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骗婚也许是女方为了获取财产的借故敲诈,我方正式以污蔑罪将原告告上法庭。”男方律师如是说道,淡定的扶了扶无框眼镜。
“法官,我认为对方代表人有混淆视听的嫌疑,现在辩论的是骗婚问题,是我方起诉男方,要获得话语权请上诉我方委托人污蔑罪,而并非现在颠倒黑白,抹灭男方罪行!”女方律师言之凿凿,认为男方律师不应该为男方辩解而反将一军,打官司自然有法规,在审判期间没经上诉的罪行提及是违规,“没走司法程序的并不成立,所以男方代表人所说我方委托人犯罪并不成立。”
硕大的法庭上,充满法律的规束,严谨又强制,法官按照法律执行通报批评,“没经司法程序通过的罪行拒绝提上场,被告代表人警告一次!”
“那请原告拿出证据再来审判。”男方律师声音沉了沉,法官警告并不光荣。
拿出的证据依然是一份关于身体检查单,证实了允落不可怀孕的事实。
或许是证据在这里底气就足了,允落的律师气势是前所未有的足,凌厉的发起攻势,“我方委托人正式以骗婚的罪名上诉被告,被告违反了夫妻道德问题,因我方委托人丧失生育能力,立马抛弃,枉顾法律的行为实在可耻……”
谈判场上代表人的对峙十分关健,是否明确全盘托出雇主的利益关系,表达清楚,对于这场官司是非常影响。
换一种说话,就是看文明嘴炮的在行,奔赴战场斗文不斗武,在言语上碾压对方。
“我方辩论,骗婚并不存在。”对方立马反驳,“原告被告婚姻关系并不存在骗婚,离婚是女方上诉,并不关我方委托人刑事责任……”
对方意思很简单,尼玛主动提出离婚还有理了,反过来告男方骗婚,到底是谁的错,事实摆在眼前通俗易懂,就是允落借题发挥想要分割财产。
“我方委托人并没有提出离婚,抛弃妻子,全然是女方单方面诈骗。”男方代表人继续道,“除非女方拿出更明确证据,否则我方将以诬陷罪将女方告上法庭。”
无论女方代表人怎么诉说被告罪行之恶劣,男方一个讲究证据轻而易举驳回。
没有证据呀,也不能咋样。
女方代表人实在愤懑,这批无赖简直了,忒不要脸的逃避罪行,得到允落示意,拿出下一份证据,是那份离婚协议书,上面清楚表明获得离婚费便分道扬镳,女方代表人言辞犀利,“这份离婚协议足以证明男方威逼利诱女方离婚,构成骗婚罪行……”
对方抵死不承认,非说这是允落伪造的离婚协议,还是构不成证据。
然后允落这方亮出了底牌,播放一段被裁剪过的录音。
“我就是您先生聘请的律师,负责接交离婚问题。”
“是的,彭先生名下三套房子,其中两套归你所有。”
”
“是的,这是彭先生给你的补偿”。
“我委托人希望和您离婚,有什么要求您可以说,我会转告,征询他的意见。”
“刘小姐要明白这是我委托人和你私下协商,愿意留一点夫妻情分,我委托者没有义务给你选择。”
录音里面的主人公很显然就是在场的男方代表人,这是否认不了的事实。
律师骤的一下看向了允落,看见对方露出的笑容,皱了皱眉头,这是故意的,录下这段谈话,就是为了今天在法庭上做证。
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总之允落非常开心呢,就知道这群人不老实,所以提前做好准备,预防他们死不认账,真是个小机灵鬼。
女方代表人立即说道:“这段录音足以证实男方威逼利诱我方委托人离婚,我方委托人未违背夫妻忠义规则,男方并没理由可以结束这段夫妻关系……所以我方委托人上诉男方骗婚……”
形式突然的宛转,任谁也料想不到女方还留了这么一手,而男方代表人所辩论的男方从未想过离婚便不攻自破了,都是男方嫌弃女方丧失生孕能力所以要离婚,违背了婚姻关系。
法庭因为法律法规的规束无一不宣扬肃静的气息,气氛凝重,隔着一段距离,彭越和允落遥遥相望,望着她熟悉又陌生的脸,他蹙紧眉头,隐约觉得似乎从未真正认识过她,这么的……陌生。
注意到他复杂的眼神,允落挑了下眉,看来被惊讶到的人不止一两个呀。
步步为营步步赢。
“离婚协议书并不能证明什么,并不是说我方委托人让女方签订协议就能说明是骗婚,并非因为丧失生育能力抛弃女方,而是原告被告婚姻本身存在问题,并不存在骗婚。”男方代表人立马换了个说法,意思是他们夫妻出现问题,离婚很正常,只是刚好踩到这个点上,被女方利用做文章。
“离婚巧合在我方委托人丧失生育能力后,这不是急忙摆脱的表现还能是什么?”女方代表人字字珠玑,“请对方代表人回答。”
法庭上又是一波激烈辩驳,争执的面赤耳红,总之男方代表人硬是狡辩这不是骗婚,女方代表人就用‘种种表现就是骗婚’去拿捏对方。
最后导致当事人亲自出庭做辩。
允落整理好表情,沮丧着一张苦瓜脸,把对彭越的深仇大恨演的惟妙惟肖,指着他的鼻子,要不是因为法律的束缚就要蹦上桌子去了,没有什么道理可言,劈头盖脸就给他骂过去,“你个骗子,你个混蛋,你是在骗婚,我真是瞎了眼嫁给了你……”
其他人十分诧异,没有人会料想她竟然这么彪悍的泼妇骂势,毕竟她一直过于平静,淡定的看着这场官司。
而允落的做法显然是不可取的,在法庭上大吵大闹是违背规矩,法官立马进行警告,“原告请勿喧哗!”
“好,我不闹了。”允落乖乖听话,像是惧怕法律的威慑,似抓住最后一根稻草对法官卖惨,“法官呀,你一定要帮帮我,帮我做主。”
很典型的普通人遇事像个无头苍蝇,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权益。
鞭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