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季里,春天像一个妙龄的少女,含蓄而有韵味。夏天像位新婚不久的少妇,火辣又热烈。秋天像一个半老徐娘,秋萝卜多营养。而冬天,则像一位年迈的老妪,细数西天的晚霞。
人们说春天像兔子的短尾巴,其实春天并不短,只是她善于躲藏。
她躲藏在一阵风的后面,很调皮,像一双温情的手,把你的衣服撩起蒙住你的眼睛,让你觉得,身后有一个人,带着甜甜的香气。当你回过神来,转过头,你看到的,是一排依依垂柳,在河边飘摇。而此时,春在远处回眸,你四处张望而不见,她只得无奈走远,落下一行泪,一场雨。
她躲藏在一场雨的后面,在你的伞外,她不停地用脚踩踏你的油纸伞的伞面,你透过雨气朦胧,感慨这场雨,来得太早了,来得太早了。你向前走着,一个人,看不到花开,也看不到叶绿,很是失望。你不知道,花正开在你的头顶,只是隔了一层纸。一层纸,几万里,你的心,还在冬眠里。
她躲藏在一场雪的后面,神神秘秘,你在对比着杏花与雪花的白,你少有这么用心,却发现一切努力都是枉然,因为雪落在杏花上,分不清那隐去青色的枝条上,积的是雪还是开出的花。只有那淡淡的香气,让你知道那不是雪的味道,但只有雪,才该有这样的气息呀。这一刻,几乎冷却你所有的清醒。看你的别人,匆匆从你身边经过,你觉得,他们也神秘。
她躲藏在你的一次感冒之中。是的,她躲在你的相思之中,你因相思而生病。医生说,这种病,他治过千例,但最终还须系铃人。说完,他摇摇头走了。终于,没有人来打扰你了,因为亲人,始终把医生的话当做圣旨。你乐得生病,似乎只有生病才能缩短与春的距离。其实,一切只有你知道,这个季节,你已病得习惯。你也知道,如果你不生病,别的所有人,都将病得不轻。
她躲藏在你莫名其妙的错觉之中,因为你把一切都已忘却。而这个时候,随着天气转暖,你好了。当一切美好的气象在你脸上显现的时候,你的心开始黯然。你已经感觉到,你在渐渐的温热中,心却在偷偷地降温。春,真的远了。你像人们一样庸俗不堪,企图通过减少衣服来拉近距离,于是,你坠落尘世。
你在尘世之中,在没有山的平原,背着白居易那首“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长恨春归无觅处……”,最后一句,你怎么也背不出口。
不是春天和你躲猫猫,她正走在自己的轨道上。
她带着轻轻的微笑,走近你又悄然离开。
当我的双手在电脑键盘上不由自主地敲打下这个充满张力、充满生气、充满宁静与和谐、充满一种神性的清幽与诗意的蕴籍的、空灵而缈远的词组时,连自己都吃了一惊。真难想象在这个物事喧哗,噪声震耳的闹市,我竟然还会萌生出如此奢侈的渴望与梦想——倾听天籁。
抬头看看墙上的石英挂钟,时间已过子夜。但居室窗外的马路上,依然是人声鼎沸车水马龙。载客摩托的轰鸣声,过路汽车的喇叭声,酒疯子的哭叫声,龌龊男女的打情骂俏声,使得我在别人早已进入梦乡的夜半十分,依旧不能以一种平心静气的状态进入写作。所有的声音都在以一种高分贝的频率撞击着我的耳膜,撕扯着我的听觉,一次又一次粗暴阉割着我的思绪。我敢说这一切陷我于心浮气躁的声音,绝对不是我渴望倾听,并久久为之心向神往的天籁。
这些破窗而入的,无从逃避无从抗拒的喧哗,是百分之百的人籁,百分之百的噪声,百分之百的扼杀生命,摧残精神的隐形刺客。是横流的物欲与膨胀的人欲所派生出来的,一种杂乱无章的聒噪与病态十足的呻吟。
我所渴望倾听的天籁,是自然界中最清洁、最朴素、最完美、最和谐的声音。只有自然界所生发出来的,那种最原始、最本质的声音,才配称颂为天籁。它们与冷酷的机械和嘈杂的人流所生发出的一切喧嚣,有着本质的区别。它们是轻盈的风声,抑或是欢快的水声,或者是清悦的鸟声……它们是那样的动听,那样的唯美。如诗、如画、如甘醇的美酒、如妙曼的音乐。倾听一次,便有如经历一场圣洁的洗礼,让你心骨俱醉,精神归原。让你静如处子,超然若仙。
记得小的时候在乡下,是随处都可以倾听到天籁的。细雨滴答敲打在树叶上的声音,和风沙沙摇曳着花朵的声音,枯叶飘然跌落到地面的声音,还有蟋蟀的酬唱、百鸟的啼鸣、雨后的蛙鼓、寅夜的狗吠、深秋的蟋蟀、孟春的布谷……我们甚至还能倾听到春笋破土,草叶发芽,野花绽蕾,阳光泼洒的声音。有时连一滴露珠从草叶上掉落的声音我们也能倾听到。它们是那样的动听,那样的润耳。有时甚至连炎炎夏日那聒噪个不停的蝉鸣,听起来也觉得别有一番滋味。
自然界的各种声音聚合到了一起,便是天籁。天籁是大自然最本质,最朴素的声音。是万物的性灵所发出的,最真实的声音。它们或来自一撮小小的苔藓,或来自一片轻轻盈的落叶,或来自一滴雨水一棵小草的根部……它们是由大自然自己造化出来的,因而永远也无法复制无法“克隆”。任何人为的声响都只能摹其皮毛而不能得其本质得其精髓。即使是用最前卫的,高科技的电子合成,也只能说是形似,根本无法做到神合。我一直认为只有自然界中一切天造地设的声响,才是人世间至上至美的声响。试想,如果在那些漫长的夏夜里,有三两只蟋蟀的酬唱布梦催眠,那保准能够甜甜地睡上一个安稳的好觉。如果每天把我们从睡梦中唤醒的,是一声清脆的鸟鸣,那接踵而来的,肯定是晴空万里,阳光明媚的一天。
谁也不敢否认,在现代化的都市,如今我们所能倾听到的,早已不再是什么天籁。而是无穷尽的车马的喧哗,鼎沸的人籁,以及没完没了的建筑工地那轰鸣的机器声,叮当的锤子声,哗啦的浇灌声。这几年似乎人人都改行当了建筑师,以往只能在工地才能听到的电锯电钻,锤敲斧凿,现在是也随处可闻。可以说在现代的都市,你已经根本就不可能找到哪怕是最微小的一块清静之地。十面埋伏的噪声已使得我们心力交瘁,疲惫不堪,以致先前曾被我们漠视的那些大自然的原籁原声,包括曾一度被我诅咒和痛恨不已的蝉声,也全都变得像仙乐一般让人怀想不已,感念不已。
作为一个源起于魏晋杂记,成形于汉唐小品的汉语成语,“鹤立鸡群”在《现代汉语成语》中的词性定义是极为明确的。其褒义性质不容质疑,意喻某人才能或者仪表出众,“出于其类,拔乎其萃”“卓卓如野鹤之在鸡群”。况且野鹤与鸡原本就不是一路货色,独立于鸡群更显现出鹤的卓越姿采与超然风范。
鹤立鸡群,犹如月出于星汉;鹤在鸡群,犹如金现黄沙;既然是傲立于鸡群之鹤,其高远的品行其超常的才智自是不言而喻。因此,古往今来的有智之士有识之士有远大抱负之士,大多都不会情愿天长日久地充当鹤群中的鸡,都会争先恐后地去做鸡群中的鹤。鹤只有从广大的鸡群中脱颖而出,才能独秀于鸡群,才能出“鸡”头地,才能令禽类们刮目相看,于凡俗之鸡群中显现出别样的风采,也才能算得上是一只真正的鹤。
然而,任何事物总有它的两面性。看似尽善尽美的东西,背后总有更多的不尽如人意。譬如鹤立鸡群,许多人都只看到了鹤的荣耀和显赫,却很少有人看到鹤的不幸与悲哀。
阅遍人间百态,世像千种之后,你就会发现:鹤立于鸡群,实在不是鹤的幸运和福分。相反,倒极有可能是鹤的一种灾难一种悲剧。除非它原本就是只假鹤,否则,它一多半是不会有好果子吃的。
现在就让我们来看看,自古鹤立鸡群者所吃到的都是些什么样的“果子”呢?爱国诗人屈原在那般蝇营狗苟、昏昏耗耗、薄德鲜能的王公大夫中,可谓鹤立鸡群矣。他勤政廉洁,恪尽职守,忧国忧民,为国家的兴亡奔走呼号,为黎民的疾苦仗剑问天,其亮节高风可昭日月。但他所吃到的到底是颗什么样的“果子”呢?“举世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的结果是:浊世容不得清客,醉汉眼中无醒人。骄奢淫逸之鸡群,根本就容不得卓尔不群之野鹤。我们的屈大夫问天天不应,俯地地不纳,最后只好怀着满腔的忧愤,绝望地跳了汨罗江。
昔读鲁迅先生的《狂人日记》,见有“吃人”一说,那吃人的和被吃的都是些什么人呢?狂人没说,鲁迅先生也没说。我想,那也不外乎是鸡吃鹤,浊吃清,醉吃醒,假吃真,丑吃美,恶吃善,贪吃廉。君不见,有人初涉官场时,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廉洁自律,奉公守法,以民为本,进取开拓。然一旦长久身处贪官污吏群中,慢慢便身不由己,犹如白布掉进了黑染缸,谁是鸡谁是鹤,谁是黑谁是白就永远说不清了。那结果往往是:鹤堕落成了鸡或者是鸡剿杀了鹤。不过,这也难怪,大家都是庸庸碌碌,无所作为,自私自利的鸡,独你是出类拔萃,锐意进取,高风亮节的鹤,鸡们岂能容你?不拿你开刀拿谁开刀,不拿你倒霉拿谁倒霉?
瞧你个不知进退不懂深浅的鹤啊,鸡们个个五短三粗,偏你要身材硕健,美腿修长;鸡们的羽毛大红大紫,何其普通,偏你要黑白相间,别具一格;还有你那醒目的长项长喙,更是让鸡们看不顺眼。鹤啊鹤,鸡们本都是些俗物,俗物与俗物混在一起原本不分伯仲,偏你要鹤立鸡群,卓然不凡,一派道骨仙风,这不是存心要衬托出鸡们的平庸和渺小吗?你也太不把广大的鸡们放在眼里了。这样任由你鹤的本性发展下去,哪还有鸡们的立足之地?是可忍,孰不可忍?
“心胸广阔”的鸡们,本着“治病救鹤”的方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希望你这只误入歧途的野鹤,能够悬崖勒马,翻然悔悟,放下架子,立地成鸡。为此,鸡们为了完成好这一神圣的“使命”,不得不团结起来,公鸡母鸡小鸡老鸡齐上阵,各显其能,极尽了鸡们之能事,展开一场轰轰烈烈的“改造”运动。有的提刀,有的拎锯,有的握剪,有的使戟,有的弓箭在手,有的利斧高悬……决计要把鹤之长项变成短脖,鹤喙修理成鸡嘴。拔去黑白相间的鹤毛,添上大红大紫的鸡羽。截去修长的美腿,装上粗短的鸡脚,再给那彤红的丹顶安上褐色的鸡冠。鸡们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把一只卓然不群的野鹤,最终改造成一只普普通通的家鸡。鸡们的用心何其良苦,鹤的遭遇又何其悲哀。
一只卓立鸡群的鹤,如此这样长时间被鸡们卑劣地折磨下去,其后果可想而知。要是野鹤执迷不悟,不服改造,犯了鸡之众怒,鸡们便会群起而攻之,而伐之,轻则逐出鸡群,让你没有立锥之地,重则暗加迫害,让你落个掉毛的野鹤不如鸡的下场。因而,我得给已卓立于鸡群或将要卓立于鸡群的鹤们提个醒:鹤兄,你可千万小心了。鹤立鸡群,绝对不是鹤的福分。虽则显山露水,但其荣耀的背后,却常常隐匿着无穷尽的灾难。
鹤立鸡群,其实是对鹤的一种侮辱,一种玷污,一种扼杀。只有鹤立于鹤群,才是鹤的希望和造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