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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时光匆匆,转眼中年

俺,五十七岁了,来这里写书,有以下几个原因。其一,想挣几个烟钱,其二,不想把自己的体会带到坟墓里,其三,留着些文字,让后辈们怀念。现在的小说,不比内容,比数字,所以。我不会修改,也不会用功在字句的修饰上面。哪怕是错字,只要不影响大家阅读,也就是了,我提前申明,并不是不会修改,也不是不尊重读者,文中观点,不可能与读者同,没时间争论,权当多个角度看风景,还有一点,有些具体事情的详细地址或年月日,只要不影响观点,也不会认真去考究,见谅。

先来认识下祖宗,我们的祖是汉太祖,高皇帝刘邦,我们的宗是汉太宗,孝文皇帝刘恒。当然谁要不认同,也不算什么不肖子孙。

我转换下角色,以下的我就是刘邦了,用第一人称写东西,亲切一些,无他意。

我叫刘邦,从小,我有很远大的志向,不过随着年龄的增长,志向就飞灰湮灭了。我感觉自己应该还行,但,到了不惑之年,还没找到个妻子,所以,我感觉自己伤透了,也看透了。大好的时光,消失于玩笑嬉戏之中,可惜了。很小很小的时候,我见到村里人杀牛,老牛流着浑浊不清的眼泪,但牛的主人笑着,笑着就把牛的脑袋割了下来。于是,我有了第一个理想,理想就是打抱不平,为这些给人们奉献了一生的牛鸣冤。

我不知道这叫善良,我只是想,任何生命,既然活着,太不容易了。人,有什么权利,残忍地来决定它们的生死?谁能告诉我吗?假如,你不杀死它,你就会饿死,这算老天的错,我理解;但,你又不饿得慌,只是为了解解馋,就随便屠杀。这样的人,我不能理解,所以,有他无我、有我无他,所以,大家要记住,这是我心中的第一个秘密。只要有可能,我和残忍的人就过不去。

我比始皇帝小三岁,他天生神力,吃得好、穿得好,随便什么都比我好,特别是身体还比我好,所以,正常情况下,我没机会;看来皇帝是当不成了,那就做个士大夫。但,当时兵荒马乱,国君们不是积极应对秦始皇的蚕食,而是惊慌失措,像一批待杀的羔羊,我没有机会;那就做个游侠算了,人活着总得做点什么,不是吗?

我排行老三,我的父亲没本事,我不像卢绾,家境优裕。我只能在破村的土堆里游戏玩耍,在儿童的打闹中成长。

卢绾与我是同乡同里的邻居。还好,因为我父亲厚道,卢绾的父亲也厚道,他们两意气相投,亲近友爱,特别是我母亲和卢绾的母亲,非常能处得来,两家日常往来,就像一家人。老天开始给我第一个礼物了。事情也巧,我出生的那天,卢绾也出生了。那时候流行结拜兄弟,人们喜欢对天起誓说,不能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愿同年同月同日死。我与卢绾同年同月同日生,又同乡同里,父辈相亲相爱,村里人都以为美事,纷纷牵羊持酒前来道贺,这当然是我沾了卢家的光,也添了许多拜把子兄弟之情。卢绾做事认真,但做事谨慎,有点胆小。我大大咧咧,但比他有主见,抡拳打架我帮他,完成作业他帮我,我们都不是坏孩子,所以就成了好朋友,他也就成了我可以依靠的一个得力助手。假如天随人愿,他就是我的第一桶金。

卢绾的母亲,是个大好人,非常喜欢我,所以,我经常在她那里能得到些好处,我得到的最大的好处是,她鼓动我母亲让我上学。那时候上学是很奢侈的,特别是对于我这样的清苦字第而言。但我父亲知道卢家人,见是广,也就忍着艰苦让我去学习了,我到了十来岁,卢大婶说服了我父亲,也让我跟着卢绾到了学堂,学习认字算术了。

我家虽然不富裕,但因为父母的勤劳,还有两个哥哥的帮助,我的生活是没有衣食困乏的忧虑的,当然也免不了却钱的苦愁。但,只要没有非分之想,还是能过得去的。我在封闭的农村社会里,受到了教育,尊师向学,读书识字,以及亲情友爱是不缺的。

我的天性中并没有叛逆不安桀骜不驯的因子,但,有些事情我是看不惯的,特别是弱小者被欺凌。我的理想,就是帮助弱小者。当然,老天要不给我机会,那也没办法,我就慵懒地得过且过,稀里糊涂走完这一生,我并没觉得这样不好。所以我也很开心。

别人觉得我的一切都有些晚,三十四岁才当了个亭长,三十五岁了才生了个儿子,而且是我的相好曹氏为我生的。我三十七岁才结婚,四十八岁起兵。别人说我是典型的大器晚成,其实,他们那里知道其中的奥妙。

我不是个晚熟的人,当然,我也不懂得什么厚积薄发,我只是顺其自然罢了。我早年的老师有点迂腐,但他教会了我很多,现在的人,不知道老师是什么东西,也不知道老师是如何教育学生的。很多时候,老师就是学生的反面教材。你得倒着来。比如你的老师是个老教师,你除非也想一生做教师,假如你想做教育部长,那你老师的那套是行不通的,你不能听他的。我的老师遍天下,只要是能让我懂得一点道理的,都是我老师,哪怕他是一条老黄牛,你们记得吗,那条被人杀死的牛,它就是我老师。至于老牛让我悟出了什么道理,现在还不能告诉你。

我很尊重儒生的,但死搬硬套,特别是想用知识去害人的儒生,我一生蔑视他们,他们连廉耻之心也没有,凭什么让我尊重?我在大庭广众之下解下儒生的帽子撒尿,是想发泄吗?有人懂得,我在干什么。

我算是魏国人,但老人逃荒,跑到楚国,我就出生在楚国了,所以我也算是楚人,可是,在我33岁那年,楚国被灭了,与其说我成了秦人,还不如说我是亡国奴。该灭亡的灭亡了,该称王的称王了,当时天下已定,也没我什么事了。

我回到家,第一个需要解决的是父亲的唠叨,三十多岁的人了,也该成个家了。还好,我有点文化功底,又有游学四方的经历,在当地也算个知名人士和高级知识分子。我不仅仅是读过书,而且非常用心地钻研过谋略和兵法,并且熟悉三代历史,我对诸子百家也有所涉猎。我的文化程度不低,不相信,你可以问问张良或者张耳。显示才能很重要,但藏拙更重要。

我是当地人,熟悉这里的人文地理风俗民情,因而在试为吏之后,我做了泗水亭长,秦时的泗水亭长属于县尉一级,所以我的薪水和级别不比萧何低,你们别听司马迁胡说,我的薪水都请他们吃饭了,你们动动脑筋想一想,萧何、曹参那样的小气鬼能舍得请我?

我没有嫌官小,其实亭长连最小的官也算不上,只是个吏。不过对我而言,也就够了,能帮帮百姓,还能挣几个酒钱,养个老婆,也满足了。再说,自己又不是战功赫赫的功臣,也不是忠心耿耿的秦人,做为一个亡国奴,给口饭吃已经很不错了,我没有什么非分之想。

我不是秦人,也不算楚人。我生活的战国晚期,祖籍魏国。十五岁那年,我开始出门游学,战国时期,魏国人是很了不起的,出了很多左右王朝兴衰的人,这个不用我说。我很欣赏魏公子信陵君无忌的为人,很想投入他门下。于是我不顾别人劝说,西行至大梁,但信陵君已死。我很失望,但也结识了几个信陵君的门客,这对我很重要,以后再说。

张耳,曾是魏国公子无忌(信陵君)的座上常客。我听信陵君的门客经常说,张耳是个宽厚大度、风度翩翩的人。他有济世之才,所以,后来我就去找张耳。

张耳比我长八岁,当时亡命于外黄,当地有位富家女丧夫,她父亲的门客就建议她:“想要找一位好丈夫,就跟着张耳吧。”于是这个女子就嫁给了张耳,并且给予张耳大力资助。张耳因此得以招致四方食客,成为魏国外黄县县令。我曾多次到外黄县看望张耳,张耳不以我是平民百姓待我,而是与我促膝长谈,张耳是个做大事的人,我们相处达数月之久。

张耳让我增长了很多见识,让我开了眼界。但,张耳是艰难之时可与诚信,显贵之后以利相倾之人,他是变相的勾践。别看我年纪小,也许正是年纪小,别人不注意,我才看得清。这是我的本能,当然本能是需要吃亏、上当、被欺负等等苦衷才能练就的。本能比任何知识、韬略都值钱!张耳是我挖到的第二桶金。

楚考烈王二十三年,也就是公元前240年,我十七岁,这一年,在秦国,是秦王政七年,秦始皇做秦王已经八年了。

以父亲的心愿,两个哥哥都是本分有成的人,结婚生子,成家立业,靠着勤劳耕耘,都挣下一份家业,早早地独立门户了。其实我有点为哥哥们伤心,活了一辈子,连个名字也没有,什么刘伯、刘仲,你说有什么意思?老父亲知道我对务农经商没有兴趣,在他看来虽说我有些不安分,却也喜学友爱,识字读书,得到乡里人的称誉,照此下去,能够入仕作个乡县的小吏,倒也是一条不错的出路。

我要是听父亲的话,那我这十几年的游荡,二十几年的学识就没用了。一个农民如何能懂得一个经常和有帝王思想的人的心事呢?这不能怪父亲,当然他能怪罪我,说我学成傻瓜了。

这里我多唠叨几句,一个经常和农民在一起的人和一个经常和县令在一起的人,一个经常和知府在一起的人和一个经常和宰相在一起的人,境界是不同的,你不可能让宰相和农民都理解你,欣赏你。假如都欣赏,说明你既不是好宰相,也不是好农民。一个经常和职工在一起聊天的人,注定是个好职工;一个经常和老板在一起聊天的人,注定是个好老板。否则,只能是老天有眼无珠了。

亭长,也需要乡里的推荐,首先要被荐人品德优良,能写会算,声誉良好,而且最好有一定的资产,为什么要有一定资产,大家想一想,想不明白了,就去问问秦始皇。

在父亲看来,这两个条件,我都具备。帝国选人,主要是听话,而且能写会算就行,又不需要你治国平天下,你要真的懂得治国平天下,秦始皇不杀你,李斯之流也不会放过你,对吧。

可是,我已经是成年人了,但我还没长大!什么是成年人呢?成年人就是有自己的思想了,轻易不会改变了。

什么是长大呢?长大就是不能由着自己的性子来,一切从家庭出发,一切从老婆孩子、父母兄弟,亲戚朋友出发,只要是对家庭有利的,你就不得不说违心的话,不得不做违心的事,不得不昧着良心当哑巴,不得不听而不闻、视而不见,为了亲人和你的朋友,你可以任意玷污你的对手,甚至屠杀他们,哪怕对手一点错也没有,就像杀牛!所以,我还没长大。

我成年了,所以,我的思想不会有什么改变了。阅历和人性决定了这一切。只要我觉得值得,我就会去做。那,什么是值得呢?值得和不值得是随着条件变化的,以后我会慢慢告诉你,我的值得做和不值得做。

好好做个亭长,这是我不值得做的,所以我凑合着做而已,但,谁要在我面前欺负百姓、欺凌弱者,那我不让。当然,也要看情况,比如秦老大要杀个无辜的人,我是连个屁也不敢放的,为什么呢?很简单,我帮不了他,还会把我连累进去。不过也看情况,也许我还没长大,也许我会突然大吼一声,去他妈的什么秦始皇,也说不定。不相信,那就接着看,看看我做什么。

好好做个乡里人,这个也是我不值得做的。我在乡亲和父母眼里,似乎完全变了一个人,从一个为父母所喜爱、为乡里所称誉嘉奖的模范少年,变成了一个游手好闲聚众生事的不良青年,我开始经常被乡里近邻的白眼。不过,我是有原则的,可惜别人看不懂。比如,我去寡妇的饭店吃饭,怎么了?寡妇不是人吗?寡妇门前就是非多吗?多就多吧,只要寡妇们有钱挣,只要寡妇们能活的轻闲点,谁家的饭不是饭呢。所以,我把上级带到寡妇的饭店,我自己也经常去混饭,只要我觉得寡妇们不亏,就行了。

我当亭长还是有些钱的,钱去了那里了呢?父母亲是拿不到了,我又没成家,我的钱也许就消费在了寡妇们的饭店里了。你们别以为,钱都寡妇们花了,其实大部分还是给了你们所说的无赖了。什么是无赖?在农民眼睛里,不好好种地,不好好养家糊口的就是无赖。但,我不这样认为,只要这些无赖有良心,只要他们不欺负弱者,特别是有些无赖还有正义的行为、仗义的思想,那我就不认为他们是无赖,他们是我的第三桶金。以后我会说。

至于寡妇们,天地良心,我可没有欺负寡妇,那些话是村里那些所谓的正经人说的,她们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她们有男人养着,她们当然不知道寡妇的辛苦。那时候,比现在开放些,只要有责任,别破坏人家的家庭,别让人家跟着你受苦受气,同居也不算什么事。

好好做个丈夫,这个也是我不值得去做的。我的大儿子刘肥的母亲,就是一个姓曹的寡妇。那时候,贞洁观念还不是很浓厚,妇女丧夫后改嫁倒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儿。我们在一起,别人看来不伦不类,甚至有点恶心,其实我们自己知道,我们并没有什么不愉快。曹氏不是我明媒正娶的妻子,我们却有夫妻之实,我为什么不娶曹氏,这是个小秘密,先不告诉你们。

我生性放浪,洒脱惯了,与其娶曹寡妇过日子,倒不如维持现状,一个人自在。这不是我看不起她,而是曹氏看不起我,她怕我养不起她。我当时既不会贪污,也不会收礼,给大家办事,说不定还要自己赔钱,所以我穷得叮当响,连去哥嫂家蹭饭都得不到好脸色。在曹夫人看来,我根本就不具备养家糊口的能力。不过也许她是在考验我,或者激励我,想让我改正错误,学会过光景,结果,你们知道,她还不如不考验,考验的结果是把皇后丢了。这也是后话。

好好做个大哥,这是我认为值得做的。我经常与一些出身市井,在其他人眼里算是小混混,或者是一群狐朋狗友厮混,可是你们不知道,我无论工作还是情感,都需要他们。于工作,他们能帮很多忙,有了他们的帮助,抓捕盗贼就方便一些,乡里就安宁了很多。就是他们有什么错,我也会经常教育他们,他们秉性不坏,只是年少顽皮、少年轻狂而已。他们信服我,所以我是他们的大哥。我为他们两肋插刀,他们也为我两肋插刀。但这些少年人,在我心里是有底的,一个人善良不善良,在我心里会牢记,永远忘不了,不信,你们继续看。

做丈夫是需要条件的,特别是需要责任,所以我现在还做不来。寡妇曹氏,尽管经营着个小酒馆,可那时候,人们并不富裕,虽然也是三教九流汇集之地,其实也就能维持个生计而已。而且还有些混饭的,所以我还有些用,不仅给她一些饭钱,还能做个小靠山。当然,有时候我也会混饭,混饭是因为我没钱,没钱是因为我心善,心善是因为我曹夫人心善。她舍不得我挨饿呢。我虽然不重金钱,但,她跟着我也不算吃亏,这些事,天知地知你知我知而已。做大哥也需要条件,但我能做来,我重情重义,你们不会认为我说假话吧。

好了,这算第一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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