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志凡好像是最喜欢吃罐头的哦。”
“那挑一罐差不多就行了嘛。”
这家伙果然是最了解冯志凡的,连他喜欢吃什么都比我清楚,我不禁在心里暗暗佩服这个家伙,要是在小的那时候感觉是要被他完败了啊。
“买哪种罐头嘛。”
“最好卖的那种吧。”
我抬头看到一个牌子,上面写着促销,平时卖二十几块的鱼罐头现在降价到十块钱,这也太夸张了吧。
我拿起一个罐头看了看,包装倒是挺漂亮的,有两条金色的蜥蜴抬着一个宝贝,那就是班肖市。我看了一下简介:
班肖市最美味的罐头,一直远售他方。该产品采用班肖河流水,千古以来班肖市一直以繁华大水都为主,我市拥有最好的港口,同时也拥有全国最棒的水质,口感独一无二。一位外国诗人曾经到班肖市亲自尝了一口班肖湖的水,然后写下了一句诗:如何在清晨获得最美好的一天?唯有饮一口班肖湖。
“那就这个吧。”我看完这个产品感觉还是挺满意,拿起来就放到付款处付钱。
买完东西后我们就一起走出了超市,一边和旁边那个大块头廖鑫辉聊,一边走在路上。
……
以前的冯志凡,充满了某种魅力,而且又受人欢迎,他们班上的男生经常邀请他去打篮球,女生也会邀请他练体操。
第一次认识冯志凡的时候,那时候是在操场上认识他。
我依稀记得我当时……像个女孩子那样看着那些身材高大的男同学打篮球,那时候有同学也邀请我来打,但是我拒绝了,我就跟他说,我看着你们打就行了。
当时还往旁边看了一下,我左边一排全部坐着那些弱小的娘们。
我又看了一下篮球场以外的操场,那些新来的男同学在和班上一些女同学玩,还玩得不亦乐乎。
无论是哪边都好羡慕,我也想和他们一样能在一起玩耍。
不知道什么时候突然飞来一只篮球,正好砸在我的头上。
“哎呀好痛!”我吊起嗓子叫了起来,那声音尖的像女孩子在喊救命,连当时我自己都吓一跳。
操场上打篮球的男男女女一听到我发出这种声音,无一例外的笑了起来。
当时我真是想死了,脸又红耳又热,眼泪都掉了出来,但我居然还没想走,不知道是什么勇气让我一直坐在那里接受他们无情的嘲笑。
他们笑了一会就走开了,因为觉得我并不好玩。当时的我不像现在那么活跃,顶多在学校一天就吱一两句话。这种存在感可有可无的人可没少是让我尽吃苦头。
我又看了一下旁边,发现廖鑫辉也坐在我旁边,“你怎么不和他们一起玩?”
“我今天拉肚子……昨天吃得太多了。”他脸色看上去已经发青了,眼皮完全塌下来,嘴上一直在喘着气,嘴唇也没有一点血色,好像快要不行的样子了。
“啊……”好像就是那个时候认识廖鑫辉的吧,那时估计是他肚子疼得厉害已经没有力气来嘲笑我了。现在回想起来,他当时要是真的笑起我来,可能就没有后面的事情了。
或许也就是当时他没笑我吧,别看廖鑫辉现在一个喜欢笑话别人的模样,他以前可是个老实巴交的憨憨,自从上了初中后,班上大部分都是那些冷嘲热讽的群体,他不得不要让自己适应进去。不过他依然是个很认真的家伙,能在这些人中被选上课代表的人要么就是喜欢打小报告的二五仔,要么是成绩好又和理和气的一些人,而廖鑫辉就是后者。
因为除了他自己,没有人比我更了解他。
面前一个个头都比我们大的人走了过来。
“喂,那个老师好像是叫你去卫生室看看哦。”我提醒了一下他。
“呜,我也是撑不住,原本以为今天有体育课想撑一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