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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错爱:谢谢你曾经爱过我

总想找一个夜晚,在我家的门口,对你说:谢谢你曾经爱过我,欢笑,或泪水,都将是我最美的回忆。然后,转身回屋,安然入睡……

织一件毛衣给你

夜里翻看很多年前的日记,其中有这样一句:成就一段爱情就像编织一件毛衣,建立的时候需要一针一线,小心而漫长,但拆除的时候,却只需轻轻一拉。

我还记得那一晚陪娟儿坐在校园内的情景:正是立冬的节气,冬季的寒冷已经全面来袭,落叶萧瑟,惨白的月光照得树影越发的斑驳。昔日里宽厚的梧桐树叶干巴巴地吊在枝头,稀稀落落,梧桐子倒是颇显丰盛,但在冷飕飕的冬夜里也看不出半点喜庆。

娟儿就那样呆呆地坐在石凳上,我在臀下垫了本书,递给娟儿一本,她流着泪说“不凉”。大概相比于她的心来说,石凳还算是温暖的吧。一向以爱说话自诩的我此时竟不知和娟儿说些什么,我知道所有的语言都毫无意义,除非那个负心的人走上前来对娟儿说“别哭了,我会心疼的”。

可是,他怎么可能会这样说呢?他那样决绝地和娟儿分了手。我还记得娟用了两个多月的时间一针一线为他编织毛衣,只为在平安夜里,他能暖暖地穿上。可是,娟儿哪里会织毛衣?所以,她四处找人教她,她那样认真地学,一丝不苟地织,就连一点不平整都不允许。娟儿说:“毛衣是暖身的东西,必须得平平整整,舒舒服服,要不然穿在身上就算可以御寒也觉得拧巴。”为了织好这件毛衣,娟儿的手都磨出了茧子,可她那幸福的神情要比手上的茧子厚实得多。她还特意学了比较繁复的织法,她要给他的毛衣织上麻花,她说:“男人都好面子,要是女朋友给织的毛衣不够出色,他该多纠结呀。不穿吧,肯定怕我不高兴;穿吧,又怕被人取笑女朋友太笨。所以呀,一定要织得漂亮,不让他为难。”

多么贴心的女子。

可是那个将要收到毛衣的人呢?竟然在圣诞节前的平安夜里对娟儿说:“对不起,我们分手吧。”一句“对不起”就结束了一段爱情。爱情竟然如此脆弱吗?那些日日夜夜累积起来的欢快和甜蜜就在一句话之间烟消云散了吗?难道他都忘了吗?

是啊,他都忘了。他不仅忘了娟儿对他的好,也忘了他是如何费尽心机才牵到了娟儿的手。那时的他,每天都会找些莫名其妙的理由跑到我们宿舍,寻找各种有的没的话茬和娟儿搭讪,他曾经在每一个下雨的日子背着娟儿去上课,他曾经不惜跑上几个超市去寻找娟儿最爱吃的雪糕。他也忘了,他们为了能天长地久约法三章,为了征得家人的同意提心吊胆,为了毕业后奔赴同一个城市四处奔波……

那么多的点点滴滴,却在短短的一句“对不起”后瞬间崩塌。娟儿想不明白,纵使夜越来越深,风越来越冷,她还是如雕塑一般呆坐着。那一刻的娟儿,如同乐府里那个被夫所抛弃的旧人,心里竟还是有一千个一万个舍不得。

大概,这便是女人的死穴,一旦爱上就再难割舍,哪怕遍体鳞伤依然追着随着。所以,如张爱玲那样才华横溢的女子,在爱上胡兰成后,也低下高傲的头,来倾尽小女子所有的温柔。张爱玲在给胡兰成的照片的背面写道:当一个女子爱上一个男子,就会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的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

月上中天的时候,娟儿忽地起身,说:“让你跟着我挨冷受冻了,回屋睡觉吧。”我愣愣地看着娟儿,以为这是她要做傻事的前兆。她只笑着说:“我不会去死的,我想明白了。我和他这一段爱情就像编织的那件毛衣,织的时候一针一线,小心漫长,但拆的时候,就只要轻轻一拉。看起来好像挺残酷,但很多事不都一样吗?建造一座大楼,一砖一瓦,精打细算,可是要拆的时候,还不是瞬间就爆破了?……”

谢天谢地,在寒风里瑟瑟地坐了半宿,终于开悟了。

失恋

人生总有些日子是灰色的,如失恋。

曾经为你蓝的天,如今变得灰暗莫测;曾经为你柔的柳,如今也变得轻浮矫情起来。那个时候,红叶满山,你看到了爱的火热;如今红叶依然,你却只觉秋风瑟瑟。

失恋,就像沙漏,而泪水和心痛,是那涓流的沙,每一次思念的翻转,都是一次撕心裂肺的决堤。你还会不由自主地走到约会的老地方,还会想打电话嘱咐他加衣裳,一切如常,但又瞬间惊醒。

我是害怕失恋的,或者说是喜欢逃避的。见事情不妙,我会想方设法先一步离开,因为我担心面对失恋我会不知所措。可有人先离开,就会有人觉得失恋,那后一步离开的人就须得承受被抛下的苦。杰就是这样无辜地承受了一次我因逃避而给他的失恋。

大二时与杰已有一年多的交往,但我总是隐约感觉他不是那么爱我。所以,我主动“请辞”,给杰写了一封八页纸的长信,其中找了些什么理由,如今我已不记得,但我还保留着杰给我的回信。信中他说:

我们真的分手了吗?一年多的时间就这么瞬间消失了吗?

看着你转身离开,多想抓住你的手,可是我还抓得住吗?第一次拥抱,我的心跳得快要跑出来;可这最后一次拥抱,我的心疼得快要碎掉。

在以后的两年里,我将一个人度过了,没有人陪我看电影,没有人陪我吃饭。我们连见面都难了吧,打水的路上,通往校门口的路上,再也不会有我们连在一起的身影,我再也不用去成绩栏里偷偷看你的成绩了,再也不用因想你而失眠,再也不用了……

其实,难过的不止杰,还有我。每一个先转身的人都会心存愧疚,我也一样。杰的这封信直到现在我仍然保留着,我偶尔还会拿出来看看,满心都是“对不住”。不知是不是因为自己制造了一场失恋,后来的我倒无比怀念和杰的过去,也常常对杰多了几分惦念,很想知道他的消息,很想能够和他偶然相遇。或许现在的杰早已为人夫、为人父了,他也会百般心疼那个女人吧,他也会把孩子举得高高地逗他(或者她)笑吧。他会把我狠狠地忘了吧,因为痛过,所以他会走得更干脆和彻底吧,他大概不会像我一样还时常怀念过去了,更不会有心思去想象无数种与我相遇的场景吧。

——在我俩的事情上,我想,他终究是比我更轻松的,至少在今后的大半生里是这样的吧。

所以,失恋未必就是坏事。痛苦是一定的,但退一步望去,失恋也未尝不是另一番风景。恋的温馨与失的凄冷,如同生命旅途中的一次跌宕,危崖泻瀑,失重落魄的同时,又溅玉飞珠。这何尝不是生命的大观?

更何况,失恋绝不是因为你不够好,只是你们彼此并非对方的最爱而已!假若你或那个他无法再忍受下去,那么就算勉强牵手也没有意思,干脆失恋吧,各自回到原点,各走各路,不在于谁对谁错,更无关谁好谁坏,又给了自己一个机会而已!当然,失恋后,也许一直都遇不上你喜欢的,这也难免。细想想,性格、家庭、教育等各个方面都不甚相同的人,哪那么容易就与子偕老了?那也没关系,总比把自己吊在树上又摘不到苹果强啊,至少现在你可以在树下随意溜达了。

你到底爱他的哪一点

“世易时移”“时过境迁”是谁说的?不过几个字就把昔日的美好转而变成苍凉。你和他已经恋了那么久,早已到了如胶似漆的地步,你甚至期盼着有那么一天,他能手捧玫瑰,单膝跪地,深情款款地对你说“嫁给我吧”。你都已经想好了到时候如何应对,你想:若是他当着众人的面你就假装不同意,一定要让他多跪一会儿;若是只有你自己,那么你就一下子扑到他身上,狠狠咬他一口,只要他一说“疼”你就告诉他“女人就是要男人疼”的。

心中无数次的演练,等来的却是一句冷冷的分手。你泪眼婆娑,往事历历在目,而他的木然如同一个孩子对着气急败坏的母亲做鬼脸一般可恨。绝望和愤怒让你忘却了你是他的乖乖女,你抄起桌上的咖啡泼得他满身满脸都是,看着那棕黄色的液体让他瞬间变成一个小丑,心里痛快多了。

他则当场呆住了,咖啡从他帅气的脸上不断滴下,月白色的T恤前襟瞬间被渲染成马桶未冲的颜色,他也早忘了曾经的绅士风度和儒雅做派,狠狠地瞪你一眼,在安静的餐厅大吼:“你干什么?”

“我干什么?我就给你这个没良心的一点颜色看看!”说完,你潇洒地转身,才走几步又折返回来,将他昔日送你的水晶项链哗啦啦地扔在他面前。

如今回想起当时的那一幕,你禁不住问自己:“我到底爱他哪一点啊?”是啊,现在想来,那个人根本就没什么可爱的地方嘛,他好像一点都配不上你,让你为他付出一辈子他可不值得,让你跟他一起度过几十年的后半生你简直太亏了。你由衷地感谢自己——那一杯咖啡泼得真好!

在一起时,那句常挂在嘴边的“我到底爱他哪一点啊?”那个时候你也知道他并不是那么完美吧,你也早看到了他有点虚荣、有点花心、有点懒惰、有点狭隘,甚至有点自私。可是,那时你说这句话时,竟然是甜蜜的。因为你爱上了他。爱他,就会忽略他的一切缺点,即便看见也权当是无所谓的小事。

“只要有爱就好。”

“世间哪有十全十美的爱人呢?”

“我若连这都不能容忍,还算爱他吗?”

你不断给自己找借口。

这可不真是让人盲了眼睛、蒙了心智吗?

还好,他帮你解脱了,你对他千恩万谢都来不及。

所以,时间也是调皮的,后来所有的时间里你都不会再是那一刻的心情,也不管你当时是多么迷恋或痛苦,只要有时间,一切就都会变。喜剧能变成悲剧,悲剧也能变成喜剧。

读高中的时候,学校的食堂每天早晨都是面条汤,面条是切得整整齐齐的大宽面,若是偶尔有一天没有被煮得稀烂倒也还算看得过去。只是一到冬季,面汤里总是要放上很多大白菜,起初我也吃,后来换了厨师,大概刚刚走马上任,他煮的白菜叶子还能将就吃,只是那白菜帮子不是煮得连魂儿都没了就是夹生的。前者无须牙齿咀嚼,但搅在舌尖却如同吃到了一团烂棉花;而后者则是咯吱带响。两者的共同点是都能散发出一种劣质的甜腻,让我从此便断了与白菜帮子的所有情缘。

此后,我只吃白菜的叶子。

可是,“世易时移”“时过境迁”又是谁说的?如今我倒不那么憎恨白菜帮子了。因为听说白菜是“百菜之王”,尤其白菜帮子中更是富含多种营养物质。全都扔掉不仅可惜,也耽误了我给儿子补充营养。所以,从他会吃饭开始,我就给他吃白菜,做各种各样的白菜,连同白菜帮子一起做,我每次都会告诉他白菜多么有营养,多吃些便能很快长大了。

儿子总是吃得很欢,我当然也会默默从碗里挑出白菜帮子放到儿子碗里,他时常为此说“谢谢妈妈”,我则窃笑不语,甜蜜而幸福。

“世易时移”“时过境迁”,是谁又说了一遍?原来,这世间的一切都像是地球的自转与公转,冷的会变暖,暖的会变冷,亮的会变暗,暗的也会变亮。

你还好吗

去年冬天,高中同学敏芝来北京出差,顺便和我坐了坐。我们找了一家小饭馆,依窗而坐,点了她素来爱吃的清炒笋丝和我喜欢的飘香小排,以及我们都爱吃的下饭菜重庆辣子鸡。

等待的时候,不知哪根神经搭错,我竟然鬼使神差地看着她说:“你还好吗?”同学瞬间石化,白了我一眼说:“你搞什么,这语气酸不溜丢的,我好不好你看不见啊?”我连忙点头,说“看见了,看见了,你挺好的。”

说着她又皱着眉、撅着嘴对我说:“你这话让我想起前两年遇到王磊的时候。”

“你们又见面了?旧情复燃了?”我说。

“旧情复燃是不可能了,我以为他的心里还有我呢,结果竟然是我自作多情了。”她说。

我立刻将耳朵支棱起来,因为一段精彩的故事正向我耳边奔来。她说,那天她偶然在街上遇到王磊,惊喜万分,她的大脑像出了故障的放映机一样怎么都停不下来,各种之前恋爱时的场景都呼啦呼啦地围着她转起来。

王磊还和以前一样帅气好看,只是身边多了一位女友,这不是让她伤心的地方,因为这是她早就知道的啊,分手了的两人自然要各有归宿,她也不是当年的她而是一位三岁孩子的母亲了呢。

王磊的脸上也洋溢着笑容,两人笑意盎然地一步步走近。激动人心的时刻马上就要到了,敏芝竟有些心慌意乱,倒是王磊在女友在场的情境下还淡定自若,顺顺利利地说出了“你还好吗”几个字。但就是这几个字,却让敏芝更加的结巴起来。她说:“我当时心里那个乱啊,我想我现在算是好吗?日子还过得去,老公也凑合。可是心里有时还是会想起他来。这样算好还是不好呢?就在我犹豫的时候,你猜怎么着?”

“怎么着?”

“还没等我说呢,这个遭天杀的竟然对我说:‘来,介绍一下,这是我老婆,我正要陪她去看看附近的一家健身房呢,呵呵,不然改天聊,拜拜。’当时,我真想一头撞死在墙上算了,人家根本就没打算听我说什么答案,我还在那千头万绪地理不清,真是白瞎了我这么多年的高贵了……”

我也被上了一课,知道了有朝一日昔日的他若也如此对我轻声地说“你还好吗”时,大概只是在等淡淡地回答“嗨”或者“很好很好,好久不见了”或者其他无关痛痒的回答,甚至他压根也没有想听到什么实质性的回答,然后随便找一个借口就走开了。而那一句耐人寻味的“你还好吗”也并非真的带着关爱,只不过是听者一厢情愿地瞎想罢了。

临走时,我买单,敏芝也不客气,调皮地说:“谢谢你这个地主请我吃饭。”

我说:“我要谢你呢,以后要是有人对我说‘你还好吗’时,我就直接说‘我很好,我正要去健身房呢,改天聊’。这多气派……”

曾几何时,你们是彼此心头的朱砂痣,但一场突如其来或早就存在的缘由让你们各奔东西。你们一步一回头,难分难舍,刻骨铭心,肝肠寸断,撕心裂肺……可是,走着走着就走远了,你偶尔回头看看时,只是看到他的背影。背影看得多了,你才发现,那个人早已不是那个人了,即便你现在掉头飞奔,也已经追不上他了,你在他的眼里也只是一个小得快要看不见了的黑点而已。

这难免让人失落。就像商场打折时,你没来得及下手那件你心仪的裙子一样,可是时间过了,商场的活动就结束了。你偶尔路过商场,看见商场外拉着横幅,以为又有优惠了,于是心怀激动地跑去了,结果这一次只针对内衣。几乎所有品牌的内衣上都挂着大大的折扣,只有你爱的那条裙子高高地挂着,毫无表示,似乎它从来就不曾认识你一样——

“真是无趣透了。”我猜你会这么说。

关于承诺

恋爱的时候最爱听的就是他的承诺吧——

“等我有钱了,给你买最漂亮的钻戒。”

“我会一直一直爱你,一辈子、两辈子、三辈子……永远都不会变。”

“我答应你以后再不看别的女生一眼。”

“嫁给我吧,结婚后我会像现在一样,不,我会更加爱你。”……

爱情里的孩子,若听得一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常会感动得泪光莹莹,想象着两个人从此时牵上彼此的手,一路走下去,直到老去的那一天,自己的手已经骨瘦如柴,他仍然不肯放开。

多美。

我也喜欢,但时间又往往轻易改变了一个人的心境。如今听到那些美丽的承诺,总不免想起罗曼·罗兰的一篇文章,他说:

如果我答应借钱给一个外人,我不会期望他归还。那是已出之物,他主动归还最好,否则我有什么能力追讨?这方面,我不会太天真。

同样,承诺也不可追讨。

当一个人对你说:“我不爱你!”你为什么还流着泪问他:

“你说过永远爱我的!你说过的!”两个人之间的承诺,若一方无法信守,那就是无可奈何。是他办不到,不是他忘了,用不着你力竭声嘶去提醒他一次。

当一个人要离开你,也无谓再提醒他:“你说过不会离开我的!”他说过又怎么样?他对你说的时候,你不肯相信。他要走的时候,你却要追讨?

就把承诺当作爱情的一部分吧!

我们曾真心许诺为一个人做一些事,但明天的世界,不在我控制之内。做得到,我会快乐。做不到,我会忧伤,我会的。我也会学习,不去追讨。

有过承诺的爱,总比未有过承诺的爱要美,一旦要去追讨,承诺已变得太遥远。

是啊,追讨又如何?承诺里虽然说了一辈子的事,但它代表的却只是当时的心情。若十年二十年之后,你拿着那一句承诺出来,恐怕当时在场的高山和海洋也觉得尴尬,仿佛它们作了伪证一样。

所以,承诺虽美,但却是个顶没意义的东西。相信承诺不如相信行动来得更实在。一个人或许从没许过你送你一枚钻戒,但有一天他就硬生生地拿着钻戒出现了,虽然突兀,却是真实的;这就比许你天长地久却毫无行动的人可靠。一个人或许一直跟你说“别怕,你没钱了我顶着”,但最后手里拿着钱跟你说“拿着”的却未必是他;说两个字的就比说了很多字的那个更真心。

一个女人与“承诺”过一辈子,会有很多个幸福的时刻,只要那个人两片嘴唇一碰,女人就会瞬间满足。但遗憾的是,男人在身边说承诺的时间总是少于你因为没有得到他的兑现而失望的时间。而一个女人若是跟了只爱做不爱说的男人,自然少了很多美丽的憧憬,但她却可以拥有无数段可供自己回忆的实实在在的温馨时光,这些时光又总是多于她因没有得到甜言蜜语而失落的时间。

所以,你得明白:承诺不过是一种常常让高山和海洋领受尴尬的辞藻,用不着过于信奉,一句“拿着”胜过十句“我会给你的”。

她不在的时候

年轻的时候,听人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觉得这句话简直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无数次暗暗赞叹原创者是如何的睿智和犀利,能一针见血地指出爱情与婚姻无法兼容的残酷事实。但经过了这么多年,且始终没有想从围城逃出来的念头,才慢慢发现,很多时候人们对“围城”一词的理解其实是因《围城》里的婚姻纠结而产生了偏差的。人们往往看到了围城带给人们的禁锢,却看不到它带给我们的安全和舒适。

两个月前,偶遇这位常年对网聊嗤之以鼻的朋友在深夜现身,与之招呼。满以为他会说“等见面跟你聊”,不想他的话却如洪水猛兽一般汹涌而来。究其原因,竟是其妻随单位外出旅游,只剩其一人在家,时光实在是打发不掉。

他说:妻已外出数日,跋山涉水的集体旅行一定会把她累得够呛。特别是她时而会有低血糖,不知道能不能吃得消,甚念。

他说:妻在身边时,不觉多什么,不在时,就好像丢了整个世界。四壁空,炊烟断,日无奈,夜漫长,饭不香,觉不甜,万事无心做,打牌亦输精光。

他说:想不到已经不惑之年的人竟容不得小别,不知是婚龄尚短,还是妻法力无边?

他说:架子拿大了。临走的早上,妻问:打电话吗?答曰:不打,你同事会笑话我。妻又问:发信息吗?答曰:不发,不打扰你的游兴。妻说:我给你发。再答曰:别打扰我的清净。可是才走了两天,日子就空得过不下去了,现在想打个电话,恐她笑,只能坚持、坚持、再坚持。几次拿起电话又放下,心里却害怕:这小鬼头不会也在默念这几个字吧。

他说:实在睡不着翻箱倒柜找出了妻以前介绍给自己的各种版本的《小夜曲》,有舒伯特、莫扎特、门德尔松,还有国人的《月光小夜曲》,但听了两个多小时依旧睡不着,遂起来上网……

朋友与妻已厮守了十五年之久,竟挨不过短短的一星期,这不是爱情又是什么?有她的日子平淡无奇,她不在的时候就心智错乱。因为少了那个和你一起吃饭、一同洗脸刷牙的人,就要了命了。

所以,婚姻并非爱情的坟墓,而是爱情细细滋长的沃土。若爱情只是花前月下,没了柴米油盐,定然是少了滋味的。那少了滋味的爱情还算是爱情吗?至少是不完整的吧。人们总是对纯真的爱情念念不忘,殊不知那最深重、最结实的爱往往以婚姻的名义成就。

若说恋爱是一条线段,婚姻就是以其终点为起点的一条射线,时光清浅,岁月留香,如此才可成为携手一生的那个伴儿。

爱情就像一杯水

有过端一杯水的经历吧。不管原因是哪一种,只要你是要将这一杯水端到另一个地方,你总是会不由自主地倒满,若只有半杯,总感觉不够圆满。可是倒满了会怎么样呢?这一路都得小心翼翼地,即便这样,那杯里的水还是像调皮的孩子一样一次一次冲到杯口,眼看就要洒出来了,怎么办?你越是想要征服杯里的水,它就越是晃动得厉害。

好吧。停下来不动,两三秒钟,那水便又恢复了平静。

继续。可才走几步,“调皮的孩子”又不安分起来。

好吧。再停下来……

如此反复,才能最终到达想要的地方。

当然,也有人只倒半杯,只要小心些,便可平安到达。

这像不像爱情?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总是不自主地要求很多,可越是要求得多,这平日里鸡零狗碎的事情就越多,哪怕你再怎么用心经营终究还是力不从心,总是出岔子。

怎么办?继续要求,还是委屈自己?哪一个都不好用,彼此冷静下来才有重归于好的可能。可是,水依旧是满满的,没过几天,各种纷争的戏码又都粉墨登场,哐嚓咚锵,哐嚓咚锵……鸡犬不宁。

“好吧,我服你了,你爱那样就那样吧,只要不……就行了。”要求一降低,很多事情就迎刃而解了,比如,他晚上不洗脚就上床,或者牙膏总是挤很长的一大条,也或者足球比赛的那几日,他根本顾不上和你说话。

但他挣了钱还是悉数上交,他每晚都还按时回家,他在你生病的时候还是急得打转儿。一想到这几点,你就对他不那么严苛了。他也不再需要抗争了,日子也就太平了。

可是,哪个怀揣爱情的女子不是敏感而细腻的呢?花前月下的浪漫,娇艳欲滴的玫瑰,含情脉脉的眼神……可不都是这世间最美好的么?若能长此以往,做梦都要笑醒了呢!

接着我们就想要天长地久,想要朝朝暮暮,无奈何柴米油盐、针头线脑、家长里短,一应琐事扑面而来,心里的事情越来越多,对那个人的要求也越来越多,可人还是那个人啊!突然多了那么多的要求,他(她)怎么承受得了?

那杯水要洒出来了呢!停停走走总不是办法,一辈子那么长,每天都战战兢兢地走路,哪里还能享受生活和爱情的美好?所以,干脆倒掉一些水,我是这么想的。

刚刚恋爱的时候,就爱有事没事找碴,就喜欢听某人的甜言蜜语,虽然明知道好多不过是顺嘴说说,但心里喜欢,某人也乐此不疲。那时要求很多:吃饭的时候筷子不能放歪,人多的时候不能咳嗽,天热不能用衣服擦汗,黑鞋不能穿白袜子,吃大蒜以后要距离我两米开外,喝矿泉水不能满嘴含着瓶口,手上的指甲不能长过两毫米,头发必须两天洗一次,超过两天不打电话必是一场血雨腥风……凡此种种,不胜枚举。

但生活就像一面哈哈镜,结了婚,生了子,一切东西都不再是原来的模样。比如吃饭时,我眼见他筷子放歪了,还没来得及发作孩子就哭了,哪里还顾得上筷子?哄儿子要紧!有两次,我明知道他没有洗脚就上床了,可是我自己困得眼睛都睁不开了——不管了,爱洗不洗吧。也有的时候,赶上我精力充沛,非要与他理论,他有时软磨硬泡,有时大发雷霆,但结局都一样,他不愿意那么约束自己了。想想也是,两个人不是打算要过一辈子吗?每天都过得不自在,剩下的漫长岁月里如何能混得下去?

以己度人吧——

我也早不是当年的小娇娇了。衣能蔽体就算达标了,至于穿出气质和品味,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就不是我对衣服的要求了。又比如语言,恋爱的时候,他若是不小心把腿磕到凳子上,我常会情不自禁地给他揉一揉,如今却正像一个小品里说的那样,皱着眉气哄哄地说:“你瞎呀,那么大凳子看不见?”

既如此,拿什么要求人家那么多?干脆把杯里的水能倒的都倒了,这样拿着杯子走多远都不会累。但不能倒空,大是大非总是要留下的。就本着这样的原则,与某人平安度日3650天有余,尚未动过离婚的年头,且时常能体会生活中数不尽的小小幸福。比如,昨天他回家时带回了我最爱吃的炸鸡,前天把一笔数目可观的奖金全部上缴到总部(就是我啦),大前天阻止我上高速说他保证给我开一辈子车,大大前天(也可能是大大大前天或是更早)怒火中烧因为我没有按时吃药……

所以,不管男人还是女人,爱情抑或婚姻,其实,我们心里想要的不是足够多,而是足够美好。

错过

一切美好的东西,比如衣帽,比如香水,比如一个人,或一份美好,都可能会错过。

有时候太喜欢一条裙子,总是舍不得穿,总是觉得没有一双鞋子、没有一件饰品能配得上它,也总是找不到一个合适的日子让它粉墨登场。时日久了,那柜子里的裙子便成了明日黄花。在某一个莫名感动的日子里,想要穿上它悦己悦人,却发现衣犹鲜亮,而人却憔悴不胜衣了。

美好的感觉也是如此。年前,先生去云南差旅,五天六夜,于我和孩子都算得上是久别。我与儿子日夜苦等,终于盼得斯人归来。门铃响时,已夜深人静。随便聊了几句,先生开始将他带回的战利品一一陈列,有给儿子的只有拇指大小的口琴,还有好些云南的特色美食,并特意拿出两三个,说:“我觉得这个应该对你的口味儿,还有这个,这个,你尝尝。”

“看起来挺好,明天和儿子一起吃。”我说。然后宽衣睡觉。

第二天,先生上班,我整理他在那几天换下的脏衣服以及旅行包,竟然有意外的收获——三条手串,一条是红豆的,一条是菩提子的,还有一条是白色的砗磲的。

“这是给我的吗?”我心里有些窃喜,可又转而疑惑:为什么昨天晚上不拿给我?

于是,我将手串藏起来,与先生只字未提。一周后,云南特色小吃消化完毕,拇指口琴也不知所踪。我问先生还买了别的什么没有,他冥思苦想,没有头绪。我拿出手串,他才恍然大悟:

“哦,我怎么给忘了!这是送给你的,我知道你喜欢这些小玩意儿,特意买的。来,戴上看看。”

我才不戴!那样美好的时刻已经错过了!所以,直到现在那些手串依旧睡在抽屉里,不知得了褥疮没有。

所以,喜欢的东西要舍得拿出来。

一个不知名的黄昏,我坐在电脑前发呆,夕阳的余晖透过我朝西的玻璃窗,洒在花瓶上,细细长长的影子散落了一地。宁突然发来信息,先是寒暄,接着便说:“有件事不知道该不该说,跟谁都没说过。”

“说吧,跟我说我会觉得荣幸的,你要不说就证明我和别人一样了,我会伤心的。”我说。

宁开始讲述,事情的起因是高中时的追求者再次闯入她的生活。春节时,那人不远千里来到宁所在的城市,他说十六年不见,宁依然美丽,他说人生苦短,所剩的年月里不过三四个十六年,他不想留下遗憾。

他说他知道宁过得很好,有疼她的老公,有可爱的女儿,他不想打扰,只是想再见一见那个让他牵挂了十六年的人。

他问宁现在睡眠好些了吗?晚上能睡几个小时?宁诧异,她从未与他提起,但是他却知道,甚至知道宁吃的药的名字。

他说宁上高中时最喜欢穿的就是一条淡蓝色的牛仔裤,裤脚有些磨损,但却更让宁显出一种自然的美。

他说宁上课经常迟到,迟到的时候宁总是很大声地喊“报告”,但进屋的时候却把头低得像成熟的向日葵,然后紧紧抱着书快速走到座位上,放下书,用手捋一下并不太长的刘海,端端正正坐好,表情轻松,眼神却涣散,不知道宁到底在想什么。

宁听得泪光盈盈,说:“这些我自己都忘了。”

“你喜欢他吗?”我问宁。

“喜欢。”

“为什么最后不是他?”

宁说,上大学的时候发现自己很喜欢他,他来的时候却又紧张得什么都不说,那人以为宁心有所属,本着尊重彼此的原则不再提起。后来,宁终于做了选择,但却不是那人。

如今,旧爱重来,才知道当年就因为太过珍视才错过了爱情。我问宁:“遗憾吗?”

宁说,也算不得遗憾,记得在大学里玩的一种纸牌游戏,在心里默念一个人的名字,然后随机翻动一张纸牌,不同的纸牌有不同的解释。她默念那个人的名字时,得到的答案就是“随缘聚散”。

其实,人生故事,无非就是聚散一场,如同一部电影一出戏,一旦开演,总会结束。聚是缘起,散是缘灭。聚散的玄妙和神秘,会让茫茫人海中的两人相遇,而错过不过是更早一点结束了而已。

常常,我们会为错过而痛心疾首;常常,我们会因错过而耿耿于怀。可山还是山,水仍是水。就像宁,她和我说完这些,突然话锋一转,说:“哎呀,糟了,得做晚饭了,说好了今晚给他做最爱吃的红烧带鱼,不聊了。”我还来不及说再见,她的头像就变成了灰色。

我总觉得,一条裙子,一份美好,不过是生命里的沧海一粟,缺了、少了、错过了,遗憾而已。可人若错过,定然会让人肠子都要悔青了。后来宁说,错过就像一首萨克斯曲,让人忧伤而怀念!可正是因为我错过了他,别人才有机会遇见;也正因为他错过了我,我才有机会成为这个小孩的妈妈。

所以,错过一个人也没有那么可怕。

没有办法爱上你

爱情真是个奇怪的东西,你若爱一个人,第一眼就爱上了,此后天翻地覆也不能动摇。你若不爱一个人,就算同床共枕、生儿育女,还是不爱他。

爱与不爱原不是由理性决定的。

前段时间母亲来小住,便聊起了我从小生活过的村庄的人和事。母亲说:“现在的年轻人不知道是怎么了,说离婚就离婚。”

“谁离婚了?”我问。

“你程大伯家的儿子离婚了,媳妇就跟了咱们村的张武。”张武我是记得的,是我小学时的同学,那时我是班长,他因为留过级所以比我们大,坐在后排,经常不听我这个小个子班长的命令,我也没少向老师告他的状。

后来我到外地上学,小时候的同学也多结婚生子,偶尔回家也几乎见不到面,生活如何更不得而知。

“他们有孩子吗?孩子怎么办了?”

“可怜两家的孩子,都是妈走了,留给了爹。你说你程大伯家的媳妇,把自己的孩子扔下,倒去给别人当起了后妈。那孩子要是打从门口过,心里得多难受啊!”母亲说着,气得咬牙切齿。

“他们为什么离婚?”

“也不知道为什么,跟你大婶子闲聊说起过,那媳妇说就是不喜欢他,每天心里都不痛快,还说‘我还这么年轻,以后还好几十年呢,我怎么过啊’?”

“然后,她就喜欢上张武了?”

“估计早就不清白了,张武你也认识的,你说那小子有什么好啊,长得尖嘴猴腮、细胳膊瘦腿的,哪像你程大伯家那孩子,壮壮实实的像个庄稼汉子。再说了,都一个锅里吃了十几年的饭,现在才看不上他了?十几年都过来了,还有啥过不下去的?”

“妈,要是以我们年轻人的眼光看,他家这媳妇倒是个有想法的人。你不喜欢一个人,就算一块生活一辈子还是不喜欢,一辈子都和一个不喜欢的人在一起,多别扭啊。”

母亲对我的话不置可否。

我想起早几年的时候看过的一个报道,说一位八十多岁的老妇人坚决要与老伴儿离婚,儿女劝、街坊说,但她铁了心,她说自己一辈子都没看上这个人,那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她不敢违抗,后来有了孩子又不忍心看孩子没个家,忍了这么多年,现在孩子们都成家立业了,政府也讲究婚姻自由了,所以她一定要在有生之年过几天舒心的日子。哪怕是一个人开灯关门,一个人洗衣做饭,一个人辗转反侧,也总好过看着一个不喜欢的人在眼前晃来晃去。都说日久生情,情是不假,但和爱总是差那么一点点。可就是这一点点,无论如何不是时间或是感动就能弥补的。我想,程家的前儿媳妇和这个八旬老妇,都不是恶人,她们一定有她们的无奈,就像狗狗不喜欢香水,绵羊不喜欢骨头,我不喜欢白菜一样,不管它有多好,也不管有多少种爱它的理由,就是没有办法打心底里爱上它。

中学时,一位刚刚师范毕业的男老师,让许多情窦初开的女学生心如鹿撞。芽儿便是之一,为此她的成绩一落千丈。男老师看在眼里,愧在心里,不好点明,只在一个放学后的黄昏里,话语温柔,要她好好学习,说等她有了出息,一切才有可能。

于是,芽儿努力再努力,三年师范毕业回到当初的学校,与当初的男老师,现在的同事日日相见,笑语欢声。六年过去了,男老师突然拿出大红的喜帖,让大家参加他的婚礼——他要结婚了。

芽儿拿着喜帖,跑到操场的一角泣不成声。她不知道,这么多年的努力为什么在他的眼里竟然一文不值?她专属于他的那些温柔和甜美怎么都扑啦啦飞到了九霄云外?还有,这么多年的情分也不曾有一丝一毫的分量吗?

一周后,芽儿与镇上一位离了三次婚的纨绔子弟订婚,并在两个月后结婚,四个月后丢下一班学生,成为一名养尊处优的家庭主妇,搽脂抹粉,珠光宝气。

一次聚会,酒过三巡,有人提起芽儿,问男老师当初为何不抓住。半醉的他说:“我找不到她哪里不好,可我……可我就是没办法爱上她!”

有什么可说的呢?爱上一个人常常无法控制,不爱一个人也是一样。也许你曾试着了解他,和他一起吃饭、看电影,甚至共度了良宵,可他怎么也不是心口的那一颗朱砂痣。

那就算了吧,一场爱情,不论结局多么凄凉,没有欠或不欠,不过是有一个人误闯了另一个人的心而已。

相爱不难,难的是坚持下去

暮色里归来,见一对穿着校服的学生在当街亲热,女孩齐耳的短发被男孩已经日渐粗大的手掌摩挲得有些凌乱。我猜想那女孩稚嫩的粉脸此时定然娇羞万分,不然怎么会那么不留缝隙地贴在男孩的胸膛上?那男孩也一定喜欢极了眼前这个女孩,否则他怎么会那样沉迷于她的发香?

我暗想:那两个孩子的心里一定波澜翻滚,想想也是,如此小的年纪就走进爱里,哪能那么坦然?别说是情窦初开的孩子,就算是老练的成年人,面对一段真正的爱情不也是心旌荡漾吗?

是啊,爱情原本就该轰轰烈烈,不是吗?若从开始的那一天就平淡如水,怎么能算得上爱情呢?可是,这世上的爱情又总是有那么多的不如意,两个原本爱得死去活来的人却常常在转瞬之间形同陌路,多么遗憾!如同一朵娇艳的花儿在眨眼间就残败一样,惹人伤心落泪。

于是,人们开始向往天长地久,期盼海枯石烂。希望自己能够和相爱的人走过银婚、金婚、钻石婚。可是,又有多少人能够真正携手走过一辈子呢?

我想起父亲和母亲。出生在民国时期的他们,自然是没有这轰轰烈烈的爱情,但他们却携手走过了整整六十年,直到父亲去世。记得母亲说,父亲年轻时爱犯胃病,可那个贫穷的年月除了玉米碴粥这唯一能够果腹的东西,哪里有什么能够让胃舒服的食物呢?所以,母亲总是早早起床把粥熬了又熬,直到那粥烂得不成样子才给父亲端上。也想起父亲临终前拉着母亲的手说:“我没事,你别老看着我了,快去吃点饭。”

原来这一蔬一饭里的天长地久竟是这样意味深长啊。

爱情是会变的。最初时霓虹闪烁、波光艳影,多的是红酒与玫瑰,缥缈世外。但是关系越长久,爱就越来越失去其浪漫,变得越发的具体起来,从雅到俗,从精神到肉体。热恋时她会问他“你的心情好吗?”或者对他说“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生死相许”,结婚后她问他“今晚想吃白菜还是菜花?”或者“你的胃药吃了吗?”

拥有一份灿美如花的爱情或许并不困难,但若能够坚持到把爱情化作一粥一饭则并不容易。拥有爱情只需要找到彼此都动心的人,而坚持下去则需要你在冰箱里为他留一半西瓜,在寒夜里不断给他的杯子斟上热水,在他出门时告诉他哪件衣服最合适。

所以,每当我看见菜市场里喜笑颜开,十指紧扣的情侣或夫妻时,总会为之动容。激情相拥的火热与浓烈之后,一鼎一镬里的牵手才更有其长相厮守的恩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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