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到是真想不通,那么多富二代,那么多土豪金,为什么丁子墨偏偏选他做老公。难道因为长得帅?
对于颜值这东西我实在不好发表意见,毕竟我有自知之明。
打上初中那会儿我就是全校公认的脸盲加审美独特,已经到了不容质疑的地步。甚至有人说:乌小冉要是说谁长的难看,那人必然绝对丑到自己都不想出门吓唬人。
不过回想一下,从出生到现在我还真没碰见过他们嘴里说的那种长相,在我眼中但凡是人我都觉得长的还不错。难道真是我审美与大众不符?
“走,小冉,再陪我吃点”
丁子墨过来拉我的手。
“不去”我这一打嗝都是奶油味哪还吃的下去。
“来嘛,人家想和你一起吃早餐。不吃也陪我坐坐。”
丁子墨不依不饶。这小妞从前就喜欢缠着我陪她吃饭,对于她这习惯我一直没弄明白。吃个饭还得找个人陪,你是怕吃着吃着米里蹦出个奥特曼嘛?嘴上这么说,行动上我还是乖乖的跟着她去了餐厅,习惯这东西想想还真挺可怕。
“对了,你怎么这么早就来了?”
丁子墨这一问,我才想起来自己来的目的。
“你记不记得昨天婚礼上我和你说的polo男?”
“那个穿polo衫的男人吗?记得。”
丁子墨边吃边点头。
“介绍给我!”
她没接茬转头看向已经在看报纸的吴轩,然后举起手中切好的牛排:
“哈尼,来,啊~”
“来,哈尼,再来一块,啊~”
“真乖!”
……
我放射出一脸幽怨的光,外加点燃眼里的熊熊怒火,丁子墨你是想让我用怒火把你这红檀木的桌子烧成灰烬吗?我在这股火烧得最旺的时候望向丁子墨,顺便露出我那两颗大板牙以示警告。
所以说从小培养出的默契还是有的,她看着我眼里点燃的火花,瞬间做出我懂的回应。
然后迅速抢下吴轩手中的报纸,使劲冲他使了个眼色。
“老公,快救救我。”
吴轩整理了下咖色条纹的领带,慢悠悠的说道:
“盛镯百货大公子,余正凡,三十岁,未婚。人称“当代活菩萨”,无不良嗜好,不抽烟,不喝酒,喜读金刚经。”
怎么听都像个没感情的复读机,复读机播报完拿起报纸继续阅读。
丁子墨转头问我:
“怎么样?什么时候安排你见见?”
见什么见呀,这人也不符合我剧本里的人设呀!真是肝疼。
丁子墨看着我一副要死不死的样子,?一时也摸不着头脑。
我只好把在老周那里挖坑自埋的经过说给她听,谁知道她不但不安慰我,还笑的前仰后合“真没想到有生之年能让你和爱情挂钩的居然是工作,那你是打算拿这个余大公子开刀吗?真是可怜,这么优质的原始股,可惜了。”
听丁子墨这么一说,我就更愁了,瞬间把眉毛皱成一百八十道弯,解都解不开的那种。
“都找到目标了,怎么还是这种表情?”
“那么容易就好了,是爱情剧但是投资商要求写一个被富二代抛弃的怨妇…”
“呵呵~你们这投资商口味挺重。”
诶~重不重我是不知道,我就想知道找个不抽烟不喝酒喜读金刚经的主,怎么体会女主角的哀怨?我看到时候哀怨的感觉没找到,或许就被他提前感化剃头出家什么得到是真的。
丁子墨心疼的拍了拍我的头,我直接带死不拉活的趴在桌子上。
到是放下报纸的吴轩,向院子走去时说了一句人话:
“盛镯百货二公子,余正宇,二十七岁,未婚。报刊杂志、娱乐头条、花边新闻常见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