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故出自《论语·公冶长》、南朝皇侃《义疏》。
这则典故出自孔子的学生公冶长的故事:
春秋时期,有一个人叫公冶长,他是孔子很赏识的学生,不但很聪明,很好学,还懂得鸟语。
然而,这也给他添了不少麻烦。有一次,公冶长从卫国返回鲁国,边走边听鸟儿聊天,走到两国交界处时,他听见鸟儿们相互招呼着前往清溪吃死人肉。他很疑惑,又走了不多远,公冶长就看见一个老婆婆坐在路边上哭,公冶长就好心问老婆婆:“你哭什么呀?”老婆婆悲伤地说:“我儿子都出去好几天了,至今也没有回来,恐怕是出了什么事吧,可能已经死了,不知他现在在什么地方。”公冶长说:“我刚才听见鸟儿们说要到清溪吃肉,它们说的就是您儿子吧?你快去看看。”
老婆婆急忙跑到清溪一看,果然,她的儿子就躺在清溪边,已经死了。老婆婆就将这件事报告给了村中的官吏。村官想:“如果公冶长没有杀人,他怎么可能知道老婆婆的儿子已经死在清溪边了呢?”于是,觉得证据确凿,就将公冶长逮捕入狱了。在牢狱中,公冶长两次三番地解释自己真的没有杀人,只是听得懂鸟语,才知道死了人。狱吏不信地说:“那我们就试试你吧,要是你真能听得懂鸟语,我们就放了你。要是你骗我们,就要你偿命。”
就这样,公冶长在狱中度过了60天。终于有一天,一只麻雀飞到了狱墙上叽叽喳喳,公冶长一听,就笑了。狱吏见了问他笑什么,他说:“刚才麻雀叽叽喳喳地说,在白莲水边有一辆装满粮食的大车翻到了,公牛折断了头上的角,地上的粮食没打扫干净,麻雀们都招呼着去啄食呢。”狱吏一听,不相信,觉得这是在骗他,就派人去查看,结果和公冶长说的一模一样。后来又有一回他听懂了燕子的语言,狱吏这才相信他真的能听懂鸟语,认为他是无罪的,就将他释放了出去。
后人用“公冶非罪”的典故形容无辜蒙冤或入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