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元成一行人,自离开山庄,便匆匆赶至大荒山,那里早有人在等着他。等他的人姓宋,此人将一些登山探洞设备早早准备妥当。
这一路逃出来,天也泛白了,姓宋的带着一众人找了个地方去休息。
除了向元成明白神秘人的强大,其手下人倒是轻看了神秘人。向元成明白,从密道出来后,后山之所以安宁,怕是此人早就将那里清理过。
第二日,待天色完全黑了下来,向元成一众才起身赶往山中,至半山腰的一处木屋停下,等着他的货。
“这老林子,一到深夜除了几只虫子叫唤,静的让人要发疯。”张全嘴里嘀咕一句,随即饶有兴致的看着火堆旁的青年,半晌后又说道:“兄弟,看你年岁不大!咋跟老大结识的?”
篝火旁的青年枕着一截枯木,躺在杂草地上闭目养神。他面孔棱角分明,削瘦的身材着一身暗红色运动服,冷俊的样子透着高贵的气质,冰冷的表情表露出不易亲近,这人正是神秘人。
张全说话的声音也不算小,但青年眼皮子都没动一下,似是根本没有听到有人说话。
张全见他不搭话,不爽道:“新来的,懂不懂规矩?没听见我在跟你说话吗?”
张全见青年依然不搭理自己,心头火大,想教教这小子什么叫规矩,抬脚作势要踢。但此时,张全突兀的一阵心悸,这没来由的的心悸惊出了一身冷汗。对于眼前的这二十来岁的小青年,感觉他就像是一颗地雷,自己这身肉也就随着这脚踩便必定会报销。张全抬起的脚停在了半空,小心翼翼的缓缓收了回去,甚至连喘息声都强行压的悄无声息。他勉强笑了两声,自嘲道:“没劲,我去外面透透气。”说完便逃命般冲出门外。
木屋外是一片大林子,林子所在的这座大山,便是x市挺有名的“大荒山”,名字听起来给人荒凉感,让人脑中立马浮现起满山光秃的大石块。事实却恰恰相反,夏末时节,葱绿的大树覆盖了整座山,青翠欲滴,三四千米的海拔,山俊高而蔽日。
从山下有一条滑道直通半山腰,也就是青年所在的这间木屋。这条滑道还是十几年前开凿的。那时,曾有林业公司在这里作业,滑道通到半山腰,便在此修了这间木屋,用来中转山上砍伐的木材。
这一晃十几年了,林业公司也早撤走了,木屋一直荒废着,这里再没有一点生气。这点从千疮百孔的房体就能看出。
木板上已经长满了杂草,正门的门楣上还挂着依稀可见的林业公司的logo,腐烂的门板歪倒在一旁,墙面已经脱落的不成形。草植甚是茂盛,从掩住地面的木板上挤出来,让人不由的感叹生命力的坚韧。
虽然木屋破败不堪,但整体结构还算结实。
木屋内火光和灯光交错着穿透了墙上的孔洞,黑夜里,这木屋看起来像是一只被扎破的大灯笼,要不是附近林木茂密,隔着老远都能看到这里的光亮。
屋内靠墙的位置摆着四五把强光手电,照亮了大半屋子。十来人正围着一张长条大桌子,边喝着茶水边说着话。
为首的正是向元成,披一件军大衣,内里是白衬衣套西服,夹烟的手不时弹下烟灰,烟雾顺着手背飘过额头,光线照出他横在额头上的几道细纹,脸色显得有些苍白。蓄个八字胡,浓眉微皱想着事情,正襟危坐的样子显的很是威严,重重心事却写满脸颊。
“你找的人到底什么时候到?”向元成开口问道,显得有些不耐烦。
“大哥放心,找的这人绝对靠得住,信誉、身手都是圈里数的上号的。”宋姓男子回道。“我跟他约定凌晨四点,货物必到。”
“有宋总这话,大哥完全可以放宽心!”说话的是站在向元成身后的老二,至此,在灯光下才看清他的模样,三十来岁,腮帮子凹陷的很深,瘦骨嶙峋,两只眼睛却冒着贼光,一看就很狡黠。
“哼,我就信不过外人,要我说,当初从国外把东西带身边,有我们兄弟几人护着,不比放外人手里安心?现在倒好,一个个只能在这干瞪眼。”老三埋怨道,这是个五大三粗的人,剃个寸头,身体壮实如水牛,声音也甚是夯实。
“寸头驴,带身边?昨夜山庄的围杀你忘的倒挺快。”老三怼住寸头。
寸头听着火大,蹭的一下拍着桌子站起来了,一副要掐架的势头。
啪!向元成一拍桌子,瞪眼扫过众人,众人立马安静下来。
“等货到了就行动,趁现在都去休息会,别到时候给我掉链子。”中年大哥挥手,示意大家都去休息,随即走向屋门篝火处。
至始至终,篝火旁的青年都在闭目眼神。向元成走到青年身旁坐下,说道:“这一趟还得多劳您费心。”青年并未回应,接着又说道:“接下来若遇到什么变故,还得仰望您出手庇护。”
“那东西只能带三人走。”青年淡淡说了句,说完又继续着自己的养神节奏。
向元成见他再没有说话的意思,便起身走出木屋,踩着已经被清理过的乱草,走进木屋一侧的树林里。
同一天,x市!
卓申起了个大早,开上他那辆从二手车市场淘换来的几近报废的小车,兴致勃勃的停靠在市政府旁的小巷内,等着好友关鹏。
他从上学至今也没交过什么真正的朋友,而工作之后认识了关鹏,两人惺惺相惜,甚是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觉。
夏末,天亮的很早,五点不到天已经透亮。卓申坐在车里点了支烟,狠狠吸了一口,湿气胶合着烟味,他被这股刺鼻的湿烟呛的猛烈咳嗽。
“咳咳······该戒烟了。”每次这样咳嗽的时候,似乎说出一句戒烟的话,就能很好治愈咳嗽一样。
翻腾的烟雾飘出车窗漫过远处的山头,透过烟雾看去,远山的轮廓若隐若现,那里便是大荒山,就在城市南郊,即使在城区还是能看到一些山顶的样貌。
卓申在一处机关单位工作,多年来安逸又平淡无奇的过活,每日机械的重复着同样的事,早已令他厌烦透顶,这种厌烦感渐渐堆积的越来越深。一成不变的生活,让他感觉自己快失去生机。而人往往在感受到危机时,会急切渴求摆脱。
那些为钱、权、利而努力演绎人生的人,终究会倒在迷茫中,人的未来应该是美好的梦想,那才不至于迷失方向。卓申与他们其实没有什么不同,他机械的工作着,如死人般浑噩度日,一样看不到方向,与霓虹灯下徘徊的人群一样迷茫。
不过有一件事,能令他心境平静,不那么浮躁,不那么迷茫。这也许,才是卓申有些不同的地方吧!
卓申租住在一栋民宅的顶楼,只要有星空的夜晚,他都会独自一人跑去楼顶仰望星空,无限的遐想让他精神愉悦,也唯有这个时候,他才能发现活着的乐趣。
当他处在迷茫的人生轨迹上时,那种惊愕于自己在虚掷时光的感觉,便随着绷紧的惊恐神经飘离出身体,而这样所导致的惊恐和紧张,让他怀疑自己是否正处在地狱里,但是这种脱离无趣和浑噩的惊恐却能很好的让他感受“活着”。
“这却是很矛盾的。”卓申每次感受这样的自己,总会想到矛盾。
直到前不久,他在网上结识了一群喜欢探险、寻求刺激的网友,他才开始有了新的兴趣,寻找灵异鬼神和探索神秘传说。从此,他似乎明白了自己真正想要去追寻的是什么,只有为这样的目标去付诸行动,才让自己的人生有了意义,才会感知到的血液还在流淌。
“活着的滋味,或许就是从探索一层层的神秘未知里被体味出。”
自此之后,他下了班便与群里人一起策划着探险活动。寻找灵异鬼神存在,越是恐怖越是离奇的地方,越是吸引着他。内心宛若欲壑,在这些未知传说的刺激下让他更觉饥渴,有时候他甚至怀疑自己是否心理变态,这种对虚幻传说的渴求背于常理,即让他满足于体会什么是生的滋味,又让他紧张惶恐。
因为这条路一样看不到未来,走的越远越发觉的自己不太正常,这种怀疑自己变态的心理,一边会忐忑会惶恐,却无法掩饰他被机械的生活磨灭的生趣又慢慢重燃起来。更是让卓申一下子找到了种群的归属,打破了他平淡无奇的生活。
几日前,群主发布了一则消息,去大荒山的天坑下探险,据说那天坑下的洞穴尤深,直贯穿到山腹内,卓申踊跃报了名。
他早就听说,大荒山不可深探,传言大荒山深处,有鬼神之力存在,古时曾有人在山内修道,最后那人破开虚空,消失在夜空里。有人说他成了仙,有人说他破开了阴间世界大门,被里面的神秘生物,给强行虏走,也有人说他死在了山内,传说的版本很多。
“卓子,发什么愣?在想上周群里认识的那女人?”关鹏突然出现在车窗旁,他的声音将卓申从遐想中拉了回来。
关鹏嘴里说的女人,准确说来是个女孩,不过二十出头,名叫林依依,长的很清秀,性格却很泼辣。
“拿根烟。”关鹏道。
“你个孙子,有没有时间观念?我都在这等你快半小时了。”卓申笑骂道,顺手抽出烟递过去,“你小子进群,纯粹就是去泡妞的。”
“嘿嘿,还是你了解我!”关鹏贱笑的说道。
“赶紧上车走人。”
两人简单的对付了早饭,在附近超市买了些补给,装车后朝着大荒山约定集合地出发。二人一路侃大山,车子开了一个多小时,在山脚一户农家大院前停下。
在他们之前已经来了好几拨人,几部车停在农户家大院内。人群聚集在院门外,有说有笑的讨论着这次探险的行程。
发起人群主,名叫李峰,二十出头的小青年,样子挺斯文。他从网上打印了一份大荒山详细地图,大声的招呼着众人:“大伙都聚过来,群里报名参加这次活动的共二十七人,我刚才点了下,已经来了十七人,再等个半小时,我们就出发。路线我已经在地图上标出来了,大家可以过来看看,顺便说说自己的意见。”十几人都围过来观看,讨论着上山线路。
卓申也凑了过去,地图上标的很清楚,路线从农户家一直延伸至大山深处,到海拔两千多米就断了。这条线路像是前人开挖的,因为,地图上标出这是一条运输木材的滑道。这条滑道在山腰处断了,后面的是李峰用笔勾画的黑线。
群主说道:“我在地图上圈出的线路,前半截路早就有了,这条路有十几年了,当年,政府为开发大荒山跟林业公司合作开凿的。一直延伸到半山腰才断了,从那里到目的地还有段距离。我在网上搜集了一些信息,林业公司当初在天坑附近,遭遇了恐怖的东西,当年那里死了不少人。事发后,事件相关负责人都跑路了,对那里讳莫如深。直到现在再没人愿意去那个地方。”群主有些兴奋的解说着:“这不正是我们想要找的地方嘛!非常期待它会带给我们什么。”
众人都有些兴奋,群里人大部分都是奔着寻求刺激的目的来的,只有少数是被好奇所吸引。
十多年前,新闻曾报道过林业公司在大荒山作业时,四十七名工人在一夜之间消失的无影无踪,后来警方搜查了整片山脉,却连一具尸首都没找到,经过警方缜密侦查也没弄出点结果。时间久了也就不了了之了。
半个小时很快过去,后面又陆续来了几人,群主李峰再点一遍人数,总共来了二十一人。
李峰对众人喊道:“不等了,我们出发。”
卓申、关鹏和林依依走在了一起,其他三五人一组,沿着滑道旁的路上山。
一行人嬉笑打闹,气氛欢快愉悦,抵达木屋处已过了正午,众人这才停下休息。
李峰:“大家在这儿吃点东西休息一会,后面的路有些难走,估计到傍晚就能到目的地,去那里扎营,等明天一早,再下坑洞。”
林依依今天穿了一身修身迷彩运动服,看起来既精神又干练,苗条的身材凹凸有致。
关鹏笑着说:“依妹,自从上次分别,我可是天天想着你!这次探险,哥会一直护在你身边。”
林依依坐呕吐状道:“恶心。”
关鹏:“依妹,你看这么多美女,哥独钟情你一人,对你来说这是一件多么自豪的事!”
林依依翻个白眼:“滚,再瞎扯,老娘可揍你了。”瞥向卓申道:“小桌子,你干嘛去?”
卓申正起身要离开,他停下说道:“你们没闻到一股腐臭味吗?”
“这地方常年湿气很重,腐叶烂木到处都是,有些腐烂气味不是很正常吗?”依依回道。
卓申摇头,自顾走向木屋不远的山坡,这刺鼻的腐臭气味,正是从坡下的草丛里传出的,他跳下去走进半人高的杂草里,这里喷薄着湿重的泥土气息,这气息却掩盖不住腐臭味。他扒开身前的草丛,即使是下午日头正盛,手掌依然被草上露水打湿。
“这是?鸟吗?”卓申在草丛里找到一具动物残骸,像是被什么撕咬过,在旁边散落了几撮羽毛,腐烂气味正是从它身上传出。
这本是一件很平常的事,但是这尸体的腐烂却显的很不正常,鸟尸已经陷进泥土里,尸体的撕裂处暴露在空气里,却连一只蛆虫都没有。
“桌子,这不就是一只死鸟嘛!”关鹏耸耸肩,表示有点大惊小怪。
“搞得我都没食欲了。”依依拧眉道,一副被恶心的要作呕的样子。
一行人休息了一会,重整行装,再次启程。待到天色渐暗,夜月初升,众人赶到天坑处,在天坑附近找了块平整地,扎帐篷安营,有人去拾掇干树枝,生起了火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