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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样品

马丁想都没想,撇开丁云峰,快步走到丁启桢面前,目光一凝:“欢迎阁下的到来,丁启桢,丁三公子!”

丁启桢心里掀起一阵狂涛巨浪,但脸上风轻云淡的表情却保持的非常完美。他不知道问题出在哪儿,但对方明显已经知道自己的存在,而且站在了自己面前,喊出自己的名字,说明自己的行踪已然彻底败露。

丁启桢不得不承认马丁的言语很有技巧,他没有用询问的语气说话,如果那样的话,丁启桢可能会捏造一个假名,矢口否认自己的真实身份。

但是眼下马丁直接就叫出他的名字,根本不给他否认的机会。

丁启桢不愧是名满泉城的三公子,身上虽然还穿着长随的服饰,显得不伦不类,不过他没有露出丝毫局促不安的神色,镇定自若地拱手道:“正是。马公子,幸会幸会!”

马丁也不点破对方乔装改扮的用意,做了个手势:“请!”

马丁的两个亲卫和几个庄丁在前面开路,一行人往庄子里走。这是一条两丈宽的主街道,铺着鹅卵石,道路两边的房子都是新建的,敢情整个镇子都是新近才扩建到这般规模。

这条街道倒是修得像模像样。丁启桢心里暗想,他注意到这条街道清扫得非常干净,也不晓得是每日如此还是因为贵客临门才做个样子。

街道上的行人不多,而且行色匆匆,对马丁一行人视而不见,丁启桢不由得冷冷一笑:你堂堂白马庄庄主,一路之上居然连个请安问好的人都没有,可见不得人心,虽然不得不承认你精于农务,但人心离散,恐怕离败亡不远矣。

其实马丁也很无奈,现如今白马庄大多是新来的人口,他很少在公众场合抛头露面,庄里的大多数新人,对庄主的熟悉程度远不如老杜这个庄头。

除了行人之外,丁启桢还发现时不时有穿着靛蓝色短打服装的人,腰间斜挂一根短木棍,在街头巡视。

马丁看出丁启桢眼中的疑惑,笑道:“这是巡逻的协警,主要的工作是维护街面上的秩序,顺便弹压骚乱、抓捕外来的贼人之类,类似于捕快。”

丁启桢问道:“但不知白马庄有多少协警?”

“目前协警队有一百人。”

一旁的丁云峰不禁咋舌不已。泉城府的捕快也没有一百个,这区区一个白马庄,竟然要用一百人维持内部的秩序?这其中的混乱可见一斑。这马公子得有多缺心眼,在这般内忧外患的境地中,还笑得出来?

丁启桢听得这个数字倒是没有太多的想法,在他看来,白马庄的协警应该是将捕快和巡检司糅合在一处。

其实丁启桢还是低估了协警队的权限,整个白马庄的民政这一块,现在基本上都在协警队的管辖范围之内。

马丁将一行人领到议事厅楼前,那些下人自有庄丁带下去休息,唯有丁启桢和丁云峰跟随马丁进入楼内。

进入办公房内坐定,寒暄几句后,丁云峰首先话入正题:“老夫此番前来白马庄,是要为下半年的海贸筹集货源,想必马公子不会令老夫失望吧?”

听说丁云峰要亲临南安之后,马丁就开始着手准备相关的工作。不管三公子是何居心,丁云峰此行必然是抱着商业方面的目的。

珍珠饰品已经名声在外,不必马丁多费口舌,只是这东西卖一件少一件,不是长久之计。

幸而白马庄民用工坊已经有产品问世,这些产品将源源不断地生产出来,马丁要趁此机会加以推销,这才是白马庄今后安身立命的根本。

马丁点头说道:“那是当然,珍珠项链上次你们已然见过,不必多说,我这里还有其它的样品,已命人准备好了。”

听得除了珍珠项链之外,还有其它货品,丁云峰不觉眼前一亮,脸上一副充满期待的神色。

马丁打开桌上的一个木箱,从里面取出两样东西。

丁家二人定睛看去,这两件东西分别是两个白色的密封扁纸盒和一个精致小巧的酒坛。

就见马丁拿起一个扁纸盒拆开来,里面是一根根的卷烟,每盒20支装,当然是不带滤嘴的。

明代对于烟草的需求量很大,被视为提神醒脑的好东西。大多数的烟民抽的是旱烟或者水烟,都需要用到一根秤杆一样长的烟枪,然后还要自个儿将烟叶切成烟丝,极为不便。

白马庄这种在生产环节使用了类似早期云宵地下假烟厂那种简陋的手动机械,基本上属于纯手工制作的卷烟,就是民用工坊新近推出的产品。

本来马丁还建议在包装盒上印制白马庄商标,不过限制于技术方面的原因,只能作罢。

马丁介绍说道:“二位请看,这种烟携带非常方便,随时随地都能抽上一支,而且白马庄卷烟坊的烟叶都是经过精挑细选的,还经过特别的烤制,抽起来的口感绝对一流。”

丁启桢拿起几根烟细看,由于是手工产品,这种卷烟的粗细无法做到完全一致,不过粗略看去相差无几,此外,卷烟的纸颜色洁白,摸上去很绵软,应该非常易于燃烧。从卷烟两头观看,烟丝的品质确实不错,切得也很细,而且从断面处看,烟丝压得细密紧实,轻易不会散开。

丁云峰平时有抽旱烟,他点燃一支卷烟,刚抽第一口就不由得发出“咦”的一声。

马丁自然看出了他的惊诧:“我们的卷烟里,添加了特别的香料,所以又称为香烟。”

他打开另一盒烟的包装,抽出一根递给丁云峰:“目前的香烟有两种香味,你试试这个。”

丁云峰换了这支烟,青烟才袅袅升起,一旁的丁启桢说话了:“怎么有人参的气味?”

马丁笑着解释道:“这个就是白马庄卷烟坊独家配方的人参长寿烟,里面蕴含了人参的所有功效,有延年益寿之功效,可谓是饭后一支烟,百岁活神仙。”

不知道人参长寿烟真如马公子所言有奇效,还是纯粹就是心理作用,反正丁云峰觉得精神一振,嗯,这人参烟很对自己的胃口。

他边吞云吐雾边问:“马公子,不知这种香烟出自何处?能够提供多少货源?”

“这些都是我白马庄卷烟坊生产的产品,至于说货源,我们目前的产量,是一天一千盒左右。这香烟的包装是一箱一百盒,眼下的库存大约有三百箱。”

丁云峰正要拍板订货,忽地意识到三公子就在自己身边,他看看三公子面无表情,当下不敢擅作主张,没有说话。

马丁不以为意,继续拿起小酒坛说道:“这是白马庄白酒坊出品的酒…”

丁云峰立即打断他的话,面有得色地说道:“马公子,酒就不必说了,我们丁家在泉城府有数一数二的酒坊酒庄,何须从你…”

马丁也毫不客气地这里打断对方的话:“恕我直言,你们那酒根本难以入口,也就是给乡野村夫喝还行。”

“你——”丁云峰怒极反笑:“我们酒坊请的是天下闻名的酒师,如果连他酿的酒都不行,我想不出还有谁酿的酒能行。我倒要看看你的酒又能好到哪里去!”

马丁不再与他争论,倒了两杯酒,示意他们品评一下。

在马丁倒酒之时,丁启桢留心察看,但见那酒清澈如水,不是寻常米酒,却有一种难以名状的香气,闻着便觉微醺。

丁云峰细看杯中酒色,哂笑道:“我还以为甚么好酒,不就是烧酒吗?无非是香气浓郁一些罢了。”

烧酒就是经过蒸馏的酒,比寻常的酒更烈一些。

马丁不语,抬手示意他先喝一口。

丁云峰自恃酒量不错,拿起杯子仰脖一饮而尽。酒液入口,他只觉一条火线从喉间直达肺腑,感觉整个人仿佛要燃烧起来一般。

烧酒已是这年头最烈的酒,可是丁云峰感觉此酒比烧酒还要烈性几倍。

“这…这酒太烈了,这…是…什么…酒?!“

马丁心说我这是专门设计了几个蒸馏器,经过多次精细蒸馏的白酒,酒精度少说也有50度左右,而这个年代的烧酒只经过土法的一次粗蒸,普遍也就20多度,这口感自是天壤之别。

马丁说道:“你先别提酒性,就说拿去海贸会不会好卖?”

丁云峰脱口而出:“此酒日本国人和高丽国人恐怕无福消受,不过后金和蒙古人性喜烈酒,此酒定然合他们的口味,再往北罗刹国的贵族老爷们见到此酒,估计也迈不开步子。“

看来丁家的贸易伙伴比郑芝龙更广泛,跟老奴、蒙古鞑子和老毛子都有生意来往。

把烟酒消费品卖给这些人倒是不错的主意,马丁举双手赞成。

好一阵没有开口的丁启桢幽幽说道:“马公子,今年闽南大旱,粮食都不够吃,白马庄却将宝贵的粮食用来酿酒,岂非本末倒置?”

丁云峰对白马庄的烟酒两个产品都很满意,正待与丁启桢协商订货,谁知三公子突然说出这话,丁云峰大感紧张,唯恐马公子闻言恼羞成怒,拂袖而去。

说实话,丁云峰认为自己今次能及时到白马庄来,非常的幸运。白马庄竟然能够做出这样的好东西,一定会有很多人对此趋之若鹜,自己能够在他人之前先行一步与白马庄合作,等于抢占了市场先机。

丁云峰很想暗示三公子莫要话中带刺,不过想想两人之间的身份差距,张了张嘴却没敢开口。

马丁对丁启桢的话倒是不以为忤,道:“我这酒不是稻谷所酿,乃是用土豆酿酒。因为今年土豆种植面积过大,根本吃不完,故此才用来酿酒。”

种植了上千亩,收获了几百万斤土豆,确实让马丁很苦恼,任凭白马庄的人煮着吃蒸着吃炒着吃炸着吃,怎么吃都吃不完,这要是放仓库太长时间发芽了,那就无法食用。

为了避免浪费,干脆拿来酿酒,一举两得。

马丁已经决定,明年少种土豆,拿出更多的地块来种植烟叶、甘蔗等经济作物,那样对提升烟坊糖坊的产能也大有裨益。

“粮食太多吃不完?”

丁启桢和丁云峰满脸的不信,大灾之年说这话,骗鬼去吧!

马丁看看他们的神色,站起身来:“走吧,我带你们去看看我的粮仓。”

粮仓是一排排整齐划一的大仓库,马丁命人随便打开一间,里面堆得满满当当的土豆,让人叹为观止。如果不是木板拦着,只怕一开门就会从门口滚出无数土豆。

一连开了十间粮仓,里面都是满屋子堆积如山的土豆。即便以丁家二人巨商富贾的身份,也是震撼无比。

更何况还有几十间大小一致的粮库,他们无法一一察看,想必里面也全是粮食无疑。

他们这才相信马丁方才所言,不是太过夸张,而是过于谦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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