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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日记-心理治疗-爸爸-爸爸与狗

[来自旁白]你应该知道一切都会变得更糟,当你是糟糕的自己时。

Lucky 是一只阿拉斯加犬,黑十字的脸型,鼻头黑黑滑滑的,碰一下冰凉的,坐下的时候两只前爪呈外八字状,从没发出过汪汪的狗叫声,只会狼叫和激动地哼唧;在她一个月大的时候我和康尼将她抱回家,为了锻炼她独立晚上便安排她自己在阳台睡,清晨三点钟她开始不停地狼嚎,引来街坊四邻的隔窗怒吼“这是谁家!”、“他们的是谁家,让不让睡觉了”。我俩匆忙起身赶过去制止,她看到我俩走出卧室的时候便化身小绵羊伸个懒腰之后踉踉跄跄地跑来磨蹭我的脚。

自从我与康尼分开后,我搬出原来的房子与别人合租不被允许养狗,康尼在与我分手之前就是准备将她送走的,Lucky便一直寄养在宠物店,每逢周末,我会带她偷偷来我这住两天,工作日再送回宠物店。我一直为自己不能给她更好的生活自责,直到后来她遇到新主人—盖世,康尼的前同事,据盖世说,他们二人有一天在宠物店巧遇,康尼问他是否对Lucky感兴趣,盖世便带Lucky回了家,成为Lucky的主人,盖世对她很好,不单是吃食方面,2018年有一段时间,杭州的政策和部分人群对狗极不友好,动不动就要虐杀或捕杀犬只之类,由于Lucky的品种是阿拉斯加,属于大型犬,不被允许养在城区,所以无法办理狗证。而在这样焦灼的社会环境下,若出门遇到心地不善的人,Lucky就会被无故处以死刑。但,盖世想尽办法帮Lucky办下了狗证,使她成为了合法狗居民。后来我带Lucky单独去武汉玩过一次雪,Lucky看见盖世的时候猛奔到他的身上,若她不爱他,是不会这般狂喜的。我去拜访过两次,Lucky依旧活力四射,见往我身上跳。我送她回去的时候,见到盖世,她就不顾一切奔向盖世,我想盖世这时是最幸福的。盖世也会做一些幼稚的小测试,他和我往两个方向走,看Lucky去找谁,我都会主动但装作不是故意的引导Lucky跑向他,谄媚地说“你看,Lucky直接就奔你跑过来了”,我不喜欢这种测试,曾经我就是被测试者,而我更不允许Lucky因我失去宠爱,或盖世与我可能因没有被选择而受伤。Lucky依旧是那个贪吃贪玩的傻狗子,依旧时而高傲时而撒娇,被保护的很好,为表示对他的感谢,我送了一本书给他,附言:唯有知识和爱无价,赠书一本,聊表感恩。这本书是Ray Dalio的《原则》,是我唯一一本越读越厚的书。

好运的是,这时,我知道Lucky过的很好,也放心许些。就像老母亲看着自己的女儿嫁给她爱的人,又心酸她离开自己,又欣喜她得到幸福。Lucky对于我不只是一只狗或伙伴对于主人的重要程度,而是超越了亲情,以至于影响我日后对“我不会再养宠物,尤其是狗”的态度是那么坚决。而如何解释将她看得如此重要是我在后来的日子才搞清楚的。

小学的时候我家有养一条黑色的中华田园犬,俗称土狗,叫二黑,一条小公狗,和我爸爸特别亲。我对二黑有几个记忆比较深:

记忆一,冬天的时候我会在二黑身上绑一根绳子,后面拖一个炉子上的铁圈,我坐在铁圈上,让二黑在冰面上拖着我跑。现在想和二黑说一句“二黑你辛苦了”。

记忆二,我们在炕上吃饭的时候,二黑就会坐在地上,望着我们,不给它的话,它就会偶尔撒娇地叫两声,用爪子拔拔我爸爸的腿,我爸爸就会赏给他一粒花生米或者一块骨头,有时是一块辣椒。有一次,我爸爸和我图谋给二黑喝点酒,啤酒和白酒都给过。

记忆三,家里有一段时间生活比拮据还困难,我也饿过肚子。二黑平时吃的是最便宜的玉米面粥,有几次就连这个二黑都没得吃。

记忆四,二黑是被爸爸允许睡在屋内的,还贴心地准备了一个坐垫给它铺在地上,有天晚上我趴在炕上,将手垂在炕边,二黑站在我面前,拱我的手,我摸了下它硬邦邦的生殖器,以为它生病了,转头看了眼爸爸,他看看我并没有要解释的意思,我也没有开口问便带着对它生病会死掉的担忧睡了,现在知道它只是发情了。

记忆五,我爸爸那段时间刚开始不上班,酗酒,赌博。但是我的学费还是要交。这天太阳刺眼,二黑被一个开着摩托车收狗的人装在麻袋里带走了,我站在房子所在的街头开始哭,望着从麻袋里露出脑袋的二黑离我越来越远。如果有选择权我会拒绝。因为二黑是被专门收狗的人收走了,很大的几率是被卖到狗肉馆杀掉吃肉了。二黑被带走,我爸爸没有哭,一个他爱的狗被他送去杀掉换成他可以用工作换取的钞票,他的心是多么狠毒才可以做到。而我才是最终获益的人,交换来的钞票是我的学费,我说着最无用的话,留着无力的眼泪,享受着好处。我又是多么恶毒。我希望爸爸在我没有看见的时刻偷偷掉了眼泪,因为这样他还是位有血有肉有感情的人。因为开始养Lucky,时常会想起二黑,想起二黑的死是为了我,有一夜我在梦中又站在那个墙根,梦中没有说话却听得到自己的声音说“对不起,二黑。谢谢你,二黑。更多的是对不起,二黑。我宁愿不去上学,也不愿意你被带走。而我,除了站在墙边,看着你被带走狂哭和哀嚎,什么都没有做,什么都没有说”。醒来后轻轻抹去脸上在梦中流出的泪水,伸手摸摸Lucky的头。

说到二黑,自然有大黑,大黑是一条母狗,体形比二黑大一倍,常年被一根铁链子拴着,有外人来的时候它就努力表现凶狠,呲着牙狂吠。东北的冬天,零下三十多度,大黑冻的蜷缩在那块破烂麻袋布上,周围还有她拉的屎但都冻的梆梆硬了,用铁锹用力铲才能弄起来丢掉。偶尔她还是会站起来舒展下筋骨,立刻又蜷缩地趴在麻袋布上维持足以御寒的体温。后来有一天,大黑被带走了,那天晚上听吃晚饭回来的爸爸说只有我和奶奶没有去,家里的人全都去了,因为大爷家的大姐想吃狗肉,就把大黑带走杀了吃了。“没办法,都开口了,只能送上去”,爸爸说。我坐在炕上一直掉眼泪,一个字都不说。我恨他们,心里想着:想吃狗肉不会去狗肉馆吗?凭什么你想吃肉就杀我家大黑?没错,我恨吃掉大黑的所有人。我更希望我能够表现为拿起一把尖刀,刺到我痛恨的人的胸膛,你是如何杀死大黑,我就用同样的方法杀死你的绝情和勇气。而我却只是怯懦的抽泣和用力撕咬自己的嘴唇泄恨。现在的我当然质疑事件的真正主谋很可能是我爸爸,极大可能是我大爷家的大姐说想吃狗肉,我爸便自告奋勇地殷切地将大黑送上断头台满足他被需要的虚荣感,以示:你看,我多么有用,我这个叔叔不错吧,你想吃什么我就能给你弄到什么。然而在你去世的时候,谁又对你怨言最多呢?瞧吧,你做的这些事情,给谁带来更多益处,又给谁带来更多伤害呢?益处,我不知道,是享受被需要感的你还是当下享受你为之带去益处的人。伤害—直接伤害、间接伤害,是我,是当下直接被捅入一刀的我,是那时想要杀光所有吃掉大黑的人的我,是现在夜夜噩梦惊魂的我,是害怕承担不起责任的我,是想死又不敢死的那个怯懦的我,是活下去又没有希望浑浑噩噩晃晃荡荡挣扎在我要变好,和寻找我变好又为了什么之中的我。我不知当你深陷痛苦的时候这些人是否有参与扒开你抠紧悬崖峭壁上的手指,但我听的到的怨言确是来自你曾努力为之带去益处的人。化为泥灰的父亲,你有觉得讽刺吗?而我敬佩你的勇气,我没有勇气,身体的痛苦与那不可控的风险对于我如同万丈深渊,自杀如同我站在深渊边缘准备迈出去的那条腿,战战栗栗地不敢迈出那一步。深渊下的粉身碎骨是我心之所往,粉身碎骨时生理上的痛楚让我畏畏缩缩、魂飞魄散地想拔腿往后跑,我怕疼,我怕自杀失败后苟延残喘活下去的假设成真,我怕需要别人来照顾我的后半生,我怕活在别人异样的眼光和讽刺的言语中,我怕成为所谓的累赘、同时又不敢再一次自杀的结局。总之,我依旧活着,努力对每个人笑着。

在二黑离开后爸爸还养过一只黄色土狗,叫小黄,奶奶叫它阿黄。小黄的眼睛天生自带眼线,妖媚的样子讨人喜欢。在一次爸爸整修家里房顶和大门的晚上误食老鼠药去世了,奶奶说“我就看着阿黄在房间里来回跑,想必是老鼠药上劲了,它疼的到处跑,我当时也不知道它吃了老鼠药,也没往那想,咱家也没下老鼠药,跑了几圈之后就不动了,想必是昨晚大门没关跑出去了”。我抱起地上已经四支僵硬的小黄,用我小时候最喜欢的一件粉色披风(扣子是两个塑料合成的象牙扣,这是妈妈还在的时候为我置备的,妈妈在的时候是否爱我并不可知,但可知她会为我梳妆、缝制漂亮的衣服、监督我的功课,而她不在的时候,我只是一个野孩子,吃饱穿暖就是幸福,多余都是苛求;9岁夏天,我穿着一条白色的短裤蹲在街道上玩泥巴,邻居阿姨趴在窗边看她自己的小孩,她叫我过去轻轻地对我说“你需要穿个内裤”,羞地心跳加速,却故作镇静来展示我自己知道是特意没穿而已走回去继续玩泥巴,发现她不在窗边的时候立刻跑回家在柜子里翻找,没有内裤,索性换上长裤,却也没有提过买内裤的请求。如果妈妈在,我确信无需那位阿姨的提醒我才知道需要穿内裤也会有内裤)将小黄包裹起来,与爸爸一同将它安葬在房子后面。我跪在地上看着裹着披风的小黄,将土撒在它的身上。爸爸埋好土拍拍我的后背示意我不要再哭了。

凌晨一点钟,周围的城市噪音都已休息,楼下的喷泉一直有水流动的声音,听着像是丛林的雨夜。

Lucky 在盯着我看,我揣测它的想法“是因为我坐在沙发上,霸占了她的位置吗,毕竟晚上的时候她是会在沙发上睡觉的。还是她想出去遛弯呢?或者她也想知道我在做什么,想什么吗?”,恩,确定了,她是想出去遛弯,起身径直地走向了门的位置,回头看了一眼我。见我没有动,又跑到窗户的地方,望向窗外。好吧,你的意图我已经了解了。带上牵引绳对她说“我们走吧,小家伙”。

天气如同坐着过山车,昨天还33度的高温,今天却被16度的严寒中冻醒。起夜时看见Lucky夜里偷偷摸摸的上楼来了,趴在楼梯口的位置,应该也是半夜冷了。最漫长的是等待,与梦中和好如初醒来却于事无补的残酷。这一个月的时间,我都没有拥有过一次舒舒服服的睡眠,要么彻夜无眠,要么噩梦惊醒不敢入眠。太冷了,夜冷,我也冷。

早上醒来听见几声琐琐碎碎的声音,裹紧被单,冷的双脚冰凉,躺在床上一动不动,生怕仅有的一点热气散去。床晃了两下,没有理会,以为又是Lucky来回走动撞到了床边,她空有一身蛮力需要释放,每次把我的腿撞的淤青,抱着腿呲牙咧嘴的呻吟,她自己倒像是什么也没发生,兴奋地在客厅绕着圈来回跑。睁开眼睛,自然地看到床角的方向,一团黑黑的东西,揉揉眼睛又看了一遍,被逗笑,是Lucky,她竟然悄悄地爬上床趴在那里。因为平时不让她上楼,更不允许她到床上来。所以惊讶感更是攀升。脑袋枕在左手臂上看着她想“Lucky是多么的聪明,哪里是人家口中说的”三傻“,知道半夜悄悄地走楼梯上楼,趴在楼梯口睡觉,没有一次惊醒我。白天的时候我若在楼上赖着不下楼,她上下楼梯的声音就像楼梯马上要崩塌般剧烈上楼来叫我起床。这次又悄悄地爬上床。“你是不是成精了啊,小家伙”,边说边用脚轻轻地踢一下她的屁股,忍不住大笑,她睁开眼睛看看我,伸伸四肢赖在床上也不走。

我十四岁那年的12月24日,平安夜,同是我的生日。白天如同往日并没有特殊活动,晚上八点多的时候,爸爸问我要不要去基督教堂,今晚那里有聚会,还有免费的吃的。我兴奋极了,就像第一次参加舞会一样,穿好衣服,系好鞋带便冲出门。实际上,基督教堂距离我家也就1公里,但是对于十几岁的我来说,那晚好像走了很久才到。爸爸一米八多的身高,在前面走,我在后面跟着,让我遗憾的是一米八的身高我却没有遗传到。一路上,爸爸和我并没有说什么话,只是默默的走着,我不知道他在想什么,我也没有时间去一探究竟,因为我有很多问题需要思考。脑中一直在想象着基督教堂里面到底是什么样子的,上学的时候每次都会路过这个基督教堂,但是对这个教堂唯一的印象就是墙壁上写着“以马利内”四个字,这四个字是用黑色的砖石雕刻出来贴在水泥和沙土筑成的墙上的,那个时候的我看见这几个字还有些害怕,阴森森的。今晚去那里的人很多吗,都有什么好吃的,大家去了都做什么呢?一心只想着快点到就好了。差不多九点的时候我和爸爸终于到了基督教堂。在黑色的夜晚中,灯火通明的这里就像在沙漠中觉得自己马上就要脱水而死的时候有人给了你一桶水,畅饮而下,没错,就像希望之光。这让我想起来小的时候外婆带我去过一次教堂,里面有一副圣母玛利亚的画像。时至今日,我是一个无神主义者,但我会祷告,也会拜佛,为自己无望的生活献出一支叫做希望的鲜花。那晚具体的活动都不足够精彩,不足以让我记忆下来,唯一的印象就是人很多,吵吵闹闹中有人唱了歌。教堂里面的布局像是大学阶梯教室,每个阶梯都有三条长凳,布道台后的墙壁上挂着耶稣的画像,待了一会便不再有新鲜感,吃了些瓜子和苹果,我和爸爸便起身离开了。路边没有路灯,靠月光让人勉强可以看清路面。这个晚上并不冷,至少我不觉得冷,反倒觉得就像某个夏天的夜晚,不冷不热,偶尔吹来一阵微风,惬意的很。仰头看天上,漫天的星辰,路上也没有车辆来往,似乎世界万物都沉睡了,连沉睡时的呼吸声都没有。我和爸爸就这样走着。在一个路口转弯之后,我继续往前走,下意识的回头看了一眼爸爸,但是这次回头就像晴天霹雳,让我矗立在原地,不能动,不敢动,不安的血液填满了我的大脑。爸爸不见了。什么星空,什么惬意,就像一阵云烟褪去了。我站在黑暗中盯着这条路,艰难地向前迈出一步,连月光也变得更暗了,我似乎什么都看不清。突然间我大喊“爸!爸!”不停地重复这个字!眼泪主动地刷刷往下流,没有回音。不知哪里来的勇气,我竟然向前跑了去,不停地喊“爸!”爸爸从一个煤堆后面走出来,哈哈大笑。我不知道他在笑什么,或者有什么可以笑的。但是看见爸爸的那一刻,我的确又看到了星空。我很生气爸爸拿我来逗乐,尤其是在这黑夜里让我如此不安心。我生气地向前走,不想理会他。爸爸笑着哄我,把一只胳膊搭在我的肩膀上,两个人就这么往家的方向走,没走几步气就消了,也不觉得肩上的胳膊沉,而是希望那条胳膊搭在我肩膀上的时间可以再久些。

有一次我和康尼也这样挑逗Lucky,我和康尼晚上吃好饭后会带Lucky到小区里遛弯,晚上十点半钟后人会比较少,我们会放任Lucky走在前面,有时候我俩会藏在一棵树或者一辆车的后面,Lucky向前走一段距离之后就会回头看看我俩是不是有跟上,当她发现我俩不在的时候,就会跑回来找我俩,看着她用小鼻子到处嗅嗅闻闻寻找我俩的气味,我总是在躲藏的时候忍不住笑出声。今天看书时忽然想起来,这不是和当时爸爸躲在煤堆后面等着我去找他的心情一样吗。

随便插在水里的富贵竹又生出新的根须,心头一喜。此刻,Lucky就趴在我的身边,我背靠着床坐在落地窗边的地毯上,它也趴在地毯上,不时地睁眼看看我,啃几口自己的脚,又难抑困意,合上双眼。我伸手摸摸她的头,Lucky身上手感最好的是两只大耳朵,耳朵上的绒毛如同刚出生三个月时那般柔软、细腻。唯一的缺憾是:Lucky有一双汗脚,刚刚洗好澡,身上还是香香的,脚丫子却臭掉了。如果在密闭的空间内,会熏得你鼻孔冒火。好奇它自己是如何忍受的了的。在更改手机话费套餐的时候突然试图想起爸爸的手机号码,才发现爸爸从来没有拥有过自己的手机,家里只有一部座机,后来也因为欠费而闲置了。读高中时,爸爸用从大姑那里骗来的奶奶存放的钱,带我去挑了一部粉色的海尔牌半屏按键手机送给我。在去给手机包膜的时候老板娘悄悄问我和我一起来的是我男朋友吗,我惊诧地笑着对她说那是我爸爸,随即老板娘感慨“你爸爸看上去好年轻”。而我却一直没有想过爸爸为什么不给自己买,直到今天。有一段时间,他去外地和别人一起打工,回来的时候给我买了两双运动鞋,一双奶白色,一双蓝色。鞋子有种特殊的香味(有点像非常小一颗的香珠的味道),我穿了几次之后还是会拿到手上用鼻子闻,似乎在告诉自己这是双新鞋子,以及在测试鞋子是否被自己的脚丫熏臭。这是我第一次穿运动鞋,虽不是名牌但穿着倒也算舒服,只是其中蓝色的那双有些挤脚,也不用再看着别人的运动鞋而羡慕。爸爸有一天突然回家,没有提前打来电话说会回来,开门见到他的时候难掩开心,激动地站在那里等待许久不见后重新见面的夸赞和从外地回来带的奖赏。爸爸低头看了一眼我的鞋子,皱着眉头说“你鞋子这么脏,怎么不擦擦”。我低头去看奶白色的运动鞋上盖了一层灰,自从穿上脚便没有擦过。这是我第一次感受到爸爸是一个喜欢干净的人。不知道是否是因为这件事情,我上大学之后,每天晚上都会用鞋刷刷鞋子,确保鞋子看着干净。直到工作以后,低头看见谁的鞋子不干净,心里就会自动给这个人降分。

高中读的是住宿学校,每个月回家一次,从家到学校要两个半小时的车程。我从生活费中省出几十块钱在学校附近的早市给爸爸买了一条裤子当生日礼物。爸爸开心的不得了,一直穿着。穿小姑给他买的运动鞋的时候也穿着这条西裤,即使看起来并不搭。这条裤子是竖条纹的,非常薄,前后有西装的压线。如果现在爸爸还在,我一定为他订做一套真正质量好的西装。这是记忆中唯一一次我为爸爸送了生日礼物的生日。而今,我甚至不记得他的生日是几月几号。

我不像其他小孩子一样盼望着自己过生日,生日对我来说并没有太大的特殊性。那晚的炕烧的很热,我已经睡着了。爸爸下班回来叫醒了我,给了我一个粉色的帽子,说是生日礼物。我用手搓搓还在熟睡的双眼,拿着这顶粉色的帽子,圆形边上带有帽檐,软软的但是因为有混编透明碎丝带类刺刺的东西在毛线里,所以摸起来有点扎。我笑着对他说“谢谢”,实际内心开心地就像在棉花糖堆里尽情翻滚,即使是冬天的夜晚,也暖洋洋的。这是记忆中唯一一次爸爸送给我生日礼物的生日。

妈妈离家出走后,杳无音讯。外婆一家后来也搬到了另一个城市。我只去过两次,第一次是舅舅来找我,我不在家,爸爸对我说“你外公病危,大舅来找过你,希望你可以去探望一次外公,他希望在离开人世之前看一眼你”。爸爸包了一辆轿车,晚上出发,开了几个小时,凌晨的时候赶到了外婆家所在的城市,辽源。我以为爸爸有钱了才会包个轿车,结果到了辽源之后,爸爸没有钱付,我站在远处听他们在争执,车主怒喊“没钱就不要包车!”,爸爸说回家之后肯定给!车主走了,我和爸爸在天刚刚亮、很多店没有开门、什么都不熟悉的陌生城市的街边站了一会,他找了一家游戏厅,我俩在里面坐了几个小时到早上七点多,去路边吃了早餐。吃过早餐大舅来接我们去见了外公。第二次去外婆家的原因我真的记不清楚了,那时我上高中,住在学校,我没有告诉爸爸一个人去了外婆家,我想如果我问爸爸,他是会同意的。但我问不出口,就像开了口我就是那个叛徒。没开口,我就依旧是他的女儿。直到他去世后,我寄宿在小姑家,白天在她开的饺子馆打杂,一天中午,没有客人,我坐在饺子馆的炕延上,眼睛盯着地面,牙齿在咬着嘴唇上的死皮,想着可以说些什么打破沉默。小姑站在那里包饺子,回头看一眼我,愤恨地说了一句“还咬!你爸就是被你这样咬死的!没事咬什么嘴!”,我怔住,没有哭,没有反抗,没有再咬嘴唇。爸爸躲起来让我找不到的那个夜晚的晴天霹雳又来了,只不过这次就像电闪雷鸣的暴风雨夹带着锋利的叶片,刮在脸上,留下血痕,而且他不会再从某个角落里突然出现,他不会再将胳膊搭在我的肩膀上一起走在布满星辰的星空下。就像发现一个惊天大秘密,我一动不动,眼睛盯着地面,不敢抬头,余光看着小姑把包好的饺子扔在盖帘上,接着指责我说“你爸把你养这么大,你还偷偷地去你外婆家,你爸为了这,喝了多少酒!”。晴天霹雳再一次劈头盖脸砸到我身上,他带着我对他的偷偷的背叛离开这个世界,他对我是多么绝望,才会在离开这个世界前不告诉我他发现了我的背叛,不给我一次解释的机会,不给留下一次与他对话的机会,不告诉我他爱我,不听我说我爱他。我害死了我的爸爸,我害死了她的弟弟。我无法像她道歉我害死了她的弟弟,我不接受我对害死了自己的爸爸的道歉。爸爸是自杀没错,但我是促成他自杀的杀人凶手之一也没错。这是我挥之不去的乌云,遮盖住那片原本布满星辰的夜空。初中和高中的时候,因为看不惯爸爸的醉酒行为总会和他拌嘴、吵架、继而沉默。周日下午1点多,我坐巴士从家赶回学校,天气闷热,太阳毒辣地照在地上走动的人们身上,他送我上大巴,他穿着长裤,短衣。我似乎现在还能看到他那张面孔,有些黝黑的皮肤,目光暗淡,白色眼球上都是红血丝。在车下隔着车子的车窗和我讲话。似乎再过一会就会有汗水从他的脸上流下来。他买了两瓶饮料,从车窗递给我。其实当时很想对他说一句“谢谢爸爸”。但终究没有,在车子发动前他转身离开了,我坐在座位上握着两瓶饮料懊悔没有分给他一瓶。一个人的时候这句话时不时地会响彻在我脑海“你爸爸是你害死的!你个叛徒!”。我曾经一度地也认为如果我多和他沟通,也许他现在会坐在我身旁一起把酒言欢,也许我会带着他去加州看海。而那片布满星辰的夜空依旧还在。现在我只记得爸爸的生日是在十一月,只知道他是身高一米八多的小伙,大眼睛、双眼皮、高鼻梁、厚嘴唇,我一直认为他和Wentworth Miller(《越狱》的男主角)长得神似,爱他的家人,所有好的东西都愿意拿出去给他的家人分享,喜欢狗,奶奶说爸爸上学的时候家里养了只狗,爸爸放学的时间这只狗就会跑到街口去等他,爸爸和小姑吵架的时候,这只狗就拉偏架,帮我爸爸咬小姑(当然只是狂吠),爱喝上几口酒,抽几口烟,喜欢吃几口辣,曾经拿着新鲜的红辣椒在炉子上烤来直接就饭吃,喜欢干净,在自杀前专门去澡堂洗了澡,这一点看我的确是他的亲生女儿。酗酒的那段时间,他的眼球禁锢在眼底暗红色的血丝织成的铁网上,如同被希特勒驱逐出家园关押多年无望逃出的犹太人,绝望地呆滞。

“现在你的感受如何”,童医生睁开闭着的眼睛问。

“当时的我不知道多年以后自己会如此思念他,如此想再牵一次他的手,如此想和他说“只要你活着,你欠的赌债我帮你还,我想带你去看好多好多风景,喝好喝的酒,抽没抽过的烟。只要你还在。我愿意用自己的生命换你的””

“我是否有恨过爸爸?或许有,当他喝醉酒后拿着盘子朝着我的头直接扔过来的时候,从厨房操起菜刀扬言要砍死我的时候,而倔强的我就站在他面前把脖子伸过去同样放着狠话对他说“来,你砍”,实则心里吓得像是全身着了火却扑不灭。有一晚,我和奶奶都睡了,大门没锁因为爸爸还没回来,两个警察拿着手电筒直接走进来,我听见声响不敢抬头闭着眼睛装睡,看见爸爸并不在家,一位警察对正要伸手叫醒我的警察说“别叫醒她,还是个孩子,他不在就走吧”,后来从传闻听说他去偷看别人洗澡被发现,对方报了警,那晚就是来抓他。这时,我也恨他。但是现在不恨,而是不原谅”

每个人都是握着纸牌的赌徒,每一次摸牌、出牌都是人生中的运气和选择。有些人摸来一场婚姻,有些人打掉婚姻的牌换来自由身,有些人手里的牌越打越顺,有些人摸来换去困在123679永远连不上的烂牌中。他选择了一条最快的捷径扔掉手中的烂牌,去往开满彼岸花的天堂。

“我敬佩爸爸自杀的勇气,我尝试过自己动手了结自己生命,所以知道动手的那刻有多艰难。而他完成了自杀的动作,他比我要更加痛苦百倍才会没有顾虑可以阻碍他。我尊重爸爸的选择,因为这定是他深思熟虑,经历无数痛苦之后做的决定”,我身体前倾,手肘拄在大膝盖上接着说,“现在我只是想他在我哭的时候再拍拍问的背,在我找不到他的时候他可以突然出现告诉我“逗你玩呢,傻瓜”,想一起再看一次布满星辰的星空。可以带男朋友回家的时候介绍说“这位是我爸爸””。

回上海工作期间,Lucky依旧寄养在宠物店,我每周五晚上十点赶回杭州,去宠物店接Lucky回杭州的家里住两天,周一早上四点起床赶六点的火车回上海工作。这个小区占地40万平方,建筑的楼盘用石岛红石材外立面加上玻璃幕墙的交替布局,总共12幢楼,四方形,中央是2万平方的园林式运动主题广场,辅以蕴藏了“花”、“涧”、“泉”、“屿”四个建筑主体的小广场,以及两个下沉式景观庭院。我的家在第五幢的六层,上下两层共4.79米层高的loft,建筑面积36平,室内以白、灰、黑为基调,原木色作为搭配色设计而成。白色的素净墙壁和房门、灰色的布艺沙发和冰箱、黑色的电钢琴、酒红色的吉他、原木色的餐桌椅和双人床,白色的空气净化器和除湿机放在二楼起居室,每晚上楼一定是先去将空气净化器打开,无论窗外是否有雾霾,早已成了习惯,晚上空气净化器亮着的蓝光也像是一个熟络的伙伴在保护我免受夜晚那只睡梦怪的侵袭,大部分时间蓝光需要与白织灯合作才能抵挡睡梦怪。上下两层各有一个洗手间加浴室,这是我最喜欢的,不喜欢与客人共用一个洗手间是我的一个怪癖。一楼墙角的废弃茶几上堆放着两排书,多数是看完的,有几本是看了开头便没有兴趣看下去的也参杂在其中,书旁边放着两盆绿萝,这两盆绿萝是收房时便放在那里用来净化甲醛的,一直存活到现在,每当看到它们出现泛黄的叶子或者腐烂的根茎,我都在心里对它们说:希望你们长命百岁。厨房里的一侧被设计出一个放洗衣机的橱柜口,里面镶嵌着一台白色西门子洗衣机,这台洗衣机是我做的为数不多的精明决策,它自带烘干功能,阴绵的连雨天、没有地方晾晒衣服和笨重的床单被罩、甚至无限次清洗羽绒服的困扰,谢谢这台烘干功能,这些烦恼都不属于我。厨房很洁净,不染尘事的评价最适合不过,只有一个电热水壶,由于没有燃气所以添置了一个电磁炉,一个电饭煲,再无其他。拉开橱柜,两个碗,两个盘子,两个勺、一个叉子、四双筷子,再无其他。后来某一段时间,我热衷于自己下厨做饭,又添置了电蒸锅、电饼铛、豆浆机和多士炉、还有专门用来给Lucky做酸奶的酸奶机,当然,每一次心血来潮都维持不过一星期,有一次,我吃自己做的菜是在心中默念不要浪费粮食,这是自己做的,努力吃完它,才吃完,而后闹了肚子。请你想象一位你认为做饭最难吃的朋友为你做了一道菜,而那天我默念着吃完的比你朋友为你做的这道菜难吃10倍。现在,你知道我的厨艺水平了,恐怕日后如果有机会聚餐,你是不会允许我下厨露一手的了。我一直认为这个家需要几个白色实木书架,但又不愿真的摆放几个书架进来,总觉得精简一点才是最好的,但,有时盯着空荡的白色墙壁和空出来的区域,想法又会冒出来:嗯,应该摆个书架在这里的。左侧窗边摆放着几盆叫不上名字的多肉,右侧窗边单独放着一小盆叫钱串子的多肉,偶尔想起给绿萝浇水的时候也恩泽它们一下,即使被遗忘的它们竟出乎意料地长的好,新出的嫩芽跃跃欲试地像上窜。钱串子旁边放着一摞油画,第一张是一个悲伤表情的小黄人,油画放在这被风吹日晒,纸板早已变了形,表面也积攒了一层灰尘,但我舍不得扔掉,这总让我想起我用绘画拯救自己的那段时光,早上醒来便铺一张毯子在一楼的地上,坐上去,混合着搞不清楚哪种颜色和哪种颜色混合到一起会调出什么颜色的颜料,拿着画笔在纸板上刻意雕琢,比较多的情况是以用最大的画刷将整幅画作都涂满黑色以覆盖住刚刚画出的画作表示否定这幅画可以表达出内心的感觉,对自己说句:fuck!然后丢进垃圾桶告终。自己不舍得丢的还有一副画在真正的画板上的油画,这幅画由简单的几个颜色交汇而成,没有人物,但若你跟着我的心一起看,你能看到那里有一个巨大的扭曲的翅膀,有一阵风,有一片海,有被风卷入不得出口的绝望,又有蓝色的海与白色海岸擦肩而过后留下的一抹希望。我曾将这幅画发给闺蜜,没人看出它的价值,但我却认为它与梵高的画作一样总有一天会被欣赏。当然,我喜欢梵高,无意将他与我这凡夫俗子类比,但他被欣赏前不也是和我一样的凡夫俗子吗?前面有说我的血液里总是有一股力量让我能与梵高交流,懂他,理解他扭曲的画作中的密码。我想你会认为梵高时疯子,我是疯子,或许梵高是,或许我是,而日后有一天你会突然发现或许你才是那个疯子。

在周末两天接Lucky到这里住的时候,房子交付不足2周,购买的床还没有到,一楼只有一张沙发,晚上,我躺在沙发上,盖着随身穿的运动外套,Lucky趴在我旁边的地上,房间里还充斥着木屑和一些新房子特有的气味,用艾丽借给我的甲醛检测仪测过一次数据,结果仪器爆表连数字都显示不出来。我俩就这样睡,也很满足。半夜醒来,我伸手摸一下Lucky,它有时会翻身换个姿势继续睡作为回应。早上,Lucky看见我从沙发上坐起来那一刻便会立刻从地上弹跳起来,先是快速走到我身边,然后转身冲到门口,示意我带她出去遛弯和她想上厕所了。有时我会很恼火大清早就要带她出去,我自己甚至都还不想起床呢,只想起来上个厕所而已,但又转念斥责自己“这是多么霸权啊,人家也只是想去上个厕所,顺便遛个弯而已”。带着Lucky遛弯回来,睡意全无,全身轻松,看着她在草地上从我对面甩着舌头向我奔跑过来,我的心就像用一根绳牵挂着,上下摇晃,我站在平地,心里却会有失重的感觉,心都要融化掉,只想张开双臂环抱住她。每周日晚上将她送回宠物店寄养,转身已是泪目,她不肯跟着宠物店的工作人员上楼,我买根牛骨棒递给工作人员,让他用来引诱Lucky上去,看到Lucky倔强地不想让我单独离开而将她留在这里死命地扽着绳子向楼下冲,我不敢再回头看一眼,坐在回去的车上用指甲抠着手上的肉埋怨自己“为什么我不能给她更好的生活,是我无能,为什么我那么自私,不能将房子卖了带她去周边找个带院子的房子住,是我对不起她,在她一个月的时候将她抱回来,却只让她享受了一年多的家的感觉”。泪腺像打开的自来水管,不停地有眼泪流出来,除了想她只剩下恨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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