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到处热热闹闹的景象,充满人间烟火气息,饮食男女欢快地在里面穿梭。
谭晓鸢确定她们生活的时代不是封建的古代,“听见又怎么样,没什么见不得人的,也没人会嘲笑你!喜欢就追啊,走!”
杨琴放开谭晓鸢的手,犹豫地说:“我不能去找他!”
“为什么?很帅啊,你很有眼光!你爸妈肯定喜欢!”
谭晓鸢再次看过去的时候,男人拿着调酒器上下摇晃,姿态洒脱,昏黄的暖光下,他的侧脸浮着一层光晕,显得人更加落寞忧郁了。
“就是太忧伤了!”谭晓鸢冷不丁评价一句。
杨琴的悲凉眸光落在谭晓鸢的脸上,“你说得对,他的落寞源自于她的女朋友!”
杨琴告诉谭晓鸢他叫暮辉,曾经有一个长发飘飘的女朋友,漂亮高挑,温婉大方,两个人已经互见双方父母,准备谈婚论嫁了,新买的婚房都已经装修好了。
第二天,女孩突然告诉他,她其实喜欢的是她的哥哥,她一直都暗恋哥哥,不敢向哥哥袒露自己的感情一丝一毫,由于暮辉跟她的哥哥身上透出的那股味道很像,所以一直都把他当成哥哥的替身。
直到那天她终于知道她的哥哥竟然也一直喜欢她,两个人藏在心底的爱的火花,一触即燃,不顾后果做出了疯狂的事情。
说到这里,谭晓鸢疑惑的看向杨琴,眸子里都是不解,“故事挺狗血的,但你不需要同情他们,也不妨碍你喜欢他,他为了一个不值得喜欢的女人孤独终老,值得吗?你又愿意吗?还不如赶紧把他从无病呻吟中救赎出来!”
杨琴仍旧摇头,红唇张翕,欲言又止。
“你不去,那我帮你说!”
这种事她的经验丰富,并且自认为很有天赋,有当红娘的潜质。
高中的时候,女孩子都喜欢让她去跟喜欢的人传递情书,或者告白什么的,当时没有别的想法,唯一的想法就是觉得肯定是自己能言善辩,有过人之处,才会这么受欢迎。
“等一下,晓鸢!”杨琴脸色微变,伸长脖子指着酒吧里一个削肩细腰的身影说:“那个是不是我们班新来的同学——迟瑶?”
“穿得这么暴露性感,还真挺不好认!”
杨琴脸色略显焦急,“不行,我要进去一下!”
酒吧里,灯红酒绿,五彩缤纷的灯光,忽闪忽闪,在每一个昏暗的角落摇曳,舒缓的轻音乐温柔似水缓缓地流淌。
傍晚时分的酒吧几乎没人找乐子,来的人基本都是坐在卡座边跟老板搭话。
谈天气……谈故事……谈暧昧……
老板是像某文艺片里影帝一样的帅哥,有一种独特的忧郁气质,眼神迷离,气质优雅迷人,谁不想趁机勾搭一下调戏一下。
“暮哥哥,你看我合不合适做你女朋友?”
走进来的杨琴正好听到女孩勾人的声线,浑身血液都凝固了,“迟瑶!”
酒吧里氛围泛着清冷,哪怕杨琴温软生气的语调,突然发声也显得非常突兀。
卡座上小声聊天的,一个人喝闷酒的,都循声望去。
暮辉闻声抬眸,冷淡的,没有一丝情欲的脸泛起涟漪,“是你,雨过晴天!”
杨琴抱书的手微紧,微笑,“暮辉哥!”
削肩细腰女孩似乎一点也不意外,迟缓地回眸,对上杨琴防备的双眼,挑眉勾起艳红色的唇,“来得挺快啊!原来你和暮哥认识,怎么都没告诉我呢!你这态度,好像对我有点不满?”
她若有所思地将目光扫到暮辉的脸上,然后转回来,当着所有人的面大胆地揣测,“你不会已经泡到暮老板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