几个衙役,领了一天要吃饭喝水的钱,赶紧去执行这个任务了。
陆掌珠拿着男主的剧本,她对着林思源点了点头,算是认可了林思源的工作。但是林思源却是忧心忡忡的擦了一把脸上的汗水。
天儿,是逐渐的开始热了。
“这么多人,早晚坐吃山空,我们的银子现在流水一样的堆上去了。粮食上虽然依靠着明家,但是明家主管着军需,等到何谈不成,再打仗,粮食肯定是先供应前线。我们这里,不就又凉凉了吗?”
林思源的担心,不无道理。
“陆夫人常年在塞北,风沙大,昼夜温差大,养不住珍贵的南方花卉。陆夫人可曾见过昙花?”林思源是个文人,把自己的担忧,直接给意象化了。
“见过。”陆掌珠不假思索道。
昙花而已,又不是什么历代皇后头发上的珠花。
“见过?”
“对呀,可香了。”
“但是这样的,不持久呀。花开半个时辰,花落半个时辰。顷刻之间,就什么都没有了。”林思源叹息着摇头。
“怎么会,葱姜蒜加上,油盐爆炒,重口味的撒点儿辣椒。十秒钟出锅,味道赛过世间任何一种蔬菜,毕竟这是短时间之内才有的美味。”陆掌珠连连点头。
林思源惊讶的下巴都快要掉下来了。
陆掌珠,把昙花,加葱姜蒜爆炒然后吃了?
把一种味道,永远的留在舌上。
不香吗?
陆掌珠看着林思源,只觉得,莫名其妙。
“牛嚼牡丹,可惜可惜呀!”林思源连连摇头。
“南风之薰兮,可以解吾民之愠兮,南风之时兮,可以阜吾民之财兮。”陆掌珠幽幽道。
“好句子,想不到陆夫人也是同道中人。”楚明轩咀嚼了一遍,只觉得陆掌珠的话,是好句子。赶紧把食盆放下了,过来说陆掌珠的好话。
“我此生所愿,只有江上清风,山间烟岚。”
这文艺小青年,一辈子想要的,就是在船上钓钓鱼,在山上看看雾。
陆掌珠只翻了他一个白眼。
要是全国人民都是这样的想法,早就被饿死了。别看楚明轩现在是这么说的,把他扔到了湖边,让他去当个渔民,他肯定是不愿意的。把他扔到了山上,天天露水寒冷,走一路全是一脚的泥,他肯定也不愿意。
达官贵人想象中的田园牧歌,只是伸手摘摘蔬菜,提起来鱼竿上面就有肥美的大鱼。
楚明轩,还挺天真的。
陆掌珠也就懒得戳他了。
“这句话,意思是南风慢慢的吹,可以解除万民的愁苦,南风适时地吹,可以富庶万民的财务。
真的只是因为风景宜人吗?
可一边儿去吧。
普通的小老百姓,就连饭都吃不饱了,还能有什么闲情逸致。
这合宜的南风,指的是用来晒盐呢!
风吹得好,盐水分蒸发的好,出盐产量高。盐产量越高,越能够卖的到更多的钱。
对于我们这样的小老百姓而言,一日三餐,都已经成了问题,哪有时间去看风景?就算是诗歌写得好,也得有很多人吃饱了饭,才有力气传唱。
而人为了吃饱饭,可以付出难以想象的辛劳。
所以,林大人不用再怀疑决心。如果林大人不愿意的话,我大可以换一个村镇,可以达到一样的效果。”
陆掌珠负手而立,看着街上的人。
似乎她眼前的,已经不是破破烂烂,而是高楼林立的大都市。
“后悔就不要选,选了就不要后悔。思源,饮水思源,你大可以现在继续回林家,当你的林公子。肯定能娶好几个美娇娘,再管林家的一方郡县,也是个很不错的选择。将来你的儿子们被其他的名门望族给评一个中上,你再给其他人的儿子评一个中上。整个陇西,还会一直在你们的掌控之下。有什么不好?”
楚明轩没有评价陆掌珠的诗词,而是对着林思源道。
这段话,超纲了,已经完全超出了一个闲散皇子对于天下的认知。
林思源脸红了。
他从来不会在心爱的女人的面前脸红,但是却会在求而不得的理想面前脸红。林思源对着陆掌珠抱拳,告罪,然后迈着不沉重也不轻快的步伐。
溜了。
楚明轩笑着眼泪都快要流下来了。
陆掌珠的眼睛看向了四皇子,楚明轩。
楚,是国姓。
免贵姓楚。
“陆夫人,你看我去给你安抚那些流民怎么样?我嘴皮子可厉害了,说评书的赶不上说单口相声的能让人开心呀。我肯定能把他们哄得开开心心的,让大家只记得你陆夫人的功绩,把你当成仙女儿一样。”
楚明轩跃跃欲试,想要讨个差事。
“你知道我为什么只让你一个人喂驴吗?”陆掌珠无奈的撇了撇嘴。
“因为我只配喂驴?”楚明轩自嘲。
“因为你唯一只能做好的事情,就是喂驴,除了喂驴,你什么都不能做。”陆掌珠平静道。
但是在楚明轩的心里,如同惊雷一般,炸的四分五裂。他看向陆掌珠的目光,如同烟花一下子炸裂,充满了五颜六色的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