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宠物小狗无缘,可能与我小时候的农村生活有关。农村的狗可没有城市狗这般温柔多情。它呲牙咧嘴,穷凶极恶。在记忆中,我曾被狗追赶得掉过裤子,还曾多次被狗咬哭咬伤哩。所以,直至今日,我见了城里女人牵狗在我身边走过时,还是心有余悸,总是害怕地在一边站着,压根儿就不敢与它靠近。
然而,我老伴却爱狗。她打爱狗的旗号是为了孙子。孙子们喜欢狗,几个女儿家里又没条件养,只好由她供养,让孙子们双休日来赏玩。孙子是我们家的心肝宝贝,这当然很名正言顺了。
于是女儿就给我们家抱来了两只白胖的小哈巴狗。哈巴狗通人性,并擅长与人亲近,很快它们就成了家人的重要话题之一。我感冒发烧无人问津,狗倒是天天有人问寒问暖。说真的,如果不怀偏见,我也承认这玩意那些动人心扉的自然属性,那种宠物才具有的特殊憨态和浪漫,同花草虫鱼一样可以把人的灵魂领到另一个美妙的恬适的世界去,确能给人以愉悦,连我这个怕狗者有时也深深地感动了。
可这玩意有个与生俱来的缺陷就是不太听话,随地大小便,有时拉得到处都是。可一家人都热衷于养狗,我一票反对无效,我也就只好任凭这一事态(狗态)的发展,看他们还能坚持多久。诚然,我也采取一些委婉的方式反对。比如上班后我给家里挂电话,请夫人把我的卧室书房(我的领地)门关闭,窗户打开,让放放那浓浓的狗味。我说话的口气就表现了自己的特别无奈。
另一种反对方式是:我也参与清洗被狗粪尿液污染的地面。但一定把统计数字禀报夫人,“这是第五、第八泡尿了,还有一泡拉在鞋里了,这可是新买的皮鞋呀,咋办?扔掉吗?”我又一次发出严重警告,是为了加深夫人的记忆。
大约是过了六个礼拜多点吧,夫人终于开口了:“我这一上午给它们铲了十泡,我就跟着它们转,啥活也干不成。”我趁机玩笑说:“你就给它们贴上膏药吧!”
又一次,她又说:“把它关在卫生间,上厕所也不能上了,它要舔我的脚……”她自言自语。我等待着她恼怒,发火,我再火上加油。
“去去去,它又来了,恶心。”她说,“我看不行,天天洗澡,还是臭,得抱走……”
“那孙子呢?”我故意问,“孙子、女儿反对吗?”
“我管呢,他们咋不养?我快要让狗臭死、烦死了,谁管我、体贴我呢?”她忿忿地说。
“是呀,我们要是得个什么狗病咋治呢,何况治人的狗药至今科学还没发明呢。”我不冷不热地说。
就这样,在一天中午回家后,我发现两只小狗都不见了。夫人说:“烦死了,送人了,送给农村老乡了。”
我至今未对养狗正式发表意见。我要说,这小狗确实可爱好玩。但我要引用我们老辈人的老话说,它的确是“太太小姐”才能养育的玩物。我们普通老百姓哪有那个养狗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我们一天到晚忙忙的,哪有那个时间和闲情逸致围着狗转呢?
好了,这回我们一家终于都做了一回“资产阶级”式的养狗梦,过足了养狗瘾,自此以后,我们家就再也没有养狗。
(原载2000年12月4日《宁夏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