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权利斗争分内外,斗来斗去权分开
县官县尉退出房间后,仵作仔细查看现场,现场很清楚,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也没有留下作案工具之类的东西,只有两具赤裸的尸体和两个血淋淋的人头。
不过仵作通过细致观察还是发现了端倪,原来这凶手下手太快了,就没有给两个和尚留一丝反抗的机会,临死了方丈主持仍紧紧抱小沙弥,没有一丝转动之意,可见凶手下手之快。再看看尸体的刀口,比刑场上刀斧手的刀法都精准娴熟。
仵作看着刀口,脑海里浮现出一把快刀飞快且凶狠地砍向熟睡中的二人的景象,就见刀刃锐利地利开皮肉,顺脖颈节而下,并没有给刀刃产生太大的阻力,而是一刀下去身首两处,根本不给你反应的余地,一刀一个,两刀结果了两条生命,鲜血喷射到墙壁,留下大片血迹,这刀法只有屠夫能作到,因为屠夫了解脊椎动物的内骨骨骼。
仵作想罢转身来到堂屋,抱起一颗头颅又回到卧室,他细心地把头颅与尸身合到一起,再仔细看看刀口他心里有数了,然后点点头转身他走出卧室。
出了和尚的卧房,仵作来到一个老和尚面前,拉老和尚到一边,小声问方丈近期的行径,问了很多细节,仵作问完后来到县令面前,又伸手将县令拉到一边,附耳说了些什么。
县令听了仵作之言,转身看了一眼老和尚,说道:“你们赶快找人把方丈和小沙弥入殓安葬,勿要声张,至于缉拿凶手之事还需我们回衙门后慢慢查,不用多日一定能将凶手缉拿归案。”说罢也不久留,带着众衙卒回县衙了。
县令回到县衙立即吩咐衙卒四处出寻,寻访一个会武功的屠夫,没多日便有衙卒回报,说萧县永堌镇上有一对父子两人皆身怀绝技,有上层武功,并且那叫彭大的儿子还在关外学艺多年,学得铁鞭绝技,身上总是带着一根十九节追风铁翅铁鞭,铁鞭飞舞起,十几二十人人也难近他身。
县令一听击起惊堂木,抽了一根令牌打到衙卒面前,随后高声喝令道:“立即将这两父子给我擒来,只要活的,不要死的。”
“启禀大人,怕我等几个衙卒前去缉拿反恐被他们所伤,大人是否传喻扶风校尉,让扶风校尉点些兵马随我等一起前往缉拿,以免途生变故,误了大人的差事。”衙卒一脸暮色道,说罢退到一边。
“嗯,你所言极是。”说罢又从令筒中抽出一根令牌打到衙卒面前,说道:“你带上这个令牌去到扶风校尉衙内,传我的话,令他带兵丁一百,随你等前往永堌镇缉拿彭家父子到案。”说罢一摆手,让衙卒速速前往永堌镇缉拿彭家父子。
两个时辰后,彭家父子五花大绑被扔进县衙,县令一看拿到嫌犯,也不当堂审问直接压进了大牢。
为啥县令这么快就破了此案,说来还是那个仵作是个内行,他一眼便看出这凶手不是一般人,更不是军人、流寇或图财害命之人,因为这和尚的卧室并没有被翻动,连和尚脖子上带的一条含有纯金捻珠的颈链凶手都不稀罕,可见这凶手不图财,既然不图财,那就一定是寻仇,寻仇也得有仇因,和尚通常不与外界接触,仇人自然有限,于是仵作出门便寻个老和尚问近期方丈的修为,当问到开红之事时,仵作立时愣怔着了。
原来中原地区的汉民和早期回鹘人十分忌恨胡僧拿新娘子开红,恨得牙痒,但因忌讳公权淫威,而怒敢不敢言。于是他便把这两件事联系到一起回禀给了县令。
县令听罢立即吩咐衙卒顺着这两条线索寻人,一是此人是会武功的屠夫,第二些人在近期有过婚姻史。这还不好找,彭大这两条皆符合,还能有跑,本身元朝时的官员就草芥人命,更何况两条皆对照相符呢,于是县令不由分说便将彭大父子打入死牢。
彭大被拿后心知肚明,横下一条心准备不认账,不过可怜他这老爹了,年近花甲的人怎经得起皮肉之苦,没过三招刑具,便自认是自己杀人了。
彭大爹一供认罪行,反倒脱清了彭大的罪行,这时赵均用来到了县衙,赵均用当时已经是萧县永堌镇的里正了。元朝时的里正也相当于今天的镇长,只是今天的镇长在政府编制,而那时的里正不在政府编,没有正规官衔,不过在县长面前说话也同样算数。
赵均用来到县衙带来了啥?带来了彭大那晚没有出萧县永堌镇的证据,并是多人出的保据,上面有红压压的指头印。
县令看了保据,为了慎重又传喻保据上摁指头印的一干人等皆来县衙当面复议。
复议后县令便放了彭大而判彭大爹秋后问斩。
出牢后的彭大过几年又找了寡妇,为何要找寡妇?因为寡妇是破过红的女人和尚不稀罕,也就不存在婚前被和尚掳去被和尚开红的事情了。
这件事一事要了五条人命,可见历朝历代最最严肃的事情莫过于制定法律法规,法律法规是极其严肃的事情,特别是人为法更不能胡乱制定。
什么是人为法?
世界上有两种法则,一种是自然法则,一种是人为法则。自然法则是指宇宙间一切自然存在的、自然运动的、有周期循环的、有固有本质的基本法则,是不以人类的意志为转移的法律法规。那么人为法则就是指宇宙间一切以人类意志为转移,人为创造的、含人为精神的,有人类意识形态的、可移动的,可改造的运动的基本法则,是不以自然意志为转移的客观人为法则。
人类本身就是以家庭形式存在的自然动物,人类在早期族群生存时期,每一个家族都是由一只强健有力的雄性或雌性作为族长统治的,亦称酋长或王。这些成为酋长或王的族群长老,又是以巫师或巫婆身份存在的精神领导。每一个家族由一个王和多位德高望重的臣,以及多位俯首称臣的雄性或雌性联合统治族内众人,当然族内的一切财富和女人皆归精神领袖所有,精神领袖身边也会有无数个成年雌性作为后宫团队,随时准备为酋长或王生儿育女,这是早期人类社会自然状态的真实写照。
这是人类遵从自然法则,一切按照自然运动,周期循环的固有本质的基本法则生存的结果。但是随着人类智慧的不断扩充,人类开始不满足财富和女人唯有王和多位德高望重的臣占有,最先总有那么一两个单个个体挑战王和王臣们的权威,之后又有可以出现一两个单个个体组成群体来挑战王和王臣们的权威。
于是内部武力争斗便随时都有可能发生了。
挑战王的后果只会有两种结果,一种是战胜王者成为新王,赢得财富女人和一切权利。一种是战败被杀,或战败成为王的奴隶,生命归于王者随时都有可能被王者取走,成为行尸走肉。于是自然法则在族群生存中达到了顶峰,然而,随着族群单位人员的不断扩张,挑战王和众臣权威的单个个体也不断增加,这些人或单个挑战王的权威,或组成群体挑战王的权威,这样每到春节动物发情期的到来,人类也会以如动物一样蠢蠢欲动,这时王和众臣便慌慌不可终日,随时准备迎接来自族群内部的挑战。
随着人类族群的不断扩大,族群出现分裂,族群向社会化发展,社会化的形成又加大了族群凝聚力的需求。因为大的族群组建方国,方国与方国之间不可避免的会出现利益冲突,这样每个方国都紧迫需要每个人一生都趋之若鹜,争先恐后的每天为方国疲于奔命的服务。
方国需要每个人一生为方国卖力,贡献生命,那么王国需要众人凝聚力量的目的,当然还是为了让王国更加强大,更加繁荣,有利于迎接外族地侵略和占有。这样一来任何一个王都不在是高高在上的权威了,都不在是高高在上的神主或王者了,神主或王者必须面临来自两方面的压力,即内部挑战和外部侵略。
那么这时的社会再无平等和安宁可言,面对战争挑战,王国再不能以自强自居,王国所谓的平等和自然法则已经不复存在。
这个时期王便以外部侵略为口实,强化内部族人的凝聚力和团结精神,于是人为制定的法律就大于了原来的自然法,族群内部的挑战个体和自发组织的挑战群体借此机会要求分享王的权利,于是人类第一次分权开始了。
王的权利被分享是自然法则被弱化的起点,王权分治也是人为法走上意识形态的开端。因为国与国之间处于战争状态,对每一个普通公民而言都是好事,因为战争可以促进人为法的进步和发展。
国与国之间处于战争状态是促成人为法进步和发展的动力。王与众臣都是保守派,他们不会随意改动自然法的内容,因为自然法强调的是强权、秩序和利益集中制,即完全不平等制!而国家外部处于战争状态和内部处于挑战状态,势必导致王让出部分特权,权力自然而然地被分享,被摊薄,这两种战争状态的存在,便促成了人为法的产生。
人为法的产生不但是分享权利和摊薄权利,更重要的是人为法可以促进公平,消除不平等,维护人类社会的政治、人文、宗教公平和秩序,实现人类社会人人平等、民主、自由、互爱、公正、和谐与法治!
由此可见,外部战争和内部斗争是促成了人为法产生的本源,但是却不是强盗和起义者促成的,强盗和起义者反而更喜欢自然法则,因为自然法则是一切财富和女人归王所有,这本身就是强权霸权法则。
正是:
权利斗争分内外,斗来斗去权分开。
王不想分循保守,矛盾激化战争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