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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暖暖乡音

蝉声,响在我的耳边

蝉声,这土腔土调的高亢,来自我的故乡。整整一个夏天,它不知疲倦地响在我的耳边。

蝉声,是祖先青铜的面容,是故乡的喉咙。响在耳边的蝉声,是母亲的一句句叮咛,是一些些粗壮的树翠绿的风。我的耳边,已摇曳着万种风景。

群蝉歌处是故乡。在清晨,只能被枕边的蝉声唤醒。父亲的草帽早早升起在田野之上,麦秸的光芒深入每一棵庄稼的思想。摘下挂在天上的那把镰刀,赶在猪咴牛哞之前,我从田边割回了一筐新鲜。中午,是无数鸣蝉歌唱着的时间,蝉声,比天气更热情比炊烟更高远。

故乡的夏天,只流行一种音乐,它是土生土长的,底气十足,音域宽广。比汗珠更闪亮比绿叶更茂盛,那是大地的歌声。

蝉声,响在少年的耳边,是一股股热浪。也许是离乡太久太久的缘故吧,在钢筋混凝土的城市里听蝉,却是一阵一阵的清凉。

城市的空调很走红,城市的流行乐很火爆,但没有一个人像我这样,延颈探耳,凝神屏息,只为了捡起点点滴滴的蝉声。

城市的高楼很多,城市的阳台很多,但没有一处地方能让蝉声生动。这稀稀落落的蝉声,是故乡的炊烟吗?它从老屋的屋顶启程,赶到这儿,已是瘦瘦的一丝半缕,却弥漫在我的耳边,经久不去。

听蝉!回故乡去听蝉!蝉声,汹涌在耳边,血液才会大河般涌动;蝉声,汹涌在耳边,脚步才会呼呼生风。

故乡的道路,是不是已经眼睛只望着苍天,不再理会我可怜的脚步;故乡的树木,是不是已经把脸扭向一边,再也不想做我的保护伞。

我要回去,我要回去,只为了我的耳边更加丰富饱满。

既然我在城市里迷了路,就索性闭上眼睛,只让蝉声牵着我的耳朵;既然故乡离我太远太远,就干脆把蝉声当做一条回乡的通途。

蝉声啊,请响在我的耳边,这样,我的双耳才永不失聪。蝉声啊,请一直响在我的耳边,这样,在你最热烈的地方,睁开眼睛,我会看到世上最美丽的风景。

货郎鼓

货郎鼓,是民间最优秀的器乐。空荡荡的乡村,有一面货郎鼓敲着,就不落寞。数一数,它轻快的敲打拴着多少稚嫩的耳朵。

一根扁担,一头挑着新鲜,一头挑着破烂。一脸慈祥的货郎,这流落民间的演奏家,摇响了一段明媚的时光。货郎鼓敲起来,仿佛舞台上的幕布徐徐拉开,向我们走来了一个神奇的世界:泥老虎吱吱地叫,吹个气球满天跑,吃一口糖豆,从头甜到了脚。所以,在那些扯作业纸为风筝的岁月里,我那沉闷的乡村,最需要这种轻松而欢快的敲击。

就这么一面小鼓,两头系上两个小槌,就这么来回地摇着,就摇走了我童年的饥饿摇来了我少年的欢歌。院里的破薄膜,墙角的旧鞋底,还有村头上一个孤零零的油纸袋,它们都到哪里去了?一不留神,怀里的泥娃娃笑着说破了这小小的秘密。货郎挑着担子走了,挑走了乡村的一些陈年旧事,乡村开始变得轻松而又干净,熟睡的泥娃娃,偶而冒出一句梦话,也如密集的鼓点,鲜活了乡村的夜晚。

那是儿时最奢侈的一段时光。在鼓声中清洗着自己的耳朵,在新奇中明澈着自己的眼睛。货郎鼓拙朴的音响以及玩具们艳俗的色彩,与窄窄的胡同、汪汪的犬吠最为亲和。一群童真围上来,眼睛都长出了钓鱼钩。羞答答的玩具,只露出一只脚,却探入许多眸子深处,耳边的鼓声变成咚咚的心跳。小小货郎鼓,一个大大的吸盘,吸住了多少视线。货郎鼓敲起来,多少拐角里弄,都被它从容穿过;货郎鼓摇起来,多少苦恼烦忧,都被它摇到脑后。

我喜欢货郎鼓,喜欢听它轻快的脚步。当许多年以后,父兄们的双脚敲响土地这面大鼓时,隔着城市的高楼,我依然听到了浑实厚重的鼓声,那是一种生命的律动,恢弘成一曲民间的绝响。

麻雀

我和一只麻雀,在陌生的城市街头邂逅。它一下子就喊出了我的乳名。这该是最乡最乡的乡音吧。尽管只是一句招呼,在这座城市,我却感觉自己不再孤单,并且全身温暖。

麻雀,我故乡的麻雀,它又一次把我灰色的目光引向了高远的蔚蓝。

麻雀还是那么欢快地歌着,像我无忧无虑的少年。一身粗布衣服的麻雀,丑陋而又瘦小,长得像土坷垃,是故乡最卑微的鸟儿。它总爱叽叽喳喳,活像村里的二娃向我喋喋不休地诉说着快活。

故乡,是麻雀的天然舞台。它迅捷的奔跑,是旷野碧绿的心跳。停在一枝翠绿上,它是故乡结出的一枚朴质而生动的果实,浓郁掩不住它喜悦的光芒;跳跃在打麦场上,它是乡亲们晾晒着的麦粒,灵动的鸟影注释着金黄的梦境。它是一粒鲜活的音符,润上了我视线的琴弦;它是一个醒目的标题,闪亮在我故园的上面。

我和麻雀一样,热爱着老屋的屋檐。然而,当我羽毛丰满,却飞出了故乡的视线。所以,这些年,我不敢肤浅地表达乡情,这些年,在无根的小城,我裹着衣领,和灰色的心情一路同行。麻雀明亮的眼睛,捡回了我丢在故乡的梦。

在上学路上,它轻灵的跳跃,让我的脚步平添了几分轻松;琅琅书声中,它的发音最纯正,并且裹着一股清新的风。它有多少次飞翔,我的少年就有多少个梦想;它有几滴哀鸣,我的一生就有几多愧疚。

我用石子击打过麻雀,就像那次我对二娃拳脚相加。那一次,麻雀在树上唱着民歌,我的耳朵容不下它的俗气。一块小小的石子,击碎了树叶的倾听,这是多年之后的一记重拳,砸向我的前胸。

小时候,我跟麻雀学着起飞,可飞过老屋的屋顶,我迷上了更远的风景。麻雀,只是从田间飞回屋檐,从屋檐飞向田间。在光秃秃的冬天,这卑微的生命,骨头依然很硬,是寒冷里醒着的种子,是沉寂中跃动的精灵。民族唱法的麻雀,依然是乡村最优秀的歌者。

今天,站在陌生的城市街头,说一口乡音的麻雀,朴实得像我的农民兄弟。回老家看看吧!回老家看看吧!我豁然明白:我这只栖息在城市枝头的鸟,只有飞回故乡,才能找到自己的暖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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