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军事思想
兵书概况与兵家流派
战国时代,随着奴隶制的瓦解,封建制的确立,反映在社会文化领域上,便彻底改变了只有奴隶主贵族才有受教育权利的学在官府的制度,一大批原属奴隶主贵族最低层的“士”登上了思想战线舞台。他们凭借自己所掌握的六艺知识,适应新兴地主阶级的政治要求,聚徒讲学,议论政治,阐述哲理,游说诸侯,从而形成了百家争鸣的局面。诸子百家中,兵家是独树一帜的。战国时期是中国古代军事学术大放异彩的时代,它和春秋后期形成中国古代军事思想发展的高峰。
战国时期,随着军事活动的频繁和军事改革的深入,兵家这一学派更趋成熟,涌现出大量的军事著作,最著名的有《孙膑兵法》、《吴子》、《尉缭子》、《司马法》、《六韬》、《公孙鞅》、《庞睪》、《倪良》、《魏公子》,等等。汉初张良、韩信整理兵书,共得182家,其中战国时期的兵书占大多数。除兵家的兵书专著以外,战国时期诸子著作中也有不少论兵之作。如《墨子》现存52篇,其中有13篇是军事著作;《管子》、《商君书》、《荀子》等书中都有专门议论军事问题的篇章。战国诸子著作中这些专门论兵的篇章,在西汉初期,有的也是被作为兵书看待的,如刘歆在编《七略》时就曾把《墨子》、《管子》、《荀子》等十家直接列入了兵书类。
《汉书·艺文志》兵家类根据西汉以前兵书的基本内容和主要特征,把先秦兵家划分为兵权谋家、兵形势家、兵阴阳家、兵技巧家四个学派。兵权谋家共13家,著作259篇,现仅存《孙子兵法》、《孙膑兵法》和《吴子》,这是兵家学派中最主要的一派。《艺文志》在讲到这一学派的基本特点时说:“权谋者,以正守国,以奇用兵,先计而后战,兼形势,包阴阳,用技巧者也。”可见这一派是一个兼容各派之长的综合性学派,有人认为这一学派主要是讲战略的。兵形势家共11家,著作92篇,现仅存《尉缭子》。这一学派基本特点是:“雷动风举,后发而先至,离(分散)、合(集中)、背(后退)、乡(向前),变化无常,以轻疾制敌者也。”主要探讨军事行动的运动性和战术运用的灵活性与变化性,有人认为这一学派主要是讲战术的。兵阴阳家共16家,著作249篇,其中有许多是托名黄帝君臣的作品,现都已散佚。这一学派的基本特点是:“顺时而发,推刑法,随斗击,因五胜,假鬼神而为助者也。”这表明它注重“时”,注意天候、地理与战争关系的研究。可能与范蠡以及黄老学派有很大的关系,兵技巧家共13家,著作199篇,都已散佚。其基本特点是:“习手足,便器械,积机关,以立攻守之胜者也。”这就是说,这一学派注重的是军械和作战技术,它包括设计、制造攻守器械和学习使用器械的技术方法、军事训练等等。
如果说《孙子兵法》在春秋末期的出现,是标志着中国古代军事学理论已经建立,那么,在战国时期,经过长期的战争实践,中国古代军事学理论已有了相当大的发展,用文学语言描绘,就是“大放异彩”!
主要兵书
1.《吴子》
《吴子》相传是战国前期吴起的军事著作。吴起,卫国人,曾任鲁国将军,在魏国做过将军和郡守,在楚国做过宛守和令尹。
《吴子》今存两卷,六篇。《吴子》把战争的起因归结为五种:一是争夺名位,二是掠取利益,三是仇恨的积累,四是内乱,五是饥荒。根据这一基本判断《吴子》对战争进行了具体的分类,它将战争分为五类,即义兵、强兵、刚兵、暴兵、逆兵。主张行“义兵”,反对“强兵”、“刚兵”、“暴兵”、“逆兵”。“若行不合道,举不合义,而处大居贵,患必及之。是以圣人绥之以道,理之以义,动之以礼,抚之以仁。”
通过对治军实践的总结,《吴子》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治军思想。其主要内容有:兵“不在众寡”,“以治为胜”。《吴子》极为重视军队的治理,当魏武侯问吴起:“兵何以为胜”时,吴起回答说:“以治为胜”。魏武侯接着又问:“不在众寡?”吴起详细解答说:“若法令不明,赏罚不信,金之不止,鼓之不进,虽有百万,何益于国。”《吴子》提出治军的标准是“父子之兵”,这实际上就是要建设一支内部团结一致、能战能守的军队。这样的军队吴起认为可以“投之所往,天下莫当”。
“简募良材”。《吴子》提倡组建特种精锐部队,以防备突然事变的发生。即“简募良材,以备不虞”。鉴于这一认识,吴起建议魏武侯“聚卒”、“练锐”,即把民众中勇敢强壮者编为一队;把乐意拼死向前者编为一队;把善于越高超走、轻捷善走者编为一队。认为有了这样的轻兵劲卒,便可攻无不克。《吴子》还主张根据军队成员的身体高矮,体魄强弱,秉性勇怯,智力差别进行适合各自特长的分工,具体做法就是:“短者持矛戟,长者持弓弩,强者持旌旗,勇者持金鼓,弱者给厮养,智者为谋主。”
“教戒为先”。《吴子》重视军队的思想教育,这就是“教之以礼,励之以义”,认为只要士卒有了羞耻之心,军队攻守均得其宜,“夫人有耻,在大足以战,在小足以守。”《吴子》也重视军队的军事训练,它指出将领或士兵在作战中战死往往是由于其军事技能不熟练,作战失败的原因也往往是由于战术不灵活。指出:“夫人常死其所不能,败其所不便。故用兵之法,教戒为先。”为此,它提出了一套比较完整的训练方法,内容包括单兵技艺训练、阵法训练、编队教战,以及教练军队联络信号和训练战马等等。
“严刑明赏”。《吴子》主张从严治军,强调用严格的军纪法令来约束将士,使其一切行动“任其上令”,做到“令行禁止,严不可犯”。在军事奖惩上做到“进有重赏,退有重刑”,在实行“重赏”、“重刑”时必须“行之以信”。
“总文武者,军之将”。《吴子》的将才思想集中体现在《论将》篇中。它十分重视将领在战争中的地位和作用,认为“良将”“得之国强,去之国亡”,《吴子》心目中“良将”的标准,是指为将者的威严、品德、胆识,足以统率部队,安抚士卒,威震敌军。它认为真正的“良将”也就是文武双全的人,“夫总文武者,军之将也。”
在作战指导思想方面,《吴子》提出了:“用兵必审敌虚实而趋其危”的原则。主张先弄清敌人的虚实,选择有利时机发动进攻,以夺取胜利。《吴子》在“料敌”篇中列举了13种可击的时机,还列举了6种应该暂时退避的情况,这实际上是对孙武的“避实击虚”思想的具体化。在作战指导上,吴子还提出了“因形用权”的主张,即根据战争情况的变化来决定自己的作战方法。《吴子》重视对敌方情况的了解,即“料敌”。在“料敌”的基础上,《吴子》强调要根据不同的敌情采取不同的谋略和作战方法。这一思想是对孙武的“知彼知己,百战不殆”思想的发展。
2.《司马法》
《司马法》约成书于战国中期,作者已不可详考。全书现存五篇,其军事思想是很有特色的。
“以战止战”的战争观《司马法》认为进行战争的目的是为了“讨不义”,“诛有罪”。因此,对于那些能“安人”、“爱其民”和制止侵略的战争,《司马法》持肯定和支持的态度。从这一基本立场出发,它提出了“以战止战”的思想。《司马法·仁本》中说:“杀人安人,杀之可也;攻其国,爱其民,攻之可也;以战止战,虽战可也。”显而易见,《司马法》并不简单地否定一切战争,它赞成“杀人安人”,“攻其国,爱其民”这一类正义战争,并主张用它去制止那些出于“争利”狭隘目的的侵略战争。
“天下虽安,忘战必危”。《司马法》从当时的战争实践中认识到,平时如果忘记了战争的存在,放松战争准备工作,国家就有被灭亡的危险。对于怎样搞好战备工作,《司马法》也提出具体的措施:首先,要“阜财”,即广集资财,做到“众有有,因生美”,使民众富足,国力充实。从而为战争准备好物质基础;其次,要“大军以固,多力以烦”,即建立一支强大的军队,这支部队兵员充实而且战法熟练。其三,“求厥技”,即收罗有专门军事技能的人才。
“以仁为本,以义治之”。《司马法》十分重视军事教育的作用。认为:“士不先教,不可用也。”在教育内容上,《司马法》强调简明扼要,“教极省”,并提出以新兴地主阶级的“六德”,即礼、仁、信、义、勇、智来教育和培养军队,“六德以时合教”。《司马法》还充分认识到制造精良的武器装备在军队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认为军队“以甲固,以兵(器)胜”,如果武器装备精良,往往可以使己方实力由弱转强:“凡车马坚,甲兵利,轻乃重”。它特别强调当发现敌人使用新式兵器时,应该尽快仿效制造,以保证自己与敌在兵器方面保持平衡:“见物与侔,是谓两之”。
“相为轻重”的作战指导。“轻”和“重”是《司马法》军事思想中的两个重要范畴,在不同之处有着不同的含义。在作战指导方面,主要是指如何正确使用兵力的问题。《司马法》认为战争就是敌对双方互相使用不同兵力的较量:“故战相为轻重”。关于兵力具体使用问题。《司马法》提出了“以重行轻则战”的原则,认为:“凡战,以轻行轻则危,以重行重则无功,以轻行重则败,以重行轻则战,故战相为轻重。”意谓,用小部队对付敌人的小部队可能有危险,用大部队对付敌人的大部队不可能成功,用小部队对付敌人的大部队要失败,用大部队对付敌人的小部队要迅速决战。这实际上就是主张集中兵力,以强击弱。《司马法》进一步认为即使在用大部队对付敌人的小部队的情况下,也不能一次性把全部兵力投入到战斗中,而应留有预备队,以便应付各种突然变故的发生。否则就难免有危险:“重进勿尽,凡尽危。”
3.《孙膑兵法》
《孙膑兵法》战国中期孙膑的军事著作。其书《汉书·艺文志》有著录,称《齐孙子》,后佚。今本《孙膑兵法》系1972年山东临沂银雀山西汉墓出土竹简的整理本。孙膑,齐国人,孙武的后世子孙。他通过认真总结战国中期以前的战争实践经验,继承和发展了《孙子》的军事思想。
“战胜而强立”和“乐兵者亡”《孙膑兵法》继承了《孙子》“兵者,国之大事”的思想,认为战争的胜负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存亡,对它必须加以认真的对待:“战胜,则所以存亡国而继绝世也;战不胜,则所以削地而危社稷也,是故兵者不可不察也。”《孙膑兵法》并明确指出当时的战争是实现封建统一,达到“天下服”的重要手段之一:“战胜而强立”,“举兵绳之”。从而驳斥了战争观上那些“欲积仁义,式礼乐,垂衣裳,以禁争夺”的陈腐论调。
《孙膑兵法》虽肯定封建战争的合理性质,但是坚决反对“乐兵”好战。它指出“乐兵者亡,而利胜者辱。兵非所乐也,而胜非所利也。”并且把这一思想贯彻到治军方面,认为不好战是军事上的最高境界:“恶战者,兵之王器也。”在对待“利”这一问题上,《孙膑兵法》同《孙子》是有所不同的。《孙子》虽也强调“慎战”,但认为战争可以得利。而孙膑对“利胜”却表示反对,认为通过战争以获取物质利益是可耻的,“胜非所利也”。
《孙膑兵法》所谓的战争主要是封建统一战争,它认为这一战争是正义的。因此,它十分强调“义”的观念。他说:“卒寡而兵故曰,弓弩势也。”可见,《孙膑兵法》所谓的“势”,是指正确使用兵力和战术而形成的有利态势。
在强调创造有利态势的前提下,《孙膑兵法》提出了这样一些作战指导原则:(一)“必攻不守”。所谓“必攻”是指坚决地进攻,“不守”,是指敌人没有防守,或无法防守。合起来完整的意思就是,在作战指导上,要看准敌方无可摆脱的薄弱环节,施以最致命的打击。这实际上是对《孙子》“攻而必取者,攻其所不守也”思想的发展。(二)“料敌计险”。“料敌”,即是对敌方的情况进行全面的了解,这一思想同《吴子》一致。“计险”,就是对地形要有详细的了解,以便合理利用。(三)以寡击众和以众击寡等作战原则。孙膑认为在敌众我寡,敌强我弱的情况下,正确的战法应该是“让威”,即避开敌人的锐气,做到“攻其无备,出其不意”。在我强敌弱,我众敌寡的情况下,应采取“赞师”的战法,即不要依仗自己的优势,迫不及待地逼敌决战,而应“毁卒乱行,以顺其志”,想尽方法,诱敌出战,伺机歼之。在势均力敌的情况下,则要“营而离之,我并卒而击之”,也就是要分散敌人兵力,然后集中我方兵力,将敌军各个击破。
4.《尉缭子》
《尉缭子》战国时期尉缭的军事著作,今存二十四篇,《汉书·艺文志》列入“兵形势家”。
《尉缭子》对战争持较为慎重的态度,认为应有必胜的把握,方可进行战争,而决不能凭一时的意气,轻易发动战争:“兵起非可以忿也,见胜则兴,不见胜则止。”它提倡的所谓“义”战:“凡挟义而战者,贵从我起。”将那种一味追求“杀人之父兄,利人之货财”的人称为强盗,主张“不攻无过之城,不杀无罪之人”。
作为“兵形势家”的尉缭,在作战指导方面,提出了不少新的思想。“兵胜于朝廷”,“欲战先安内”。尉缭认为要取得战争胜利,首先必须要有良好的国家政治制度和措施,才能“战胜于外”,“威制天下”。所以他明确提出了“兵胜于朝廷”、“欲战先安内”的思想。为此,《尉缭子》主张从整顿政治入手,健全国家政治制度,明确君臣职守,公正审理案件,安抚流离失所的老百姓,使国家内部安定,为“战胜于外”提供一个政治条件。
“先料敌而后动”。《尉缭子》十分重视对敌情的了解和掌握,认为只有在全面了解敌情的基础上,才能出兵打仗,这就是“先料敌而后动。”《尉缭子》之所以强调“先料敌而后动”,就在于它认为只有通过分析敌情,才能对敌人的虚实作出正确的判断,从而做到以实击虚:“先料敌而后动,是以击虚夺之也。”这样就把作战中的“虚”、“实”和“料敌”联系了起来。
“蚤(早)决先定”。《尉缭子》主张在作战前对作战计划应早有准备,早作决定。“若计不先定,虑不蚤决,则进退不定,疑生必败。”
“或先或后,制敌者”。在作战指导上究竟是先发制人还是后发制人,《尉缭子》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一方面,它主张先发制人,“兵贵先,胜于此,则胜彼矣;弗胜于此,则弗胜彼矣。”因此,它强调“夺人而不夺于人”。但是,《尉缭子》又反对盲目的“贵先”。基于这样的认识,它认为是先发制人还是后发制人应该根据具体情况来作决定。
兵“以专胜,力分者弱”。《尉缭子》主张集中兵力,反对分散兵力。它说:“兵以静胜,以专胜,力分者弱。……夫力弱,故进退不豪,纵敌不擒。”它还以水来形容集中优势兵力的优越性,“胜兵似水,夫水至柔弱者,然所触丘陵,必为之崩,无异也,惟专而触诚也。”
“明制度于前,重威刑于后”。这是《尉缭子》在治军问题上所持的最基本观点。它认为军队必须首先建立各项制度,“凡兵,制必先定”。军队有了制度,“则士不乱”。并进而论证说:“明其制,一人胜之,则十人亦以胜之也。十人胜之,则百千万人亦以胜之也。”《尉缭子》强调重赏严罚,认为从士兵的本性来说是喜生恶死,他们之所以能勇往直前,不怕死,正是因为“明赏于前,决罚于后”。在《重刑令篇》中,它规定了对战败、投降和逃跑者所用的各种重刑。在赏罚问题上,《尉缭子》一个突出的思想是“刑上究”,“赏下流”,具体地说,就是:“凡诛者所以明武也。杀一人而三军震者杀之,赏一人而万人喜者赏之。杀之贵大,赏之贵小。当杀而虽贵重,必杀之,是刑上究也;赏及牛童马圉者,是赏下流也。夫能刑上究,赏下流,此将之武也。”
5.《六韬》
《六韬》旧题所著,其实它是一部战国晚期的兵书,作者已不可详考,现存六十篇。《六韬》综合吸收了先秦诸子的思想而又自成体系,是一部带综合性的兵书,这是《六韬》一书的基本特点。
《六韬》对军队的编制、装备、训练、通讯、将领等问题进行了广泛论述。
关于军队的编制,《六韬》第一次提出了司令部的组织机构和其分工问题。它认为一个将领,应有七十二个辅佐人员,“将有股肱七十二人”,由其组成一个参谋部,或曰司令部,其作用主要是出谋画策,处理军中巨细事务。这七十二人或为作战筹画,或作气象观察,或搞后勤,或司敌情侦察,各有专司。《六韬》指出军队战时的编队和平时应有不同,战时要把平时的分散部队,结集成集中统一的整体,这就叫“结队”和“编队”。并提出要根据作战的需要和士兵的特点进行编队。
《六韬》极为重视军队的武器装备建设。指出:“凡帅师将众,虑不先设,器械不备,教不素信,士卒不习,若此不可以为王者之兵也。”《六韬》已认识到想要获得战争的胜利,士兵的勇敢精神固然重要,但精良的武器装备作为其物质手段同样不可或缺,二者互为依存不可缺一:“器械为宝,勇斗为先”,这是对武器与人力关系的比较全面的看法。
关于军事教育训练问题,《六韬》提出要讲究“练士之道”,教育训练的内容应包括“操兵起居,旌旗、指麾之变法”。而由单兵到合成,循序渐进,则是应遵循的教育训练方法。
《六韬》对将领问题极为重视,认为:“兵者,国之大事,存亡之道,命在于将。将者,国之辅,先王之所重也。”《六韬》特别注重将领的选拔,“置将不可不察也。”为此,它提出了具体考察将领的途径:第一,对将领的长处和短处进行全面的考察,既知其长,又知其短,不可见其长而忽其短。“因能授职,各取所长,随时变化,以为纲纪。”第二,考察将领的“外貌”与“中情”。《六韬》认为一个人的“外貌”易知,“中情”难识,在一般情况下,“外貌”和“中情”往往不相一致,一定要透过“外貌”看其“中情”。
《六韬》论述作战指导思想的篇章最多,有《军势》、《奇兵》、《军略》等三十余篇,内容十分丰富。它提出的作战指导原则主要有:“兵胜之术,密察敌人之机”。《六韬》把了解敌人的情况看作是正确指导战争的一个重要原则,认为不了解敌人的虚实、强弱之形,军队虽人多势众,也必然失败:“未见形而战,虽众必败”。指出“兵胜之术”的关键,在于“密察敌人之机而速乘其利。”因此《六韬》主张要认真观察敌人的精神状态,“胜负之征,精神先见,明将察之,其败在人。”同时“谨候敌人出入进退,察其动静。”总之,要“上察天,下察地,征已见,乃伐之”。“见其虚则进,见其实则止。”在详细观察敌人情况的基础上,《六韬》进而主张避开敌人强处,击其薄弱之处。“见利不失,遇时不移”。《六韬》强调在作战中必须善于捉住战机,“善战者,见利不失,遇时不移。失利后时,反受其殃。”认为“犹豫”是丧失战机的致命弱点,“用兵之害,犹豫最大,三军之灾,莫过狐疑。一兵之道莫过于一”。《六韬》所谓“一”,是指指挥权的统一,兵力的集中,行动的一致。它认为如在作战时做到“一”,就达到了“道”的境地,即符合作战指导规律了。但它也注重兵力的分合变化,指出:“不知战攻之策,不可以语敌;不能分移,不可以语奇”。又说:“凡用兵之法,三军之众,必有分合之变。”
另外,《六韬》对野战、攻城、反攻、追击、突围等战斗样式的作战原则和方法也作了论述,这些论述对中国古代军事学术的发展具有一定的意义。
诸子军事思想
1.儒家——《孟子》、《荀子》
《孟子》是孟子的著作。孟子名轲,战国中期儒家大师。《孟子》中没有专门的军事论著篇章,但是孟子对战争和军事问题曾有过一些论述,其散见于《孟子》书中,观点主要有:
“善战者服上刑”。《孟子》对当时封建兼并战争所造成的巨大危害作了有力的揭露:“争地以战,杀人盈野;争城以战,杀人盈城。”因此,它把那些“兴甲兵,危士臣”,“糜烂其民”的国君,称之为“桀”;而那些为君主“辟土地、充府库”、“约与国”以战的所谓“良臣”,简直就是“民贼”;认为那种为了“辟土地”而进行战争的做法,是“率土地而食人肉”。“罪不容于死”。所以,他主张好战的人应受到最重的刑罚,连结诸侯挑起战争的人应受次一等的刑罚。可见,孟子对封建兼并战争是持基本否定态度的。但这种不区分战争的性质,一味否定的作法,并不正确。因为当时封建兼并战争虽然残酷,但却是完成统一,历史发展的必然要求,有其历史合理性。从中也可以看到孟子军事思想迂腐倾向。
“仁者无敌”。《孟子》既然反对战争,那么在战争不断的战国时期,又如何保证国家不受到别国的侵犯呢?孟子基于儒家学说的立场提出了“仁者无敌”的观点。它说:“仁人无敌于天下,以至仁伐至不仁,而何其血之流杵也。”又说:“有人曰,‘我善为阵,我善为战’。大罪也。国君好仁,天下无敌焉。”国家君主如实行“仁政”,就能无敌于天下。所谓“仁政”,孟子认为就是“省刑罚,薄税敛,深耕易耨”,从而使“壮者以暇日修其孝弟忠信,人以事其父兄,出以事其长上”,这样,即使用木棍也可击败盔甲坚实、兵器锐利的军队了。因此,孟子竭力主张“以德服人”,反对“以力服人”,“以力服人者,非心服也,力不赡也;以德服人者,中心悦而诚服也。”
“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仁者”为何能“无敌”?孟子认为这是因为实行“仁政”能够得到民众的支持。它说:“夫国君好仁,天下无敌。……民之归仁也,犹水之就下,兽之走圹也,……今天下之君有好仁者,则诸侯皆为之殴矣。虽欲无王,不可得也。”孟子认为,战争胜负的关键在于政治清明,在于人事上的努力:“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而要得到“人和”,就必须实行“仁政”。结论就是“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
《荀子》又称《孙卿子》,战国中晚期荀子的著作。荀子名况,字卿,又名孙卿,赵国人,是继孟子之后的儒学大师。《荀子》的军事思想集中地反映在《议兵篇》里,但其他一些篇章中也有所论述,汉代刘歆在编《七略》时曾把《荀子》中的军事论著编入兵书类,可见其在中国古代军事史上的地位。
《荀子》的军事思想,既是对孔、孟为代表的儒家思想的继承,又具有其自身的特点。
“兵者,所以禁暴除害,非争夺”。把战争的宗旨归结为“禁暴除害”,这是先秦兵家和诸子的共同认识,《荀子》的不同之处在于它明确地提出反对那种以掠夺为目的的不义之“战”:“非争夺也”。荀子他把当时的兼并战争分为三类,“有以德兼人者,有以力兼人者,有以富兼人者”。荀子肯定第一类而反对后两类战争,指出:“以德兼人者强,以力兼人者弱,以富兼人者贫。”荀子并不一概的否定战争,对于符合当时历史发展总趋势的封建统一战争,他是持支持态度的,这一点和《孟子》的战争观是有所不同的。
“凡用兵攻战之本在于壹民”。《荀子》不赞成当时兵家所普遍肯定的那种基本作战指导思想:“上得天时,下得地利,观敌之变,后之发,先之至”。认为这决不是“用兵之要术”。为此他提出了“凡用兵攻战之本在于壹民”的思想。把能否得到民众的支持和拥护,看成是决定战争胜败的关键。“民不为己用,不为己死,而求兵之劲,城之固,不可得也。兵不劲、城不固,而求敌之不至,不可得也。”这一思想实际上是对《孟子》重“人和”思想的发展。
以礼治兵在治军方面,《荀子》追求的是“仁人之兵”、“王者之兵”。他认真总结了当时齐国、魏国、秦国在治军方面的经验教训,认为它们只不过是“亡国之兵”、“危国之兵”、“末世之兵”,均不足取。指出只有通过“礼义教化”后组建起来的“王者之兵”、“仁人之兵”,才可能做到“百将一心,三军同力”,从而在封建统一战争中,百战百胜所向披靡。荀子主张在治军中做到制度号令严格,赏罚有信。营垒的构筑,财物辎重的收藏,要求完备而牢固,荀子特别重视完备而精良的武器装备在军事活动中的巨大意义:“械用兵草攻完便利者强,械用兵草窳稽不便利者弱”,但是荀子毕竟是儒学的代表人物,他更重视治军的“本统”,荀子治军的“本统”是他的基本政治思想在军事领域中的自然体现,即突出地肯定礼义的地位和意义。他认为:“坚甲利兵不足以为胜,高城深池不足以为固,严令繁刑不足以为威。由其道则行,不由其道则废。”这段论述集中反映了“礼义”原则在荀子军事思想中的“本统”属性。
对“为将”之道的论述《荀子》认为将领应是智勇双全的人物。具体地说将领必须懂得和掌握“六术”、“五权”、“三至”、“五无圹”。所谓“六术”,即指将领应掌握的六项有关治军和作战的原则:“制号政令,欲严以威”;“庆赏刑罚,欲必有信”;“处舍收藏,欲周以固”。这三项原则是就治军而言的。在作战指导方面,《荀子》要求将领做到:“徙举进退,欲安以重,欲疾以速”;“窥敌观变,欲潜以深,欲伍以参”;“遇敌决战,必道吾所明,无道吾所疑”。
所谓“五权”,即指将领应考虑的五方面的问题。“无欲将而恶废”,即将领时刻要从国家利益着想,不要在个人进退问题上患得患失;“无急胜而忘败”,在作战时不可急于求胜而忽视草率从事的严重后果;“无威内而轻外”,不要只注意在内部建立权威而轻视敌人;“无见其利而不顾其害”,不要只看到作战有利的一面而不顾及其有害的另一方面;“凡虑事欲熟而用财欲泰”,凡是考虑军队大事要经过深思熟虑,而在用财物奖赏时,不要吝啬。
所谓“三至”是指在以下三种情况下,将领可以不接受君主的命令而自由处置军政大事。“所以不受命于主有三:可杀而不可使处不完,可杀而不可使击不胜,可杀而不可使欺百姓。夫是之谓三至。”
所谓“五无圹”指将领在使用谋略,从事战争,对待敌人等各方面都要谨慎,不可大意。《荀子》认为将领如能做到上述各项要求,“是谓之天下之将,则通于神明矣。”就是杰出的将领了。
另外,荀子还阐述了某些具体的军事纪律和战争善后措施。他要求参战将士严格遵循战场纪律,听从指挥,强调在战争中对敌方不同人员采取不同的处置办法。荀子也注重战前的军事准备工作,将“辟田野、实仓禀,便备用,案谨募选阅材吏之士”看作是取得军事胜利的重要保证。这些思想都是十分精彩和深刻的。
荀子处于秦统一六国的前夜,他的历史洞察力是敏锐的,在军事理论阐述上创见甚多,荀子的军事思想,堪称为集早期儒家军事思想之大成者。
2.法家——《商君书》、《管子》、《韩非子》
《商君书》亦称《商子》,是战国中期商鞅一派法家的著作。商鞅,名公孙鞅,卫国人。《汉书·艺文志》兵家类中著录有《公孙鞅》二十七篇,现已失传。《商君书》现存二十四篇,其中许多篇章都涉及军事问题。
反对“非兵”、“羞战”,积极主张战争与《孟子》为代表的儒家主张“仁者无敌”、反对战争的思想不同,商鞅积极主张战争,反对所谓的“非兵”、“羞战”。他认为国家的安危、兴亡,完全是由“农战”决定的,“国亡所以兴者,农战也。”他甚至认为如果国家强盛而不去进行战争,那么毒害便会在国内集聚,儒家那套虚情假意的理论就会像瘟疫一样传播开来。这就会导致国家的削弱。相反,国家对外进行战争,毒害就会输散到敌国那里,儒家理论就会失去市场,国家必能走向强盛。因此,他把“非兵”、“羞战”看成是和“仁义”、“礼乐”一样是危害国家安全的“六虱”,予以坚决的反对。这种积极主战的思想和儒家反战的思想是根本对立的,也和兵家的“慎战”思想有所不同。
“力生强”的思想。为了保证国家在战争中取胜,《商君书》注重加强国家的实力,认为国家有了实力,便可以统一天下,这就叫“多力者王”。在商鞅眼里,国家的强盛与否由国家的实力所决定:“力生强,强生威,……举力以成勇战,战以成知谋。”这种以农战来增强国家实力,依靠国家实力在战争中取胜的思想在当时是很有现实意义的。
“壹赏、壹刑、壹教”,以法治军同儒家以仁义治军不同,《商君书》强调以法治军。商鞅认为只有士兵勇敢杀敌,才能在战争中取胜。但士兵们往往爱惜生命,乐于安逸。要他们为国家献出生命,是十分困难的。认为只有通过重刑厚赏等手段,才能促使士兵勇敢作战。“故欲战其民者,必以重法,赏则必多,威则必严”。因此,他提出“壹赏、壹刑、壹教”的治军思想。指出:“壹赏则兵无敌,壹刑则令行,壹教则下听上。”所谓“壹赏”,即是把奖赏统一到战功方面来;“壹刑”,即统一刑罚,“刑无等级”;“壹教”,即把教育统一到农战方面,使“民闻战而相贺也,起居饮食所歌谣者,战也”。造成人民“乐战”的社会风气。
《商君书》不仅强调积极主战,而且也注意到了具体的作战的问题,书中《战法》等篇,就是专门讨论战略战术的。在作战指导上,商鞅提出:“凡战法必本于政胜”。这是说,政治上的胜利是取得战争胜利的根本条件。“能胜强敌者,先自胜。”这就是说,要能战胜强大的敌人,首先自己要具备取胜的条件。“论敌察众,则胜负可先知”。在作战中,要对敌人的情况进行分析,“兵起而程敌,政不若者勿与战,食不若者勿与久,敌众勿为客,敌尽不如,击之勿疑。”“兵大律在谨”。从战争观方面说,《商君书》积极主战,而在作战指导上,它主张小心谨慎,不可盲从。另外,《商君书》对守城防御作战也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其中最根本的一条是要用具有必死决心的军民和进攻之敌决战到底,“以死人之力与客生力战”,做到“无不尽死”。《商君书》的许多论述,反映了法家在战争问题上积极进取的态度;同时也反映了地主阶级专政的残暴本质。
《管子》虽托名于管仲,但非出自管仲之手,基本上是战国中晚期齐国法家著作汇编。《管子》中的军事思想比较丰富,主要内容有:
“积务于兵”的战争观念。《管子》极为重视战争,认为战争决定着君主地位的尊卑,国家处境的安危,是实现君主尊贵,国家安定的重要途径,“君之所以卑尊,国之所以安危者,莫要于兵。故诛暴国必以兵,禁僻民必以刑。然则兵者外以诛暴,内以禁邪。故兵者尊主安国之经也。”《管子》指出,战争虽然不是那么的高尚和道德,但是在历史由分裂走向统一的变革关头,它却是“辅王成霸”的基本手段,是不可或缺的:“故夫兵虽非备道至德也,然而所以辅王成霸。”因此,《管子》要求明智的君主必须“积务于兵”,即注重和积极从事战争,认为“主不积务于兵者,以其国予人也。”根据这一认识,《管子》对当时的“兼爱”和“寝兵”学说进行了有力的反驳。
“强其兵”的治军主张。《管子》说:“故国不虚重,……凡国之重也,必待兵之胜也,而国乃重。”但军队要在战争中取胜,自身必须强大有力。为此,《管子》提出“强其兵”,即建设一支强大有力的军队的治军思想,认为“不能强其兵,而能必胜敌国者,未之有也。”
要“强其兵”,《管子》认为首先必须做到“富国”。“国富者兵强,兵强者战胜”。其次,要重视武器装备的改善:“故凡兵有大论,必先论其器”。军队拥有完备的武器装备,是取得战争胜利的根源:“备具,胜之原。”其三,必须加强军事教育和训练。《管子》指出:“器盖天下,而士不盖天下,不能王天下。”尽管拥有完备而精良的武器装备,但如没有训练有素的士兵,也同样无法取得战争的胜利。而实现“士盖天下”的基本途径,就是加强军事教育和训练。《管子》认为如果将领率领没有经过严格教育和训练的士兵去作战,那就如同带领一批残废者去作战一样,必败无疑:“将徒人,与残者同实”。
在作战指导方面,《管子》提出了几条具体的原则:“明于机数”,《管子》说:“为兵之数,……存乎明于机数,而明于机数无敌。”所谓“明于机数”,从大的方面说,就是要掌握好作战的时机;从小的方面说,就是要善于计数。做到了这两个方面,就能创造有利于己不利于敌的作战态势,取得作战的主动权,“故明于机数者,用兵之大势也。大者时也,小者计也。”
《管子》把掌握好作战时机,因时而动看成是指导作战,取得战争胜利的总原则,“时因胜之终(总)。”对于计数,《管子》认为就是对敌我双方各方面情况进行认真的筹划,“刚柔也,轻重也,大小也,实虚也,远近也,多少也,谓之计数。”如果“不明于计数,而欲举大事,犹无舟楫而欲经于水险也。”因此,“举事必成,不知计数不可”。
“遍知天下”。即在作战中对敌我双方的情况进行全面的了解。《管子》说:“为兵之数,……在于遍知天下,而遍知天下无敌。”它特别强调在作战中要“知形”、“知能”、“知意”,“人之众寡,士之精粗,器之功苦,尽知之,此乃知形者也;知形不如知能;知能不如知意。故主兵必参具者也。”这就是说,所谓“知形”,就是要认识敌我双方军事物质力量(主要是士兵和武器装备的数量及质量)的“轻重强弱之形”。“知能”就是要认识敌我双方将帅的才能;“知意”就是要认识敌我双方军事行动的意图。三者相较,“知能”难于“知形”,“知意”难于“知能”,作为军事将领必须具备这三方面的能力,才能“闻无极”,“见未形”。
“释坚而攻虚”。《管子》对《孙子》的“避实而击虚”的思想作了发展,它深刻地分析了为什么要“释实而攻虚”的原因。它认为进攻敌人的坚强之处,往往容易受挫折;而攻敌之虚弱之处,则常常可事半功倍。如果拼死去攻敌坚固之处,那就等于帮助敌人坚固其薄弱之处;反之,如攻击敌虚弱之处,那就能使敌人坚固之处也变得薄弱。所以,“释坚而攻虚”应成为作战指导上的重要原则而予以充分的遵循。
“无方胜之几”。“无方”即无固定的形式;“几”即关键之点。其意是说善于随着战争情况的变化,灵活机动地改变自己的作战方式,是取得作战胜利的关键。因此,《管子》要求作战指导者做到“无设无形”,使敌人在与我作战时,好像处在虚空之地,同变化不定的影子作战一样。“善者之为兵也,使敌若据虚,若搏影。无设无形焉,无不可以成焉;无形无象焉,无可不以化也,此之谓道矣。若亡而存,若后而先,威不足以命之。”这里,《管子》所谓的“道”是指作战指导规律而言。它已把灵活机动地改变作战方法,提到作战指导规律的高度来认识了。
《韩非子》亦称《韩非》,是战国末期法家学派的集大成者韩非的著作。现存五十五篇,其中许多篇章都含有军事思想。
“争于气力”和反对“轻战”。韩非认为他所处的时代是“多事之时”,“大争之世”。在这个时代里,必须“务力”、“争于气力”。他所谓的“力”,是指武力和财力,武力即指战争,财力即指农耕。“当今争于气力”,也就是主张通过战争方式去建立封建统一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韩非的这一思想和商鞅是一致的,反映了新兴地主阶级思想家对战争问题的深刻认识和现实态度。
但是,韩非也反对“轻战”,即轻易地发动战争,他认为“兵者,凶器也,不可不审用也。”因此,“主多怒而好用兵,简本教而轻战攻者,可亡也。”在这里,韩非显然吸收了儒家、道家的某些思想因素,这同商鞅一味“好战”的思想是稍有差别的。
以法治军的观点。韩非主张以法治军。“法”对于治军来说,就是指赏罚有信。他同商鞅一样强调重赏重罚,“赏厚而信,人轻敌矣;刑重而必,夫人不北(败)矣”。因此,他对当时与这些原则背道而驰的现象进行了有力的揭露。认为那些奉公守法,在战场上拼死拼命的人得不到赏赐;反而受到种种不公平的对待;而那些近臣、酒徒、占卜、相手纹等人,却得到种种奖赏,过着富有奢侈的生活,这种现象,正是亡国的象征。在赏罚问题上,韩非主张做到无私,“行公法”,“不辟亲贵,法行所爱”。在他看来,决定战争胜败的关键不在于国家的大小,人口的众寡,而在于能否实行法治,做到赏罚有信。“明于治之数,则国虽小,富;赏罚敬信,民虽寡,强;赏罚无度,国虽大,兵弱者;地非其地,民非其民。”
韩非的作战指导思想有两点值得注意。第一,“兵战其心者胜”。这是说,在战争前要使人民在心里树立起战争的观念,使人民“服战”,重视和积极参与战事活动。他认为做到了这一点,就可取胜,这就是“先战为胜”的基本含义。这里的“先战”,就是“战其心”,使人民的思想专一于战争。第二,“不恃外之不乱也,恃其不可乱”。意思是说,不要指望别国不来侵犯自己,而要加强自己的实力,使自己强大得足以令别国不敢来侵犯。韩非把这一点看成是“王术”,即统一天下的策略和战略。因此,韩非提出要加强国家内部的治理,增强国家的实力,做好一切战备工作。他说:“无地固,城廓恶,无畜积,财物寡,无守战之备而轻攻伐者,可亡也。”
3.墨家——《墨子》
《墨子》是墨家学说的重要著作,是墨子及其后学的著作汇编,成书于战国时期。《墨子》中的《备城门》诸篇,在军事史上具有重要地位。
①“非攻”——反对掠夺性战争的思想,墨子主张“非攻”,并不意味着他反对一切战争,而是特指反对当时的“大则攻小也,强则侮弱也,众则贼寡也,诈则欺愚也,贵则傲贱也,富则骄贫也”的掠夺性进攻战争。
墨子认为掠夺性战争给劳苦大众带来了深重的灾难,并损失了大量的社会物质财富。他指出战争让许多人去参加作战,从而“春则废耕稼树艺,秋则废民获敛”,使国家生产荒废,“饥寒冻馁而死者,不可胜数”,这完全是“夺民之用,废民之利”,对这样的掠夺性战争不能不反对,墨子还进一步论证了掠夺战争的非正义性。墨子所谓的“义”,就是为“天下之利”的“公义”。这一原则落实到战争领域,就是“大不攻小也,强不侮弱也,众不贼寡也”。那些大国为了自己的私利,“大则攻小”,“强则欺弱”,这实际上是“寇乱”、“盗贼”,是最大的“不义”。
以守城为中心的防御作战思想。从“非攻”出发,《墨子》论述了作为弱小的国家如何守城的问题,在以守城为中心的防御作战理论方面,提出了不少新的见解。
第一,“主信以义,万民乐之无穷”。这是说,要取得守城防御作战的胜利,前提条件是国君讲信用,有义行,激发起参加守城作战百姓的积极性。《墨子》认为官民和睦是取得胜利的保障,只要做到“上下相亲”,人民“以勤寡人,和心比力兼左右”,就能做到“死而守”。
第二,“备者国之重”。《墨子》重视落实具体的战备事宜,认为这是取得防御作战胜利的保证:“故仓无备粟,不可以待凶饥,库无备兵,虽有义不能征无义;城廓不备全,不可以自守;心无备虑,不可以应卒。”指出物质和精神上的准备工作搞好了,防御作战中的主动地位也就造成了。
第三,“守城者以亟伤敌为上”。这是说,在守城防御作战中,应积极歼灭敌人,不能消极防守。《墨子》说:“凡守城者以亟伤敌为上。其延日持久以待救之至,不明于守者也。能此,如能守城。”延日持久以待救之至”,就是消极防御,只有以歼灭敌人为主,才是积极的防御。
在守城防御作战的具体战术方面,《墨子》根据“今之世常所以攻者,临、钩、冲、梯、闰、水……”等当时通行的十二种攻城战法,提出了许多有效的守城战术,如“备高临”、“备梯”,等等,所有这些,都是《墨子》对战国时期城池攻守战的实践总结和理论阐发,对中国古代战术和军事技术的发展也有相当的影响。
4.道家——《庄子》、《文子》、《曷鸟冠子》、《经法》
《庄子》是庄子及其学派的著作汇编。庄子名周,战国时期道家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他继承和发展了老子的思想,崇拜自然,宣扬“无为”,认为世界上的一切争乱,包括战争都是与人的自然本性相违背的,因此战争无所谓正义和非正义之分,更不要“为义偃兵”,认为“为义偃兵”,实际为“造兵之本”。他主张“无以巧胜人,无以谋胜人,无以战胜人”。认为一切顺应自然,世界上就不会有战争,如果想依靠战争来成就大事,必然会走向灭亡:“圣人以必不必,故无兵;众人以不必必之,故多兵。顺于兵,故行有求。兵,恃之则亡。”
《汉书·艺文志》“道家类”著录《文子》九篇,可能产生于战国晚期。它虽借《老子》的言语来发挥自己的思想,但其思想与《老子》颇多不同,在军事思想方面,它主要提出:
“挟义而动”的战争观念《文子》认为战争的起源是同君主的产生相一致的。人类社会之所以设置国君,目的是为了禁止“暴乱”,而要去“暴乱”,便出现了战争。这种去“暴乱”的战争便是正义之战。因此,它主张战争并“非利土地而贪宝赂”,而是为了“存亡平乱,为民除害”,这就是说要“挟义而动”。这种“挟义而动”的“义兵”能够起到“不战而止”的作用:“义兵至于境,不战而止;不义之兵,至于伏尸流血,相交以前”。这种“义兵”也必然得到民众的拥护和支持。它说:“国之所以强者,必死也;所以必死者,义也;义之所以行者,威也。”《文子》着重探讨了争取民众支持战争的问题,它认为战争如果基于广大民众的利益,“以为人者”,就必然得到民众的支持;如果“以自为者”,为了个人的私欲而进行战争,就必然遭到民众的反对:“举事以为人者,众助之;以自为者,众去之。众之所助,虽弱必强;众之所去,虽大必亡。”这一思想是十分可贵的。
“先胜而后战”。《文子》借鉴吸收了孙武有关“先胜”的观点。指出:“王兵先胜而后战,败兵先战而后求胜,此不明于兵道也。”但是《文子》所讲的“先胜”是和孙武子的“先胜说”有所不同的。它主要是指“先为不可胜之政”,即首先在政治上取得优势,然后出兵打仗。他明确指出,如果一个国家在内政未修洽的情况下匆忙劳师兴众,那么将会毫无收获。“以未治而攻人之乱也,是犹以火应火,以水应水,莫足以相治。”
“先弱敌而后战”。《文子》的这一观点可能来源于《六韬》:“夫先胜者,先见弱于敌,而后战者也。”而《六韬》“先见弱于敌”观点,实际上就是对《孙子》“能而示之不能”的“示形”思想的另一种表述。《文子》的“先弱敌”主要的实际含义是,想方设法削弱敌人的战斗力,达到我强而敌弱的目的,它说:“善用兵者,先弱敌而后战,故费不丰而功十倍。”
《曷鸟冠子》相传是曷鸟冠子所作。曷鸟冠子,是隐士之名,班固在《汉书》注中说他是“楚人,居深山,以曷鸟为冠”。从其思想内容看,《曷鸟冠子》具有道法家的性质。
在军事思想方面,《曷鸟冠子》提出了“人道先兵”的观点。《近迭篇》中,庞睪问曷鸟冠子说:“圣人之道何先?”曷鸟冠子说:“先人”。又问,“人道何先?”曷鸟冠子说:“先兵”。可见《曷鸟冠子》是把战争问题放在首位的。这种“人道先兵”的认识,可以说是对先秦兵家重人事重战争思想的发展。根据“人道先兵”的认识,《曷鸟冠子》认为兵“不可一日忘”,“兵者百岁不一用,然不可一日忘也,是故人道先兵。”
《曷鸟冠子》提出了重“计”、“权”、“势”的作战指导思想。“重计”。“《曷鸟冠子分在解释《孙子圹百战百胜,非善之善也”这句话是说,“工者贵无与争,故大上用计谋,其次因人事,其下战克”。它主张用计谋,来迷惑敌国君主,使他变更本国的风俗,变得骄奢放纵,无所顾忌,从而失去圣人的法度,这样便可“不战而胜”,这是最佳的战略选择。所以,《曷鸟冠子》不同意“皆强大者必胜,小弱者必灭”的说法,指出假如这一说法能成立,“是则小国之君无霸王者,而万乘之主无破亡也。”而事实并非如此。“重权”,即注重权变。《曷鸟冠子》认为“胜道不一”,在军事上能够做到灵活、多变,那么往往可以争取主动,赢得胜利。“重势”,即注重有利的态势。它指出:“在势,故用兵有过胜”,主张“兵以势胜”。而要造成有利的态势,首先要“不倍时而弃利”,即不放过有利的作战时机。它认为如果认识和把握住有利的作战时机,便是掌握了“道”,即作战指导的基本规律:“知时者与道证,弗知者危神明。”其次,要“出实触虚”。其三,要快速“暴疾捣虚”。其四,要“避我所死,就吾所生,超我所时,援吾所胜”,即扬我之长,避我之短。如能做到这几点,《曷鸟冠子》认为就如同“乘流而逝,与道翱翔”,可以无往而不胜了。
《经法》是1973年马王堆汉墓出土的大批帛书中的四种古佚书的合编,约产生于战国晚期,是道法家的著作。
《经法》四篇中的军事思想,主要集中在《十大经》中,它主要继承和发展了范蠡与《老子》的军事思想,可能和兵阴阳家有一定的关系。
“作争者凶,不争亦毋以成功”《经法》和《老子》一样认为战争是“凶器”,但它和《老子》不同的是,它主张战争不可废止,特别是在“今天下大争”的时代,应兴兵争战,“夫作争者凶,不争亦毋以成功”。与《老子》“无为”、“不争”不同,《经法》主张“争”。主张进行具有正义性质的战争。
“可以征者,民死节”《经法》清楚地意识到了民众在战争中的作用。它特别指出处于防守的一方,只有做到“壹道同心,上下不斥,民无它志”,然后才可以有效地进行守战。因此,它主张进行战争一定要“因民之力”,“顺民心”,不可存侥幸取胜的念头。
在作战指导思想方面,《经法》提出了这样一些原则:第一,“刑天”、“法地”、“因人”。在作战指导上,《经法》重视天、地、人的作用,它说:“兵不刑天,兵不可动;不法地,兵不可昔(措);刑法不(因)人,兵不可成。”“刑天”,即指了解天时;“法地”,即指掌握地利;“因人”,即因人力而动。这一思想主要来源于范蠡,它同孟子“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的看法既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相同之处在于:两者都强调“天”、“地”、“人”在战争中的作用。不同之处在于:孟子重“人和”高于“天时”、“地利”;而《经法》的“因人”却受“刑天”、“法地”所支配,是被动的,这和道家思想是相一致的。第二,“弗敢以先人”。《经法》主张后发制人。它说:“凡人好用雄节,……以守不宁,……以战不克”。所谓“雄节”,即先发制人。可见《经法》对“先发制人”的作战指导思想是有所保留的。而认为应该“立于不敢,行于不能”,“守弱节而坚之”。第三,在攻防问题上,《经法》提出“以有余守,不可拔也;以不足功(攻),反自伐也。”这可以说是“弗敢以先人”原则在攻防问题上的具体体现。
《吕氏春秋》军事思想
《吕氏春秋》是吕不韦为秦相时招集门下宾客辑合百家九流之说编写成的,大约成书于始皇八年(前239)左右。《汉书·艺文志》著录《吕氏春秋》26篇。今本分26卷,160篇。当时面临全国统一的新形势,各派思想家、政治家都在研究完成统一中国的军事和政治策略,以及统一后的国家统治问题。《吕氏春秋》即出于此目的,“上观尚古,删拾《春秋》,集六国时事”。吕不韦作为一个有作为的政治家、军事家,他希望自己的著作成为秦国以至整个天下的指导思想:“上揆之天、下验之地,中审之人,若此则是非可不可,无所遁也。”全书体现出“以道德为标的,以无为为纲纪,以忠义为品式,以公方为检格”的基本思想特色。全书共分《十二纪》、《八览》、《六论》三部分,在《十二纪》的《孟秋纪入《仲秋纪》中,各有四篇专论军事,其军事思想大致可概括为以下几方面。
其一,对战争问题的基本认识。吕书批判了流行的偃兵说,论证了战争是不可避免的。针对那种以某国因战而亡国为理由的偃兵论,《荡兵》反驳说:“夫有以馇死者,欲禁天下之食,悖。有以乘舟死者,欲禁天下之船,悖。有以用兵丧其国者,欲偃天下之兵,悖。夫兵不可偃也。譬之若水火然,善用之则为福,不能用之则为祸。”如此类比推理,以浅喻深,很有说服力。它肯定了战争的必然性,其目的在于论证秦统一战争的合理性与不可逆转性,这是符合当时的历史条件和客观形势的。另外,作者虽强调战争的不可避免,但并未抹煞正义与非正义战争的区别。他认为战争本身不是目的,只是达到一定政治目的的手段。为此,《吕氏春秋》提出了系统的“义兵”说,作为其军事思想的核心和出发点,它强调“古圣王有义兵而无偃兵”。“义兵”的内涵就是“诛暴君而振苦民”。吕书化费了很大的篇幅来论证“义兵”的合理性。它的总的精神是主张用兵出于行义,“兵苟义,攻伐亦可,救守亦可;兵不义,攻伐不可,救守不可”。当然作者宣扬用兵行义是为了肯定兼并战争,对“义”的标准,是以它的封建地主阶级立场、观点加以确定的,但把战争区分为正义与非正义,却是对战争政治本质的认识和区分上的一个进步。
其二,对战略思想的论述。作者认为战争只是达到一定政治目的的手段,因而强调以政治优势或伐谋、伐交手段使敌不战而服才是用兵上策。故对于卫国以十贤士止赵伐卫,魏文侯用段干木止秦攻的战例倍加赞赏。所以它说:“故古之至兵,士民未合而威已谕矣,敌已服矣,岂必用袍鼓干戈哉!”倘若非用兵不可,也不可只顾战术而忽略政治。兵入敌国要争取民心,严肃军纪,在郊野“不虐五谷”,进城后“散仓廪之粟,以镇抚其众”。在自己军中则要鼓励士气,用“义”来统一全军将士的思想,使将士有统一的生死观、荣辱观,从而做到万众一心,“三军一心,则令可使无敌矣。”认为战斗力的标志,不在人数众多,而在斗志旺盛,强调战斗意志训练的重要性。能从政治高度分析战略,说明作者不囿于狭隘的军事观点。
其三,对用兵方法的论述。第一,主张以“不可胜”取胜,不以侥幸取胜。认为:“夫兵贵不可胜。不可胜在己,可胜在彼;圣人必在己者,不必在彼者。故执不可胜之术,以遇可胜之敌,若此则兵无失矣。”作者继承了《孙子兵法》中“先为不可胜,以待敌之可胜”的思想,指出利用敌之弱点是应该的,但不可将胜利寄托于敌人的失误上,应使自己立于不败之地。而“不可胜”之兵的取得,在于建设一支装备精良、训练有素的队伍,所谓“凡兵势险阻,欲其便也;兵甲器械,欲其利也;选练角材,欲其精也;统率士民,欲其教也。”即只有筑关险、秣马厉兵、刻苦训练,才能具备克敌制胜的物质力量。第二,主张有勇有智,因势利导,机动灵活。说:“智则知时化,知时化则知虚实、盛衰之变,知先后远近纵舍之数;勇则能决断,能决断则能若雷电飘风暴雨,能若崩山破溃。”强调战术指挥者要智勇双全。又说:“凡兵贵其因也。因也者,因敌之险以为己固,因敌之谋以为己事,能因而加审则胜不可穷矣,胜不可穷之谓神,神则能不可胜也。”强调作战指挥要灵活机动,善于根据具体条件,化不利为有利,因敌之情为我所用,随机应变,神秘莫测。第三,外攻内攻并举,攻城攻心结合。吕书讲述赵、齐一战,赵大胜而收敌兵尸体三万具,赵将孔青打算用齐兵之尸筑两个京观(合葬的高坟头),炫耀胜利。赵臣宁越则建议:“不如归尸以内攻之”,“彼得尸而财费乏,车甲尽于战,府库尽于葬,此之谓内攻之”;假若齐人不纳尸,则罪有三:“战而不胜,其罪一;与人出而不与人入,其罪二;与之尸而弗取,其罪三。民以此三者怨上,上无以使下,下无以事上,是之谓重攻之。”外攻指军事攻伐,“内攻”指用政治手段从内部瓦解敌方。吕书对有关历史战例的引证和分析表明,它已注意到兵战与心理战相结合这种军事辩证法的妙用。值得我们重视的是《吕氏春秋》将“必先审民心然后可举”作为作战指导的一个基本原则,主张在举“义兵”的整个过程中,充,分重视“民心”问题。它继承了儒家“爱民”思想,认为对广大人民要实行“仁义以治之,爱利以安之,忠信以导之”的基本政策,以赢得人民对“义兵”的拥护和支持。它的基本结论是:“先王先顺民心,故功名成”。
总之,《吕氏春秋》的军事思想虽未能充分展开,但确是我国古代军事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在许多问题的论述上都超过了春秋战国诸子的认识,反映了古代思想家对军事问题的认识和把握又有了一定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