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叶昭只觉得似乎缺少了点什么,但又不知这种感觉的来历。
睁开眼,却发现自己躺在了床榻上,屋中的简陋让叶昭恍然想起,自己已经不是在摄政王府,而是在距新叶国数百里外的黑熊山中。也再没有人为他安排早晨的操练。
两座,两榻,一案,案上一篮山果。
这便是茅屋中的全部物什,叶昭走出茅屋,却不见卓厌身影。
…
摄政王府中,晋将军数日前按照叶昭的提示,将耶提茶花研磨成粉让蜻儿服下,未曾想果真有用,只见蜻儿的面色较之数日前已经好上不少,也算是让晋将军等人心中的一块巨石落了下来。
这日,晋将军正在检视军队操练,一名侍女飞快地跑来,在晋将军耳边说了什么。
闻言,晋将军面色大喜,旋即命令众军继续操练之后,便快步朝着摄政王府走去。
“蜻总管,您可算是醒了,您不知道,您昏迷的这半个月来,大家都急坏了,晋将军一天要来看您好几次呢。”床榻旁,一名侍女恭声道。
“我昏迷半个月了吗?”蜻儿闷哼了一声,想要硬撑着身子坐起来,却发现浑身没有一点力气。
一旁的侍女见状,连忙上前将蜻儿扶起来,将一旁靠垫拿来垫上。
“将军没事吧?”蜻儿问道。
“我没事。”晋将军的声音从门外传来,没有理会一旁行礼的侍从,径直走来。
“将军。”蜻儿准备起身行礼,然而未待其动身,晋将军大手便按在蜻儿香肩上,将其制止了下来。
“你们下去吧。”晋将军吩咐道。
侍从应声退下,顺便将房门带上。
“你为什么这么傻…”晋将军将蜻儿放在榻上,自己坐在床边,责备道。
“能为将军尽一点绵薄之力,是婢子的福分。”蜻儿摇了摇头,趁机偷看了晋将军一眼,却发现后者也在盯着自己,便连忙将目光投向别处,仍有些苍白的俏脸之上浮现出一朵红霞。
“傻丫头。”晋将军大手将凌乱在蜻儿脸庞上的几缕青丝捋开,有些心疼道。
“将军还记得罗丞相吗?”蜻儿忽然道。
“嗯?是十多年前的叶国罗丞相吗?”晋将军问道。
蜻儿点了点头,道:“当年罗丞相发现吏部侍郎叶归与金国之人暗中往来,所以便派人日夜监视。果然有一次,监视者将为叶归与金国送信的人抓住,获得了一封密信。密信中叶归提到他正在连同兵部侍郎和工部侍郎共同策划为金国内应,并且将几名手握重兵的将军也列了出来,甚至还安插了一些人在一些将军身边,只要金国大军动手,便立马暗杀掉一些将军,将叶国军队掌握在手中。”
晋将军点了点头,却不言语,此事确是首次听说。
“然而罗丞相获得密信后不久,叶归便知道了此事,他们先是派人暗入罗府寻找这封信的下落,因为他们知道,一旦密信被送到了皇帝手中,那他们的计划便成泡影,叶归及参与者必然会死无葬身之地。”
“一月的时间下来,他们也没有找到这封信,无奈之下,他们便只得出此下策,将罗府满门血洗,令此事死无对证。然而他们没有想到的是,罗丞相早已有所预感,便将这封信放在了一个最不容易引起人怀疑的身上。”
“谁?”晋将军问道。
“近在眼前。”蜻儿展颜一笑,霎时间仿佛百花失色。
“你?”晋将军有些难以置信。
蜻儿点了点头,“我永远也忘不了,那场大火,整整持续了六个时辰的大火,我曾经亲眼见到一些人被活活烧死,那些人却依旧守在门口,将所有活口杀死。”
“这件事情我记得很清楚,当时我任游击将军,本来火起之时我便准备带人前来,但接到命令说是城西有人意图造反,要我率人镇压,然而等我到了之后才发现,那里一片平静,所以我又率人赶过来。”晋将军道。
“将军当时不畏强暴,将领头人杀死之举,真可谓大丈夫也。”
“那些人似乎在朝中颇有实力,那次事后,我便被上官发配到了永泰,好在当时的永泰城主将是个非常正直的人,听闻我的事情后非常同情,便将我留在身边做了副将。后来主将战死,因我作战勇猛,便被陛下亲封为三品大将军。”晋将军道。
“恩,那次之后,金国便再没有找到合适的机会进攻叶国,这一等,便是十年。”蜻儿颔首道。
“罗丞相真乃忠烈也,然而叶归这些人还在金国继续享受着荣华富贵。早晚有一天,我要手刃这群卖国求荣的奸贼。”晋将军冷哼一声,铁拳重重地锤在床沿上。“不过这一次我还是得谢谢你,如果没有你,那么现在躺在这里的,应该就是我了。”
“我没想到他们居然还是不肯放过将军,我们都逃到这里了,还是没有逃过他们的势力范围。”蜻儿道。
“他们?”晋将军不解地问道。
“现在将军不宜与这些人有过多纠缠,他们都是一些穷凶极恶之徒,拿人钱财替人消灾,这些年来在江湖上凶名极高,甚至前任叶国皇帝也对其视若不见,这些人的凶残程度可见一斑。”
…
叶昭两人进入黑熊山已经将近半月光景,这半月时间,他二人已经将此处地形基本熟悉,基本可以肯定的是,方圆十几公里的范围内,除他二人在,并无旁人居住,更别提镇甸了,虽然清净,但也未免太过清净了。
叶昭平日里就到山林之中猎一些野味,而卓厌则是将这些天叶昭猎杀的野兽的毛皮精心缝制成了一件皮衣。
叶昭出来并没有携带衣物,他也不可能一直穿着之前的那身。叶昭的衣物都是缪公公用最好的绸缎为叶昭量身定做的,与山野村民显得有点格格不入。
不过当卓厌为叶昭缝制的皮衣完工之后,叶昭除了一开始的不习惯之外,很快便喜欢上了这件新衣服。
一处山涧,女子如美人鱼般在水中穿梭,透过清澈见底的山涧湖水,可以将女子的身形一览无遗。
“呼…”
女子似是游得累了,将小脑袋钻出水面,观其容貌,正是卓厌无疑。
女子肤白如玉,全无瑕疵,她伸出雪白的皓腕,将水浇在脸颊上,顺着脸颊流到锁骨,而后回归湖中。然而可惜的是击起的水波一层紧随一层,看不见水下的风景,不过也足以令人血脉喷张。
没有女子洗澡必有男子无意撞见的那些狗血到极致的画面,卓厌上岸穿好衣物。
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琢。
用来形容现在的卓厌似乎是再合适不过。
她坐在湖边巨石之上,一对三寸金莲在水中调皮地来回划动,玉指轻抬,空中飞舞的白色精灵落在卓厌指间。
卓厌轻轻地摸了摸指间蝴蝶的翅膀,而后轻轻一吹,受惊的蝴蝶连忙飞起。卓厌微微一笑,霎时间,百花尤嫉,况凡人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