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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老千

生手怕熟手,熟手怕千手,千手怕失手,失手要剁手。

【上】

01

我姓郑,郑成功的郑,我随母亲姓。我父亲姓陈,在我刚出生的时候,他就坐牢了,几年后我母亲改嫁,嫁给了一个开杂货店的男人。

男人的杂货店叫鸿运便利店,而男人叫欧阳书华,也不知道为什么,母亲与欧阳书华给我起的名字叫:郑书华。

欧阳书华微胖,脸很红,我们之间话不多。

经常杂货店进货,他卸货搬货,就喊我:“郑书华,帮忙。”

我就说:“欧阳书华,我帮你搬货,你会给我钱吗?”

欧阳书华总是笑笑说:“你帮我搬货,晚上我再变个戏法给你看。”

我记不清欧阳书华变了多少回戏法给我看了,他的戏法,其实就是扑克。每次,他变完扑克,我定会不依不饶,让他揭秘,他总是卖关子:“魔术一旦揭秘,就不好玩了。”

当然,到最后,我学会了他的扑克魔术。母亲一向很温和,只是有时会跟欧阳书华说让他别教我扑克魔术。欧阳书华问为什么,母亲说扑克不好,可以赌博。可欧阳书华说想赌博,用一颗花生豆都可以赌博。

当时的我不明白一颗花生怎么能赌博,后来我却用一枚硬币跟人玩猜大小赢到了一辆摩托车的钱。国中之后我用欧阳书华教的魔术开始谋生,二十六岁时,我成了一名毫无名气的顶级扑克手。我能在二十秒之内将一副散牌洗成从A到K,从黑桃到方块,一张都不会出错,但是我不会有名。

因为一名老千,不能有名气,哪怕你再顶级。

扑克,无非洗牌、认牌、变牌,而扑克手就没有那么简单了。这是一个只有左手的男人告诉我的,他说他年轻的时候认牌比我更快,变牌比我更复杂,他以为自己可以凭一身本事赢遍天下,赢得一切,辉煌地走完一生,可是他失去了右手。我认识他的那一天,是在他的棋牌室,他的棋牌室和欧阳书华的杂货店一个名字,鸿运棋牌室。我很想问他认识不认识一个叫欧阳书华的人,可是我始终没这么做,因为我宁愿相信欧阳书华只是个会变小魔术的普通人。

这个左手男人叫老三,我那天在他的棋牌室赢了很多,年轻气盛的我一把都不输,我认为自己无懈可击,当然,我错了。后来,老三告诉我,一个老千,要知道什么时候该赢,什么时候该输。他说牌技只是老千中很小的一部分。他说魔术师的牌技老千都要会,而老千会的东西魔术师不会,真正的老千要做的就是隐藏自己,包括自己的情感。老千不该有情感,因为有情感你就会出错;出错了,你就很有可能不能再当老千。临走时,我问老三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些,他说:“不告诉你这些,你这人就可惜了。”

澳门,有很大的赌场,也有很小的赌场,而我一直记着老三的话,因此,我不分大小,总是游走在大大小小的赌局中,在不该赢钱的时候永远不赢,给自己制造合理赢钱的机会。没有人注意过我,更没有人知道我赢的钱越来越多。很多年以后,我曾回家探望母亲与欧阳书华,我忍不住问欧阳书华认识不认识一个只有左手的男人,欧阳书华全然不知,从他的脸上我看不到谎言。如果,欧阳书华之前并不是个只会变魔术的普通人,那么,他那张没有谎言痕迹的脸代表着他曾经是一个顶级的老千,一个能绝对封存情感的职业千手。

如果真是这样,欧阳书华比我厉害,封锁情感的能力,我不如欧阳书华。

因为,离开老三的第二年,我认识了一个女人,一个叫阿紫的女人。

02

阿紫是个很美的女人,也是个相貌很普通的女人,她的五官分开看,无法用美形容,可是搭配在一起却有一种让男人无法抵抗的诱惑力,尤其是眼睛,大胆地透射着一种野性的魅力,足以让大多数男人冲动,我便是其中之一。

阿紫与我相识,不是在咖啡馆,不是在电影院,也不是在游乐场,所有男女能邂逅的地方都不是。

在牌局中,我认识了这个女人!

老千不能在牌局中夹杂情感,然而,由于阿紫的出现,我犯错了。

那天我拎着一个小皮箱,手指间夹着一枚金币,我的幸运币,行头也不错:黑色皮西装、西裤、老式的牛皮鞋。出门前,我还修了指甲,我对自己的手十分满意,我的手指修长而干燥,稳定而有力。手是老千的命脉,我把我的手训练得极其敏感,任何一张牌被做过记号以及手脚,都逃不过我的手,我这双长期用羊奶浸泡的手。

那天,我的手在牌上触到了阿紫留下的拙劣的记号,手上那种只有老千才拥有的触感与阿紫那野性的眼神配合在一起,不可思议地让我无法抗拒,阿紫笨拙的千术与诱惑的眼神让我变成了一个毫无感情经历的少年,让我回味起国中的暗恋情愫,汹涌而猛烈。

阿紫运气不好,牌桌上有五个老千,包括她,显然,阿紫是最差的一个,所以她有两个结果,一是输光所有的钱,二是出千被识破。两种结果,我相信她都承受不了,所以,我决定帮她解围。

我让她赢钱,我让她知道是我搞的鬼,我还让所有人把注意力放在我身上,事情的结果是我与输了钱的人打斗,我将输钱的几个人打翻后,整了整衣服,用余光瞟了一眼阿紫,阿紫一直盯着我,我感觉她的眼神中除了感激以外还有一丝崇拜。我按捺着喜悦,一边装起筹码一边对她说:“你可以走了,等他们反应过来,我不觉得你有能耐打赢。”我说完后,头也不回地离开。

我猜,阿紫一定会追上来!

夜深了,我走出赌场,越走越远,我便开始微微着急,阿紫怎么还没追上来,我有点想回头,可是那样就不酷了。正在我焦急时,身后银铃般的声音突然大喊:“你刚刚那个牌怎么弄的?能不能教教我?”

我故意放慢脚步,停下,慢慢地转身,把小皮箱别在身后,平静地望着这个令我差点呼吸都困难的女人说:“那就是还想跟我赌咯?赌注呢?”

阿紫用她那明亮的眼睛望着我:“大不了就用这个当赌注!”

说完,她拍拍赢了钱的口袋。

我笑了笑说:“可我身上没什么钱。”

阿紫做个鬼脸:“我才不要你的钱,我赢了的话,你就要教我!”

我说:“赢了再说。”

她睁大了眼睛,眼神明亮又带有野性。

从此,这个令我职业操守第一次犯错的女人,走入了我的生活。

【中】

01

我叫阿紫,我有时候也会对别人说我叫阿绿。我一直觉得稍艳一些的红色比较适合脸上的象牙白。我对着镜子把口红抿到均匀,再勾出唇峰,顺便用眼线把眼尾向上提。一切就绪后,我从书架上抽出一本笔记,翻了几页自己手写的“捞金须知”,在实战之前温习提醒。

合上笔记,我思考着是否要把身上的蓝色丝绒衬衫换成旗袍,再涂满纯红色指甲油,手指间随意夹支烟,无论什么牌子。笔记上我总结过,但凡第一印象,必须给人留下压迫感,高贵的装束更容易迷惑人。就像给一个身高一米九的傻子套上西装,配上胸针,他天生脸部肌肉组织不发达,表情不怒自威,别人见到他第一眼就不敢冒犯了。或许傻子的双腿早已在裤管里打战,但这都不重要。

夜幕初垂,为了不让白天的喧闹过早消失,城市里亮起了万盏灯光延续着白昼。霓虹闪烁,整个城市散发出强烈的荷尔蒙,压抑的白天换上了夜装之后变得放荡。

我喜欢夜生活,夜里不在家的人大都喜欢夜生活。

车停在酒店门口,时不时有人瞄着这辆车的前端。这辆宾利是我打到的,司机向后探头,笑容狡黠,两千米的车程要我付三百块,我巡视一圈窗外的看客,回头瞪着他发黄的牙齿,将三张钞票丢给他。

还没出手就先被人摆了一道,让我非常不爽。我撕开口香糖狠嚼几下,听到耳朵里软骨摩擦的声音,我收起了情绪。

我本该买巧克力的,还是要特定的某个牌子,在香港电影《赌神》里,周润发就是这样做的。我研究了这部电影,准确来说是研究赌术和巧克力的关系,我在笔记上写下结论:巧克力的作用就是伪装,装成云淡风轻的高手给对方形成强烈的压迫感,从而突破对方的内心。

赌,有时候不是赌钱,而是赌心。

后来我看了几部教学视频,又觉得这部电影的导演不专业,比起巧克力,道具更应该是口香糖,这样咀嚼的时候,面部肌肉波动更大,更利于掩饰惊慌。

我进入酒店的地下三层,这里是个稍加粉饰的小赌场,跟澳门金沙、新葡京一类的地方没得比,总体简约低调,看得出老板还算谨慎。赌场门前立着一只貔貅,走进后,一些人围着桌子在进行各式赌局。

每个人的脸上都暴露出贪婪、欲望、狂欢,不知道他们出去的时候还能不能保持这副模样。赌门里有的是“十赌九骗,赢下一赌是钓鱼”的把戏,不记得是从哪里看到这句话,但是我作为千手,只管赢钱和报名就是,唉,谁不是为了混口饭吃?

诈金花是我目前最熟悉的玩法,难度比梭哈低。包括我在内,圆桌上一共五个人,三男两女,男的一个体形富态,一个精瘦干练,最后一个因为有前两个的衬托,倒显得很帅气,他穿着白底衬衫,外面套着一件黑色外套,大家都在与其他人进行心理博弈,只有他玩着一枚金灿灿的硬币,头也不抬。除我之外的另一个女人化着浓妆,涂歪的口红让我感觉她技术不行,虽然我所有的千术都是自学的,并不高超,但这就是伪装的价值所在。

我们轮流坐庄,第一把庄是那个胖男人。我选择看牌,是同花,我心底一喜,但是脸上不动声色,默默跟注;一圈下来,只有三个人跟注,我、庄家,还有正对面那个玩硬币的男人,而他更是没看牌就跟了。胖男人很强势,第二轮翻倍加注,他的脸像肚皮一样挂着赘肉,在褶皱的间隙中不忘挤出阴笑,我犹豫了一下,决定放弃,胖男人的表情我解读不透,凭我的那点伎俩甚至应付不来,对面的男人也一样选择了放弃。

胖男人笑得赘肉上下翻动,一把搂过筹码:“哈哈哈,哎哟,这样你们就怕了?”

开牌,只是梅花同花,一阵懊恼击中我,我可是红桃!

第二轮,浓妆女人坐庄。这一轮全部跟注,金币男人还是没有看牌。我好奇,不由得偷偷朝他看。从耳朵到下巴,他的轮廓一笔画下来,弯成恰好的弧形,金币在他修长的手指上有节奏地滚动,他似乎总跟我同步,也忽然抬头,我们的目光毫无阻碍地对上,只坚持了不到一秒我便败退了,我看到他眼里的潭水很深,湿润得像戴了黑色的隐形眼镜,暗暗对他提起警惕。

眼睛是一个千手的第三只手,它帮你判断,帮你掩饰,帮你说谎。但是,在他的眼里我什么都没看到。

的确,并不熟练的我有些紧张。

我在心里叫苦,因为这一轮跟的注已经很大,我无法确保手上的黑桃同花是否能坚持到最后,我决定出千!只要我把手上的黑桃5换成黑桃A,牌就是AKQ同花顺,赢面一下子就大了很多。可我扫视了一下另外四人,不知道是心虚还是怎么,此刻觉得每个人都能看透我,似乎只要我一出千就会被他们当场揭穿,我营造的人设也会全部崩塌。可我又不甘心,没捞到钱怎能轻易离去?

我故作镇定地用双手轻捂着自己的牌面,想发动袖口里的机关出千换牌,可越紧张,手上动作越迟钝,弹簧已经把牌弹到右手袖口上了,我却不敢把牌换上,此刻胖男人已经加注到这一局的上限,大家陆陆续续开牌,只剩下我自己。另外四个人正紧紧盯着我,这时我就算想放弃出千也来不及了,一旦我的手打开,袖口的牌会马上掉出来。

腰很痒,是汗水流进腰窝,我已然忘记接下来要做什么了。干吞了几次口水,喉咙的干燥让我更焦急。

别无他法,只能强行换牌了!

然而,我被人看穿了。

“哐哐哐……”一声金属碰撞地面的声音转移了所有人的注意力。顾不得考虑其他,我借机右袖口出牌,左袖口收牌,黑桃A完美替换黑桃5。

“不好意思,是我的硬币。”

坐在我对面的男人弯腰捡起自己的硬币,然后大方点头示意。

我舒了一口气,尽量放缓胸口的幅度,牌面打开,同花顺AKQ正好把胖男人的红桃KQJ压了一头,我赢了!令我意外的是,对面的男子竟然在上一轮的时候就已经放弃了跟牌,而我当时还在犹豫着是否换牌。

余光瞥到他在看我,嘴角带着些玩味的笑意,手里的硬币邀功似的在手指间滚动。我没有做出任何反应。

是不敢。

这里鱼龙混杂,我只能装傻。但,他刚刚是在帮我?他不会把我看透了吧?想到这里,赢钱的兴奋马上消散了。

这把输了大钱,胖男人的赌性被逼上头,他猛地一拍桌,把脸上一层层赘肉震荡开,提出玩Five Card Stud,也就是经常在香港电影里看到的梭哈。

他紧紧盯着我等待回复,怕我赢了钱就走。

“好啊,只要其他人没意见。”我点上一支女士香烟,随意吐出一口。

只有那个精瘦男人退出了,其他人都没问题。发牌,第一张底牌,大家都没有看,第二张牌,开始下注。每个人的加注都很缓慢,不温不火,第一局我跟到第三张牌就放弃了,他们都很小心,不愿意玩得太大,谨慎得不像一个赌徒,而我更不愿意冒险,索性不跟,一来可以迷惑一下对手,二来可以仔细观察一下对面的男人。

我确信他也是一名千手,而且技术非常高明。五张牌已经发完了,桌子上的筹码仍不是很多,对面的男子叫了一杯Margarita(玛格丽特鸡尾酒),悠闲地小口抿着,等待大家开牌,赢家果然是他。他直接略过那一小堆筹码,反而看着我说:“嘿,玩梭哈胆子要大,如果你钱不够的话我可以借你。”

“我呸!废话少说!下一把!”没等我回答,胖男人抢先呵斥,任何与钱有关的字眼都能将他的火气点着。

“暂时还不用。”我看了看桌面上的筹码,“需要的时候再找你。”

他耸耸肩不再说话。

这一局的战况陡然激烈,加注的力度也不再松弛,有一个人刺激气氛,就能带动全桌人加注,赌场里,并不是赌博吃人,而是人吃人。

放肆、盲目、眼红,这就是赌性。

加注已经超过每人筹码的三分之二了,拿到第三张牌的时候,自诩心理素质强大也控制不住讶异:第三张牌是A,我牌面上已经是两个A了,而底牌也是A!还有两张牌,我很有可能是四个A,哪怕没有,我也会让它出现在我的牌里面!

我正想梭哈的时候,忽然听见“嗡嗡——”的声音,抬头,是枚硬币在桌子上打旋。

“想好了吗,美女,梭哈?其实止损也是赌术的一门学问。”

他无所谓地开口,不经意的一句话又惹恼了胖男人,又一次叫嚣着废话少说。

眼看手里有大好的牌面,但直觉告诉我:他是在给我暗示,他的目标不是我,而是另一个人。

姑且信他一次。

“哎,你们神仙打架何必牵扯到我呢?”我用一个得体的微笑体面退场,留下胖男人看不懂的眼神。

“你不但漂亮,而且聪明。”得到他的赞赏,我竟有些安心。

发完第五张,胖男人和他都已经把各自的筹码清空了。

胖男人喜上眉梢:“我底牌是K,四个K,除非你开同花顺。”

“抱歉,我刚刚说过,懂得止损才是一名合格的赌客,明显你不是。”男人笑着打开底牌,果然是同花顺!

“不可能!刚刚……”胖男人显然没有预料到这种情况,欢腾的赘肉瞬间耷拉下来,表情的意外程度超越了输牌。

我忽然明白,发牌的时候胖男人做了手脚!原以为对方不可能拿到那张牌的,可惜,千手也是会输的,当你遇见更高明的老千时,这个时候最聪明的做法就是离场。

“刚刚的事就留在赌桌上吧,你可以离场了。”男人说完把加了蓝柑利口酒的Margarita一口喝完,看也不看对方。

胖男人明显不想就此作罢,招呼人群中的三个人把赢了他钱的通通围住。

我也在其中。

“这里是赢了钱不让走吗?”男人把硬币收起,没有起身的意思。

“你赢得蹊跷,怀疑你出老千,搜身!”

三个男人朝我们扑来,他飞速起身,挡在我身前,我吓到捂着耳朵闭起眼睛。他的具体招式我一概没看清,只记得耳边时不时响起陌生的、吃痛的闷哼声,大概一轮发牌的时间,那三个男人就像桌子上的筹码一样,散落在地上。

“你可以走了,等他们反应过来,我不觉得你有能耐打赢。”说完他拿起剩下的筹码向门外走去。

不知为何,也许是真的害怕如他所说——那几个男人醒来后会对付我。我绷着一根神经把到手的钱全部装好,竟鬼使神差地追了出去。

此时午夜一点,赌场外面的世界平静了下来,街道上只剩寥寥路过的车,每一盏车灯,都把他的背影拉得很长。

我追上他,冲他大喊:“你刚刚那个牌怎么弄的?能不能教教我?”

转身,小皮箱晃动,脸上永远都是平静的表情。

“那就是还想跟我赌咯?赌注呢?”

“大不了就用这个当赌注!”

我冲他拍拍赢了钱的口袋,也料他最后肯定不会赢走我的钱。

“可我身上没什么钱。”

“我才不要你的钱,我赢了的话,你就要教我!”

“赢了再说。”

……

02

和书华在一起之后,我才知道他不只是千手,或者说,他不只是在赌场行骗。他的聪明里带着分寸恰好的自信,也教了我很多自己无法触及的东西。比如,他教我如何在别人眼皮子底下换牌,教我如何激怒别人,教我如何看透人心,他从不自负,以至于每一次我都以为自己可以超越他。

可惜女人天生与计较为伍,喜欢你时,愿意为你做任何事,心甘情愿;然而在一起后,却不甘沦为一心付出的那一方,即使这件事她本该做,她也不想听到男方要求她去做。好比今日下午的安排是打扫阳台,下午茶后,她会换上家居服起身收拾,放上一首乡村民谣,说不定心情可以足够美妙。

但,如果此时男人向她开口:“你去把阳台打扫一下。”这便会让她觉得,她是个任他利用的机器,甚至上升到“你是不是真的爱我?”“如果你真的爱我,你怎么会忍心让我包揽这么多事?”之类的高度。

从林的办公室出来后,我收到了银行的进账提示,大概核对了一下小数点的位置,就丢回包里。

三年。

那串数字越来越长,小数点的位置越来越靠后,但日复一日的叠加,早已失去了惊喜。

和我的生活一样。

我看到书华停在不远处的车,我和他七天没见面了,不,是七天零十六小时。林的任务是他安排给我的,不得不说他脑袋很灵光,仅仅安排我准备七天,就能让三百万到手。

车窗降了又升,他没有半点为我开门的意思。

打开车门,一阵燥热,突然想起一年之前我们还为“买敞篷还是SUV”的事而大吵一架。

那时应该买敞篷的。

我随手点开冷气,他终于开口了:

“时间把握得不错,看来我到得刚好。”

他永远是那副姿态,以为自己能还原我对他初次见面的印象。

“是吗?或许这几天里我金盘洗手了呢?”我是在讽刺我们长时间的分离,七天,足以将结婚又离婚的流程走上三遍。

书华只是“哦”了一声。我心里更恼,索性闭口不再说话。

回去的路上车子很少,路显得更宽更长,过了大概五分钟,他的嗓音盖过了呼吸声:

“可以跟我讲一讲你和那位客户的细节吗?”

“好像你从没有跟我交代过你干了什么。”

“你也从来没问过我。”

这是个男女关系都免不了的阶段——争执。有些男女经历两三次争吵之后还能在一起;有些,一次就足以看清对方;还有一部分,连争吵都难能可贵。

事已到此,我不想再说话。我从来没有真正了解过他,他也从来没有对我坦露过内心,我们似乎走得越来越远。

他也不再说话,车里再次安静下来,我不想跟他闹得太僵,一周未见,今天能看见他,我心里隐隐有些期待。

“你记得今天是什么日子吗?”我很怕他有迟疑,又接着补充,“今天是我们的认识纪念日,你订了哪家餐厅啊?”

我坐在他的右边,清楚地看到他睫毛忽地抬起,喉结小幅滚动,他尽力将微耸的肩膀压下的那一瞬间,他应该非常后悔自己亲手教会我读懂那么多身体语言。

显然,他没有准备任何惊喜。

车窗外的树减了速,他拿起电话看了看。我把头瞥向窗外,几个小孩骑着车呼啸而过。

“喂,帮我订今晚的……”

“不用了,我很累,我现在只想洗澡睡觉。”

我快速切断他的通话。

纪念日90%的意义都在于“对方记得”,剩下的10%才是庆祝形式。

“阿紫,你别这样好吗?我很忙,你知道的。”

“嘿,是吗?可惜你忙的对象永远不是我。”

“我忙不还是为了你,为了我们?再说了,你忙起你的事情来不也是如此?”

他说的其实句句在理,可道理永远压不倒一个女人的情绪。

“为了我们?你安排我住进他附近的酒店,七天!你让我看着他的照片,听着他的录音入睡不会有丝毫别扭吗?这期间我没有收到过你的任何消息,哪怕是一个关心的电话。你是教过我很多,我的骗术相当出色,但你让我一个人去骗一个很有势力的大亨时,你有没有想过我会因此丧命!”

我不遗余力地反击,我的男人竟然要求我深入去了解另一个男人,要我朝着别人喜欢的样子改变!如果这种事不值得生气,我的心未免也太大了。

“阿紫,能不能理性点?在一起这么久了,真的每一天都需要我做点事情来证明我爱你吗?真的需要吗?!”

“你太不懂女人需要什么了?浪漫,你懂吗?有时候女人可能只要一束鲜花一个晚餐……或者下雨的时候,递来一把伞……算了,我不想跟你矫情。”

“书华,离婚吧。”

我低着头,毫无目的地翻着包里的杂物,我感受到他很快平静下来,他对情绪的绝对掌控不像个正常人类,刚才的那一番涌动,算是对我额外的慷慨。我们什么时候连情绪都变得这么珍稀?

03

车开了很久,很久。

外面的气温都降了,冷气开始让我觉得有些冷。

任何一个女人此刻逃避不了的举动,那就是追忆往事——

是三年前的某一天吧,那时我们刚住在一起,他教我如何控制情绪,包括大哭、大笑、愤怒、恐惧,我使坏,把写了笑话的字条贴在家里的各处,每一张都画上抽象的小人,让他一抬头就能看到。

可任由我打乱家的气氛,他不生气也不笑,笑话在他眼里就是指严肃文学的片段,当时的我很想把他的脸印进扑克里去,因为这让我很有挫败感。

夜晚临睡前,他把家里所有的字条全部撕下来,用胶水粘在一起,做成书的模样随意丢给了我。

“今天你对你的前辈,也就是我的考验到此为止,辛苦你了,还收集这么多东西。”

不解风情的男人。

他可以不用风趣幽默,但如果每天都冷淡得像具皮囊,我就算是团火,也会有烧干的那天。我开始担心以后的生活,背过身,小声叹气:

“扑克脸。”

“现在是夜里二十三点,情绪考验结束了,没错吧?”

“是是是,对对对,没错,你赢了。”

我头也没回,随意敷衍。

“呼——终于结束了!”伸懒腰时,他的骨节发出舒服伸展的响声,“亲爱的,那从现在开始,如果我被你的笑话逗笑,不算犯规吧?”

我猛地转身,那时的我大概很像一只午睡时听到铃铛声的小猫。

他站在床边,穿着灰色睡袍,头发还没有完全擦干,凌乱起来比白天的严肃要亲和许多,他把自己送到我的身边给我当靠枕,捻起每一张字条,一一笑过。那时我们想过一百年之后,一千年之后,或者人类灭亡之后的场景,却从没想过,稍微走一走就走到的,三年之后。

一条短信,给溺水在记忆深海里的我送了一口氧。

“你给了鉴宝师五十万,而我给了一百万。而且,你原本的底牌是红桃5和梅花J。”

全身一热。

还没来得及辩解,手机屏幕又被唤醒。

“上条短信是发给职业老千阿绿小姐的,你大可忽略。而这条画展邀约,是发给我的女伴阿绿小姐的。一串项链而已,何况你也是任务缠身,我理解,这不妨碍我们能成为朋友。”

阿绿是我伪造身份的假名字,羞愧和久违的悸动糅合在一起,林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思考这个问题时,我没有察觉到身旁的人正同样疑惑地盯着我看。

“嘿,看来你今晚更愿意跟手机在一起。”

被他轻易看穿,心里的羞耻又多蒙了一层,我终于控制不住自己,砸向车窗的瞬间,车停了。

他解了车锁,把嘴角扬给我看:

“你有事情就先去吧,你提的那件事,回来再说。”

上的士的时候,我回复短信:可以,地点?

【下】

01

波尔多酒庄的历史大部分都超过百年,酿酒技术经过漫长的时间才和当地的气候、土壤,甚至是文化完全磨合。所以,大家同样是放在一个瓶子里,闻不到酒香,看不到酒色,但是Lafite这个名字就远比随便一种红酒要高贵。除了这些,酒经历的时间越长,也会越醇厚,越迷人。

我拿出两个高脚杯,手边一杯,对面一杯,等人才会够耐心,等的人越迟来,酒就越能得到氧化,时间刚好的时候味道更好。

就在她来的时候。

她似乎不愿与我多交流,可能是我夺她所爱了,不应该的,她卖我项链时,明明多加了一百万。

进入我的办公室后她就戴起手套,托起项链递给我的鉴宝师。在得到肯定的答复后,她并没有脱下手套的意思,就那样戴着与我碰杯。比起我给母亲挑的那些,她的那串项链其实平平无奇,我没有过多的兴趣二次欣赏,我吩咐助理将它收起。

倒是面前的女人,她介绍自己叫阿绿,说来也怪,从着装到谈吐,从长相到脾气,她就像根据我的口味量身定做的一般,让我很有结识的兴趣。

“阿绿小姐,钱其实从我见你时,就已经汇到你的账户,大可放心。”

我能感受到她的惊喜。果然对女人来说,这一招几乎永远不会失手。

“哦,是嘛,那……相信您太太一定会非常喜欢。”

“不,我还没有太太。”

“哦?那您是送给意中人?”

“送我母亲,她喜欢这些东西。不过她允许我直接送给她未来儿媳。”

我与她的对话流畅简洁,从进门到告辞,三百万的珠宝交易如同货架上的商品一样简单。

02

认识她,在三天前的一场拍卖会。

晃着高脚杯里的红酒,透过琥珀般透亮的红酒,看眼前酒席间的觥筹交错,别有一番趣味。酒席还没完全结束,淑女在细嚼慢咽,做生意的男人们在你来我往地敬酒,攀附关系的人虚伪、谄媚。若不是助理说今天拍卖会后有一个大型牌局,我宁愿坐五小时的飞机去开会。拍卖一如往常,对展出的字画、名表一类,我兴致缺缺。

只是不久后,一条项链的竞价者让我消磨这难耐的时间。

对一条项链感兴趣的,必定是个女人,只是这个女人比我平日里见到的要好看一些。

“这串项链非常适合拍下送给夫人或母亲,还有哪位要出价吗?”

听到他说项链适合送给母亲,我突然也想拿下它,当我举牌喊了一个让大家安静下来的价格时,我才知道这是条镶了三十六颗钻石的项链。

我苦笑,一度感觉自己的品位夸张。

拿下它有两个原因:一、引起一个女人的注意;二、如果不行,那就送给母亲收藏。

我的报价一百五十万,买下它绰绰有余。但主持人马上又报出一个数字,这个数字竟远远高于我。那个女人出价二百万。看来决心很大,她的脸上除了专注,没有别的表情,脖颈很细,蔓延到锁骨,然后她朝我看来,回敬我一个笑容。

我没再加价,一是,项链不值现在虚高的价格,关于这一点,我信得过自己的眼光;二是,如果女人再度超过我,就会多花不少钱,何必?

我以为与她只是一面之缘,没想到会后,拍下项链的女人竟然出现在赌桌上,与竞价时的气质完全不同。

他们在玩梭哈。我没有上场,而是旁观,赌局的开始看不出实力,那些匆匆忙忙坐下的人都是一般赌徒,这种人,他们的动作、眼神,或者下注的语气都足以让人判断出他们的底牌。几轮淘汰筛选后,能留在上面或者是还敢入场的才基本够格。

她边开牌,边留意到了我,眼神难免碰撞,这一撞,我就被她死盯住了。她大概怪我抬高她的竞价,害她白白多花五十万。

“这位先生,您好,您刚才也对那条项链有兴趣吗?那,不如我们重新赌一把?”

桌上已经退场了三个人,她指了个位置请我坐下,就在她的对面。

“赌什么?”

“如果我输了,我把这条项链送你。”

围观的人一阵唏嘘,在面子上我不能接受这种无理的要求。

“先生不要急着拒绝,这只是一种可能而已。我输了可以送给您,但如果我赢了,您只能用我开出的价格将它买走,而且,一定要买走。”

刁蛮、无理,但很合我的口味。

“后者的条件倒是很符合你的气质,可以,我答应。”

“您可以叫我阿绿。”

女人点头示意,赌局开始。

我们定的玩法很简单,每人三张牌赌大小,三局两胜。三张牌很快就决出了胜负,是她赢了。输赢我随意,我没料到的是,她的手气好得相当令人意外。她揭开底牌,两张A,一举定胜负。我在她眼里应该很像捆绑起来待宰的羔羊,一点反抗也不做。她开价三百万,要我还掉我哄抬的那部分价格,然后带着装项链的盒子向我走近,与我约好时间地点。

她的笑容很浅,那一刻我大概可以容忍她漫天要价。

我知道她在耍什么把戏,这样的行为我很熟悉,当年的母亲大概也是如此,母亲善良多了,一次只不过会骗一个月的餐食费。阿绿的心思,十有八九我可以猜到,只是我唯一没猜出真假的,是阿绿这个名字。

当我对她坦白一些事实后,她给我的感觉便随和许多,也真实许多,像一个做错事的妹妹,不愿意受罚,也不愿意收起性子向宠爱她的大哥哀求。她主动坐在我的对面,这次举杯,她没有戴手套,那么上次一定是不想留下指纹。

“你明知道我骗你,那为什么不拆穿我?”她摩挲着酒杯,不敢抬头。

“因为你很像我母亲。”

03

我确定她很像我的母亲,虽然长相并不能比较,不过行骗的样子和受责备的样子极其相似。她的表情有些尴尬,也许是认为我的聊天方式很烂。

“你刚才说的画展就在这里办?”

“对,这个会所是我用来收藏东西的,有时候会有朋友借用办画展。”

“这样,那这里有多少字画?其实我不懂这些。”

她说得很随意,既不想闲聊也不想深入。这种女人很难琢磨,行骗时倒是很果断。

“我也记不清楚了,不过我还有一些珠宝。”

她的确是真的喜欢珠宝,在提起“珠宝”二字的瞬间,我分明看见她眼睛亮了一下。

“我也有很多啊!下次我邀请你去看我的珠宝。”

“你一个小骗子,珠宝有很多?难道你每次拍下的珠宝都用作自己收藏,然后把赝品拿去高价卖掉?”

“嗯……也不全是啦。”

“我的那些应该比你的要多,感兴趣可以跟我来。”

我在会所有一个存放珠宝的私人藏品室,房间不大,我很少来,更很少带别人来。

“哇!你一个年近,嗯……年近四十岁的男人,收藏那么多珠宝,有意思吗?”

“男人买珠宝当然是为了女人,这些是买给我母亲的。”

“伯母真幸福呢!要不你跟她商量一下,转让一些给我?珠宝需要人气才能展示它的真正价值,伯母把珠宝放在这里太可惜了。”

“她已经去世了,一个也没戴过。”

十四岁,我记得很清楚,母亲在去世前不久还为我点了十四支生日蜡烛。那些年我们在越南生活,她因为出千行骗,被赌场的马仔丢进海里。当时她不过三十七岁,记忆里她喜欢把头发盘在一起,穿我宽大的校服T恤,打扮得模样很素,却很喜欢珠宝,那个在黑暗中点起蜡烛缝衣服的女人,如果戴上这些首饰,一定很美。

“那……你为什么还给她买那么多珠宝?”

我的余光感受到阿绿正看着我,她似乎不敢大声说话,气氛在这困室里变得沉重了许多。我很少带人来这里,也很少对人讲起母亲。可以开口的节点太多了,无从讲起。

我从角落的柜子里拿出一瓶红酒和两个酒杯,按礼仪倒上,自顾说了下去:

“我俩每次路过珠宝店时,她都趴在橱窗边上看,光是被店员呵斥就有过三次,我到现在都记得,那个女店员穿着条灰褐色的围裙。后来她照顾我的颜面,就没再去看过,自己用塑料或玻璃块穿在一起,每天戴着。我说过要把世界上最漂亮的珠宝送给她……”

“听说珠宝能给人带来福气,不知不觉就囤了那么多。”

“阿绿,我母亲的命运是不是听起来跟我毫无交集可言?也是,连我都来不及记住她,仔细冥想三天就回忆完了。其实我父亲也是。我甚至不知道他是中国人还是越南人。”

我把空杯倒满,如同喝啤酒一般。

“生活不是只有你一个人在悲伤,其实每个人的背后都布满命运抓出的血痕。你在记忆里留住了母亲最美的样子,而我呢,经过我手的珠宝无数,但还是没等到我想要的那颗钻石。”

我没想到我们会变成相互倾吐的对象,此刻心里充满慰藉。

“看看这几幅画吧,喜欢哪一幅?”

抛却珠宝困室的悲伤记忆,我带阿绿逐渐步入正题。

世人觉得这三幅画描述的是战争的残酷,很大程度是因为前两幅悲惨的画面,至于第三幅画的少女,却被世人误解为和平的象征,但是我更倾向的是年老的画家在缅怀年少的爱情。

“第三幅吧,前两幅的画面我不太喜欢。”

“这三幅画本来讲述的主题是和平,但是作者临死之前把它们的名字改为《相信爱》。大家都不明白,觉得是作者年老了,神志不清,但是我相信,这是作者的本意。或许他临死的时候想起了他年轻时辜负的少女,或许他想起了遗憾终身的那个擦肩。”

04

我拿出打火机,把前两幅画卷在一起,点燃,火光后,它们就变成一撮黑灰色。

“如果每幅画值一千万,那剩下的这幅就是孤品了,能值一个亿,送你。”

我不知道她在等的钻石是什么,但我要证明,这就是我能给她的价值。

外面的夜已经很深了,阿绿抬头看看时间,眼睛里说着要走。

“我送你吧。”

“不,不用了。我可以自己回去。”

我们和孤寂的街道一起沉默,我愿意享受这份沉默,可街道先打破了沉默,一辆红色的的士由远及近,阿绿拦下它,上车。我目送着尾灯缓缓变小,是远去的未知感吧?

一个女人拒绝男人的接送,说明不了什么。但是我看着开远的的士忽然又停了下来,掉头重新停在我身边。

下车后,她将我送给她的画和一张银行卡,双手递给我。

“这张卡里是项链的钱,林先生,实在很抱歉,害您被骗了钱,又损了名画。我心里那个人虽然不在了,但是还没有人可以替代。”

她的道歉很真诚,似乎没有不原谅的道理,何况,有个人能听我讲完心事,某种程度上对我也是种恩惠。

“那将来再说。”

我看着她重新打开车门,汽车的尾灯在夜里空旷的街道格外刺目,车速显然比刚才快了许多,汽车一拐,在街角消失了,我不知道她有没有在后视镜里看我,但我还是一直目送她远去。

不知道该怎么去喜欢一个人,或许根本不是喜欢,或许看着她走远也是一种表达的方式。

【终】

01

我是郑书华。

大海和夜几乎混为一体了,除了车灯照到的一点点白浪。

我打电话回家里,用人说,她今晚暂时还没有回家。

我看着手里的硬币,想起了第一次见她时的模样,那个才是我该相信的爱情吧。或许她的选择是对的,爱情可能远没有珠宝值钱,我站起来把硬币扔进了海里,听不见落水的声音。

“嘀嗒,嘀嗒……”回去之后,房间里也只有我。

家里的房子很大,装修是旧上海的风格,很多装饰品都是三十年代旧上海保存下来的东西,仔细看还能看出一些斑驳的铁锈。可以看出它当年的主人费了极大的心思。第一次走进来的女人会遗憾自己没有旧时的高领旗袍。第二次走进来的男人都会戴上一顶黑色的礼帽或者贝雷帽,最好再说上一句上海话。

老式大钟用最古老的机械方式在行走。房子住久了,我也跟着喜欢上一些老式的东西,难免把自己的情商也修炼得木讷。这座房子、这套沙发、这个摆钟都是二十世纪的东西。也许我老了以后也会把自己经营成古董,其实我只是认为所有东西时间长了还有存在的意义的话,它的价值也会随着岁月的洗礼而增加。

母亲说我的曾祖父是旧时上海的大资本家,后来被革了命,祖父便带着她逃难走了,我们一下子从上海的大家族变成了天涯人。还没走入千手这一行时,我常跟别人开玩笑:“我本该是豪门阔少的,该有三姨太、四姨太。”

记得第一次在阿紫面前开这个玩笑,她眼皮都不抬:“听说阿联酋的男人还有这个待遇,你可以搬去。”

不过这些都是几年之前的事了。

临近零点,阿紫还是回来了,她坐在我对面,给自己倒了杯茶,一口灌下去,我闻到了她身上的酒气。

我们都没有说话。她盯着杯中的浮叶出神,我猜她是在酝酿说辞,或者不好意思开口重提上午的事情。总要有个了结的,不忍心看她为难,这次是我先开的口:

“阿紫,我可以同意你之前的要求。”

“好啊,离婚可以,前提是我们赌一场!老规矩,赌纸牌,谁输了,谁放弃财产!”

“赌纸牌是我教你的,你怎么跟我赌?”

“我不管,输了我也心里痛快,我不再欠你。你知道我是不服气的人,你赢了,多少都带走,这样很公平。”

“你真的想好了?离婚或许你还能分到一半,但是赌的话,你不是我对手。”

“我确定。”

阿紫目光坚定,瞬间,我觉得输赢都无所谓了。

生手怕熟手,熟手怕千手,千手怕失手,失手要剁手。这道理我从小默背到大,言出必然要谨慎行事,所以我很少碰见难对付的对手。

但这一次的对手很强,因为阿紫已经足够优秀。

02

女人喜欢把男人分类,我不知道自己在女人心中是哪一类。我甚至想到了我的母亲与父亲,母亲与欧阳书华,我还拿自己与欧阳书华作比较,如果我是女人,我更喜欢我自己还是欧阳书华,我来不及多想……

我知道有个更好的男人在追求她,她或许现在也跟我一样喜欢赌,喜欢冒险,但是我也知道,她终归会回归平淡如水的生活。而我只能无休止地飞下去,直到一无所有的那一天。

我回过神看着她,拿出一副扑克牌。

“我们玩七张牌的梭哈吧,这是你最喜欢的游戏。嗯……不知道现在还是不是了。”

“牌越多,组合越多,对手越难琢磨,你那么莽撞,以后遇到了一定要小心。”

这个道理我第一次跟阿紫玩七张牌的梭哈时就告诉过她。或许这是最后一次跟她玩牌,她要出师了。

有遇见就有分别,在最后,我想看看这个成器的女弟子究竟学到了多少,技术高超的话,未来她走到哪里我都不必担心了。这样就不会像上次——我安排她住进客户附近的酒店,安保、眼线,一切我都亲自确认妥帖,但阿紫这个人伪装的本事大过实力,一言一行都不够让我相信她的水平,没办法,那一周里我来来回回绕着那条街,走了十几次。

她像座预警喷发却没有喷发的火山,让我每天都提心吊胆,我从来没有向她表达是因为,我以为我跟她一样火热,即使熔岩喷洒,也烧不掉我。

对于扑克的玩法和理解我比任何人都深入,但是对于她,我远没有那么好的洞察力。她的想法,我是永远琢磨不透了,就像现在的收场方式,是当初谁也料想不到的。

阿紫这一局加注很大。

“赢得一时,输了全局。你知道我很有耐心的。”

我选择弃牌。

“我不知道,人心难测。你告诉过我,千手有很多面具。”

“面具是会撒谎的,但是牌不会。”

“不,恰恰相反,你的牌能有无数个组合,时刻都能变。有时候我觉得我看见的是真正的你,有时候又觉得哪个都不是你。你把自己藏得太深了,而我又无力再去寻找了。”

我很喜欢东西慢慢变旧,慢慢变老,变得老旧,变得醇厚。爱情本该也是这样的东西,可是时间对待爱情总是不公平,时间不一定让爱情变得厚重,它往往会把爱情摧毁。

我知道阿紫是心意已定了。

也好,至此,我心中只有刀,没有心上人。

03

我和她终于把所有的筹码都放在桌子上了。

我看着桌子上的筹码:

“还要再加注吗?”

“加!加上我房间里所有的珠宝。”

“你曾说它们是仅次于我的。”

“连你我都不要了,我要它们干吗?”

“那我加上这屋子里所有的东西。”

“好,开牌吧。”

我不确定是不是在阿紫的眼睛里看到了泪,她从没有在我面前哭过,她太要强了。

开牌,阿紫是同花顺。

同花顺很大,一名千手能开出同花顺,说明她决心很大,所以或许我已经没有必要开牌了。

“也许藏得最深的是你。你赢了。”

我心里一阵空空落落,是失去了所有的东西吗?

只是失去了她罢了。

“技术勉强可以,我把这个也给你,这是我的幸运币。”

我把手里的硬币抛在了桌面上。

终于离场要走了。

我不可能在她面前流泪,我还没教会她控制情绪,怎能自己先败北?

04

我是阿紫。

书华走了,我赢了。

赢下了一切吗?

不是,我失去了所有。

看着空荡荡的屋子,我拿起桌面上仅剩的那枚硬币,我已经决定今晚把这枚也抛进海里。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我竟想拿起他还没揭开的牌,或许我想看看我的水平是否真的在他之上。

翻开。

白牌底,黑色钢笔字,临摹着我的笔迹画下的抽象小人,还有那些我曾讲给他听的,并不好笑的笑话。

此时凌晨一点,外面的世界平静下来,街道上只剩寥寥路过的车,每一盏车灯,都把他的背影拉得很长。

我追上他,冲他大喊:

“你刚刚那个牌怎么弄的?能不能教教我?”

他转身,小皮箱晃动,脸上永远都是平静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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