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共7章,其基本内容结构体系如下:
第1章为导言。
本章通过分析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必要性入手,提出了本书的研究目的和意义,对农民组织化的国内外研究现状进行了综述,列出了本书的研究框架、研究方法和研究内容,并对本书的创新之处和不足的地方进行了说明。
第2章为理论探索。
本章从界定农民、农民组织和农民组织化的内涵入手,在此基础上分析了农民组织化的理论依据——组织理论、交易费用理论和制度变迁理论。随后提出了设立农民组织化指标体系的原则,并且给出了衡量农民组织化的指标体系——基础指标、程度指标和效果指标。本章最后设定了农民组织化的目标,包括传统农民转化为现代农民、引导农民进入市场、有效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业国际竞争力和统筹城乡发展五个方面。
第3章为农民组织化的历程与现实考察。
本章从评价中国农民组织化的历史变迁和绩效入手,分析了新中国成立后农民组织从初级社、互助组到高级社再到人民公社最后定位为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双层经营体制的制度变迁的原因。制度变迁分为强制性制度变迁和诱致性制度变迁,依靠国家的强制力量来推进制度变迁时,要避免国家制度的主观意愿。由于强制性制度变迁与诱致性制度变迁存在相互转化和依存的关系,诱致性制度变迁的发展往往需要渗入强制性制度变迁。农民组织化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发展的内在需要所引致的自发性创新,属于诱致性制度变迁,因此各种农民组织的发展需要国家的大力支持。在分析了农民组织的历史变迁后,对农民组织化的现状进行了分析,分析了农民组织化取得的成绩和有利条件,评析了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制约因素和农民组织化程度低造成的影响,说明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
第4章为农民组织化的国际比较及其启示。
本章分析了发达国家农民组织化的一般规律,说明商品经济发达和生产力水平高的宏观环境,社会分工程度和生产的专业化程度高是农民组织化的经济基础;发达国家建立了以合作社为主体的组织体系;农民组织化的发展推动了农业现代化的进程;农民组织化得到了政府的支持。发展中国家农民组织化的规律告诉我们在农民组织建立和发展的初期,一般均需要国家出面大力推进,但是政府不能干预太多,否则将会影响农民组织的正常发展。本章的研究说明:农民组织化对于促进农业机械化、现代化、产业化、标准化的意义是重大的。因此,提高中国农民组织化程度是合理、正确的选择;在性质上农民组织应该是农民自愿、自发组织起来的民间团体,而不是政府的派出机构。政府应该尊重农民意愿,承认和尊重农民组织的市场主体地位;农民组织的成立和发展应该首先从单纯经济团体逐步发展壮大成为参与政治的综合性组织。我国的农民组织也应该首先在经济上壮大起来,然后逐步参与农业政策、法规的制定,为农民争取更大的利益。
第5章为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模式。
“公司+农户”为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的典型组织模式,为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为农民组织化程度的提高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由于龙头企业是以企业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的,与农民个人的利益不具有休戚相关性,二者的利益追求有所差异,当二者利益一致时,龙头企业和农户可以形成合作密切的利益共同体,但当二者利益不一致时,龙头企业将不会顾及农户的利益,因此“公司+农户”不是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最佳的组织载体。
产地批发市场的发展对农产品的流通意义重大,但由于产地批发市场规模小、商品数量少、品种不全、交通不便等因素影响了其作用的发挥。本章中“我国台湾地区鸡蛋流通渠道分布图”说明产地批发市场在我国未来市场经济发达时必将会发挥其巨大功效。
农村经纪人是农民组织中的最自由、灵活的组织形式,但由于农村经纪人发展还不规范,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管理。“公司+农户”、产地批发市场和农村经纪人等利益联结机制松散的组织模式可以看成是农民组织化的初级形式,他们在农民组织化的初级阶段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本章的最后一节从理论上和实践上分析了发展合作经济的原因、各种类型的合作组织对农民组织化做出的贡献、合作经济组织模式的绩效评价,从而得出了以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载体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是必要的、可行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大户和专业合作组织都可以成为农产品行业协会的会员,农产品行业协会在行业自律方面能发挥其独特的作用,尤其是加入 W TO 后,行业协会对提高农民在国际市场上的组织化程度更是具有重要的作用。
第6章是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本章从界定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入手,介绍了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概况,以泰安市新兴蔬菜合作社、莱阳市河洛镇奶牛养殖服务合作社和莒县西瓜协会三种不同类型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案例,分析了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类型和功能,得出了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对农民、其他经济主体的作用和合作组织成功运作的条件,在此基础上,分析了制约农户参与合作组织的因素,有农民自身的因素、合作组织的因素和不适应合作组织发展的制度环境因素,并且采用翟城合作社作为案例分析了合作社现实的制约因素。最后提出了本章的结论与政策含义。
第7章是农产品行业协会。
本章从会员、组成方式、目标、性质和合法性等 5 个角度界定了农产品行业协会。在此基础上,解释了为什么要通过发展农产品行业协会来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然后分析了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宏观和微观运行条件。在此基础上,分析了制约农产品行业协会发展的因素,包括制度环境因素和协会自身的因素。最后提出了本章的结论与政策含义。
第 8 章为全书的主要结论及对策建议。建议包括:牢固确立农户的市场经营主体的地位;强化组织是资源的观念,加大力度整合各类农村经济组织;优化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利益机制和经营效果;加快体制创新,强化政府宏观调控职能。