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政官和朗云斯走在打磨光滑的大理石地面上,脚步声在沉睡的磐石议政院里回荡,夜色掩盖了地板的光泽和墙饰的华贵,整个走廊都弥漫着两个人心事重重的氛围。
当他们经过一间厅堂门口时,朗云斯不自觉地放慢了脚步,随后停了下来,扭头朝那厅堂里凝视起来。
那是一间授誉厅,此时,两扇对开的雕花圆弧大木门正紧紧地合在一起,让人看不见厅堂里面的任何东西,而朗云斯却对着这对木门发起呆来。自立宪以来,举凡王国里有什么重要的荣誉要授予有功之人,都会在这里面举行一个郑重的仪式,让受誉人收获众人敬仰,他的功勋和荣耀也会载入史册,百世流芳。
那里面,曾经举行过一个专属于骑士阶层的授誉礼,那是一个崇高的称号,是所有磐石骑士心目中的最高荣誉和毕生追求,可遇而不可求,只有在国家遭遇重大危机时立过大功的骑士,才会获得。那个称号的授予习俗曾随着古磐石帝国的终结而一度废弃,人们几乎都已将它忘却,若不是二十多年前的边境战事,元老院绝然不会搬出这么古老的荣誉来奖励逐渐退出历史舞台的骑士群体。百来年,也仅那一次,元老院给五名新时代的磐石骑士授予了那个称号,以表彰他们在边境战事中做出的贡献。
然而,那里面却没有朗云斯的父亲!同是那次行动的成员,朗云斯的父亲没能活着回来,他与那个荣耀失之交臂。以他父亲的能力,他本可以获得的,忠诚、信仰、体能、剑术、元意、领导力,老西勤拥有一个顶尖骑士最该具有的最好品质,他身先士卒、英勇无匹,他付出了生命,做了所有他该做的事,可是,他没能战斗到最后,这个授誉厅里站着的五个人中,终究没有他。
朗云斯知道,那个荣誉是他父亲毕生的梦想,也是死不瞑目的遗憾。他小时候,父亲就跟他讲某个古代传奇骑士的英勇故事,讲那个属于磐石骑士的最高荣耀,他跟父亲一样,对它充满渴望和向往。
每当朗云斯经过这个授誉厅时,他就会回想起那个痛,那令他耿耿于怀,全身发颤。
看到朗云斯停了下来,瑞法祖阁下也停下了脚步,他转回身来,望着朗云斯,轻叹了一口气,随后用他那冷清而又中正的语调说道:“你始终对那个称号抱有执念吗?”
朗云斯十分认真地回答他:“那不是执念,阁下,那是信念。”
瑞法祖劝解他道:“你已经是石心骑士团的团长了,是那个团体里的最高指挥官,你还揪着那样的东西干什么呢?那不过是一个称号,对你来说一无是处。”
“不,阁下,那不是一无是处的东西,那是荣耀,那是一个骑士最为重要的追求,我们不能将指挥官的职位带进棺材,但荣耀却可以千古流传。”朗云斯的回答更加坚定。
瑞法祖没有再继续纠正朗云斯的观念,他自己又何尝不是这样呢?为了天石来人的荣耀,为了王族血脉的颜面,他已经努力了大半辈子了,他不停地在和那些崛起的新势力作斗争,他恨不得现在就解散元老院这个可恨的玩意儿,让磐石子民回归到荣耀而谦恭的秩序中去。
如果他真的能在元老院中独断专行,他会毫不吝啬地给可怜的朗云斯授予一个他想要的称号,别说一个,十个都成!可惜他不能,因为元老院是个该死的民主团体,那里面掖着一堆子和他作对的人!他想,不能再放任那些新派的人从他这夺走权力了,这个国家不能任由他们胡来。
想到这里,他又急切惦念起那个重要的物品来,那是他将握在手中的最大筹码,有了它,他就有了力量,那些造反派将不足为惧,再也不能肆无忌惮从他这偷走一分权力了。
必须赶在大选之前!他想。
他忽然感觉自己离胜利进了一大步,他微微笑起,对朗云斯说道:“那荣耀离你不远了,朗云斯团长,如果挽救这个国家于危亡都不算天大功劳,那还有什么值得授予那个称号呢?”
朗云斯听后,虔诚地问道:“到时元老院会同意吗?”
瑞法祖告诉他:“我们成就的可是生死存亡的大业!只要我掌控了元老院,相信我,朗云斯,那些都不是问题。”
主政官的话语指明了方向,朗云斯心底燃起了斗志,他感觉从没有离梦想这么近过,他告诉自己,这一次他绝不会错失机会。兴奋的同时,他脸上又稍稍露出一丝担忧:“这场斗争会比二十年前的边境战事还剧烈吗?”
瑞法祖哼笑一声:“最惨烈的战争往往不在两军对垒的冲锋中,它往往就在我们身边。”
“我们会成功吗,阁下?”朗云斯希望主政官多给他一点信心。
“那就得看你我的决心了,团长。不过,我们首先拥有了最大的武器,不是吗?”瑞法祖脸上的笑容越发明显。
朗云斯也充满信心地微微笑起。
“走吧,让我们去看看你的战利品,我们在这儿耽搁了太久,我们得和那些乱党争分夺秒。”
他俩迈开步子,掠过授誉厅,走上楼去,静静地钻进了主政官的办公室。
*
龙骨穿过小星尘街的马路,回到了公寓。
他刚走进一楼的玻璃大门,坐在前台的楼栋管家就把他叫住:“山麻雀骑士,你有一个电话留言。”
龙骨停下脚步,接过管家递给他的便条,那上面写着一个电话号码。
管家告诉他:“好像是云山助骑士打来的,他叫你回来后给他回拨这个号码,电话机在这里。”
管家一边说,一边从桌子里抬出一部沉重的转盘电话机。
龙骨拿起话筒,开始照着纸上的号码拨号。
“你们应该向团长反应一下,给我这儿配备一部手机,我总在楼上干活时听到这儿电话铃响,跑上跑下的,真是要累死。”管家在龙骨拨号时碎碎念叨起来。
“手机?就是那种跟砖头一样大的电话机?我听说过。”龙骨搭腔道。
“对的,西方人的新发明,可以带在身上,走哪都能打电话,现在可是时髦货,人人都想搞一部。”
“揣一块大砖头在身上,你们是怎么想的?难道那玩意比无线电对讲机还好用吗?”龙骨调侃道。
“噢,那可不同,对讲机只能跟自己人说话,手机可以打给很多人,而且可以打很远,这是无线电对讲机比不了的。可惜,它在磐石是配额的,有钱也不一定买得着,你们真该帮我跟团长吹吹风。”
龙骨对他的话题并不感兴趣,他摇摇头对他说道:“可我还没到和团长那么熟的阶段。”
管家小失望地嘟了嘟嘴,坐回椅子,不再打扰他打电话。
“嘿,请问云山助在那儿吗?”电话接通了,那边听起来很嘈杂,像是在酒吧,接电话的是一个服务生,他听到龙骨的发问后,叫他稍等一下。
不一会儿,电话那头响起了猴子的声音:“喂,龙骨!”
“嘿,猴子!”
“听说某人第一天上班就立了大功?”猴子在电话那头大声问。
龙骨晃动起脑袋,得意地说:“算不上什么大功,不过是帮主政官挡住了几粒子弹,抓到了一个不要命的疯子,仅此而已。”
“瞧你得瑟的。伙计,来找点乐子吗?我和驻守部的几个同事在小星尘酒吧喝酒呢,就在公寓出门右转的十字路口,过来一起吧。”
“噢,我不知道,我得洗个澡,今天身上一身臭汗。”
“好吧,快点吧,别磨蹭,我等你。”
“OK。”
龙骨放下电话机,露出一丝无奈却开心的笑意,他拖起疲惫的身体,不紧不慢走上楼去。
说实话,他现在只想洗个热水澡了躺下睡大觉!他不得不承认猴子的人缘比他好,才来两天就和同事打成一片——也许是因为驻守部的人更可爱一些,他给自己解释道。他今天成功地解救了危机,他的队长也好,队友也好,都没有兴高采烈地表扬他,更没有团团将他举起来抛向天空,除了渣胡拍了一下他的肩旁夸了句“行啊小子”。
不用管他们,至少我得到了主政官的肯定和团长的表扬,这才是重要的!他这样告诉自己。
他走进自己的房间,按下墙上的开关,橙黄色的灯光迅速将小屋子里点亮。他关上门,整个外界的声音似乎被切断了,这是今天以来最安静的时分,安静得让他一时难以适应。这一天里,龙骨的脑子里充斥着车轮滚动的声音、墓地里人们的嘈杂声、枪声、搏斗声,还有那些各种各样的人跑来跑去的声音,这个时候,它们竟然全都停了下来。这反倒让龙骨思考起今天发生的一切来,他既觉得突然又觉得庆幸,新的人生旅程并不会无聊,这次他真正踏上了建功立业的舞台,最后,他又为自己没能逮住那个绿眼睛而不甘起来。
他褪去身上的衣裤,走入卫生间,打开高高的水喷头,享受起热腾腾的水柱喷洒在身上的打击感。
水流从他的头顶滑下,流经他精壮的肌肉,冲走了身上的疲惫。
他用手在自己胸口和后背搓来搓去,尽情拥抱热水的温度。
忽然,他感觉自己手上搓掉了一些什么东西。
他睁开眼睛,甩了甩头,把挡住眼皮的水珠抖掉,然后定睛去看自己手上是什么。
那是几根身上脱落的毛发。
他接着又在胸口搓了几下,又搓掉几根。
然后他按了按自己的胸口,感觉自己胸口的肌肉硬得有点僵,就像抽筋一样。但是,胸口是不会抽筋的!
什么情况?
虽然不是太明白,但龙骨并没有将它们放在心上。
脱毛?正常现象。
肌肉发硬?今天可是没少活动筋骨呢,正常!
他这样告诉自己后,把手伸进水里,冲掉了脱落的毛发,又吹起口哨,继续洗起澡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