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黎带着默笛来到了苏方志这里,苏方志是苏黎的爸爸,性格娴雅温柔,自从默笛回国后苏叔叔和苏黎给与默笛的帮助几乎不亚于爷爷,默笛总是庆幸的想,自己经历了那么多的不幸,可是依然坚强的从未被打到,可能只是因为儿时遇见了那么多美好的人。
默笛四岁之后就没有父亲,是苏叔叔教会她骑自行车,带她去郊游,在圣诞节假扮圣诞老爷爷悄悄的在她书包里放她最喜欢的毛绒玩具,对默笛而言,苏叔叔是爸爸一样的存在,苏黎就像亲哥哥,自己可以受苦受罪受欺负,但是绝对不会让他们受到一点点伤害。
见到默笛过来了,苏方志笑着招呼她到自己身边坐下:“小笛来了,快来这边坐吧,叔叔正有些话要跟你交代。”默笛乖巧的坐到了他身边。
苏方志又转头跟苏黎说:“臭小子,去给小笛拿些吃的喝的过来,顺便去把那些想过来搭话的人拦住。”苏黎虽然小声嘀咕着父亲偏心,还是灰溜溜的走了。
苏方志看着默笛,脸上的笑意渐渐褪去,取而代之的是些许担忧:“小笛,你现在长大了有担当了叔叔真的很欣慰,但是我心里是希望这次的晚会你不出现的,我知道你爷爷这样做一定是有自己的考量,叔叔却觉得这条路太难走,叔叔心疼你啊,相信你妈妈也不会希望事情发展成这样。”
默笛握住了苏叔叔的手,示意他可以安心,他时常提起默笛的妈妈——琳达。苏方志跟楚建成是从小一起长大亲如手足的兄弟,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情,后来两人甚至一起去美国在同一所大学念书,楚建成学工程设计,苏方志学金融。只是外界不知道的是,苏方志似乎跟琳达也交情匪浅,默笛小时候曾在苏家偷偷看到苏叔叔竟然对着他跟楚爸爸楚妈妈三个人年轻时的合照潸然泪下。
楚方志看着默笛握着自己的手,无奈的笑,心疼又多了几分:“小笛啊,现在的天盛就是个烫手的山芋,表面风平浪静,内里已经不堪一击,就算是我,也不能保证可以在这样的情况下力挽狂澜,何况你说话不便,自己都过的不容易,你这傻孩子何必来出这个头呢?叔叔可以给你联系几家基金公司打理。”
默笛在手机上打下一行字:苏叔叔,我明白,让我试试吧。
这时忙着给默笛挡来宾的苏黎也遇见了一个难啃的硬骨头。
“项总,楚小姐不胜酒力,喝了几杯就晕了,正在休息呢。”
“我也晕,去休息。”
“你就去别的地方休息吧,我看那边就不错,还有水果呢。”
“风景不好。”
说着,不顾苏黎的阻拦,项熙城自顾自的走到了默笛和苏方志的桌前,看到来者是他,默笛有些诧异,因为她觉得像项熙城这样的权势和背景,实在不用再来刻意的讨好接近自己,苏方志看向项熙城的眼神却有不易察觉的敌意和戒备。
率先开口的是项熙城:“过来叨扰楚小姐,是专程过来还东西的,这幅画眉眼传神,树叶的叶脉纹路都很清晰,意境也很独特,可见是楚小姐的得意之作,我希望可以物归原主。”
默笛带着有些难为情的准备推脱,本来就是人家花了钱买走的画,哪有要回来的道理,何况对方用了一千万,价格虚高了这么多,如果拿回来…就算厚脸皮如默笛,都忍不住有些脸红。
一旁的苏方志冷眼看着项熙城,语气里带着不悦:“项总倒是气派,可是我们不是占便宜的人,你名正言顺拍走的东西,哪有要回来的道理,无功不受禄,项家是在美国待久了,连中国的古话都忘了吗?”
“晚辈不敢,既然现在楚小姐不收,这幅画,就留到以后再物归原主吧。”
“熙城,找了你半天,原来你在这里。”一个甜美的声音在身后响起。那个穿着白色鱼尾服的极美的女孩端着酒杯走来。女孩走过来,自然而然的挽住了项熙城的手臂,默笛打量着面前的两人,都是太阳月亮一般的耀眼,站在一起是那样的般配,当下心里对他们的关系就有了谱。
“啊,这位是天盛千金楚小姐吧!你好,我叫陆天晴,闲来无事跟着熙城跑来这个晚宴凑热闹,竟然有缘可以见到你这样标志的玉人儿。咱两的年纪差不多,以后我可以经常找你聊聊天吧?”
默笛笑着点点头,陆天晴的笑容阳光,语气温和,默笛从小就没什么朋友,这样的女孩,如果可以早几年遇到该有多好。
“小笛,你爷爷好像在叫你,快过去看看吧。”陆天晴好像还要说什么却被苏叔叔打断了,默笛对她抱歉的笑笑就离开了。
默笛走后,苏方志紧盯着项熙城说:“我不知道你们突然回国是打算干什么,那孩子吃的苦已经够多了,只要我还在,就不会让任何人再伤害她。”
项熙城表情平静:“我从未想过伤害谁,我想做的事,谁也拦不住。”
“你别忘了,这里是中国,不是你们可以一手遮天的地方。”
“苏前辈好仗义,只是我一直疑惑,你这样为楚默笛着想,到底是为了那个手足情深的楚建成,还是另有其人?”
“你…”苏方志竟被噎的说不出话。
项熙城又说:“前辈尽管放心吧,确实有些事我不得不做,但我是不会伤害她的。”说罢微微颔首离去。
这边,监控室的女秘书找到了默笛,站在她的身后用只有她们两个人的声音说:“小姐,之前那个女孩的资料我们已经查到了,因为不是商人也不在国内,所以找起来比较困难。那个女孩叫陆天晴,父亲叫陆裘岩,父女两都是美籍华人,这个女孩毕业于耶鲁大学,父亲是美国加州目前的副州长,在群众里评价很高,不出意外的话,成为州长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陆裘岩也是商人出身,曾经是项远震,也就是项熙城的爷爷的得意门生,十五年前混入政界,随即风生水起,与项远震的关系一直都很好,两家的孩子也是一起长大,所以陆天晴跟项熙城算是青梅竹马。”
不久之后,晚宴结束,各位来宾都坐车离开,默笛坐在回自己的小公寓的轿车上,回想着自己今天的收获,目前L市商界的主要人物,各种利益关系自己差不多都摸清了。
只是,关于项熙城,默笛的心里有很多疑问,一个刚刚迈入中国不久的企业,暂时应该不会对天盛和东利这样根深蒂固的老品牌造成威胁,何以至于爷爷和苏叔叔都那样忌惮他?为什么早在三个月之前项熙城就一再的接近她,今天见面的时候又不说破?
默笛突然响起什么,从桌子抽屉里找到了那天在老龙叔公园里项熙城落下的书《巨人的陨落》,这本书默笛翻看过一部分,讲的是几个不同阶级的年轻人从贫困潦倒到飞黄腾达,从代表着权力的走廊到爱恨纠缠的卧室,五个家族迥然不同又纠葛不断的命运。
默笛现在甚至觉得,这本书也许是他故意留下的,希望暗示她一些信息。
“啪嗒。”书中掉下一片树叶,是那片用来做书签的龙树叶子,默笛捡起,又瞥见了树叶下方小小的“天”字,脑中浮现起今天陆天晴那人畜无害的笑脸,看来这个“天”字,是取自陆天晴的名字了。从小青梅竹马的感情,最是无可取代的。
默笛也有自己的青梅竹马,不是苏黎,而是四岁之前常在湖边遇到的白衣哥哥,是一次迷路时认识的,那个哥哥送给默笛一块紫色的石头,说那是妖精的宝物,可以吸收所有的悲伤,默笛才止住了哭泣,白衣哥哥送默笛回家,并且每次都会约定下一次见面的时间,只是从来不会踏入默笛家半步,以至于楚爸爸以为白衣少年时小默笛想象出来的朋友。
时间已经过去了那么久,对白衣少年的记忆早已模糊,回国之后似乎还常梦到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