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青春岁月里最明媚的一抹色彩,发生在初三的某一个清晨……
应该是春天,天气不冷也不热。
我记得当天早起也还不算太痛苦,一番战斗后走出家门,以视死如归的心情去迎接了无生趣的一整天,刚走下门口的台阶,就看到迎面走来一个人。
这个人看见轮廓我也依稀有点印象。记得是今年转过来的一个学生,坐在班级里最后一排。我知道他的姓名——姓袁,知道他的大致长相,知道他不是本地户口,知道比我们大三岁(是俞老头一直在念叨,我想大概是他们那里上学比较晚吧。但这也值得一直说一直说?我每次听到老头讲别人的事都是其烦无比,这意味着老头又开了话匣子,不知几时收场。)……对于班上大部分男生我都是这样的“半熟”,但是见面也记得打招呼:“早啊。”
“早。”他也面对面跟我打招呼,一个蓝色的身影,轮廓都浸在阳光里。
“你怎么走这条路?”
“我住在那里。”他往后指一指。
原来他住的地方离学校的距离比我远一点,穿我外婆家所在的弄堂就走成了斜线,算是一条近道,而我则是横着转出来往那里走的,我们碰上后,顺道一起走了。
我对这扇校门总是有点心理障碍的,整天查这查那的烦透了!另外,平常对琐事不大上心也导致我在临门时有点轻微强迫症,既然旁边有人,就询问这个偶遇的同行者:“你记不记得今天还要带什么东西?……”
我说话时就得抬眼看他。
不料一看之下我才发现他长得那么好看:皮肤白净得像对欧洲贵族的描写,透明中看得出青色的血管。脸的轮廓很好看,像《圣斗士》里的海王,清秀迷人,眼睛很黑,笑起来牙齿白白的,像玉石一样闪光。个头当时是一米七三,不胖不瘦,身材很好,发型是当年流行的中分头,代言人是郭富城。
用《西厢记》里的一个词来说,就是“惊艳”。
我一瞬间被惊得有点失神了——怎么以前没发现我们班里有一个绝世美人呢?他当时的回答是:“我也不大清楚……也许没有吧。”
不知不觉,我们已经越过校门口那八个拦路虎,既然团员证团徽等没问题,就没人理我们。进了教室,我在第三排坐定,他走过去最后一排,不久铃声响起。
这场偶遇以各归各位分道扬镳,而我心中却余波频起——到底他身上是什么东西这么诱人?不断地回头去看他,结果却是越看越爱,越陷越深,整个心神好似长在他身上一般,别的一切景物都失了颜色,那座位中间的一段距离远得可恨。
我也终于明白为什么我从前一直不注意他了。因为他个性沉默,清纯羞涩,大多数时候都低着头,讲话也是柔柔的,嗓音很轻,从不刻意引人注目。所以除了在某一桩事上(这件事是“迟到”,所以经常会被点名。),俞老头划分的“红五类”与“黑五类”都没他的份,跟我所处的中间光谱带一致。
他正好坐在北北后面。
那一天,出操排队时,全班等候在入操场的走道口。聊天者自然是人数众多,到处一片唧唧喳喳。规定当然是要安静肃穆,但只要入场队伍齐整一点就算是给它面子了——可见,学校里要抓学生的“扳头”实在是太容易了,只要把那比对付机器还精密的规章制度网罗一布置好,剩下的就是看老子高兴了。而学生们混久了,便也懒得理它,就钻它一个“法不责众”的空子,大家一起犯规,就拼命讲话——此时不讲更待何时?
我一边不由自主地对着后排瞄,一边忍不住对着小四她们宣扬道:“我们班上的第一帅哥当然是他……”小四:“你今天中毒了,说几遍了?我看也一般,我对男生没什么想法,什么帅不帅的?”原本我这话只是一声赞叹,也是没下文的。不料当中杀出来两个自认为很帅的程咬金,小刘和班上另一个身材很高的男生听见了,跑过来问我:“那我们算老几啊?”
我一时语塞。
到上课前夕,“我对他有好感”这件事已经传遍全班,而我的心情就和打了鸡血一样亢奋,如梦似幻,沉醉不已,比之以往花痴小说漫画更上了一层境界。
我观察着,若是别的男女同学被人传了,都慌不迭地否认和回避,哄客们得了趣儿(最好他们是彼此讨厌的,越坚决否认就越入了哄客的套,给他们增添茶余饭后的乐趣),就越发用力打趣他们——人都是想看别人的囧态的。但我却觉得和花痴对象传还满享受的,在没有别的正当渠道接近的时候,连绯闻里的联系也是一种甜蜜,因怕人传得不够热烈,就假装怕人传,半遮半掩地鼓励哄客们继续义务帮我传绯闻,以这种另类的方式将暗示的橄榄枝递给他,再观察他的态度来判断有没有可能发展成真的。而俞老头就算获知一些端倪,他没有证据我也好一口赖掉——就预备好以“中伤本人名誉”的理由凶过他头!
那阵子学校对早恋看管甚严,有外校学生寄信到学校里,俞老头当着全班的面把他人的私信给撕了,人权一点也不讲,那被撕信的也不敢吭气,前车之鉴不可不防。
但是,我却敢保证他没有见过一个堂而皇之的色女!
——凭什么说我早恋?我又干吗要搞出一副偷偷摸摸的挫样?活似犯了什么错误要任人宰割一样,气势上就弱了,做贼心虚的模样也都是自己做出来的。我爱美又有什么错?你又打算以什么罪名来处罚我呢?再者,光明正大地“审美”,就算到最后人家不接受,我也不算丢脸。
比之直接表白,这种策略更加进退自如。
于是我不惮于在各个场合嚣张跋扈地夸奖他,也不放过任何一个机会去近距离接触他,一切都明来明去,决不避嫌。
体育课上,我和小四,之竹照例在双杠沙坑那一块吹牛。他们男生在操场上打篮球。我不时往那里瞟一眼,接收到其中一个鹤立鸡群的背影,只要存在就觉得很安心。
他一般穿的很中规中矩,上身或是白衬衫,或是夏季校服的淡紫色斜条纹短袖衬衫,下面是线裤或是春秋季的蓝色校裤,短的夏季校裤从来没见他穿过。他还有一套很独特的藏青色的运动服,从肩头到袖口有三条彩色的竖条,料子是很光滑的涤纶,顺着臀线流下去,阳光闪出一整块凸出的润泽感,荡漾如水纹。运动到比较热了,他就会把外套脱下来,挂在篮球架侧面的横档上。而我看着那件挂起来的衣服,特别想拿起来闻一闻(肯定沾了不少体香),将之占为己有,此时我觉得宋玉那厮的《美人赋》特别有道理——我非常羡慕他贴身穿的衣服,恨不得把自己贴上他的身去。
上课时我也难忍内心惊天动地的情愫,既想回头去瞄他,又自觉戴着眼镜比较不美,脱下来又看不清楚,心里矛盾得一塌糊涂。快速地瞟上一眼,趁他还没看见我之前,先存下印象,用圆珠笔在作业本上勾勒他的轮廓(以后我画人头像也就是侧面画得好),重重地写他的名字,然后又涂成看不出字迹的团团。刚写了不知第几遍。后面飞来一只纸飞机,上面就写着“某某某(他的名字)爱神号”,我回过头,他低着头,他旁边的大个子同桌(和他一起玩的小丁)贼忒兮兮地对着我笑。
我就狠狠地瞪了那个笑的家伙一眼。
至于这只纸飞机究竟是不是他亲笔,就和人生中许多事一样,无法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