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兰溪就像说故事一样,轻描淡写提了一句,她没听懂,也就作罢。
吃饭时,他让阿笛坐旁边,阿贵两个最近也可以与他同桌而食,当着大家的面,他主动说起了剿匪一事。
清明过后,夏日来临之前,九王府会宴请金凤寨的头目啸山虎,届时谈的成就谈,谈不成便直接打,他要在圣上到达豫章郡之前,解决内患。
阿贵哥俩日日跟着崔兰溪出门,对这些事比阿笛了解,阿笛也就今日才知他的计划,默默吃着肉,听他说完,才道:“是在王府吃饭,还是去外头吃?”
崔兰溪一愣,发现她没抓住重点,她满脑子都是那一日宴请啸山虎,若是在王府吃,她该准备些什么菜式。
“阿笛,那么危险的事情,自然是去外头酒楼吃,把那种人带到王府来,不安全。”
“哦.............”
她心里默默缓了一口气,幸好不需要麻烦自己给那种恶人做饭。
崔兰溪不禁问她:“你脑子里到底在想什么?”
她答:“那日去哪家酒楼吃饭,若是好吃,你也带上我罢。”
“哎,你怎么总想着吃,不觉得很危险么?”
他问。
阿笛摇头:“若是有好吃的东西,危险一点也没什么,我自小就在危险里长大,不晓得哪一日我爹就对我下手了,所以早就习惯了。”
“你呀..............”
崔兰溪对她有点无奈。
吃完饭,阿贵捧着碗筷去后厨洗碗了,二人围着湖边溜达消食,崔兰溪把下午与她没讲完的故事继续往下讲。
“白老将军曾去过极北之地,那里有神山,山是冰层所筑,里外全是冰雪,神鸟便住在山里,据说它的巢穴也是冰,进入巢穴之后,可以封存所有的记忆,不老不死,不生不灭,成为一个活死人,神鸟生长在那里,只要它不离开巢穴,就可以一直活下去,一旦它苏醒离去,立刻就会毁灭。”
“真有那样的地方?如果有,神鸟为何还会苏醒,而不是一直睡下去?”
“白老将军说,当年他们不小心打开了进入巢穴的大门,门上有封印,封印一破,神鸟就醒了,从里边飞出来,所以他才可以猎杀神鸟,不过巢穴还在的,还有没有封印记忆的神力,其实我们都不得而知。”
阿笛脑海里幻想出一个漫天冰雪的地方,白茫茫的一片,没有其他颜色,没有一个活人,身上不自觉地爬满了鸡皮疙瘩,一股寒意油然而生。
崔兰溪说:“想来还是南方好,四季都不算太冷。”
“嗯,南方挺好的,看,公子的肺病都养好了。”
“那是吃了药才吃好的。”
他最近不太咳嗽了,不知与季节有关,还是真的好全了。
“对了,阿笛,本王有一事要你去做,这件事只有你能去。”
“嗯,公子请讲,我一定办到。”
他拿眼睛扫了周围一圈,昏暗的园子里没有他人,这才低声对她讲:“你要去替本王找一种药,吃下去让人浑身溃烂、流脓的草药。”
她疑惑道:“公子要那个做什么,投毒杀人么?”
崔兰溪摇头:“但凡高手和有点身家的人,都会试毒,用那么低劣的手段杀人,我也太自不量力了............”
“不是给别人吃的,那是给...........”
她恍然大悟,不可置信地看着他。
不是给别人吃的,那就是他自己吃下去了,他到底想做什么?
他用温柔的目光看向她,说:“你一定要替本王保守秘密。”
“干嘛要伤害自己...........”
她低垂着眼眉,长长的睫毛哂动,上头覆盖着一层日暮的金色余晖。
他轻握起她垂在身侧的手掌,上边的冻疮基本好了,白白嫩嫩的,这才像个小姑娘的手。
“如果要留在豫章好好过日子,我就得想点法子出来,我身边的人里面,只信得过你,你要替我保守秘密。”
“就算你不说,我也会守口如瓶,谁也不能让我透露半个字。”
她不习惯他总是无端地握起自己的手来,总觉别扭极了,将手收回。
她的小动作让崔兰溪有些尴尬,不再去握她的手,推着轮椅走向湖边,一人看了会湖里的鱼,阿笛在他身后默默地站着,直到他觉得冷,回身道:“咱们回罢。”
“嗯。”
阿笛过去推他,两个人安静地朝北屋走,阿贵哥俩已经回房去,外头没有他人,她伺候他洗漱,安顿好了人,才回屋歇息。
清明前几日开始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一下就是数日不断,雨点从山的那一头飘过来,最终连成了一片青蓝色的雾气。
洪都人在雨天会用蓑笠,蓑笠是去外头的山野里采来棕毛所编制而成,头上戴的斗笠也有拿竹子编制的,穿在身上挡雨非常合适。
阿笛的手好了之后,成日前前后后忙活,雨季将至,四月过后会连续下一个多月的雨,她得给府上的男人们准备好雨具。
后山上采来棕毛,又砍了两棵竹子驮回府,天井里湿漉漉的,她把工具搬到了北屋,北屋地方小,崔兰溪要读书,嫌她拥挤,将她赶到了西厢房,把厢房里的桌椅搬开,腾出一大块空地给她干活。
阿笛脾气软,被公子赶走也不生气,哼着小曲拎着东西就去了西厢房。
雨天大家伙都没事干,阿贵过来帮她锯木头,她便坐在一边织起了蓑衣。
公子本是一人在北屋读书来着,看得西屋人多,雨声伴随着锯木头的声响,像是在奏曲子,显得很美妙,他推着轮椅过来瞧蓑衣怎么编。
棕毛采回来时含有水分,湿漉漉的,阿笛在厨房起了一堆火,把棕毛烘干,这才可以用。
用鱼线把宽大的棕毛编织在一起,她的手里外翻转,白嫩的手指被棕毛割伤,变成淡淡的粉红色,她的眼珠子盯着鱼线看,跟着鱼线走,按照公子的身形,给他先做好一件。
他出门常坐轮椅,故而蓑衣做得比别人宽大,可以罩住整个轮椅为佳,崔兰溪穿上这个东西去天井里走了一圈,身上未沾半滴水,非常满意。
蓑衣做起来方便,不一会就做得了四件,一人一件,她的属最小,穿上后,她这个人都看不见了,只有一颗脑袋在外头,像木偶娃娃一样。
阿贵手里的竹子切成了竹篾子,竹篾子比棕毛更割手,阿笛摸了一会便觉手疼不已,翻出两块旧布包裹着手指,勉强能继续下去。
崔兰溪和阿贵在旁边看着,她的手指灵活交错,看得人眼花,一个三角形的斗笠在她手底渐渐出了模样。
四个斗笠编好,想了想,她拿红线在斗笠上勾出一个字“九”。
崔兰溪问:“九可是我九王的意思?”
她点头:“本地人家里的这种编织物全都有家族的姓氏,以作区分,咱们入乡随俗,当然也得绣一个了。”
“那不如绣个兰字,本王的姓名里的字。”
崔兰溪道。
“照王爷这么说,怎么不绣溪字呢?”
她问。
“本王更喜欢兰,兰花的意思,高雅清隽,不世俗做作。”
他解释起来。
阿笛掩嘴偷笑,她家公子好像真的喜欢兰花,年节时的灯笼都画了兰。
“那就请公子给这四个斗笠画一株兰花如何?”
她取来毛笔和墨色的漆,递给崔兰溪,崔兰溪为每一个斗笠都画了一株小小的兰花在上头,乍一看以为是家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