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出自汉·司马迁《史记·商君列传》:(商鞅之)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己,乃立三丈之木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之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日:“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
这则典故说了商鞅的故事:
商鞅是战国时期伟大的政治家、思想家,先秦法家的代表人物。他在秦国推行了商鞅变法,为秦国的强盛和日后统一中国立下了汗马功劳。
他在制定新法完毕,还没有公布之前,担心老百姓因循守旧,不相信自己,为了树立自己的威信,他派人在国都集市的南门竖起了一根足足有三丈高的木头,贴出告示,招募能把这根木头从南门移到北门的人,赏赐十金。
南门前很快聚集了许多百姓,大家都对此议论纷纷,许多人都不相信会有这样的好事,也不敢贸然跑过去移木头。商鞅看到这个情况,就亲自在百姓面前保证:“如果有人能够把这木头搬到北门,赏赐黄金五十两。”
这时,围观的人群中走出了一名壮士,举起这根木头,一口气搬到了北门,商鞅也遵守诺言,当场就赏赐给壮士五十两金子,用来表示自己不会欺骗百姓,言而有信。
这件事过后不久,他就颁布了新法。
后人通过这个典故,提炼出“立木南门”,用来告诉我们,在办事情时,要言而有信,只有以诚为本,说到做到,才能够取信于民,绝对不要朝令夕改,否则将会失去别人对你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