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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一个花盆,只能种一种花(2)

艾姆在一周后回到了家中,她红光满面的,包里面装着许多件为杰斯买的衣物。杰斯的心里七上八下的,他真害怕艾姆会问起那条项链。当然,他需要向她和盘托出家中失窃的经过,以及他们丢失的钱物,他是个诚实的丈夫,不愿意向她隐瞒任何事实,当然,除了那条美丽的项链。

艾姆不停地在胸前画着十字,说:这太可怕了,那些可怜的人呀,我们家徒四壁的,他们也真算找错地方了。

杰斯接下来说:好在,那条斯图亚特王朝的项链,它没有丢失,它现在还乖乖地躺在蓝色背景的绒盒里,不信我拿出来你看一下。

艾姆的表情有些错愕:什么,什么项链?艾姆一把从杰斯的手里抢过装项链的盒子,打开来,她惊讶万分:亲爱的,不会吧,出邪了,那条项链我装走了,不过我忘了跟你说清楚,我想去华盛顿鉴定一下它的真材实料,这怎么又多出一条项链?

杰斯无法自已地瘫在床上,一张发票从他的手里飞出。

当然,艾姆很快明白了这其中的原委,她说:真对不起,亲爱的,是我犯了一个不可饶恕的错误,项链我拿走时该跟你说一声的。

杰斯大哭起来,说上天和自己开了一个巨大的玩笑,他一番辛劳却得来这样的结果。他告诉艾姆,他花了将近半年的工资,只是为了编织一个善意的谎言,为了她。

天哪,半年的工资,这可不得了!其实,我要告诉你,这条斯图亚特王朝的项链原来是假的,这世上根本就没有所谓的斯图亚特水晶项链,这是条祖辈传下来的赝品,只不过是为了传承而已。艾姆拥着杰斯痛哭起来。

窗外霓虹闪烁时,艾姆突然对杰斯说:亲爱的,我们应该高兴才是呀,虽然上帝和我们开了个玩笑,但我们却真的拥有了一条斯图亚特王朝的水晶项链,不,应该是两条,一条是你,一条是我,我们有了这世上最珍贵的礼物,何惧所有的苦难。

杰斯和艾姆将两条项链郑重地包起来,放在他们心爱的柜子里。相信半年后的一个黎明,他们会还清项链的债务,然后从从容容地迎接快乐的每一天。

幸福是一辈子的事

她深深地爱着面前这位高高大大的男子,爱得有些奋不顾身,恨不得把自己变成一个钥匙串儿,挂在他的腰上。

她嫁给他的理由很简单,因为他会做一手好饭。这很简单,却成为她幸福的源泉,柴米油盐的生活才是最真实的,她就是喜欢他做的饭菜,也许这就叫作爱屋及乌吧。

他有着一手做面条的绝活,尤其是会做别人不会做的相思面。他说这是古代的一位男子,思念远去的妻子,于是他做了碗面放在海边,跪在那里等待妻子回家。上苍吃了那碗面,感动得眼中流泪,他满足了男子的要求,让他的妻子找到了回家的路。

于是,她总在别的女人面前讲这个故事以及她的男人,女子们啧啧赞叹着,像是在倾听一个古老的神话与传说,这时候,女人觉得很满足。

女人病时,就爱吃男人做的面,面食柔柔软软的,加一个酸酸甜甜的西红柿,再滴上几滴香油,吃到嘴里,甜满整个生命。

男人告诉她,面条有着许多种做法,他能够一口气做出九种面条来,什么担担面、刀削面、拉面、烩面等。那时候,只要她喜欢,他会马上为她做出各种香甜可口的面条来,哪怕是在隆冬时的深夜。

她问他:面条怎么只有九种做法呢,没有第十种吗?

他搔搔头:暂时还没想起来,等想起来,我第一个做给你吃。

但男人的心慢慢地偏离女人的坐标,这也许是每个男人都会有的习惯性思维吧。随着生活的深入和日子的延长,男人开始讨厌面前这个黄脸婆,他无休止地出没于风月场合。

终于,火山还是爆发了,他不听从别人的劝阻,没有看见女人脸上淌下的热泪,义无反顾、一意孤行地远遁他乡。

在离开女人的日子里,他觉得自己自由了,终于可以真真正正地做一回男人。许多打扮靓丽、貌美如花的女孩一声情哥哥叫得他神魂颠倒,他认真地体会着这种新鲜的滋味。

终于,他的做法引起了老天的惩罚,他一蹶不振地病倒在床上。在遥远的异乡,周围没有一个亲人,他忽然间觉得好无助。

在男人昏睡不醒时,电话打到女人身边,女人风风火火地跑到了他的面前。

他醒来时,一种温暖的液体正输进他脆弱的身体。

女人正坐在他身边,桌子上放着一碗鸡蛋面,香味四溢。他狼吞虎咽地吃完了那碗面条,觉得身体康健如初。

他在忽然间明白了面条的第十种做法,他飞快地跑到厨房。

主料:爱情。

辅料:真心,加上一份执着、二斤真诚、三滴忏悔、四两理解,便做成了一碗令人断肠的爱情饭。

当他把这碗面条端到女人身边时,猛地觉醒,自己差点丢掉了一生的幸福。

旗袍开花

恋爱时,穷酸的他逛遍了半个城市,给她买了件旗袍。

那旗袍的颜色艳艳的,她穿在身上,配上一款高跟鞋,立即展现了她的迷人身姿。当他说她很性感时,她绕着整个中心广场打他,说他没正经,专挑便宜的东西勾取女孩的芳心。

那件旗袍随着她走进了婚姻生活,婚后,她一直不舍得穿它,把它锁进了箱子的最底处,因为,这是他们幸福爱情的见证,她要像珍惜生命一样永远地保存着它。

就这样幸福地过了几年,也曾有过针锋相对的争吵,但更多的,却是花前月下的浪漫和卿卿我我的缠绵。他们的爱情虽然经历了多少风雨,依然青翠挺拔。

那天,她收拾房间,看到了那件旗袍,便把它拿到外面晒晒太阳。她惊奇地发现,布料上面竟然出现了许多花纹。

她大叫他:旗袍开花啦!

听见她的呼唤,他急忙过来观看,看后他说:这是旗袍的布料不好,放时间长了,发霉了,你还真会给它起名字,旗袍也会开花吗?

他说:扔了吧,有钱了再给你买几件。

她说:不嘛,这是我们爱情的象征,不能随便扔的。

他说:你给我吧,我去衣料店看能不能处理一下。

半年后,她应聘到一家公司做办公室主任,由于长相出众,并且能力过人,她在又一个半年后当上了公司的常务副总,也就是说,她已经成了一个女强人,一个实力派的人物。

接下来,她频频出现在各个重大的场合,她的决策思想在全公司乃至同行业中迅速地推广实施。她感觉自己一下子飞了起来,原来,自己所有的才能都被时间困在了内心的最深处,但幸运的是,今天,它们全部释放了出来。

她很少回家,有时候回去,总是和他三言两语地应付几句,然后便匆忙地坐上车,去完成下一步的规划。

终于有一天,在公司的办公室里,她发现了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眉清目秀的样子。顺理成章地,她调了他做自己的秘书,在接下来的几年里,她的秘书成群结队地换,理由只有一个,她开始变得喜新厌旧,她希望自己的生活里每天都有春夏秋冬。

她衣服的档次也不断地提升,为了挽住自己日益逝去的年华,她甚至从北京高价定做了几条修长的旗袍,那些旗袍,令自己所有的自信瞬间一览无余。

一个偶然的机会,平庸的他发现了她出轨的秘密,当他知道自己的女人竟然有“三宫六院”时,他气愤万丈,他觉得她变了。

她被他找回了家,他质问她为什么会变得如此堕落。她回答他:你以为你是谁,这些年你所有的都是我给的,我有自己的自由。

他提出离婚,她哈哈大笑,这本应该是自己的权利,现在,他竟然捷足先登了,也好。他写了离婚协议,她看也没看,在上面签了字,像公司里签字报销一样。

他临走时把那件旧旗袍送给她,对她说:这是你的东西,你保留着吧。她说:我不需要了,你把它扔了吧。他没再说什么,只是把它塞进了她的衣柜里。

几年后的一天,年近不惑的她忽然觉得自己的生活竟然是如此的苍白、单调和乏味。难道自己的爱情观真的出问题了吗?她苦苦地思索,但无论如何都想不明白自己究竟错在哪儿。

那天出席一个交流会,需要她在台上发言,她穿了一件旗袍。正当她准备上台时,办公室的一名职员竟然脱口而出:你看老总的旗袍开花啦!

她猛地一愣,低下头去看旗袍的侧面,果然发现旗袍上出现了许许多多的小花纹。她一时间非常费解,这么好的旗袍,也会发霉吗?

回到家,她脱了旗袍仔细看,的确是真的,这种名贵的旗袍竟然也开了花。

她发疯似的翻箱倒柜,她记得分手时,他好像放在了某个衣柜里。

终于,找到了,那套旧式的旗袍,正规规矩矩地叠放在箱子的最深处,上面似乎还残存着茉莉花的清香。她打开来,仔细观看,原来旗袍上面残存的花纹已无影踪,只留下一些灰尘,轻轻一掸,满屋尘埃。

她好像想到了什么,扔掉了手中的旗袍去打电话。电话接通了,她问:他在吗?那边一个老妇人的声音:不巧,他和新婚妻子去海南旅游了。

地上的旗袍,刹那便开满了花。

红房子,白房子

他们的结合是一个时代痛楚的烙印,她天生又聋又哑,周围的世界对于她来说万籁俱寂;他是先天性的白内障,从来没有看见过春花秋月。当有一天,她的手放在他的肩上时,他忽然听到了爱情的声音,他们紧紧拥抱在一起,发誓要酿造一个不同寻常的人生。

她是他的拐杖,总是在前面牵着他的手过马路;而他呢,总能通过自己聪慧的耳朵为她指点安全的方向。他们组合在一起,简直就是一个完整的人生。

他喜欢到外面转悠,虽然他看什么都是模糊一片,但越是这样,越是能够激发他要看到大千世界的坚强决心。他做梦时甚至梦到自己看见春天了,自己的头上开了一朵一朵的花。

她害怕他会走丢了,便将房子涂成了红颜色,她说这样他就能够分清楚回家的道路。

但他还是走丢了,这是他们婚后的第三年。她得知消息后,派亲戚朋友到处寻找,仍然无功而返。她心痛,为自己的一时疏忽而遗憾终生。

她到处贴寻人启事,上面还特意画了大大的红房子,是家里红房子的浓缩版。许多好心人也在帮忙找他,有的说可能被一些包工头抓走了,他那么聪明,肯定能逃回来的。

他的确被一个包工头带走了,他和一帮残疾人关在一起,每天过着非人的生活。他不认命,觉得他们是非正义的,于是团结工友们一起罢工,抵抗他们的暴力,渐渐地,他成了工友们的领袖人物。

终于有一天,一个貌美如花的女人站在他的面前,她身上的香气让他的灵魂几乎出窍。她告诉他,可以帮助他治好眼睛,可以让他住进舒适的白房子里,但他必须听她的调遣。

这是一个奇怪的交易,但他为了能够看到春天,还是答应了她的要求。半个月后,他进行了白内障手术,当纱布被解下的一瞬间,当他看到面前这个倾国倾城的女人时,他傻了,接着哭了。

他再也不用受穷了,被她安排进镶着瓷砖的白房子里。那里的空气清新得很,他成了包工头家里的乘龙快婿,成了他们的帮凶。他负责看守着那些残疾人,而她呢,负责管辖着他。

三年后,他们有了一个可爱的女儿,她也当他成了自家人,对他逐渐放松了警惕。这样富贵的生活令他乐不思蜀,他早忘了那个他一辈子也没见过的残疾女人。

那天,他和女儿一道上街,路过一个电线杆时,女儿突然说:爸,你看,好看的红房子。在众多的广告下面,露着半截红房子,与自己印象中的红房子无二。他迫不及待地撕掉上面压着的广告,看清楚了,四年前的一则寻人启事,正是她到处张贴的关于他的寻人启事。

他借机回了一趟老家,红房子依然鲜艳无比。他徘徊良久,终于鼓起勇气敲门,里面却空无一人。有人过来了,对他说:这里的女主人半年前去世了,她临走时给邻居们留下了她仅有的钱,让我们每月粉刷一下红房子,好让它永远保持鲜艳,她说这样她得白内障的丈夫就可以找到回家的方向。

他哭得一塌糊涂。第二天,人们发现在城市的街道上,到处贴满了红房子,一个高个子的男人,在雨中奔跑着,咆哮着。

他疯了。

情书的味道

男人回家时,女人正坐在一堆洁白的帆中,而那堆洁白的帆,正温柔地行驶在家庭的海洋里。

女人喜欢回味过去,她说自己是个怀旧的人,那些情书,记录着她和他的相识、相恋、相知和遥不可及的未来。

男人问女人:你怎么了,又在想心事?

女人笑笑:没啥事,闲着也是闲着,我正在闻这些情书的味道呢,你闻闻看,好清香呀。

是吗?男人不信,皱着眉头过来。

女人将那些情书温柔地举过头顶,男人似乎一下子回到了他们的青葱岁月。

男人是用一封封情书,逐渐瓦解了女人的心理防线,从而使她落入他为她精心建造的爱情城堡里。由于情书是他们爱的证明,女人便下了通牒给男人:在城里打工,每周必须邮一封信过来,让我知道你平安。

男人在城里打工,城里离小镇百余公里,男人不经常回家,她不让,说不用浪费那么多的路费,留着为我们的将来做个设想。

开始时,翩翩飞鸿依然洋溢着青春的爱与激情,慢慢地,男人对这样的事感到有些枯燥无味:老夫老妻了,写的哪门子信呀,让人知道多笑话。

因此,有一段时间,他没怎么写信,而是喜欢上了网聊。他认识了许多比她美丽百倍、年轻万倍的女人,他心里面嘀咕着:都说女人似水,不假,但是年轻女人。

她却不依不饶地过来找他了,幸亏他当日没有出去,不然偷偷摸摸的背叛会在她面前暴露无遗。

他从此再不敢间断了,每周都写信,写不出来就在网上找。她每次都看得泪水涟涟的,泪水滴在信纸上,变成一种海誓山盟的美梦。

男人又一次回家是在半年后,他回来时,怀里揣着一纸离婚协议书。他不想与她好了,据说他喜欢上了另一个女人,而这个女人离此不远,他甚至荒废了半个多月的时间与她在一起耳鬓厮磨。

女人仍然坐在一堆信纸里,她异常地冷静,仔细地闻着信纸上的芳香。

他问她:怎么了,你又在闻那些陈年旧事?

是的,每一封情书都像一个人的性格,我能够闻得出来它们哪封属于刚毅,哪封充满自信,哪封开始沉沦。

是吗?能否讲得清楚一点?

你原来写给我的情书,都是一股清新的茉莉花的芳香,这代表初恋。

结婚以后,你的情书里,我明显感觉到一种与世界抗争的无奈和持家的刚毅,它属于腊月寒梅。

你打工走以后,写的情书应该叫作并蒂莲,一种牵挂、思念和相互扶持的坚定包在花朵里,让我每时每刻都对你充满挂念。

可最近,我在你写的情书里读到了一种苦涩,它应该叫作苦艾花吧,并且在信纸上我还看到了眼泪化成的盐渍,我疑虑是不是你写信时的汗水或者泪水,但我失望了,那是一个女人的眼泪,而这个女人,不是我。

男人怔怔的,不知道如何回话。

女人猜对了,最近男人写的所有情书都经过了另外一个女人的手,她不经意间淌下的手汗或者泪水,都被女人清晰明了地洞察到了。

男人不知道,女人对同性的感触是最为灵敏的,哪怕她只在他的身上或者信物里留下一丝一毫的证据。

男人将那纸离婚协议书撕掉了,扔在废纸篓里。

爱情没有重拨键

她是一个靠写字为生的女子,她孤独地将自己的理想藏在无人知晓的内心深处,等待着有一天它能够绚烂绽放,然后惊艳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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