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慕卿看着眼前的男人,最多20岁出头的样子。他长得很英俊,不过吴慕卿见多了帅哥,可就算是这样,他的英俊也是极其出挑的,这份出挑有80%得归功在他的那双桃花眼上。
她听班里的女生讨论过男生的相貌,一个扎马尾的女孩喜欢的男明星有一双桃花眼,说是看一眼就像溺死在他的眼睛里,眼角眉梢都是风情韵味。吴慕卿觉得简直就是胡说,怎么可能有这样的眼睛呢?可现在她看到了,那双眼睛里像是藏了一百个爱到死去活来的故事,而且眼尾还斜飞向上,带着一点自然的红晕,像是今天早上她咬开那颗酒红色的樱桃时顺着手指留下的樱桃汁。
“哪有这么年轻的方叔叔,方哥哥还差不多。”吴慕卿歪着脑袋说道。
“没大没小的,”老爸皱着眉头呵斥道。
“没事儿,还是小孩子嘛,”方履安笑着看向吴慕卿,吴慕卿那时候虽然已经快16岁了,但是还没开窍似的,毛发剪得跟男孩子得长度差不多,一起玩闹的也是男生,天天招猫逗狗,一刻也不安分,“吴大哥,这是把慕卿当儿子养了,我家越泽估计没他活泼。”
方履安的这句话让吴慕卿的脸整个涨红了,“谁是小孩子啊,我才不是!”说完她就直接跑了。
她不知道方履安有点茫然地看着她跑开的背影,一旁的吴爸爸直接笑出了声,“还是你厉害啊,我家慕卿这么大了,我还是第一次见到她脸红呢!”
所有人都说吴慕卿是突然开窍的,那个在她身体里休眠了十几年的女人终于成熟了,她慢慢地留长了头发,学会了打扮,眼角眉梢的风情一天比一天浓。大家看着这样的吴慕卿觉得实在是有点意外,不过最吃惊的还是之前还天天跟他傻玩傻乐的几个男孩,身边的假小子突然转身成了大美人,他们一个个觉得世界真心变化快,显然消化不良。
第二次再见方履安的时候,吴慕卿已经20岁了。这次跟上次的偶遇不一样,她这次可是做足了准备,想要惊艳方履安一次的,却被方越泽一句话点破了心思,“这么郑重其事,怕是专门打扮给谁看的吧?”
吴慕卿没想到方履安会有个这么大的儿子,幸好妻子早亡。方越泽比他小四岁,天天冷着一张脸跟谁欠了他几个亿一样,虽然长得跟方履安像是一个模子里做出来的,可是眼睛却差了点,更可况ru臭未干、嘴巴又刻薄,吴慕卿对他一份好感也没有。
“小女孩变成女人了,”方履安看着她袅袅婷婷地站在那里,微笑着夸奖道,吴慕卿这次没有羞红了脸,她觉得脸红是小孩才会做的事儿,她可不想在方履安面前脸红。
吴慕卿看着方履安因为微笑在眼角堆起了几丝褶皱,觉得每条褶皱都是一根线,细细密密地缠在她的身上。她最喜欢方履安的眼睛,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就把那双眼睛迷住了,不过那时候她没注意,现在她想明白了,她得让方履安对她负责才行。
她直接跟方履安表白了,“我爱你”三个字从她的嘴里说出来,直接砸在了方履安的身上。饶是那样绝顶的人物居然也被自己吓了一条,他眼尾天生的绯红色更深了,眼睛里像是突然又多了层水光,不会是被自己吓哭了吧,吴慕卿莫名其妙地在心里兴奋地尖叫。不过这兴奋只维持了不到一秒钟,方履安眼睛一张一合间,就受惊的萌兔子变成了猎食的眼镜蛇。
“喜欢我啊?好啊,”他说话间,手指就摸上了吴慕卿胸前一枚纽扣,抚摸纽扣的动作煽情异常,“那就拿出点诚意来吧。”
“什么诚意?”吴慕卿大着胆子问,面对爱情要无所畏惧才行!
“还能是什么诚意呢?”方履安手指稍一用力,那颗纽扣就躺在了他的手心里,吴慕卿条件反射地一巴掌抽在了方履安的脸上,捂着半开的衬衣,留下句“臭流 氓”,就满脸通红地逃走了。
第二天方履安就离开了,他把那枚纽扣放在了她的梳妆台上,还留下了一张写着“抱歉”的字条。
这张只写了两个字的纸条给了吴慕卿莫大的激励,她重振旗鼓。很多年后,方履安知道了事情之后,搂着怀里的吴慕卿说了实话,“我那时候不喜欢你,就把你当个小孩。”
“真可惜,我从第一眼见到你就想睡你。”吴慕卿一口咬在了方履安的下巴上。
方履安无奈地摇头,“还是怪我意志不坚定啊,就这么被你吃定了。”
他们两个私下的相处模式,完全超乎了谭何之的想象,他可是一直以为是方履安这个老头子依靠自己手头的权势“强抢”了吴慕卿,至于吴慕卿是如何死气白赖地追到了方履安,他就更想不到的。
谭何之是从生日宴会上偷偷溜走的,那时候方履安还跟方越泽唇枪舌剑呢!因为他实在是没有足够的勇气去跟方履安打照面了。今天晚上的方履安跟前几年的他完全不一样,之前他总是从容淡定,说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可能有些夸张,但是也绝对不会像今天一样,明显心浮气躁、句句带刺。
他其实能明白方履安在想些什么,他见过太多这样的人了,都是一等一出色的人物,都是一方谁都无法与之比肩的人物,可时间会让他们身上的光环暗淡,然后一点一点碾碎他们。
方履安着急了,他已经不能容忍自己一天天的衰老、不能容忍方越泽脱离他控制的一天天成长。他应该也意识到了,如果自己不能快一点的话,方越泽就永远无法被他拖回到那个黑暗的世界里去了。
谭何之可不想掺合到他们父子之间,这两位大爷无论哪一个都是不好惹的人物,方越泽明面上看起来不过是泽水集团的总裁,青年才俊一个,可是他道上的势力也毫不逊色,不然上次他手下那个废物绑架颜瑜的时候,他怎么能那么快找到自己,要知道他也是“狡兔三窟”的,具体的位置也就只有那几个心腹知道而已。
“去MAX,”谭何之心烦气躁,他已经很多年没有被人这么当面责难了,他需要找点乐子安慰自己才行,女人是安慰他的最佳良药。。MAX是他手底下最大的欢场之一,高档次的消费,用着这座城市最漂亮的姑娘跟最受规矩的客人。
他不是没想过报复一下方履安,让他知道知道这里到底是谁的地盘。可他转念一想,时间会帮她解决所有的事情,拔掉方履安现在还闪着寒光的牙齿跟爪子,让他一败涂地,何必浪费他的时间呢?
“谭大爷,今天怎么真有兴致啊!”谭何之刚走进大门,MAX里最懂得察言观色的妈妈桑就迎了过来,今天应该是民国主题party,场子里完全是二十年代的十里洋场,灯红酒绿纸醉金迷。
谭何之觉得自己来得正是时候,他喜欢那段岁月,那算靠头脑、靠狠辣、靠运气就能成为“王”的岁月。
“有什么新鲜的货色吗?”谭何之搂过妈妈桑问道。
“今天刚来了两个干净的美人,谭大爷来的真实凑巧!”妈妈桑叫Kelly,这当然不是她的真名,在这儿没有人会用自己真名。
“干净?”谭何之捏了一把Kelly的脸蛋,“我可不要雏儿。”
“知道您不喜欢雏儿,没经过调 教,什么都不懂,没意思,”整个MAX的人都对谭何之的喜好了如指掌,喜欢美人,肉感的身材、在床上要够浪,更重要的是要能忍,忍得了爽、更要忍得了疼。Kelly知道几个月前,有个姑娘上了谭何之的床,下来之后直接抬到了医院,住了半个多月才下得了床。可就算是这样,也有大把的女孩愿意跟谭何之,一方面当然因为他是MAX的老板,另一方面则是因为他出手够大方!
“这两个可不是雏儿,验过货了,”Kelly眉飞色舞地介绍着,其实来了不知这两个姑娘,不过这两个是愿意陪谭何之的,“绝对的好货色,之前可都是干净的上班族。”
“是吗?”谭何之的手顺着Kelly的腰线往下滑,Kelly配合地扭着腰挎,“可别骗我啊!”
“骗谁也不敢骗您谭大爷啊,您在包房稍等一会,两个美人立马您送过去。”
Kelly的效率果然不低,谭何之酒刚倒好,还没喝一口,两个女人就走了进来,一白一红,紧身缎面的改良旗袍,领口开得极大,分叉也在大腿上,每走一步都是勾人的精致。
谭何之随意扫了一眼,伸手点了点那个红色旗袍,“你留下。”
“谭大爷,我觉得我比她更适合。”谭何之没想到另一个女人居然没有马上离开,而是说了这句话。
“哦,”谭何之被挑起了兴致,“你凭什么这么说?”
女人冲着谭何之妩媚一笑,“这个您得试试才知道。”
“好啊,那你留下,你可以走了。”穿着红色旗袍的女人转身有些迫不及待,谭何之当然注意到了,不过他现在心情理睬她,他需要马上泄泄火才行!
他直接撕开了女人的裙子,一撩自己的前襟就撞了进去,之前的女人通常会疼得大喊,哭泣甚至是挣扎着想要离开,这个女人却死咬着嘴唇忍了下去,这让谭何之对她产生了一点好奇。
“你叫什么名字?”谭何之一边冲撞着,一边声音冷淡地问道。
“我叫……黄莺。”女人手指紧抓着身下的沙发,她用力到指甲都要被折断了。
“黄莺?那声音一定很好听,给我好好地叫出来听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