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冬天,罗伯特·科恩带着他写的小说回了趟美国,一家还算不错的出版社接受了他的稿子。听说他这趟旅行引发了可怕的争吵,弗朗西丝大概就此失去了他,因为在纽约好几个女人对他不错,回来时,他大大地变了,他比以往任何时候更加热爱美国,也不再那么单纯,那么厚道了。出版商把他的小说捧得相当高,这着实冲昏了他的头脑。而且有好几个女人主动向他示好,他的眼界彻底变了。有四年时间,他的视野完全局限在妻子身上。有三年或近三年的时间,他的视线从未越过弗朗西丝。我确信,他有生以来从未爱过。
他大学的日子过得太糟糕,心灰意懒之下结了婚,待他发现他并非首任妻子的一切,弗朗西丝又趁虚拿住了他。虽然他尚不知爱情的滋味,但他意识到了他对女人有吸引力,女人喜欢他并想同他一起生活并不仅仅是神赐的奇迹,这令他改变了,因此与他为伴变得不那么令人愉快。而且,他和纽约的亲友打过几场赌注很大的桥牌,所下赌注超出了他的财力。他拿到几把好牌,赢了好几百美元,这让他对自己的牌技相当自得,他几次谈起,一个人若是迫不得已,总可以靠打桥牌为生。
此外,还有一件事,他一直在读威廉·亨利·哈德森[12]的作品。这听起来像是无害的消遣,但科恩把《紫色国度》读了一遍又一遍。《紫色国度》读得太晚便是本非常有害的书。它描述了一位完美的英国绅士在一片极浪漫的土地上所经历的种种虚幻美妙的爱情冒险,其中的景色描写十分精彩,但一个三十四岁的男人拿它作为生活指南,其可靠性便好比一个同龄男子以阿尔杰[13]的全套文集为装备,从法国修道院直接进驻华尔街,而阿尔杰的书还更实际些。我相信,科恩像读罗伯特·格雷厄姆·邓恩的报告[14]一样,逐字领会《紫色国度》。不要误解我的意思,他有所保留,但总的来说他认为那是本可靠的书。只需那一本书就挑动了他的心思。我没想到它令科恩心思活动的程度那么大,直到有一天,他来到我的办公室。
“嗨,罗伯特,”我说,“你是来给我鼓劲的?”
“你想不想去南美,杰克?”他问。
“不想。”
“为什么?”
“不知道。从没想去过。开销太大。而且想看南美人的话,在巴黎就能看个遍。”
“他们不是地道的南美人。”
“我看他们地道得很。”
我一周的通讯稿必须赶上与航船联运的火车,但我只写好了一半。
“你听到什么丑闻了?”我问。
“没有。”
“你那帮显贵的亲友没有闹离婚的?”
“没有。我说,杰克,如果我负担咱俩的开销,你肯陪我去南美吗?”
“为什么要我去?”
“你会说西班牙语。再说,咱俩一起去更好玩。”
“我不去,”我说,“我喜欢巴黎,而且夏天我向来去西班牙。”
“我这辈子就向往着来那么一趟旅行,”科恩说,他坐了下来,“不等去成,我就老了。”
“别说傻话,”我说,“你想去,哪里去不成,你有足够的钱。”
“我知道,可我动不了身。”
“别垂头丧气,”我说,“每个国家游览起来都同电影里一个样。”
但我心里为他难受,他的日子不好过。
“一想到生命流逝得那么迅速,而我却没有真正地活过,我就受不了。”
“从来没有人充分燃烧了生命,除了斗牛士。”
“我对斗牛士不感兴趣,那种生活不正常。我还是想去南美的乡间,我们的旅行会很有意思。”
“你打算过去英属东非打猎吗?”
“没有,那不会有意思。”
“我愿意陪你去。”
“不去,我不感兴趣。”
“那是因为你从没读过相关的书,去找一本满篇与黑得发亮的美丽公主谈情说爱的书读读。”
“我想去南美。”
他具有犹太人执拗、顽固的特征。
“下楼喝一杯去。”
“你不干活了?”
“不干了。”我说。我们下楼,走向底层的咖啡馆。我发现这是打发朋友最好的方法,喝完一杯后,只消说“哎呀,我得回去发几份电讯”便行了。新闻业的道德中很要紧的一条就是必须始终看似闲散,因此想出这一类得体的脱身法至关重要。话说回来,我们下楼,去酒吧要了威士忌苏打。科恩看着墙边成箱的一瓶瓶酒。“这是个好地方。”他说。
“酒很多。”我顺着说。
“我说,杰克,”他趴在吧台上,“难道你从没感到生命在完全地流逝,你却没有好好用它?你没意识到自己已经活了将近半辈子吗?”
“嗯,偶尔也想过。”
“再过大概三十五年,我们就完结了,你明白吗?”
“见鬼,罗伯特,”我说,“别瞎扯。”
“我在说正经的。”
“这事我可不操心。”我说。
“这事你该操心。”
“我三天两头的有一堆烦心事,我操够心啦。”
“唉,我想去南美。”
“听我说,罗伯特,去另一个国家不会有什么改变。我已经试遍了。从一个地方挪到另一个地方并不能自我解脱。那样没有用。”
“可你从没去过南美。”
“去他见鬼的南美!如果你怀着现在的心情,就算你去了那儿,也不会有丝毫的改变。巴黎是个好地方,你为什么不在巴黎开始自己的生活呢?”
“我厌恶巴黎,厌恶拉丁区[15]。”
“那就远离拉丁区,自己到处转转,看看能遇到什么新鲜事。”
“遇不着什么。我曾经独自溜达过一整夜,什么事也没遇上,只有一个骑自行车的警察拦下了我,要看我的证件。”
“巴黎的夜晚不是很美吗?”
“我不喜欢巴黎。”
问题就在这里。我同情他,但这事你帮不上任何忙,因为你一上手就要碰到他两个固执的念头:一是去南美能解决问题;二是他不喜欢巴黎。他的第一个念头从一本书里得来,那第二个念头我估计也来自书中。
“哎呀,”我说,“我得上楼去发几份电讯。”
“你真得上去?”
“嗯,我必须把那些电讯稿发出去。”
“我上去,在办公室里随便坐坐行吗?”
“行,上来吧。”
他坐在外间读报,我和编辑兼发行人辛苦地干了两个小时。最后我把正副本分开,打上我的名字,把稿子装入两个大号马尼拉信封[16],按铃叫听差来把信件送去圣拉扎尔车站[17]。我走出来,进入外间,看见罗伯特·科恩头枕着胳膊,睡在大扶手椅中。我不愿叫醒他,但我要锁上办公室离开。我把手按在他肩膀上。他摇摇头。“这事我不能干,”他说,他的脑袋更深地扎入了臂弯,“我不能干,说什么也不行。”
“罗伯特。”我摇着他的肩膀说。他抬起头,眨着眼一笑。
“刚才我说梦话了?”
“说了几句,但含糊不清。”
“啊呀,真是个糟糕的梦!”
“是不是打字机的声音引得你睡着了?”
“估计是。昨晚我一夜没睡。”
“怎么啦?”
“谈话了。”他说。
我想象得出是怎么回事。我有个恶劣的习惯,就是喜欢想象朋友卧房内的情景。我们走出楼,去那波利咖啡馆喝开胃酒,顺便看看黄昏时林荫大道上的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