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是为了等待她的丈夫,一名上古大巫的降临。
所以,她才会终生不嫁。
林南坐在椅子上,像一尊雕塑,静静的等待时间流逝。
就在此时,房门吱呀一声开了,萧玉嬛蹑手蹑脚的走进来,见他呆坐在椅子上,望着眼前的一片空白发呆,促狭的拔掉一根头发,去捅他的鼻子。
阿嚏!
林南一个喷嚏,从梦中惊醒,一抬眼看到萧玉嬛,吓了一大跳,糟了,主神星空还没有收起来呢!
被这丫头发现就惨了!
“林哥哥,你在发什么愣啊!”萧玉嬛抬起手,在他眼前晃了晃,又伸手摸了摸他的额头,“也没发烧啊,怎么就变傻了呢?”
“我在想事情。”林南挪动了一下身子,指指旁边的椅子,“坐吧!”
“我爸爸刚才打电话说,他已经联系了一名肿瘤科名医,要你准备一下,过几天去检查。”
“我知道了。”林南感激的点了下头,他忽然发现,萧玉嬛的容貌,竟然与菡芝几乎一模一样!
几乎是一个模子印出来的!
这……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菡芝的容貌与瑶有百分之八十的相似,而萧玉嬛的容貌又与菡芝几乎一模一样,莫非冥冥之中,她们几个有着我所不知的奇妙关联?
不可能啊,主神星空只是一个实验系统而已,若说关联,充其量也就是系统采集了萧玉嬛的容貌作为样本,而菡芝化形后,很巧合的变成了她的容貌……
巧合,一定是巧合!
“枉我专门请假回家来看你,你却连句话都不愿意说,生气了,走了!”见林南一副恹恹不乐的模样,萧玉嬛一跺脚,推门走了出去。
“哈欠……”林南看着她远去的背影,招招手,“有空来玩啊!”
“再来我是小狗!”远远的还能听到她气呼呼的声音。
可是小丫头的话根本不能信,一个小时后,萧玉嬛就翻过两米多高的墙头,跳进院子里。
“林哥哥,去我家吃饭吧!”
她站在窗外,手指扣着窗户,招呼道。
时间是一个很奇妙的东西,当你嫌它过得快的时候,时间就会越来越快,当你嫌它过得慢的时候,时间似乎静止了一样,一动也不动。
五百个小时,二十天的时间,等得林南望眼欲穿。
在这段时间,他和萧玉嬛去了一趟省城,见到了萧叔叔,也见到了那位专家,专家看过他的脑部CT后,她觉得很奇怪,肿瘤很小,只有黄豆粒大,但位置却很刁钻,正处在小脑核心,若是继续发展下去,压迫脑干,怕是会影响整个人的行动能力。
“我一直想不明白,为何三个月过去了,这个恶性肿瘤只长了这么大,但是小伙子,我还是劝你尽早做手术,一旦病情恶化,恐怕神仙也救不了你。”
“我知道了。”林南掐算一下时间,明天,系统规定的五百小时就要到了,所以,无论如何,他都要准时进入水蓝星。
那里,有个痴情的女人已经等了他五百年。
“爸爸说,手术费用你不用担心,他会帮你想办法的……”回来的路上,萧玉嬛一脸关切的看着这位陪伴了自己整个童年的“哥哥”,连带着自己的心情也有些抑郁了。
“到家了!”短途客车刚停下,林南就一个箭步窜了出去,跑得比兔子还快。
“等等我啊!”萧玉嬛急忙抓起书包跟了出去。
屋子里一切照旧,主神星空系统慢悠悠漂浮在屋子正中,只是他能看见,萧玉嬛看不见罢了。
对于这个问题,林南曾向系统做过咨询,系统的答案是除非是系统选定的负责人,其余人均无法开启五维度视觉,自然也就无法看到主神星空。
“明早我来给你送饭啊!”萧玉嬛望着火急火燎冲进屋子里的林南,幽幽叹了口气。
林哥哥怕不是忙着和喜欢的人聊天吧!
唉……
小丫头抬起头,望着湛蓝色的天空,目光格外忧伤。
系统页面上,倒计时正不断闪烁,此刻距离再次进入水蓝星只剩下10……9……8……7……
当倒计时结束,显示可以再次进入的时候,林南的身影已经消失在屋子里。
五百年了!
哈哈哈!
我终于又回来了!
林南的双脚踩在水蓝星坚实的地面上,抬头看着头顶那个明晃晃的太阳,放声大笑。
“当前文明阶段:奴隶制城邦时代(万国纷争),当前所在位置:水蓝星北部平原,国家:黎国……”
白光一闪,林南的身上就多了一套右衽长袖粗麻布衣服,脚下是一双麻鞋,踩在坚硬的石头上,硬生生的硌脚。
不过这些都不重要,他现在最要紧的是回到天神殿,找瑶的转世之身,还有女儿小洛璃。
不知道泠鸢把小洛璃带去哪里了……
远处来了一队穿着红色麻布衣服,扛着竹竿的人,竹竿上绑着一根长矛状的青灰色金属,边缘打磨得格外锋利。
“竟然连军队和青铜器都有了!”林南躲在一棵树后,望着这队奴隶制时代的士兵们,暗叹这个世界发展速度之快。
短短五百年,水蓝星文明就从原始社会发展到奴隶制社会巅峰,不但有了国家,甚至还出现了常备军!
若以现实社会的历史作比较,此时的水蓝星文明水平,等同于春秋早期。
足有上百个蓬头垢面的奴隶,用麻绳串在一起,在士兵们的鞭子驱赶下,迈着沉重的步伐,向虞国的首都长阳城而去。
“跟上去看看!”林南远远跟在士兵们身后,始终保持一里地的距离,免得被发现。
走了约莫有三个小时,终于,前方的地平线上,出现了围墙的轮廓。
这便是虞国的首都,长阳城。
也是五百年前,林南将南黎部落迁徙到此地后,逐渐发展起来的聚落。
当年林南选址的时候,就是看中了这里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前有大河,后有山川为屏障,依山傍水,易守难攻,选择此地做都城,再好不过。
长阳城城墙高足有三丈,内用夯土,外用青砖包裹,城头上还有拎着青铜武器的士兵把守。
城门处,一群身着红色麻布衣服的士兵们涌上来,推推搡搡,连喊带骂,将抓来的奴隶的赶进了城里。
林南抓起一把泥,在脸上胡乱抹了两下,远远的跟在士兵们的身后,也进了城。
入眼尽是低矮的小房,以夯土铸成,墙面还留着昨晚雨水冲刷的痕迹。
城中百姓大多穿麻布和葛布衣服,破破烂烂,蓬头垢面,各个眼神呆滞,毫无生气。
偶尔会走来一两个穿着精致的细麻布衣服,脸上洗得干干净净的,不是商贾,就是显贵。
“脱产阶级也已经出现了……”林南想起五百年前,当他刚刚开始教会南黎部落用火的时候,还没有所谓的脱产阶级。
但是今时不同往日,此时的南黎部落已经建立了国家,而且有了贵族。
五百年了,当年南黎部落的一切痕迹都随着时光的流逝化为乌有,唯有那座天神殿,仍旧矗立在长阳城的城外西北角,在满布的荒草与秋风中诉说着当年的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