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三人同时出现在客栈、市集,惹来无数人的目光,甚至路上的行人都停止脚步看着我们,有些女子还痴痴迷迷的,毕竟这两个都俊美得不像凡人。
“楚合欢外出的时候,喜欢着男装,要不是弄成普通少年,就是中年男子,就你偏偏穿成这样,在这里招摇,巴不得全世界的男人都朝你看。”龙七瓮声瓮气地说。
“楚合欢在凉州,你有本事就把她的心从冷凌风身上勾走,就怕你没这本事。”我皱眉说道。
“谁说我看上楚合欢?我就要你。”
“你要我,可惜我不要你,我喜欢穿女装,我喜欢打扮得漂漂亮亮,关你什么事?”
“我就喜欢到处招摇,我回去看看有多少人到楚府下聘礼,我得睁大眼睛觅一个如意郎君,免得因为年少无知,所托非人。”听到我的话,龙七脸色十分难看,而北天弘但笑不语,涵养好的男人就是不一样。
“想觅如意郎君?穿得像妖精一样,哪个男人愿意娶一个妖精回家。”好一会之后,龙七突然蹦出了这么一句,他竟然说我穿得像妖精?我就差没气得头顶冒烟。
“这衣服挺好,美而不俗,别些女子穿着可能过于艳,但漫云依然出尘脱俗,足以让人看了移不开目光。”听到北天弘的话,龙七的脸色变得更加不爽,不过他也再说什么。
我长得那么大,还是第一次被人骂妖精,那感觉糟糕透了,这死龙七,跟他走晚这一糟,日后打死我也不跟他凑一块,他不看看北天弘说话多好听,就他这毒舌,听得让人愤恨。
“这衣服是好看,我也很喜欢,但紧了点,我不喜欢那些男人盯着你的胸看,尤其北天弘双眼发光地看着,我不爽。”
“我今天才发现,云儿身材真的好得很,要穿穿给我看,其实我不介意你在我面前妖精一点,我喜欢得很。”
北天弘去买干粮的时候,龙七踱在我身边,小声说道,嘴角微微翘起,但目光却火辣辣地落在我挺拔的胸前,那俊美无双脸庞浮上淡淡桃花。
“我穿什么衣服是我的自由,不需要你喜欢,你也没有资格管我,不要忘记,我们根本一点关系都没有。”居然还说不介意我在他面前妖精一点,谁妖精了?
“我那时气昏了头,你走后我就后悔了,自拜堂那天起,我就当你是我龙七的妻子,这么多年,我都当自己是有妻室的人了。”龙七深深看着我,那一刻,我心中泛起了一波波涟漪,不是没有触动。
“不好意思,从你扔一纸休书给我起,我已经不当你是我的夫君。”我说,然后不再看他,朝北天弘走去,龙七要用手拽住我,但他没有我闪得快。
下一个市集不远,我本想换宽松素淡一点的衣服,但自从龙七说我穿得像妖精,我就故意不换了,他不让我好过,我也让他不爽,知识路过市集对上路人那或妒忌,或惊艳,或垂涎的目光,自己也有点不舒坦。
其实我这衣服真的没有什么不妥的地方,不知道这家伙什么眼光,居然说我穿得像妖精,想想还真恼人,好在龙七后来再也没有说什么。
晚上露宿野外,他再给我盖衣服的时候,我拒绝了,我不接受,他就拿着外袍,居高临下站在旁边看着我睡,即使我闭上眼睛,还是能感受到他的目光在我的身上巡逻,一副你不接受,我就看你到天亮的无赖样。
我这次坚持不要,而他也坚持站着,结果一整晚两人都没睡好,两败俱伤。
北天弘已经在前方的小土坡沉睡,一路上他兴致盎然,碰到好的景致都下马瞧一瞧,感受一下,虽然他算得上强壮,但与我们的体力还是相差甚远,估计是疲劳很快就睡着了。
第二天傍晚,我们刚好路过一处山林,于是停下来歇一晚,趁天色未晚,我去打了几只山鸡回来,龙七似乎知道我进山林干什么,早已经生起火来。
我虽然外出不多,但这些野外生存的本领还是有的,龙七估计跟冷凌风一样到处去,所以野鸡打回来,他就麻利干起活来,北天弘显然很少动手干这活,所以很有兴致地看着我们。
“你会不会?像我这样弄,鸡才会香点。”我说。
“傻瓜,你这是普通的烧鸡吗?谁没吃过?如果你坚持这样弄,呆会准保抢我的吃。”龙七笑着说,显得信心十足,因为我们意见不合,各弄各的,一会之后,野外就飘起鸡的香味,弄得我饥肠辘辘。
“三王爷,试试——”龙七扯了一只大鸡腿给北天弘,浓香扑鼻。
“云儿,你要不要也尝尝?这叫龙家秘制鸡,我娘教我的。”龙七扬起那香喷喷的鸡腿在我面前晃悠着,这香味真的很独特,弄得我口水都流出来。
“都不知道有没有下毒,我吃我的。”我忍住嘴馋,准备吃我弄的烧鸡。
“吃吧,真的没下毒。”龙七一本正经地说,一旁的北天弘听到这话忍不住笑了。
“既然你那么有诚心,我就勉为其难吃几口。”我还是被那异香熏得手扬扬的,最后很没骨气地接过。
“等等,弄点盐在上面,会鲜美很多。”说完龙七打开一个小纸包,挑了些盐出来,这回我真服了他,连这也带了,但不得不说,这是我吃过最好吃的鸡,曾经我以为我弄的烧鸡已经是当世美食,但吃了他弄的泥土偎鸡,我觉得我弄的那鸡,就不大好意思请北天弘吃了。
不过吃人嘴软,自从吃了他那只很好味道的泥包鸡,跟他说话也不好冷冰冰的,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偶尔抬起头,看见他这张脸,似乎没有那么碍眼了,晚上他给我盖衣服,我也不好拒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