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宗清醒地认识到,帝王“自揽权柄”难免会有失误,一有失误就难以纠正,所以有意识地要求“付之公议”,并接受台谏官的监督。由于实行了这种“公议”或者说“共治”,从而纠正政治上失误的例子颇不少。从小的方面来说,如仁宗朝张贵妃有盛宠,仁宗因贵妃之请,欲除她的伯父张尧佐为宣徽使,但遭到众多官员的反对,既降旨,“包拯乞对,大陈其不可,反复数百言,音吐愤激,唾溅帝面”。仁宗无法,“卒为罢之”。回宫后责备张贵妃道:“中丞向前说话,直唾我面。汝只管要做宣徽使、宣徽使,汝岂不知包拯是御史中丞乎?”包拯的这种行为,如果发生在明清两朝,不是以“犯上”罪名遭诛杀,就是贬官流放,可是在宋代,却可迫使皇帝收回成命,这确实有了与士大夫“共治天下”的味道。包拯虽然只是反对张尧佐一人的超迁,可是对整个外戚势力的膨胀却起到了一定的制约作用,所以这种“共治”看似削弱了帝王的权力,实际上反而有利于赵宋王朝的长治久安。上文所说的吕夷简敢于冒犯刘太后,要求以一品礼葬李宸妃,更是一种“共治”的表现。由于有了这种“共治”,遂使刘太后死后,北宋统治集团内部继续保持了稳定。如果在别的朝代,作为大权在握的太后完全可以由自己来处置“宫女”的葬礼,作为宰相也不会去干涉帝王的“家事”。从大的方面来说,这种“共治”可以直接关系到帝位的继承问题。前面提到,当太宗死后,李皇后及一些内侍、近臣,欲改变太宗遗意,另立新君时,遭到宰相吕端的反对而没有成功。本书后面将要提到,仁宗死后,遗诏立濮安懿王允让的第十三子赵曙为帝,引起垂帘听政的皇太后曹氏的不满,颇有废立之意,可是因为有范仲淹、韩琦等大臣对英宗帝位的全力支持,才迫使曹太后还政于英宗,从而保持了政局的稳定。以上两个结局,都是与士大夫“共治天下”的结果,意义毋庸低估。
其次,重用士大夫,待之以礼。
魏晋至隋唐,士大夫能否获得重用,与其出身门第很有关系,因而他们十分重视门第的利益,朝代可以更换,门第却不可没落。所谓“王与马,共天下”,只是一种权力的共享,并非是真正意义上的“共治”。可是宋代士大夫的情况就大为不同,从帝王方面来说,他要抑制武人势力的发展,就要重文;“宰相须用读书人”,就要重文;防止门阀势力的出现,也要重文。所以自太祖以来,历代帝王都十分重视科举取士,他们严格各项取士制度,力求公平取士,从而促进了社会的流动,“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虽是个别现象,却不是没有这种可能,所谓“平民社会”的特点在这里已经有所反映。赵宋帝王推行殿试制度,直接参与对人才的遴选。就以仁宗而言,每次殿试阅卷,他都要亲临考官幕次检查督促。嘉佑六年(1061),仁宗已步入暮年,可是当年殿试阅卷,他仍“幸考校所者二,覆考所者四,幸详定所者二,幸编排所者一,是皆恪守孙谋而又加详焉”。士人一旦成为进士以后,其升迁速度也要大大快于以恩荫等其他途径入仕的人,尤其是进士高科,简直可以用“飞黄腾达”四个字来形容。仁宗一朝十三次科举,共取进士四千五百七十人,“其甲第之三人凡三十有九,其后不至于公卿者,五人而已”。北宋自太宗朝以降,随着科举取士名额的大幅度增加,州县长吏以及待制以上的主要官员几乎清一色地由进士出身者担任。在北宋一朝七十一名宰相中,有六十四名是进士或制举出身,除国初的魏仁浦、赵普、沈义伦和吕端以外,实际上不是进士出身而成为宰相的只有贾昌朝、陈执中和吴敏三人。宋代士大夫确实已经成为行政的主体,他们的“共治”作用十分明显。
在中国历史上,宋代也是对士大夫最讲礼遇的一个朝代,帝王不仅给他们以上书言事权、封驳权、恩荫权和相当高的俸禄(当然指中上级官员而言),而且对犯公罪者多能从轻发落,“赎铜”了事,所以连廷杖一类的肉刑也未有所闻。帝王的威严虽在,但是士大夫的人格却得到了保证,从而形成了所谓“君臣一体”的政治局面。因而,这种“共治”并非是在胆战心惊下的“共治”,而是带有更多主动性和自觉性的“共治”。
从士大夫方面来说,他们既然通过科举进身,对“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一套孔孟的等级名分可谓娴熟于心,他们上自宰相,下至一般官员,即使握有再大的权力,可以说没有一个人会对帝位存在非分之想,由于官僚体制的互相制约,也不具备产生这种非分之想的客观条件。另一方面,宋代士大夫一般来说缺乏如隋唐以前士族门阀那样的经济实力,更无自己的部曲家兵,恩荫虽广而授官颇低,如果一旦离开了赵宋政权,就很难保持自己的荣华富贵,这样就使士大夫与赵宋政权产生了一种荣辱与共的感情。在中国历史上,向有“士为知己者死”的传统,封建统治者尊重士大夫,士大夫也对这个政权力尽忠心,将传统的儒家思想与国家的兴亡联系起来,只要有利于赵宋政权的巩固,他们什么话都敢说,什么事都敢做。帝王与士大夫的紧密结合,最终形成了这种所谓的“共治”局面。
由于仁宗的“恭俭仁恕,出于天性”,由于从自太祖朝以来的一系列科举改革到仁宗朝已结出了丰硕的成果,所以从两宋三百余年的历史来看,这种“共治”局面的最好时期就出现在仁宗朝,这不仅表现在仁宗一朝是有宋一代人才最盛的一个时期,而且也是士大夫最有发言权的一个时期,因而社会相对显得和谐,故元代史臣以为:(仁宗)在位四十二年之间,吏治若偷惰,而任事蔑残刻之人;刑法似纵弛,而决狱多平允之士。国未尝无弊幸,而不足以累治世之体;朝未尝无小人,而不足以胜善类之气。君臣上下恻怛之心,忠厚之政,有以培壅宋三百余年之基。子孙一矫其所为,驯至于乱。总之,仁宗一朝的与士大夫“共治天下”,对有宋一代的影响确实很大,宋有天下三百余年,“共治”之功不可没。虽然,仁宗一朝的弊端多多,特别是在前期民族矛盾相当尖锐,庞大的军费给国家带来了沉重负担,但这是外来原因,并非“共治”之故,相反地依靠了大臣范仲淹、韩琦、富弼等人的努力,较好地处理了与辽和西夏的关系,使民族矛盾在后期得以趋向缓和。从内政方面来说,由于士大夫良莠并存,对他们的重用和礼遇,难免产生“失之于宽”的弊病,从而滋长了官吏的因循和贪污腐化的丛生,加剧了阶级矛盾。
但是这种现象的出现是缺少必要的法律约束之故,似也不能归罪于“共治”。
三、英宗继立和“濮议”之争
仁宗废郭皇后,于景佑元年(1034)九月又册立曹彬孙女为皇后,是为慈圣光献曹皇后。仁宗虽先后生有三子,但皆早夭,至其晚年,由于后宫的反对,仍迟迟不能立嗣。至和(1054-1055)以后,仁宗身体更加衰弱,并屡患“暴疾”,在大臣文彦博、韩琦、范镇、包拯、刘沆、富弼、王尧臣、司马光等人的一再奏请之下,遂于嘉佑七年(1062)八月立叔父商王赵元份之孙、濮安懿王赵允让之子赵宗实(1032-1067)为皇子,改名曙。八年三月,仁宗去世,遗诏皇子即皇帝位,皇后为皇太后。
仁宗享年五十四岁,在位时间却长达四十二年。在他统治时期,由于对士大夫十分宽厚,为人比较“仁恕”,“一遇水旱,或密祷禁廷,或跣立殿下”,“大辟疑者,皆令上谳,岁常活千余”,故庙号“仁宗”,后来葬于巩县皇陵,陵名永昭陵。
四月初一日,皇子赵曙继位,是为英宗,翌年改元治平(1064-1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