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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纽约(1)

作为美国数一数二的大都市,纽约跟波士顿一样的干净整洁。街道有很多相同的特点,只是纽约城里的房子色彩并不鲜艳,广告牌也没那么艳丽,镀金的字母并不那么金光闪闪,建筑物的砖墙也不那么鲜红,石头也没有那么洁白,百叶窗和栏杆扶手也没有那么绿,街道旁的房门把手和门牌也不那么闪耀。这里有很多小街道,看上去就像伦敦的小街道一样,在清洁方面黯淡无光,在肮脏方面色彩艳丽。这里有一个街区,名叫“五点”,在肮脏和悲惨方面,可以跟英国的“七面钟”或是圣吉尔斯街区[1]的其他任何地方相提并论。

众所周知的著名道路就是百老汇,街道宽敞,人来车往,熙熙攘攘,络绎不绝,从炮台公园一直到对面的一条乡村小路结束,大约四英里长。我们坐在卡尔顿旅馆的楼上(位于纽约这条主干道最好的位置),当楼下的纷繁看得厌倦的时候,我和妻子也可以手挽手地走下楼去,汇入熙熙攘攘的人流中吗?

真是暖和!阳光透过这扇敞开的窗户照在我们头上,好像是透过凸透镜聚焦了一样。这时正是一天中阳光最烈的时候,这是一个不同寻常的季节。还有比百老汇更阳光明媚的街道吗?人行道上的石头被人们的脚步打磨得再次闪光;房屋的红砖仍然像在干燥温热的窑里一样;公共马车的车顶看上去就像被泼了水一样,嘶嘶作响,还冒着烟,闻起来就像即将熄灭的火一样。这里的公共马车真多!几分钟内就过去了好几辆。这里还有很多出租马车和四轮大马车、轻便双轮马车、敞篷马车,还有私人马车——它看起来很笨重,跟其他普通的马车也没什么不同,不过它是为了走坎坷的道路而造的,而不是为了走城市马路。黑人和白人车夫,戴着草帽、黑帽子、白帽子、光面便帽、皮帽,穿着的衣服也是各式各样,浅褐色的、黑色的、棕色的、绿色的、蓝色的、淡黄色的,衣料有牛仔布的、亚麻布的。此外,我还看到一个(他刚一经过我就看了一眼,不然就看不到了)穿着制服的车夫。那是一个南方的共和党人,给他的黑奴穿上制服,看起来就跟土耳其的苏丹一样华丽而威严。那边,一辆两匹毛发修剪整齐的灰马拉的四轮轻便马车停着,旁边站着一位来自约克郡的车夫,他来这儿的时间还不长,正悲伤地四处张望,想找一个穿高筒靴的伴侣,恐怕他在这座城市找上半年也找不到。愿上帝保佑那些女士们,她们的穿着是多么奇特呀!这十分钟内,我们所见到的色彩,比这些天来在其他地方见过的还要多得多。各色绚丽的阳伞从街道上飘过!衣服都是真丝和绸缎制成的!粉色的长筒丝袜,狭小轻薄的高跟鞋,随风飞舞的缎带和丝质流苏,还有带兜帽和衬里的华丽的斗篷,看得人眼花缭乱!你看,年轻的男士们喜欢将衬衣的领子卷起来,蓄着胡须,尤其是下巴处的胡须。说实话,他们跟女士们的穿着打扮属于完全不同的风格,自成一种格调。书桌和柜台后的拜伦们[2],你们继续走吧,让我们看一下你们身后的那两个男人。那是两位穿着节日服装的劳动者,其中一个手里拿着一张皱巴巴的纸,一直在试图拼出纸上难读的名字,而另一个则在所有的门窗上找这个房子。

两个都是爱尔兰人!就算他们戴着面具,你也一眼就能辨认出来,因为他们穿着蓝色的长尾外套,上面的纽扣亮闪闪的,还有土褐色的裤子,很不自在的样子,他们似乎只习惯于穿工作服,穿上其他衣服就浑身不舒服。如果不是有这两个工人的男女同胞,你们这个模范共和国就无法维持下去了。除了他们,还有谁会在这里挖掘、开凿、做苦工、做劳役、开运河、修道路,为这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做贡献呢!他们两个都是爱尔兰人,似乎在为没找到要找的人而不知所措。让我们看在老乡的关系上去他们身边帮帮他们吧,因为诚实的人应得实在的帮助,实在的劳动应得真正的面包,无论是什么样的劳动。

很好!我们终于找到了纸上所写的地点,虽然那地址写得很潦草,好像写的人不会用笔,而是用铁锹柄乱画的一样。他们要去的地方还在里边一点儿,但是他们为什么来这里?他们是攒了些钱,要把钱存起来吗?不。那两个人是兄弟。其中一个先独自漂洋过海来到这里,辛苦工作了一年半,更艰难地生活了一年半,攒了足够的钱,将另一个也接了过来。然后,他们一起工作,共同分担艰苦的工作和生活。然后他们的姐妹们也过来了,另一个兄弟也过来了,最后,他们把老母亲也接过来了。那现在怎么样了?这个可怜的老妇人在陌生的国土上无法安心,她说希望能将自己的老骨头埋到故乡的旧墓地里去,与她的先人们葬在一起。于是,她的孩子们又凑路费送她回去。愿上帝保佑她和她的孩子们,以及每一颗淳朴的心灵,以及一切转回年轻时的耶路撒冷,在父辈冰冷的墓地上点燃圣火的人们。

现在,我们来到的这条沐浴在阳光中的狭窄街道就是华尔街。它是纽约的股票交易中心和金融中心,就跟伦敦的皇家交易所和朗伯德街一样。在这条街道上,很多人一夜之间富可敌国,也有很多人一夜之间就从天堂掉到了地狱里。你看,这时就有一些商人在这里徘徊,他们将钱牢牢锁在保险柜里,就像《一千零一夜》里的那个人一样,当再次打开保险柜的时候,却发现里面只有一堆枯败的树叶。再往下看,在这里的河边,轮船的船首斜桅横过了街道,几乎要戳到别人家的窗户里去了。那里非常气派的船是美国邮轮,它们的服务是这世上数一数二的。这些船还把外国人带到美国。外国人遍布在这里的街道上,可能纽约的外国人不比其他城市多,但在其他城市,外国人都有特别的聚集场所,你只能在那里找到他们,但在这里,外国人遍地都是。

现在,我们必须再次穿过百老汇街,看看大量的冰块被运到商店和酒吧里,满街在卖的菠萝和西瓜,以此在酷热中提振一些精神。你看,华丽的街道两旁的房屋宽敞——华尔街经常兴建和拆除房屋——这里还有一个绿树成荫的大广场。那里一定有一家热情好客的旅馆,大门敞开,里面有很多漂亮的植物,孩子们大笑着在窗口窥视着窗台下的狗。你会好奇旁边小街道上的这根旗杆究竟是做什么用的,类似自由帽[3]的东西在上面飞扬,我也很不明白。但是这一带地区流行竖这种高大的旗杆[4]。如果留心的话,那你五分钟之内你就可以看到类似的旗杆了。

再次穿过百老汇街,再次穿过那里色彩斑斓、亮闪闪的商铺,进入了另一条长大街——包厘街。那里有一条铁轨。两匹健壮的马沿着铁轨跑着,拖着三四十个人和一个大木箱。这里的商铺更破旧一些,这里的人们也没有那么招摇。衣服做好了,肉煮好了,都可以拿到这些地方来叫卖。轻便马车清脆的车轮声被货运马车低沉的隆隆声所取代。像河上浮标和小气球一样的标示很多,用细绳绑起来挂在杆子上飘荡,你一抬头就能看到,如头上这条就写着“各种风味牡蛎”。这些标示晚上最吸引食客的眼球,因为里面会亮起蜡烛,使这些文字发光,人们读到这些的时候,嘴里会不由得涌上口水来。

那个有点儿像情景剧中巫师宫殿一样的建筑是做什么的?那是一座著名的监狱,名叫“坟墓”。我们要进去吗?

好的。这是一栋很长很高的建筑,不过很窄,跟其他监狱一样用壁炉取暖,四层游廊,一层比一层高,围绕着这栋建筑,可以通过楼梯上去。每个游廊的两旁和中间都有桥,方便人们穿梭。每一座桥上都坐着一个人,有的在打瞌睡,有的在读书,还有的在跟不值班的同事们闲聊。每一层都有两组相对的小铁门,看起来就像火炉的炉门一样,但它们是漆黑的、冰冷的,好像里面的火都灭了。有两三扇门是打开的,垂头弯腰的女犯人正和室友交谈。整座楼只有一个天窗可以透光,但此刻天窗是紧闭着的,两片风车叶片软绵绵地挂在房顶上,根本毫无用处。

一个身上挂着钥匙的人过来了,要带我们参观这里。他长得还不错,文质彬彬的,看上去很亲切。

“这些黑色的门后边就是牢房了?”

“是的。”

“都住满了吗?”

“差不多了,这是真的。”

“那下层的牢房应该是不卫生的吧?”

“哦,事实上,那里关的都是有色人种。”

“犯人们什么时候出来活动?”

“嗯,他们不怎么活动。”

“难道他们不在院子里散步?”

“几乎不。”

“应该有时候也会吧?”

“嗯,他们很少散步。就算不散步,他们也很健康啊。”

“但是,假如某一个人关在这儿一年呢。我知道这里是关押那些犯了重罪却还没审判或等待重审的人的监狱,但是这里的法律有很多种可能会令审判延期。比如申请重审,这样一个囚犯就可能在这里关上一年的时间,是这样吗?”

“嗯,我觉得是的。”

“那就是说,那么长的时间里,他甚至都不能从那扇小门里出来,哪怕锻炼一下也不行?”

“也许可以散散步,但时间不会太长。”

“你可以打开一扇门让我们去看看吗?”

“所有门都打开也可以,如果你愿意的话。”

伴随着嘎嘎的声响,一扇铁门缓缓打开。我们进去看了下。这个房间很小,几乎空无一物,一道微弱的光线从高墙上的一个缝隙中透进来。房间里有一个简陋的盥洗台、一张桌子和一张床。一个六十岁的男人正坐在床上读书。他抬起头打量了一下我们,然后不耐烦地摇了摇头,又低头看书了。我们出来后,门很快就关上并锁好了。这个人杀害了他的妻子,可能会被绞死。

“他来这儿多久了?”

“一个月。”

“他什么时候接受审判?”

“下一次开庭。”

“具体是什么时候?”

“下个月。”

“在英格兰,就算一个人可能即将被处以死刑,他也能在白天的某些时间段内出来活动,呼吸新鲜空气。”

“真的吗?”

他非常平静地说出这句话,然后漫不经心地带领我们到了女囚这边。他边走边用钥匙敲打着楼梯栏杆,就像敲打硬木响板一样。

这一侧的门上都有一个方形的孔。有些女囚犯一听到脚步声就会通过这个孔往外看,而另一些人则很害羞地躲开了。这里有一个孤独的孩子,看上去不过才十来岁的样子。他是犯了什么罪而被关在这里的?噢,那个孩子?他是我们刚刚见过的那个囚犯的孩子,是父亲案件的目击者。他被关在这里是出于安全考虑,直到开庭审判时为止,就是这样。

但对一个孩子来说,要整日整夜地待在这里真是受罪。这对这位年轻的目击者而言真是个巨大的考验,不是吗?我们的向导是怎么说的?

“嗯,这里的生活比较安宁,这是事实!”

他再次用钥匙敲打起栏杆来,悠闲地领着我们离开了。一边走,我一边向他提了个问题。

“他们为什么管这里叫‘坟墓’?”

“啊,那就是一句黑话。”

“我知道,不过为什么用了这个名字?”

“刚刚建成的时候,这里发生过几起自杀事件。我想,应该就是这个原因吧。”

“我刚刚看到,那个犯人的衣服扔得满地都是。你们难道不让犯人们遵守秩序,把那些东西都收起来吗?”

“收起来?那放在哪里?”

“当然肯定不是放在地上啦。把它们挂起来怎么样?”

他停下了脚步,环顾四周,申明他的观点。

“这才是关键。他们有了挂钩,就会自己上吊。所以所有的钩子都被从囚室拿走了,现在只有曾经挂过钩子的痕迹了!”

这时候,他在监狱的院子里停了下来,这里曾经上演过执行死刑的恐怖场面。犯人们被带到这个狭窄的、像坟墓一样的地方,然后被处死。可怜的犯人站在绞架旁的地上,绳索套在了他的脖子上,指令一旦下达,绳索另一端的重物就会快速下降,将犯人吊到空中,而犯人也渐渐变成了一具尸体。

按法律规定,出席观看执行死刑的人包括审理案件的法官和陪审团,公民人数不超过二十五人。死刑不公开执行。对坏人们而言,这里变成了一个神秘而又令人恐惧的地方。监狱的墙壁就像是神秘的黑纱一样,将犯人们和坏人们分隔开来。这是死亡之床的床幔,是坏人们的裹尸布,是他们的坟墓。犯人们被这堵墙隔离在了生活以外的地方,忏悔的冲动出现在生命的最后时刻,仅仅一个闪念就是全部。这里没有厚颜无耻的人纵容厚颜无耻,没有无法无天的恶徒继续无法无天。那道冰冷的石墙后,是一个完全未知的空间。

我们还是回到令人感到欢快的街道上来吧。

还是百老汇街!这里的女士们仍然穿着亮丽的服装来来往往,有的三五成群,有的独自一人,那边仍然有人撑着浅蓝色的阳伞经过。我们坐在旅馆里的时候,就见到过二十多次这样的阳伞一次次经过。我们正要穿过这条街。当心那些猪!两头肥硕的母猪正追着一辆马车在跑,还有六头公猪刚刚转过街角来。

还有一头猪独自闲逛,准备回家。它只有一只耳朵,它某次在城里闲逛的时候,另一只耳朵被一群流浪狗咬掉了。但没有那只耳朵它依然过得很好。它一边过着轻松自在的流浪生活,一边保持着绅士的派头,有一点儿像我们英国的俱乐部里的男士。它在每天上午固定的时间里出门,自己逛到镇上,自得其乐地过完一整天,晚上再回到自己的家里,就像吉尔·布拉斯[5]神秘的主人一样。它自由散漫、粗枝大叶,是很平常的一头猪,其他猪群中有很多跟它志同道合的伙伴。它不需跟它们多做交流,只要看一眼就能辨认出它们来。但它很少停下脚步,跟别的猪礼貌地客套,而是咕哝着走过整条阴沟,一边跟别的猪交谈着城市里关于白菜叶子和碎屑的各种新闻和小道消息。它拖着自己的小尾巴,这条尾巴很短,因为它的宿敌——那些流浪狗曾经也咬掉了它,让它无法再摇着尾巴咒骂它们。它一直拥护共和党派,随心所欲地去它喜欢的任何地方,混迹于那里的上流社会,它出现的时候,每一个人都会为它让道,如果他愿意的话,那些最傲慢自大之徒也会把靠墙的便道让给它。它是个伟大的哲学家,很少因什么东西而激动不已,除了前面提到的那群狗之外。有时候,你确实能看到,它望着那些被宰杀的同伴——它们的尸体被挂在屠户的门框上——时,小眼睛一眨一眨的,但它只叫道:“这就是生活:凡有血气的,尽如猪肉![6]”然后,它的鼻子再次拱进了泥潭里,然后顺着沟道摇摇摆摆地离开了,还在心底里安慰自己,无论如何,又少了一头来这沟里跟自己抢烂菜叶的猪了。

这些猪还是城市的清道夫。它们丑陋、肮脏、冷酷无情,后背呈棕色,很窄小,就像旧马毛皮箱的盖子,上面点缀着肮脏的黑色污点。它们的腿枯瘦而纤长,口鼻处尖尖的,如果你能让它们坐下来画张侧面像,没有人会发现它们是猪。它们没有人照料、喂养,也没有人逼迫或者捕捉,而是自己开始了自己的生活,并且获得了非常丰富的知识和学问。每一头猪都清楚地知道自己生活的地方在哪儿,不用任何人给它们指路。这时候,夜幕刚刚开始降落,你看到它们络绎不绝地朝家里走去,一边走一边吃。偶尔,它们中的年轻者吃得过多或者被狗追得过急,就会畏畏缩缩地往家里赶,就像一个回头的浪子。但这种情况很少发生,因为它们都是自力更生、沉着冷静之辈,不容易被打动,这也是它们最主要的特点。

街道上和商铺里的灯都亮了,目光顺着长长的街道望过去,能看到街道旁星罗棋布的明亮汽灯,这让我想起了英国的牛津街和皮卡迪利街[7]。到处不时会出现通往地下室的宽阔石阶,彩灯指引着你前往保龄球馆或十柱球球馆。十柱球是一种既需要技巧也需要运气的游戏,是法律禁止玩九柱球之后被创造出来的一种游戏。另一些通往地下室的石阶旁,也有一些彩灯。这些彩灯后面是一家名为牡蛎屋的餐馆——在我看来,这是个令人愉快的隐修所,不仅因为这里精妙的牡蛎烹调技法和像奶酪盘子一样大的牡蛎(也不仅因为您,亲爱的希腊文教授[8]),更因为在这个国家所有提供鱼肉家禽的地方,只有爱吃牡蛎的人不喜欢成群结伴,好像他们变得和他们爱吃的东西一样,也变得羞羞答答的。他们吃牡蛎的时候,总是两个两个地坐在挂着帘子的包间里静静地吃,而不是两百个人坐在一起吃。

这里的街道多么安静!这里没有流浪的乐队,没有风笛或是其他管弦类乐器的演奏者吗?是的,什么也没有。白天的时候,这里没有潘趣戏、木偶戏、跳舞的狗,没有玩杂耍的、玩魔术的,没有弹奏手摇风琴和筒风琴的?是的,没有。哦,我想起来了,有一架筒风琴和一只跳舞的猴子。猴子天性好玩好动,但现在在功利主义的诱导下,它变成了一只迟钝的、麻木的猴子。除此之外,再也没有活跃的东西了,甚至连一只蹬转筒的小白鼠也没用。

这里没有什么娱乐活动吗?有的。路旁有一个小讲堂,里面透出了灯光,每周女士们可能要来做三次或更多次晚祷。年轻的男士们爱逛的有账房、商店和酒吧。你看,商店和酒吧里挤满了人。听!里面传来了铁锤敲打冰块的声响,打碎的冰块哗啦啦地掉进了大桶里,还有搅拌冰块的时候发出的细碎声响!没有娱乐活动?这些大口抽烟、大口喝酒的人,随意交叠着双腿,帽子也被扭作了一团,这些人不是在娱乐是在做什么呢?这里有五十种报纸——在街上便由早熟的孩童叫卖,在室内则整齐地摆在架子上——这难道不是娱乐吗?不是索然无味、空洞贫乏的娱乐活动,而是实实在在、地地道道的真家伙。污言秽语,揭人隐私,像西班牙的瘸腿魔鬼[9]那样将人家的屋顶掀开,为一切肮脏丑恶保媒拉纤,无耻地编织着各种谎言,将所有从事政治的人说成是出于各种卑鄙、粗劣的目的,将善良正直的老实人从满身疮痍的国家身旁吓走,为毒虫恶鸟大声欢呼鼓掌——这难道不是娱乐!

我们继续往前走,经过了一家旷野中的旅馆——它的底层是商铺,就跟某些欧洲剧院一样,也像是伦敦大剧院的柱廊被移走了——进入了“五点区”[10]。不过我们还是有必要让两位警察陪同的。他们训练有素,反应敏捷,就是在大沙漠里遇见你也能一眼认出来。无论在哪里,相同的事业都会让不同的人具备同样的品质。这两个人就像是生在博街[11],长在博街似的。

无论是白天还是晚上,我们在街上都看不见乞丐,却有很多流浪者。我们要去的地方,便充满了贫穷、不幸和罪恶。

这里就是这样,左右都是狭窄的街道,到处都是灰尘,肮脏不堪。这里的人们过的就是这样的生活,但这种状况在其他地方也有。门口那些粗糙而浮肿的脸庞,在英国和世界各地都能看到。荒淫无度的生活让这里的房子破败下去。看看这些破败的横梁是怎么坍塌的吧。这些破烂不堪的窗户似乎是微皱着眉头,像是酗酒斗殴伤了眼睛的人。上文提到的那些猪住的就是这样的地方。它们有没有思考过,为什么它们的主人是直立走路的,而不是四肢伏地而爬的呢?它们的主人为什么能够说话,而不是呼噜噜地叫唤呢?

到目前为止,我们所见的每一栋房子都是低矮的酒馆或客栈,酒吧房间的墙壁上贴着的是华盛顿、英国维多利亚女王和北美秃鹰的彩色画像。那些摆放酒瓶的柜子上装饰着厚玻璃片和彩纸,因为就算是这样的地方也需要有一点儿装饰。由于海员们经常光顾这些地方,这里还有一些海员图片,水手们与恋人告别的场景,民谣中威廉跟他黑眼睛的苏珊[12]的画像,大胆的走私者威尔·沃奇[13]、海盗保罗·琼斯[14]等诸如此类的人物画像。他们和维多利亚女王以及华盛顿的画像排在了一起,这布置看起来很奇怪,就像两者之间有某种交情一样。

这条肮脏的街道把我们引到了什么地方?一个充满了像得了麻风病的房子的广场,其中几栋房子只有通过摇摇欲坠的木楼梯才能进入。这些在我们的脚下嘎吱作响、摇晃不止的阶梯后面有什么呢?一个破败不堪的房间,里面只有一支蜡烛,光线昏暗,只有那一张烂床才能给人一丁点儿的舒适感。床边坐着一个男人,他的手肘支在膝盖上,双手遮住了额头。“你怎么了?”走在最前面的警察问道。“发烧了。”他头也不抬,有气无力地回答。想一想,居住在这种环境中的人发烧是怎样的情形吧!

注释:

[1]伦敦著名的贫民区,“七面钟”是其一部分。

[2]指上文说的年轻男士们。蓄胡须、衣领卷起来,是诗人拜伦的装扮,在当时是一种时髦的打扮。

[3]又叫弗里吉亚帽,因古希腊和罗马奴隶获释后戴这种帽子,故为自由的象征,名画《自由引导人民》中象征自由的女子头上戴的就是这种帽子。

[4]这种旗杆叫自由之杆,在美国独立战争和法国大革命中是自由和解放的标志。

[5]法国作家勒萨日同名流浪汉小说的主人公。书中有一段情节是:吉尔·布拉斯在马德里给一个绅士当跟班,这个人每天早上出门,晚上回家,没有人知道他叫什么,做什么工作。

[6]化用《圣经·旧约·以赛亚书》第40章第6节的话:凡有气血的,尽都如草。

[7]伦敦著名的两条商业街。

[8]指美国学者菲尔顿,他是哈佛大学希腊文教授,也是狄更斯的朋友。据狄更斯在一封信里说,狄更斯在从波士顿到纽约的船上与他偶遇,两人把船上的奶酪都吃光了。

[9]法国作家勒萨日同名小说中的人物。小说主人公误入星相家的实验室,放出了被关在一个玻璃瓶里的瘸腿魔鬼,魔鬼带着他在马德里的上空飞行,揭开人们的屋顶,窥探各种见不得人的隐私。

[10]19世纪时纽约的一个著名街区,为移民聚居区,以环境差、治安乱著称。

[11]18世纪英国伦敦警察法庭所在的街道。

[12]英国诗人约翰·盖伊所作诗歌《温柔的威廉和黑眼睛苏珊的告别》中的人物。

[13]19世纪初水手们传唱的歌曲中的人物。威尔·沃奇是个走私犯,他与爱人苏约定,干完最后一次买卖就不干了,结果在最后一次走私中被官兵所杀。此故事与上文提到的威廉的故事及人物类似,疑为同一故事的不同版本。

[14]苏格兰海上冒险家,曾加入美国、法国海军,为私掠船船长,袭扰英国海岸,攻击英国商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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