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已是三月中旬,今年桃花早开,南方热得早,土地里的植物长得非常快。
草长莺飞,柳绿花繁。一犁杏雨幽幽,三径桑云淡淡。
阿笛近日无事,在房里读《诗经》,其中《郑风·溱洧》篇中:“溱与洧,方涣涣兮。士与女,方秉蕳兮。女曰‘观乎’?士曰‘既且’。‘且往观乎,洧之外,洵訏且乐。’维士与女,伊其相谑,赠之以勺药。”
崔兰溪顶着一头烈日从外回来,听她在房中念诗,进去瞧瞧她,问:“怎么读起这些酸不溜秋的诗了?”
阿笛耷拉着耳朵:“在府里太久,好无趣啊,公子,三月春光正好,咱们出去逛逛罢。”
他刚从府衙回来,这几日豫章郡上下都在逮捕金凤寨的人,还未大规模攻打寨子,先抓几个流匪震震气势,外头人心惶惶,她肩伤未痊愈,不适合出门。
“本王刚刚从外头回来,天气太热,小心中了热气,还是在家待着的好。”
他褪下外衣悬在圈椅上,掏出帕子擦了一道脖子上的汗珠,阿笛往外一瞧,阿贵哥俩不知在弄什么东西,她再往窗户边站近了些,才看见阿贵往木盆里倒水,浸泡了一把绿色的植物。
“那是哪来的?”
“回来的路上遇到刘小金,他在地里采了好些野菜,给咱们府上拿了一些。”
在南方,碧绿的野菜便是春日的象征,百姓贫苦,春日靠野菜充饥者大有人在,野菜长出来,意味着世间万物皆开始生长。
“公子,下午咱们去后山打猎罢。”
她提议。
“后山?”
他在府里这么久,还未去过后山。
“咱们看看有没有兔子和鸟儿,猎两只回来开开荤。”
他望着外头的烈日,阿笛闷了这么多日,早就想出门逛逛,后山也不远,便允她去了。
阿贵做得了午饭,几人简单吃了些,阿笛迫不及待把公子的弓取来,箭矢只有一支,寻常他不舍得用,阿贵临时给削了几支箭矢,架在弓上,他朝天井中举起弓,对准竹架子上悬挂的腊肉,咻的一声,破风而出,箭矢射穿了被晒得坚硬的腊肉,钉在厢房的外门。
阿笛走过去瞧自己的腊肉,心疼道:“公子怎么拿我的腊肉寻开心。”
“多出一个洞,有什么的了。”
“这可是要吃的东西。”
“射了一个洞怎么就不能吃了。”
“不好看了啊。”
“吃的东西无所谓好看,能吃不就行了。”
“哦。”
有时候公子嘴巴很厉害,不会让人,她只能闷闷地应了。
拿上弓,阿贵率侍卫跟随在后,小林子推着崔兰溪,阿笛走在边说,出了王府的大门,朝右上山去。
王府的后山不大,有一条樵夫上山的小路蜿蜒朝上,轮椅上不去,崔兰溪便拄着拐杖慢慢走,阿笛帮他拿弓,小林子端着轮椅,阿笛边走边说:“洪都城的野兔子很多,这地方湖泊河流密集,白鹭和大雁也多,咱们府上的柴房最近搬来了一对燕子夫妻,两只黑白色的燕子夹着长长的尾巴飞进飞出,衔泥筑窝,今儿早上一瞧,窝都筑好了,母燕子已经蹲在窝里,好像要生蛋了。”
崔兰溪拄着拐杖走路非常辛苦,春日穿衣薄,腋下磨得生疼,身上也出了不少汗水,道:“燕子蛋能吃么?”
阿笛一愣,不可思议地看他:“公子,你怎么光想着吃?燕子生了蛋,我才不给你吃,燕子来家里筑窝说明这一户人家风水很好,它会带来福气的,今年来了,明年还得回来,年年都来,叽叽喳喳的,府里热闹多了。”
崔兰溪不管热不热闹,他心里想,燕子蛋是个什么味道,还真的没有尝过。
到了这乡野之地,人都变得市井气了。
走到半山腰,寻得一块巨石暂时歇歇脚,崔兰溪坐下来后,阿笛捧着弓四处溜达,以手作帘,遮住刺目的太阳,极目远眺,洪都城的风景尽收眼底,春光明媚,赏心悦目。
忽然阿贵朝她招招手,她疑惑地顺着他的手往山上看,一群灰毛的兔子正排成一排在山林里走动,是母兔子带着小兔子出来觅食。
一时间大伙都看见了近在咫尺的野兔,不敢作声,阿笛踮起脚尖把弓送到崔兰溪手中,他架上了箭矢,隔着数十丈的距离,凝眸定视。
野兔藏在山林之中,皮毛是灰色的,与树木混为一体,又有杂草遮挡,时而能看得见,时而看不见,阿笛与阿贵等人是无法辨别它们的具体方位,崔兰溪却目不转睛,眼睛跟着兔子走,而且他的视线总是比兔子行走得更快一步,可以准确推断兔子的前进方位。
阿笛在旁注意到这一点,公子在弓术上真的非常有造诣。
“喂,公子,兔子快跑了!”
她小声地提醒。
“嗯,本王知道。”
他沉稳道,不急不缓,还未出箭。
日头被一块乌云遮住,山间陡然清凉不少,微风拂面,恰好把兔子身侧的杂草吹开,此刻视线最好,人可以清楚地看见一群兔子有四只,兔子也注意到这边有人在盯着自己。
它们停下来朝这边瞧,观察着人的动向,似乎感觉到了危险,母兔子抬脚往树林里逃。
眼看兔子要跑了,这东西跑起来飞快,人是追不上的,众人都为崔兰溪捏一把汗。
阿笛也张嘴惊呼,却发不出一个字,悄无声息,四支箭矢从崔兰溪手中射出,每射出一支,紧接着第二支,将四支并排的兔子射倒在地,不留空隙。
他端着弓箭的手不曾打抖,眼睛不曾斜视,始终如一,好似一座雕塑,石化在原地,直到兔子倒地?,阿贵攀上山坡,钻进树林捡起兔子,发现四支箭全部射中的是兔子的心脏位置,不差丝毫。
他被这精湛的弓术所折服,惊呆在地,回首看向稳坐在石头上的王爷,他漆黑的眼睛也望向阿贵。
微微收缩的黑色瞳孔释放着锐气,阿贵从来没有这种感觉,他觉得王爷一点也不像个病人。
不知何时,王爷已经脱胎换骨了。
“公子,你真厉害!晚上咱们吃野菜炖兔肉好么?”
阿笛问他。
崔兰溪将目光从阿贵手里的兔子上收回,微微侧头,唇角勾着一抹笑:“顺便把府上的燕子也炖了罢。”
“额...........公子你好坏,吃人家小燕子作甚?”
“本王还未尝过燕子肉。”
“燕子你别看它好大一只,剥了毛也就一丁点,没有肉,不好吃。”
“等燕子蛋生下来,烤蛋吃。”
“那个也不好,若吃了它们的蛋,它们会记仇,明年就不来咱们家了。”
“家?”
他反应过来,阿笛总是把王府称作家,而且已经说了好几遍了。
“王府就是咱们家,这么说没错罢。”
她问。
崔兰溪恍然回神,微微笑着摇摇头:“没错,王府就是家。不过燕子蛋还是可以尝一尝的。”
“................”
阿笛有点后悔同他说燕子的事情,给人家招来杀身之祸,全怪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