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万磁王如同神一般对待心怀不轨的外国特务时,时任总统扫罗·赛肯德正在和司法部的各位官员们讨论克拉科变种人国家的《反贪污法》的条目和具体事宜。
贪污犯罪,天理不容!
天下第一等罪——贪污腐败。
对于贪污罪的规定最早可追溯到4000年前的夏朝,《左传.昭公十四年》引《夏书》,“昏墨贼杀,皋陶之刑也”,“墨”就是贪污腐败,意思就是贪污罪和杀人抢劫罪都会被处以死刑。
“历朝历代,对于贪污腐败。那就是重刑处置,绝不姑息养奸。古代人能做到。现在的人也能做到。我相信我们会比他们做的更好!”
整个政府的官员都知道,扫罗总统是之出了名的工作狂。他曾经连续几天不吃不喝的开会。就为了一点小事的具体实施。
所以他在克拉科变种人民群众中威望很大,呼声极高。他想要做的事,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所以在座的司法部的官员们都使出了浑身解数努力的让这部反贪污法案尽快落实,他们也好尽快回家和老婆孩子热炕头去。
司法部长里德·斯特拉克之前的身份是一名地方检查官,专门负责变种人犯罪案件。在一双儿女觉醒祖上遗留下来的变种人血脉后。也变为变种人。带着家人四处奔波时遇到了时任神盾局副局长的扫罗。带他们来到了北达科他州伊甸园安身。给予自己和孩子能够活下去的信念和勇气。
可以说,里德·斯特拉克是扫罗的死忠粉。
在担任克拉科变种人国家的司法部长后,里德凭借超强的记忆力学会了世界上其他国家的法律及案件审判。
“里德。对于我们现在制定的反贪污腐败法,你这个司法部长有什么话想说的吗?”
里德·斯特拉克走上发言台。简单的说明了此次《反贪污法》的意义。那就是要把未来摇篮中的变种人贪官污吏们扼杀在摇篮之中,决不能让民众失望,他们既然选择了克拉科来居住,不仅是选择了自己是个变种人,而且还是相信未来的国家会比原来的国家做的更美好。
“为什么美国难见腐败?”
这个时候,一个不合时宜的声音出现了。众人回头看去,只见一个年轻的小公务员举手问道。
扫罗站起来说道。
在美国几乎没有什么官员因为腐败进监狱的,有人说美国政府真廉洁,其实事实并非如此。
只要有人的地方,就存在腐败。美国的腐败是合法的腐败。美国是资本主义国家,以钱为本。
当然,这钱并不全是他们自己的,大部分是财团的捐献。对财团来说,捐献就是投资,是要回报的。所以,他们所支持的候选人当选以后,一定会给他们好处的,这就是合法的腐败。奥观海同志的老婆把obamacare的网站外包给她的朋友公司-CGI,这公司做的系统第一天就宕了。
美国政府付了21亿美元做这个网站。
该公司的文化,一个字:黑。不像一般的IT公司,这公司百分之七八十是黑人,人黑,手黑,心也黑。
美国总统在台上时,会通过各种手段给支持他的财团各种支持优惠。下台后,财团会聘用他为顾问,发巨额顾问费。他们可以通过合法手段来腐败,所以就没有因为腐败而进监狱。
加州有个小镇年薪78.7万美元,加上其他福利,2010年他总共年薪超过150万美元。这就是合法腐败。
有人说“至少美国的腐败是透明的”,这句话有两个意思
一:美国的腐败是透明的
其实美国的腐败有一部分是透明的,更多是不透明的。前不久的杰弗里·爱泼斯坦(Jeffrey Epstein)的自杀案件,那就是不透明腐败的典型案例。
二:透明比不透明好
我不认为光明正大的腐败好。美国枪支合法化,某些州的大麻合法化,难道光明正大的吸毒比偷偷摸摸的更好?
贪污腐败导致国民丧失民族自信心、自尊心及自豪感。当贪污腐败泛滥,民众的利益一而再、再而三地遭到贪官恶吏的侵犯,却无从得到维护,在此情况下,广大民众必然产生对社会的不满,哪会有什么民族自信心、自尊心、自豪感可言!而一旦丧失民族自信心、自尊心、自豪感,这个国家的凝聚力也就大成问题,既不能在前进道路上夺取更大成果,也不能抵御社会发展过程所出现的风吹草动!
“我是来自菲律宾的变种人。我听说新加坡的反腐和中国的反腐在世界上可谓是铁腕反腐。我们可否借鉴他们的反腐政策呢?”
刚才提问问题的变种人又举起手来说道。
亚洲廉洁之光——新加坡反腐
一直以来,新加坡在政府治理,尤其是反腐打击力度上,广受其他国家的赞誉和学习。新加坡的清廉指数长期在世界范围内均名列前茅,在亚洲更是首屈一指,无国可及。
扫罗和里德仔细查阅了关于新加坡反腐的政策。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啊。
里德·斯特拉克和扫罗对视了一眼。随即宣布道
“我,里德·斯特拉克。以克拉科变种人民·主·共·和·国第一任司法部部长的身份。借由《克拉科变种人民·主·共·和·国·国·家·宪·法》给予我的权利。宣布成立贪污调查局!贪污调查局直接对总统先生一人负责。案件只要经总统点头,便可立即进行调查。”
“而我扫罗·赛肯德。再此向各位保证。我绝不以个人恩怨利用贪污调查局打击报复某位官员。”
在全体司法部130名官员历经两天一夜的连续工作后。
由总统审议制定的克拉科变种人·民·主·共·和·国第一部《反对贪污腐败犯罪法律》正式出炉!该法着重于对受贿行为进行严格的界定、审查和判决,同时还涵盖了公民的法律义务、责任以及相关程序。该法律所传递出来的信息不仅仅是针对政治领域,对一些商业贸易或是社会生活的秩序维护同样适用。
具体条例读者老爷们可以自由想象,具体参考刑法和新加坡反腐法。(不能再写了!多一点就要被禁了!)
《反对贪污腐败犯罪法律》的颁布,为克拉科变种人反腐法律体系的建立起到了一个很好的带头作用。随着以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以及反腐形势的日趋变化,扫罗政府又相继出台了《没收贪污所得利益法》、《公务员惩戒条例》、《不明财务充公法令》等法律法规。这些法律针对性极强,对国家行政管理的人员规范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变种人全社会的廉洁正气,与这些法律的强大支撑不无关系。这些都是后话了,暂且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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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和立法,是新加坡反腐持续高效推进的两把“利刃”。除了这两项“硬核”,新加坡的反腐工作更难得的是从心出发,解决以公务员为代表的相关从业人员的后顾之忧,进而帮助他们从根源上剔除非法受贿的想法。
高薪养廉,提到新加坡的公务员,很多人脑海中可能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这个词,而这也正是新加坡遏制腐败观念所采用的手段。旧时代的新加坡,公务员的收入非常低,不及社会中很多其他岗位的薪资。权利和报酬的不相匹配,让很多公务员积怨颇深,于是“以权换钱”的腐败案件时常发生。
为公务员改善待遇成为廉政建设一个亟待解决的着力点。20世纪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新加坡先后两次大幅上调公务员的薪资。以当时的新加坡部分政府文员为例,他们每月的工资可突破30000美元,而同期美国联邦政府文员的月薪只有7000余美元,两者之间相差数倍。
社会地位优越,工资薪酬丰厚,公务员队伍吸引了很多刚刚步入社会的新加坡年轻人。
新加坡的反腐得到了有效的实施。
经济也逐渐上升。国家一旦不需要在内部释放过多的精力时,在反腐的高压态势下,同步出现的经济腾飞,对于这个国家来说,可以说是收获与阵痛并存的一段成长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