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发展观是中国共产党领导集体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以胡锦涛总书记为首的新一代领导集体在新时期、新阶段关于发展观的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值此建党90周年之际,回顾此一重大执政理念确立的理论与实践渊源,对深入贯彻新时期党的执政理念有着重要的意义。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科学发展的设想,几经强调,到党的十七大对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涵、历史地位和贯彻落实做出了全面阐述和部署,这是我国立足现实历史条件对过去三十年改革开放实践的继承和超越,是我们对马克思主义发展思想在实践中不断深化认识的产物。本文的主题正是基于深入理解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思想,结合中国当前发展的实际,尤其是在正确的发展目标下选择衡量发展的尺度,对于我们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设计和实践发展战略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科学发展观的提出,不仅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实践的必然选择,也是对当今世界社会发展历史经验积淀的一个呼应。可以说中国改革开放这三十年发展的道路在某种程度上是当今国际发展观理论与实践过程的一个微型写照。因此,当我们在立足于本土的发展现实与马克思主义发展理论的基础上理解与阐述科学发展观的时候,不妨以他者的视角,对以西方社会为主导的发展理念的演进做一窥探,从国外发展的“过去时”中去启发我们进一步理解、思考中国发展的“现在时”和“未来时”的道路选择,而考察近半个世纪来发展观念的演进,我们也可以发现有关发展尺度是如何在矛盾冲突中寻求解决之道的。
发展观是关于发展的“世界观”,旨在回答发展的目的、规律和道路等问题。由于发展观不同,人们观察思考和解决发展问题的原则、方法和价值取向等也会不同,从而影响人们对发展战略、发展模式和发展方针的选择。
国际上关于发展问题的讨论兴起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发展观的演变也肇始于此。在发展问题研究的初期,发展观具有明显的物质主义倾向,表现为将发展仅局限于经济发展,又将经济发展等同于经济增长,最终把发展单纯归结为物质产品的积累。传统发展观的形成,在理论上继承了早期工业化的思想,在实践上则源于二战后物质贫乏、百废待兴的需要。但是,这种以早期工业化发展为摹本、以物质资本积累为核心的发展观,由于忽视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多样性和复杂性,造成了对资源的疯狂掠夺和对环境的严重破坏,损害了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条件,也促使人们开始重新反思发展的真正意义。人类社会从原始蒙昧时代到今天的全球化时代,展示了不同的发展模式,而任何一种发展都是在前人基础上有所扬弃、有所创新的结果,并构建起满足时代需要的发展观。
1.经济增长的发展观
二战以后,西方国家迎来了经济增长的黄金阶段,广大亚、非、拉国家也先后获得民族独立,迫切希望改变贫穷落后的面貌,这就在全球范围形成了一股长盛不衰的“(经济)增长热”。而早些时候作为政府对国家经济状况进行宏观评价的国民/内生产总值(GNP/GDP)指标,也逐渐演变为衡量一个国家(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最重要指标。
相当长一段时期,有关“发展”的理论形态就是探讨发展中国家如何摆脱不发达状态,进入发达社会的途径。人们认为,现代化即从传统向现代的转型,而这个转变的主要标志就是工业化,一切围绕工业化的经济活动均旨在促进经济增长,增进国民财富,因此“发展”(development)往往与“增长”(growth)混为一谈。但20世纪60年代后期以来,西方世界出现了持久的滞胀、通胀和高失业率并存的恶劣态势;一些发展中国家出现了所谓“有增长而无发展”的现象,主要表现为经济增长与社会发展的失调,这些国家原有的贫困、失业等问题还没有解决,贫富两极分化、债务有增无减、价值体系失范以及生态环境恶化等新的问题又接踵而至。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的差距非但没有缩小,反而日益扩大了。
人们开始意识到,发展并不能简单地归结为经济增长,它具有比后者更广泛的社会内容,经济发展的目标,应当包括国民生产总值的持续的稳定的增长及其公平的合理的分配。如果只用经济尺度来衡量,经济是增长了,但社会未必有同步的发展,人的生存和发展状况也未必有实质性的改进。
2.综合社会因素的发展观
到了20世纪70年代,把经济增长作为发展目标的做法遭到了一些人的谴责,取而代之的是“综合社会因素的发展观”。英国经济学家达德利·西尔斯在国际发展协会第11届世界大会(新德里,1969)上明确指出,“对于一个国家发展来说,应该提出的问题是,贫困发生了什么变化?失业发生了什么变化?不平等发生了什么变化?如果这三个方面都变得较不严重,无疑,这个国家就经历了发展。如果这三个中心问题中一个或两个恶化了,特别是三个问题都恶化了,那么,即使人均收入成倍增长,把这种结果称为是发展也是不可思议的。” 西尔斯的这篇演讲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国际社会因此而关注“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问题。较之于经济增长,发展应包含更丰富的社会内容,不仅是“量”的扩大,更应重视“质”的提高。衡量一个国家(地区)的发展,除了经济指标之外,还应包括营养、衣物、居住、保健、教育、闲暇、安全、社会环境变化等人文指标。联合国“第二个发展十年(1971-1980)”计划就规定了反映社会状况和社会生活质量的多项指标。此后许多国家用制订“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代替原来的“国民经济发展计划”。1975年,国际劳工组织(ITO)向发展中国家推荐“基本需求战略”,这个战略致力于优先发展社会公众的基本需求满足,注重消除贫困、增加就业、社会福利,并强调应给予公众更多参与社会活动的机会。1981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经济和社会平衡发展”决议中指出,发展除了经济增长的目标之外,还必须注意发展的社会效果,少数人富裕不等于社会幸福,发展是经济社会综合协调发展的系统过程。这又向着发展目标的社会化迈进了重要一步。
3.可持续发展的发展观
同样也是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全球范围的人口膨胀、资源耗竭和环境污染问题越来越严重,促使人们认真思考环境与发展的关系,发现它们之间并非一个权衡取舍的选择,因为没有环境保护,经济社会发展将受到阻碍;而没有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也难以为继。
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大会通过了《人类环境宣言》,指出“为了这一代的将来的世世代代,保护和改善人类环境已经成为人类的一个紧迫目标。这个目标将同争取和平、全世界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这两个既定的基本目标共同和协调地实现。” 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WCED)在《我们共同的未来》(1987)报告中,将“可持续发展”定义为“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而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这里既突出了满足人类的基本需要,必须坚持发展的主题;又强调必须对发展有所限制,不能以破坏环境的方式来谋求发展。
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把“环境”与“发展”这两个主题联系了起来。大会提出,和平、发展和保护环境互相依存不可分割,世界各国应加强国际合作,为建立一种新的、公平的全球伙伴关系共同努力。本次大会通过的行动纲领《21世纪议程》被认为是可持续发展从理论走向实践的一个标志。
尽管事实上并不存在一种适用于所有民族、所有文化的发展模式,但世界各国已形成了这样的共识:发展必须是可持续的,可持续发展不仅仅是一个解决环境问题的权宜之计,它更着眼于人类健康、公平和协调发展的未来;为此就要求在国际、国家两个层面上进行目标是可持续发展的改革。2002年召开的可持续发展世界首脑大会(WSSD),又通过《约翰内斯堡政治宣言》和《可持续发展执行计划》,进一步明确了可持续发展从战略到行动的具体步骤,并规定了相应的时间表,充分表明各国落实可持续发展事业的庄严责任和积极态度。
4.“以人为中心”的发展观
无论是社会发展,还是可持续发展都更加突出了发展必须以人为中心,经济增长、社会进步、环境优化归根到底都是为了实现人的发展。
联合国在制订“第二个发展十年(1971-1980年)”时就提出,“发展的最终目的是为所有的人能够更好地生活”。在广大发展中国家的推动下,1986年第41届联合国大会以压倒多数通过了《发展权利宣言》,它确认发展权是一项不可剥夺的基本人权,发展机会均等,发展既是作为集体人权的国家权利,也是组成国家的个人的权利。1995年,哥本哈根社会发展世界首脑大会重申,“社会发展的最终目标是改善和提高全体人民的生活质量”,并致力于“建立一个以人为中心的社会发展框架”。
从1990年起,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每年发表不同主题的《人类发展报告》,并在“人类发展”概念上取得了一致意见:(1)发展必须把人置于所关心的一切问题的中心地位;(2)发展的目的是扩大人类的选择范围,而不仅仅是增加其收入,它所着重关注的是整个社会,而不仅仅是经济;(3)人类发展既与扩大人的能力(通过对人的投资)有关,也与保证充分利用这些能力(通过能使其变为现实的结构)有关;(4)人类发展建立在生产力、公正、持续性和享有权利之上。在承认经济增长是人类发展的基础的同时,还要重视经济增长的质量和分配,强调世代的可持续性选择。经济增长与人类进步之间并无自然的联系,而必须通过适当的管理,方可充分利用增长为增进福利所提供的机会促进人类的发展。
如果说,为了克服单纯经济增长发展观的弊端,综合社会因素的发展观进行了横向的扩展,可持续发展的发展观进行了纵向的延伸,那么,以人为中心的发展观则把人置于所有这些发展的中心:发展不仅指满足人的物质方面需要,还包括满足人的交往方面、精神方面等多方面的需要;不仅指满足当代人的发展需要,还包括满足世世代代人的发展需要。这无疑更加突出了有关发展的经济尺度和人道尺度统一的重要性。
以上是对国际发展理念演变过程的一个简要回顾,对当代文明社会的发展所经历的过程的了解,可以帮助我们更深入的理解当前我国科学发展观提出的时代背景,它的提出不仅是当前中国改革开放现实进一步的要求,也是我国发展实践自觉地顺应当代人类社会的发展趋势和发展潮流的体现。
立足于我们国家的现实发展来说,改革开放三十年取得了卓越的成就,人民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也开始面临前期发展失调中所带来的新的巨大挑战。2003年随着“非典”疫情爆发为引子、随后频繁发生的矿难事件,“孙志刚事件”犹如一面镜子,折射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许多问题,由此引发了人们对我国发展现实的深刻反思与讨论;这一年10月我们党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这个科学发展观的提出更加促使我们对传统的发展观念进行深刻的反思。在过去的相当长一段时期里,流行的经济决定论曾制造了一种乐观主义的幻想,似乎只要经济发展问题解决了,其他问题就都可以迎刃而解。然而,伴随着我国经济迅速增长的一些现象,如贫富差距拉大、公共事业滞后、生态环境恶化、人文精神的失落,迫切要求我们澄清有关发展目的,以及如何来衡量发展水平的认识。发展的目标和尺度问题就这样进入了我们的视野。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历史的、现实的社会发展状况决定了社会关系的内容,也决定了人的本质表现,因此人的发展与社会发展具有内在的一致性。人的发展是衡量社会发展的标尺,社会发展又是促进人的发展的条件。马克思主义通过分析人的发展与社会形态演进相联系的历史进程,揭示出社会发展的普遍规律,并把人全面而自由的发展设定为理想目标,这个结论对于我们今天热烈讨论的发展观不仅具有先见之明的远见,而且为今后发展路径的选择提供了指导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